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变成猫 作者:陈词懒调(无女主,变成猫的酷男和一群男人的故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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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变成猫 作者:陈词懒调(无女主,变成猫的酷男和一群男人的故事,推荐)-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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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安全的话,郑叹还是更偏向于比较高的树枝。或许由于这个时节这边的气温比中部地区稍微高一些,暖和点,很多落叶大乔木都枝繁叶茂的,这利于郑叹藏身。
  在村落周围转了下,郑叹碰到过几只土狗,还有在外抓虫子玩的猫,都是放养着的。看到它们悠哉地到处闲逛,郑叹也安心了些,能看到这些猫狗在外闲逛,就说明这里没有什么人打狗套猫。
  找了棵枝叶繁茂绿荫如盖的大槐树作为天晴时的临时落脚点,郑叹跳上去试了试,总体来说还算满意,选了根树枝趴下来,看看周围。
  在这里能够看到村落那边的景况,同时离得又不算很近,不会被那些村民骚扰。
  这棵槐树附近有一片柑橘园,里面拴着两只土狗。郑叹刚才就看到有一只猫进了柑橘园从那两只狗面前走过,那两只狗却只是看了它一眼,然后什么反应都没有了,估计是彼此之间已经熟悉,懒得叫唤。
  一只黑色的蝴蝶从大槐树旁边飞过去,飞进柑橘园,在柑橘树之间飞舞。
  郑叹记得这好像是一种凤蝶,以前在兰老头的小花圃的时候也见到过类似的,最后那只飞进小花圃的凤蝶被兰老头做成了标本。当时还有几个学生在场,郑叹听到他们谈论,说在有些地方,这种凤蝶就是传说中的梁祝蝶。
  这梁祝蝶也有讲究,能作为梁祝蝶,这种蝴蝶就必须是性二型。所谓性二型就是说,雌性个体和雄性个体有着固有的明显的差别,能够让人们通过这些差别来判断它的性别。
  梁山伯和祝英台一个男一个女,再联系到传说故事,人们就觉得他们化成蝴蝶的时候也应该有区分。反之,比如蝴蝶种类中的达摩凤蝶等,由于雌雄凤蝶的颜色都差不多,不容易分清楚,也就不被提倡作为梁祝蝶。
  郑叹看这只凤蝶翅膀上的花纹,像是雌蝶,也就是“祝英台”?
  郑叹正欣赏着“祝英台”,突然,之前走进柑橘园的那只猫从一株柑橘树后跳起来,一爪子将那只蝴蝶拍下来,连着拍了几下,爪子拨动着玩玩,然后,就吃了。
  郑叹:“……”
  不知道那些声情并茂地讲述传说故事的人见到这一幕会是个什么感想。
  梁山伯与祝英台化成蝴蝶双双飞之后,被猫吃了?估计听到这个残酷版故事的人表情一定如便秘一般。
  打了个哈欠,郑叹眯着眼睛开始睡觉。没办法,要有所行动的话就必须得等晚上。
  郑叹睡觉的时候做了个梦,梦到过年那段时间在焦家的日子,记得那天郑叹和俩孩子坐沙发上看电视,里面放着《看狗在说话》,那时候焦远还说,“黑炭哪,一定要记得回家的路,要是你走丢了我们又找不到你,你能自己回来吗?”
