《山海经校注 [晋]郭璞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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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校注 [晋]郭璞注-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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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郭璞云:“彤弓,朱弓;矰,矢名,以白羽羽之。外传(国语吴语——珂):『白羽之矰,望之如荼』也。”珂案:御览卷八百五引随巢子云:“幽厉之时,天赐玉玦于羿,遂以残其身,以此为福而祸。”当亦帝俊赐羿彤弓素矰神话之异闻也。楚辞天问云:“冯珧利玦。”郝懿行以为亦是帝俊赐羿弓矢之事,其或然与?
  2 郭璞云:“言令羿以射道除患,扶助下国。”珂案:楚辞天问云:“帝降夷羿,革孽夏民。”即其事也。
  3 郭璞云:“言射杀凿齿、封豕之属也。有穷后羿慕羿射,故号此名也。”珂案:羿射凿齿事已见海外南经“羿与凿齿战”节。羿盖东夷民族之主神,故称夷羿,与传说中之夏代有穷后羿,确是两人。羿“扶下国”,乃帝俊所命。“恤百艰”者,正如郭注所云,是“射杀凿齿、封豕之属”也。然其主要功业,乃在于上射十日。而十日者,帝俊之子也。羿射十日,得罪天帝,故天问纪其事云:“冯珧利决,封豨是射,何献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不若”云者,天帝有憾于羿之射杀其子也。推想羿必因此降谪凡间,故其后乃有往求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嫦娥窃以奔月之事。此羿自非代夏而有天下、任用寒浞、受其愚弄、“将归自由、家众杀而亨(烹)之”之有穷后羿。然羿与后羿故事,先秦典籍即已混殽不清。如羿射封豕,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亦有后羿射“实有豕心”之伯封之记叙。而屈原离骚云:“羿淫游以佚田兮、又好射夫封猪(猪原作狐,从闻一多楚辞校补改);固乱流其鲜终兮,浞又贪夫厥家。”天问于羿“射河伯”、“射封豨”二问之后,又云:“浞娶纯狐,眩(玄)妻爰谋,何羿之射革而交吞揆之?”是均混羿之神话于后羿之传说矣。高诱注淮南子(俶真篇、泛论篇)已屡辨之,今郭注亦同高说,知二者实殊不宜混同也。
  帝俊生晏龙1,晏龙是为琴瑟2。
  1 珂案:帝俊生晏龙,晏龙生司幽,已见大荒东经。
  2 郭璞云:“世本云:『伏羲作琴,神农作瑟。』”郝懿行云:“说文(十二)云:『琴,神农所作;瑟,庖牺所作。』此注盖传写之讹也。初学记十六卷引琴操曰:『伏牺作琴。』又引世本、说文、桓谭新论,并云:『神农作琴。』二说不同。据初学记所引说文,是与世本同之证。”珂案:北堂书钞卷一百九引此经是下有始字。御览卷五七七引此经是作始。王念孙校“为琴瑟”上有“务”字,“务为琴瑟”,则是以琴瑟为戏弄之具,非造作之意,似于义为长也。郭璞所见本或即如此,否则其所注释便与正文抵牾。
  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1。
  1 郝懿行云:“初学记十五卷、艺文类聚四十三卷、太平御览五百七十二卷引此经并云:『帝俊八子,是始为歌。』无舞字。”珂案:路史后纪十一注引朝鲜记(吴任臣说即此经荒经已下五篇)云:“舜有子八人,始歌舞。”是径以帝俊为舜也。
  帝俊生三身1,三身生义均2,义均是始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3。后稷是播百谷4。稷之孙曰叔均,始作牛耕5。大比赤阴6,是始为国7。禹鲧是始布土,均定九州8。
  1 珂案:帝俊妻娥皇生三身之国,已见大荒南经。
  2 珂案:此义均即大荒南经与舜同葬苍梧之舜子叔均(商均),亦即大荒西经“稷之弟台玺生叔均”之叔均及此经下文稷之孙叔均:均传闻不同而异辞也。说已见大荒南经“苍梧之野”节注。
