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乐美·道林·格雷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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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乐美·道林·格雷画像-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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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等着呢,巴西尔。”年轻人说,口气生硬但声音响亮。他转过身子。“我要说的是,”他叫道,“对于这些有关你的可怕的指责你要给我一个回答。如果你告诉我它们是彻头彻尾的假话,我就相信你。否认吧,道林,否认吧!我心里有多么难过你还没看见吗?上帝呀,别告诉我你败坏、堕落、可耻。”

  道林?格雷笑了,轻蔑地扁了扁嘴。“上楼来吧,巴西尔。”他平静地说,“我有一本日记,每天都有记录,从没有离开过写它的屋子。你要是跟我来,我就给你看。”

  “你愿意我来我就来,道林。我看我的火车已经误点了,没有关系,那就明天走吧。我只想我的问题能得到答案。”

  “上了楼就有答案了。这儿我拿不出。不用读很久的。”第 十 三 章他走出房间开始上楼,巴西尔?霍华德紧跟在身后。他俩走得很轻,夜间走路的人出于本能都这样。灯光在墙壁和楼梯上投下些古怪的影子。吹起了一阵风,刮得窗户哒哒地响。

  两人来到最高的楼梯平台,道林把灯放到地板上,取出钥匙开了锁。“你坚持要知道吗,巴西尔?”他低声问道。

  “要知道。”

  “我很高兴。”他微笑着说。随即又不大客气地说,“你是全世界唯一有权知道我的一切的人。你对我生活的影响比你所知道的要大。”说着他便拿起灯,推开门走了进去。一阵冷风从他们身边刮过,火焰闪着橘红色的朦胧的光向上冲了一下,他打了个寒噤。“随手关上门。”他低声说,把灯放在桌子上。

  霍华德莫名其妙地四面看了看。那屋子似乎已多年没有住人。一套褪色的佛莱米帷幕,一幅有帘子遮住的画,一只意大利箱子和一个几乎没有放书的书架,此外便只有一桌一椅,似乎再也没有别的。在道林?格雷点燃壁炉架上一枝燃了一半的蜡烛时,他看见这地方整个布满了灰尘,地毯有窟窿,护壁板后有一只耗子溜过。一股潮湿的霉味。“那么你认为只有上帝才看得见灵魂吗,巴西尔?把那帘子拉开,你就可以看见我的灵魂了。”

  那声音冷漠而残酷。“你疯了,道林,要不然就是在开玩笑。”霍华德皱着眉头嘟哝说。

  “你不肯拉?那我就自己拉了。”年轻人说,把帘子从它的棍子上拖了下来,扔在地上。

  画家在朦胧的微光里看见画里那狰狞的脸向他咧着嘴笑时,不禁叫出声来。画上的表情有一种叫他厌恶和憎恨的东西。天呀!他看见的是道林?格雷自己的脸。画上的狰狞还没有完全毁掉他那惊人的美。逐渐稀薄的头发上还带着金色,性感的嘴唇还有一点红,湿润的眼睛里还保留了一点可爱的蔚蓝,精致的鼻孔和雕塑味的脖子那高贵的曲线还没有完全消失。他依稀记得他自己的笔触,画框也是他亲自设计的。那想法荒唐之至,但他还是害怕。他拿起蜡烛放近画幅。左角上是他的签名。鲜明的朱红色,字母长长的。

  那是一种无耻的赝品,不光彩的讽刺。他从没有画过这幅画。可它仍然是他的作品。他明白,他仿佛觉得自己刚才还在燃烧的血已经变做了流不动的冰水。是他画的那幅画!那是什么意思?它为什么变了?他转过身来用生了病的人的眼睛望着道林?格雷。他嘴唇发抖,舌头好像已不会动弹。他摸了摸额头。额头上是又潮湿又粘稠的汗。年轻人靠在壁炉架旁边,用观看伟大艺术家表演的专注眼神望着他,其中既无真正的痛苦也没有真正的欢乐;只有观众式的热情,也许带一两星胜利的火花。他已经从外衣上取下了花朵嗅着,或是假装嗅着。“这是什么意思?”霍华德叫道。他自己的声音到了他耳朵里也显得尖利而奇怪。

  “多年以前,我还是孩子的时候,”道林?格雷说,把手上的花朵捏碎了,“你遇见了我,夸赞了我,教我学会了为自己的漂亮感到虚荣。有一天你把我介绍给了你一个朋友。他向我解释了青春的神奇。你给我画了一幅肖像,那画向我揭露了惊人的美。我一时疯狂,说出了一个心愿。我至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为那个心愿懊悔。也许你会把它叫做祈祷……”