  留南城还是想办法回楚华市,对于这个问题,郑叹心里一直矛盾着,不过最后还是决定回楚华市,猫与人的生活毕竟是不一样的,能够找到一个不错的家庭,真的很不容易,更何况,郑叹已经开始想念东区大院了。
  一直等到夜幕降临,郑叹从槐树上跳下来,朝村民的房子那边走。
  这地方的人吃晚饭吃得早,睡觉也睡得早,也省得郑叹等太久。
  先找了几户人家,翻出来点食物吃,不太美味,也只能将就一下。吃完就去找电话,找电话这个事情有些难度。
  这地方的人也喜欢将电话机放在卧房里,还放在床头,也就是说,这电话晚上一直有人守着。郑叹换了好几家都是这种情况。就算这些村民晚上睡着,郑叹也不敢立马过去打电话,电话机就在他们床头,很容易惊醒他们。
  郑叹可不想被人当做怪物,所以,也只能继续寻找,看有没有好下手的住户。
  那些家里养狗的,郑叹不会选择,这些狗并不认识郑叹,见到就叫唤。对于这个,郑叹也没办法,但偏偏大多数村民家里都养狗,让郑叹的选择面又窄了很多。
  好的是,郑叹最后还真找了个不错的住户,而更巧的是,这户就是开小面包车的司机他家。
  躲在暗处听着那些村民们谈论了一些事情,郑叹才知道,原来那个小面包车司机的弟弟准备结婚,前几天他去南城那边有事,顺便就买一些相关的用品,也帮忙给带一些家电。
  婚期就是后天,这户人家有个大院子,由于他们摆露天酒席,但伙房不够大,就在院子里开伙。现在他家的人基本都在院子忙活着,晚上天黑了就点灯继续忙活。
  这样一来,房间里就没人了,更好的是,这家还没养狗,这让郑叹很满意。
  一楼是老人们住的,电话不在这里,大厅也没什么东西,郑叹不多瞧。
  这户人家二层小楼旁边还搭着一个简易的棚子,放车用,郑叹就是从这个简易的车棚上翻进二楼的。
  二楼的卧房里面有电话,和其他住户一样,座机电话也放在床头柜上。郑叹观察了下,二楼这时候确实没大人在,都去院子里帮忙了。隔壁小房间里有个不大点的小女孩,看着像是上幼儿园的年纪,她自己趴在铺泡沫板的地上看书。
  只要没大人就行,就算被这种数数都不会的小孩子看到,郑叹也觉得无所谓,小孩子的话大人们都不当真的。
  郑叹从窗子跳进去,激动地朝电话机跑,跳上床头柜,捞起听筒就拨了熟记在心的号码,当然,这次肯定没忘记在手机号码前面加0,至于座机号,郑叹不太记得楚华市的区号是多少了,所以拨打的是焦爸的手机。
  这时候,焦家的人应该都在家吧?焦副教授应该也在家。
  郑叹拨完电话后兴冲冲等着,可是,听着话机里的提示声,郑叹的心情一下子又阴沉了。
  麻痹!这座机居然没开长途锁!
  开锁还得找钥匙!
  去哪儿找钥匙啊?!
  郑叹翻了翻抽屉,压根没看到那种开话机长途锁的小钥匙。他就纳闷了,至于将这座机的长途锁给锁起来么?像这种地方不是应该经常使用长途电话的吗?
  丧气地将话筒重新放回去,郑叹蹲在那儿想了想,这些村民家里的话机不会每个都锁长途,一个个试?不过最好能够偷到那个司机的手机,其他人的手机也行,至少手机不会像座机这么麻烦。
  看了看这间卧室,因为家里要办喜事,桌子上很多糖果之类的,还有其他零食,估计是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的。
  郑叹从一个大包里面翻了一袋牛肉干出来,还有鱿鱼丝,拿出来后又将大包的拉链重新拉拢,然后跳上窗户,抱着两袋零食准备离开。
  站在窗户那儿的时候,郑叹是用手抱着零食的姿势,两条腿站在窗台那里,准备跳下去。跳之前,郑叹察觉到有人看着这边,侧头望过去。
  刚才还在隔壁看图画书的小女孩正躲在这间卧房的门外看着这边,没大声叫,眼里带着好奇。
  郑叹顿了顿,然后没理会她了,直接跳下窗台。两条腿跳跃不那么方便,但找电话的时候跳了几次也还行。能空出手来抱东西,郑叹也愿意这样,反正这时候除了那个小女孩之外没谁看到,怕个甚,再说自己也不会一直留在这个地方,被发现大不了直接跑路。
  郑叹是走得潇洒,但给对孩子却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晚上,孩子她妈过来拿着图画书教小女孩数数,从一数到十。为了配合记忆,她妈还特意结合现实中的一些事物来教导。
  “小鸟用几条腿走路?”她妈问。
  “两条。”小女孩伸出两根手指头。
  “大黄狗用几条腿走路?”
  “四条!”小女孩数了数图画书中画的那条大黄狗的腿,说道。
  “对,真聪明,小猫咪用几条腿走路?”她妈面带笑意地问。
  小女孩想了想今天见到的那只猫,掰着手指头数了数,然后伸出两根手指,“两条!”