  3 珂案:巧倕葬不距山西,已见上文。此云“义均是始为巧倕”,知义均即巧倕也。郭璞云:“倕,尧巧工也。”然吕氏春秋古乐篇云:“帝喾命有倕作为鼙、鼓、钟、磬、笭(原作吹苓,据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改)、管、埙、梗⒇弧⒆抵印!痹騻呉嘁⒏傅坂分家病F涫祩吥怂醋由叹B肥泛蠹褪辉疲骸芭敚ㄓⅲ┥寰R寰庥谏蹋俏叹!笔瞧渲ぁR源笛荼湮薅ǎ斐善绯觯到砸灰病J辣荆◤堜考a注本)云:“倕作钟。垂作规矩准绳。垂作铫。垂作耒耜。垂作耨。”墨子非儒下篇云:“巧垂作舟。”笋子解蔽篇云:“倕作弓。”则倕之创制亦多矣,此其所以称“巧倕”也;经又谓其“始作下民百巧”,明其如羿、禹之具有神性也。神话之义均原为帝俊之裔,原有大功于民,历史化而为舜子商均后,遂与尧子丹朱同称“不肖”矣。神话人物与历史人物其评价之颠倒常有如是者。淮南子本经篇云:“周鼎着倕,使衔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为也。”以与“作下民百巧”之颂美态度比,显持贬斥态度矣。此则后世统治者愚民之谬论,未可以厚诬古之神话英雄也。
  4 珂案:此承上文“倕作下民百巧”而言。“百巧”者,主要盖指耒、耜、铫、耨等农具也。故云“后稷是播百谷,稷之孙曰叔均,始作牛耕”。义均、叔均,在此又为二人:均神话之歧变也。大荒西经云:“帝俊生后稷。”后稷,神话上为帝俊之子、历史上复为帝喾之子也。
  5 郭璞云:“始用牛犁。”珂案:经文“叔均始作牛耕”,大荒西经作“叔均始作耕”,无“牛”字;御览卷八二二引此经亦无“牛”字。
  6 郭璞云:“或作音。”郝懿行云:“『大比赤阴』四字难晓,推寻文义,当是地名,大荒西经说叔均始作耕,又云有赤国妻氏,大比赤阴岂谓是与?”珂案:郝说大比赤阴即赤国妻氏,是也;然谓当是地名则非,疑均当是人名。“大比”或即“大妣”之坏文,赤阴,或即后稷之母姜原,以与姜原音近也。
  7 郭璞云:“得封为国。”珂案:史记周本纪云:“封弃于邰。”邰、姜原所居国也。此“大比赤阴,是始为国”之意乎?
  8 郭璞云:“布犹敷也。书曰:『禹敷土,定高山大川。』”珂案:郭引书禹贡文,今作“奠高山大川”。此亦承上文播百谷、作牛耕之意而言。
  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訞生炎居,炎居生节并,节并生戏器1,戏器生祝融2,祝融降处于江水,生共工,共工生术器,术器首方颠3,是复土穰,以处江水4。共工生后土5,后土生噎鸣6,噎鸣生岁十有二7。
  1 郝懿行云:“史记索隐补三皇本纪云:『神农纳奔水氏之女曰听詙为妃,生帝哀,哀生帝克,克生帝榆罔。』云云,证以此经赤水作奔水,听訞作听詙,及炎居已下文字俱异。司马贞自注云:见帝王世纪及古史考。今案二书盖亦本此经为说,其名字不同,或当别有依据,然古典逸亡,今无可考矣。訞与妖同;詙音拔。”
  2 郭璞云:“祝融,高辛氏火正号。”珂案:大荒西经云:“颛顼生老童,老童生祝融”,祝融又为黄帝裔。然黄炎古本同族,故为炎帝裔者,又可以传为黄帝裔也,说已见大荒西经“太子长琴”节注。
  3 郭璞云:“头顶平也。”郝懿行云:“颠字衍,藏经本无之。”珂案:路史后纪四云:“术嚣(器)兑首方颠。”颠字似不衍。
  4 郭璞云:“复祝融之所也。”郝懿行云:“穰当为壤,或古字通用;藏经本正作壤。”珂案:路史后纪四亦作壤。
  5 珂案:国语鲁语云:“共工氏之霸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即此经“共工生后土”神话之历史化。有关共工神话,详海外北经“共工臣相柳氏”节注。
  6 珂案:孙星衍校增“音咽”二字于“后土生噎鸣”句下,未知所据。
  7 郭璞云:“生十二子皆以岁名名之,故云然。”珂案:古神话当谓噎鸣生十二岁或噎鸣生一岁之十二月。大荒西经云:“黎(后土)下地是生噎,处于西极,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即此噎鸣,盖时间之神也。
  洪水滔天1。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2,不待帝命3。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4。鲧复生禹5。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6。
  1 郭璞云:“滔,漫也。”