  “我记得!哦,我多么清楚地记得!不,这是不可能的。这屋子潮湿,画布长了霉,我用的颜料有破坏性的杂质。我告诉你这种事是不可能的。”

  “啊,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年轻人喃喃地说,走到窗前,把额头靠到冰凉的夜雾沾染的窗玻璃上。

  “你告诉我说你已经把它毁掉了。”

  “我错了。是它把我毁掉了。”

  “我不相信这是我的画。”

  “你难道在画上再也看不见你的理想了?”道林辛辣地说。“我的理想,你把它叫做……”

  “是你把它叫做理想的。”

  “我的理想上面没有邪恶,没有耻辱。你对于我是个再也遇不到

  烈过的仇恨。他疯狂地四面张望,看见对面油漆的箱子上有一个东西在闪光。他知道那是什么。那是几天前他拿上楼来割绳子的刀子,忘了拿走的。他经过霍华德身边向刀子走去,一到他身后,便抓住刀子转过身来。霍华德在椅子上动了动,好像想站起身。道林冲了过去,一刀戳向他耳后的大动脉,把那人的脑袋碰到了桌子上,接着又捅了他几刀。

  被压抑的呻吟;被血堵住气管的可怕的呛咳;两臂抽搐着举起了三回;僵直的手指在空中胡乱挥舞。他又捅了他两刀,那人再也不动了。有东西往地板上滴答,他仍然按着那脑袋,过了好一会儿才把刀子扔在桌上,听着。

  什么声音都没有,只有破旧的地毯上的滴答声。他打开门,走了出去。屋子绝对寂静。没有人。他在栏杆上靠了几分钟,望着下面的沸腾的黑暗,然后拿出钥匙回到屋里,把自己关了起来。

  那东西还坐在椅子上,僵直地靠着桌子,垂着头,躬着背,伸出两条长得奇怪的胳臂。若不是脖子上有破烂的红色伤口和桌上那逐渐扩大和凝固的一摊黑色,可能会叫人以为他是睡着了。

  办得多快!倒也奇怪,他反倒觉得平静了。他来到落地窗前,开了窗,走到阳台上。雾已经被风吹散,天空像一条浩瀚的孔雀尾巴,长满了金色的眼睛。他往下看,看见一个警察在巡逻,拿风灯照着寂静的房屋的每一道门。街角上一辆漂亮的马车像个红点闪着亮爬过,消失了。一个女人披着飘动的头巾在栏杆间蹒跚地慢慢走着,不时地停住脚向后看。有一次她还沙哑地唱了起来。警察过去对她说了点什么,她笑了起来,歪歪倒倒地走掉了。一阵凛冽的风刮过广场,吹得气灯闪动,变成了蓝色。光秃秃的树木铁一样的黑枝摇晃着。他打了一个寒战,退了回来,关上了落地窗。

  他来到门口,转动钥匙开了门。对被杀的人他看也没有看一眼。他觉得驾御这事的整个诀窍就在于不理会自己的处境。他的灾祸来自那幅画,而画那画的朋友已经死掉,这就行了。

  这时他想起了灯。那是摩尔人做的灯,工艺独特,没有抛光的白银镶嵌着抛了光的钢铸藤蔓花纹,缀以粗糙的绿松石。也许他的仆人会发现灯不见了,会要寻找。他犹豫了一下,又回到屋里从桌上把灯拿了出来。多么安静!那长长的手白得多么可怕!简直像一尊狰狞的蜡像。

  他在身后关上门,轻轻地走下楼去。楼梯吱嘎着,仿佛痛得叫喊。他几次停下脚步等着。没有事,一切都平静,只有他的脚步声。他来到图书馆,看见了屋角里的大衣和提包。那东西得藏起来。他按了一下护壁板上一个秘密按钮,里面是他保存他乔妆打扮的奇怪用品的地方。他把两样东西放了进去。以后要烧掉是很容易的。然后他掏出了怀表,时间是一点四十分。

  他坐下来开始思考。每一年,甚至每一个月,在英格兰都有人因为他刚才干的那种事上绞架。空气里有一种杀害狂。是红色的星星太靠近了地球……可是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他的罪行?巴西尔?霍华德十一点已经离开这屋子,没有人见他回来。大部分仆人都在塞尔比御苑,他的随身侍仆已经睡了……巴黎?是的。巴西尔已经到巴黎去了,是按他的计划坐午夜那班车走的。以他那独特的沉默习惯,这事引起怀疑得要许多个月之后了。许多个月!在那以前什么蛛丝马迹早消灭了。

  他突然有了个念头。他穿上了皮大衣,戴上了帽子,走进了大厅,在那儿站了一会,听着那警察缓慢沉重的脚步从外面的人行道上响过,看见他那风灯的光从窗前照过。他屏住呼吸等着。

  过了一会儿他抽开了门闩溜了出去,在身后轻轻关上门,然后开始按铃。大约五分钟他的仆人披着衣服睡眼惺忪地出现了。“对不起,法兰西斯,我只好叫醒你,”他说,走进屋子,“我忘了带钥匙了。是什么时候了?”