  2 珂案:据上文“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则此帝自应是黄帝。滔天洪水正是身为上帝之黄帝降以惩罚下民者。旧约创世纪云:“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就后悔造人在地上,(便)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天下。”即斯之类也。
  3 郭璞云:“息壤者言土自长息无限,故可以塞洪水也。开筮曰:『滔滔洪水,无所止极,伯鲧乃以息石息壤,以填洪水。』汉元帝时,临淮徐县地踊长五六里,高二丈,即息壤之类也。”
  4 郭璞云:“羽山之郊。”珂案:南次二经有羽山,郭璞注云:“今东海祝其县西南有羽山,即鲧所殛处,计其道里不相应,似非也。”是羽山古传在东裔;然而神话传说中地名,往往亦非可以实指也。
  5 郭璞云:“开筮(归藏启筮——珂)曰:『鲧死三岁不腐,剖之以吴刀,化为黄龙』也。”珂案:初学记卷二十二引归藏云:“大副之吴刀,是用出禹。”亦其事也。经文“鲧复生禹”即楚辞天问所谓“伯鲧腹禹”(原作“伯禹腹鲧”,从闻一多楚辞校补改)也;复即腹之借字。郭注黄龙,藏经本作黄能。
  6 郭璞云:“鲧绩用不成,故复命禹终其功。”
  珂案:有关鲧禹治水之神话,楚辞天问言之綦详,云:“不任汨鸿,师何以尚之?佥曰『何忧,何不课而行之?』鸱龟曳衔,鲧何听焉?顺欲成功,帝何刑焉?永遏在羽山,夫何三年不弛?伯鲧腹禹,夫何以变之?纂前就绪,遂成考功,何续初继业,而厥谋不同?洪泉极深,何以窴之?地方九则,何以坟之?应龙何画?河海何历?鲧何所营?禹何所成?九州安错?川谷何洿?东流不溢,孰知其故?东西南北,其修孰多?南北顺椭,其衍几何(内数字与今本不同,据闻一多楚辞校补及他家校释改)?”虽已历史与神话杂糅,然“鸱龟曳衔”、“应龙何画”云云,犹可以补古神话阙佚,余则大体同于此经所记。然则鲧之被殛,乃因盗窃天帝息壤平治洪水,非如历史家所目之为“方命圯族”(书尧典)也。故屈原离骚云:“鲧婞直以亡(忘)身兮,终然夭乎羽之野。”九章惜诵云:“行婞直而不豫兮,鲧功用而不就。”均有叹惋怜惜之意:盖鲧之功烈在古神话中犹未全泯也。鲧被殛羽山,死三岁不腐,其腹生禹,行迹乃又过于希腊神话取火者之普洛米修斯矣。惟鲧入羽渊所化,则诸书所记不一。归藏启筮云:“化为黄龙。”左传昭公十七年云:“化为黄熊。”国语晋语八云:“化为黄能。”拾遗记卷二云:“化为玄鱼。”龙、熊、玄鱼均无疑问矣,惟“能”解释各异。左传释文云:“熊一作能,三足鳖也。”史记夏本纪正义亦云:“鲧之羽山,化为黄熊,入于羽渊。熊,音乃来反,下三点为三足也。束皙发蒙记云:『鳖三足曰熊。』”由是言之,熊者熊字之讹,熊即能也。然说文十云:“能,熊属,足似鹿。”韦昭注国语亦云:“能似熊。”任昉述异记亦云:“陆居曰熊,水居曰能。”则此熊属之兽,又可以居水也。三足鳖或系诬辞,水居之能说亦牵强,熊不可以入渊,玄鱼则古“鲧”字之析离,更不足据,要以古说黄龙为近正也。鲧原为天上白马,周礼夏官庾人:“马八尺曰龙。”则天马化龙,亦想象之自然,无足异也。至于鲧与天帝作斗争,则有吕氏春秋行论篇记其异闻,云:“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怒于尧曰:『得天之道者为帝,得地之道者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为三公。』以尧为失论。欲得三公,怒甚猛兽,欲以为乱。比兽之角,能以为城,举其尾,能以为旌。召之不来,仿佯于野以患帝。舜于是殛之于羽山,副之以吴刀。”固已相当历史化,然仍可以窥见其神话之本来面目也。此“怒甚猛兽”、“比兽之角,能以为城,举其尾,能以为旌”、“仿佯于野以患帝”之鲧,其斗志亦坚、神力亦伟矣!“鲧复(腹)生禹”后,为天帝者,乃不得不“卒命禹布土以定九州”,鲧虽被殛潜渊,此一斗争则终获胜利,虽天帝之严威亦不得不暂为敛息,其为民望之所属固可见也。楚辞天问“应龙何画”王逸注云:“禹治洪水时,有神龙,以尾画地,导水所注,当决者因而治之也。”应龙,吾人已知乃黄帝神龙,曾以“杀蚩尤与夸父”(大荒东经)立大功者,今乃助禹治水,则亦当为黄帝之任命也。拾遗记卷二云:“禹尽力沟洫,导川夷岳,黄龙曳尾于前,玄龟负青泥于后。”“黄龙曳尾”,自即是“应龙画地”也,“玄龟负青泥”者,青泥当即是息壤,即“帝卒命禹布土”之“土”也。淮南子墬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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