  “两点十分,先生。”那人眨巴着眼睛看了看钟说。

  “两点十分?有这么晚了吗?明天早上九点你一定得叫我。我有事。”

  “好的,先生。”

  “今天晚上有人来过没有?”

  “霍华德先生来过,他一直等到十一点,去赶火车去了。”“啊,抱歉没有见到他。他留下什么话没有?”

  “没有,只说他如果在俱乐部没有找到你,到了巴黎会给你写信。”“那就行了,法兰西斯,明天九点别忘了叫我。”

  “不会忘的,先生。”

  那人蹒跚地趿拉着拖鞋往走廊那头走去。

  道林?格雷把大衣和帽子往桌子上一扔,进图书馆去了。他在屋里想着,咬着嘴唇走来走去,走了半小时,然后从书架上取下了那本蓝皮书,翻了起来。“阿兰?坎贝尔,五月市场哈福德街一五二号。”对,要找的就是他。第 十 四 章

  第二天早上他的仆人用碟子端了一杯巧克力进了屋子,打开了窗户。道林睡得很平静,身子往右侧,一只手枕在面颊下,像个玩得太累或是功课做得太疲倦的孩子。

  那人用手拍了他肩膀两次才把他叫醒。他睁开眼睛,唇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好像刚从好梦中惊醒。其实他并不曾做梦,他通夜没曾受到快乐或痛苦的形象惊扰,只有青年时代没有来由的欢笑。那是青春年少最主要的迷人之处。

  他转过身,胳臂斜撑住身子喝着巧克力。十一月的和煦的阳光泻

  进屋来。天空很明朗,空气中的暖意令人愉快,几乎像五月的清晨。昨天晚上的事渐渐迈着沾了鲜血的脚悄悄走进了他的头脑,在那儿以可怕的清晰重新组合出现。他想起了自己经历的痛苦,眨了眨眼。他对巴西尔?霍华德的莫名其妙的憎恨一时又回到他心里,是那种情绪使他杀了坐在桌边的人。他不禁全身发冷。那尸体还坐在那儿,而且现在已是在阳光里。多么可怕!这样阴森森的东西只属于黑夜,不属于白天。

  他觉得像这样老想着那段经历是会让他病倒或发疯的。有些罪恶犯下时远不如回忆时迷人。为了满足自尊心而不是满足热情的那种奇怪的胜利能刺激智力,带来欢乐,比感官获得的任何刺激都更叫人快活。可眼前这事不是那一类,应当把它赶出记忆,用鸦片来麻醉它,扼杀它,否则自己便会被扼杀。

  时钟敲了半点。他用手摸了摸额头,急忙起了床。他比平时更仔细地穿衣打扮,仔细地挑选了领带和领巾扣。戒指也换了几次。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吃饭,品尝着菜肴,对他的仆人谈起一种新式号衣,说他打算给塞尔比的仆人都换上,同时读着信。他对几封信微笑,对三封信却感到厌烦。有一封他读了几遍,然后带着烦恼的表情撕掉了。“可怕的东西,女人的回忆!”这话亨利勋爵曾说过。

  他喝完他那杯黑咖啡,用餐巾慢慢擦着嘴,做了个手势叫仆人等着,便走到桌边,写了两封信。把一封放进了口袋,另一封交给了仆人。“把这信送到哈福德街一百五十二号去,法兰西斯。坎贝尔先生若是不在,就给我找到他的地址。”

  仆人一走他便点燃一枝烟,开始在纸上乱画。先画了几朵花,然后画房子,然后是人脸。他突然发现他画的每一张脸都跟巴西尔?霍华德有一种离奇的相似之处。他皱了皱眉站了起来,走到书架前随手取了一本书。他决定非万不得已不再想那事。

  他在沙发上伸直了身子,看了看那书的封面。是戈蒂埃的《珐琅和浮雕玉》,夏彭铁的日本纸版本,雅克玛蚀刻插图。香橼绿封面,烫金藤架框边,点缀着石榴。是阿德利安?欣格顿给他的。他翻着书页,眼睛落到那首描写拉桑耐的手的诗,那一只冷冰冰的黄色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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