  她妈:“……”
  郑叹对于自己造成的影响一点也不知道,此刻他正抱着两袋零食往大槐树那边走。这时候田地里也没人,果园那边只有几只狗守着,没谁会看到这里有一只用两条腿走路还走得特自然的猫。
  郑叹一边走,一边琢磨着“借”手机的法子,突然听到一阵微弱的哼唧声。又支着耳朵听了听分辨了下,郑叹感觉这有些像狗发出的声音。
  将手上的零食放下,郑叹往声音传来的那边走过去,如果有什么危险的话,这副样子,四条腿还是跑得快些。
  那边有个凹坑,估计是以前谁蓄水养过什么东西,现在凹坑里全是杂草。而此刻在这个凹坑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笼子里有三只小狗,两只趴在那儿没动静,只有一只个头稍微大点儿的在里面爬动,不断地发出哼唧哼唧的声音。
  
  第五十八章 那绝逼不是真爱
  
  狗崽?
  还是关在狗笼里的。
  这种狗笼并不像郑叹在狗肉猫肉馆见到的那种,面前这个狗笼显然更高档一些,看着像是给宠物狗用的。
  郑叹记得今天从大槐树那儿往村民房跑的时候还没听到有什么动静,这应该是在他找电话的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不过,找电话的时候避开了一些养狗的住户,这狗笼和狗到底是谁家的就不得而知了。
  动了动耳朵,周围没有其他人的声响,也没有陌生人的气息。
  郑叹凑到笼子前看了看,由于狗崽太小,郑叹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他对这个也没研究。
  狗笼的笼门没有锁,但有个小卡口卡在那里,狗崽也不会开,被困在里面不知道多久了。
  山野的夜间气温比较低,虽不至于深秋严冬的那种,但也并不是这样大小的狗崽能够承受得住的。狗和猫一样,比人类的体温略高一些,周围环境的气温十来度,这样的温差不知道狗崽能不能抗得了。
  察觉到站在笼子外面的郑叹,那只叫唤着的狗崽朝郑叹这边过来,隔着笼子看着郑叹。见郑叹不动,它继续哼哼,还用没长出来多少的小牙咬笼子。
  郑叹爪子一勾将笼子门打开,那只狗崽顿了顿,试探两下,然后跑出来。
  虽然还是狗崽,但这种狗的体型应该比较大,相对于现在的郑叹来说,这三只狗崽单论体型的话,比自己小不了太多。
  没管那只跑出来的小狗崽,郑叹看着笼子里没动静的另外两只,抬爪拨了拨,还是软乎的。本以为这两只狗崽已经死了,没想到这俩还蹬了蹬腿,嘴巴张了两下。睡太熟了?
  郑叹看看周围,这个凹坑太大,根本挡不住风,夜间的风比较大,如果三两只继续扔在这里,估计活不了太久。
  但是郑叹不想惹上这个麻烦,自己都生活困难,哪有心思顾上这三只狗崽?还是早日偷一部手机琢磨回东区大院的办法比较实在。
  但是,郑叹转身走了两步,跑出笼子的那只在周围晃悠的狗崽立马凑过来,在郑叹身边蹭了蹭。
  郑叹将它推到一边,它又欢腾地跑过来,估计还以为郑叹在跟它玩耍。
  郑叹索性直接将它扔进笼子里了,关上笼子门也没管它又开始哼哼唧唧叫唤。再次转身离开。
  只不过,走了十来米,步子又慢了下来。郑叹回头看了看蹲笼子边上直直瞧着这边的狗,夜空繁星点点,借着星光,郑叹能够到,那狗崽身上基本是白色,一只眼睛那里有大片黑色,像带着独眼眼罩似的,这让郑叹想起来大院里的牛壮壮。只不过这两者的长相不同,牛壮壮那个大头太特别,这只狗仔的身体比例不至于像那样,也不像是村里常见的那种土狗,估计也是个串串,不然不会被主人家弃掉。
  郑叹以前在大院里遛弯的时候也经常听那些养狗的人谈话,知道很多养狗的人的态度,如果他家狗生的崽让他们不满意就会直接扔了。
  撒哈拉它家主人这么说过,“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明知道它吃屎还养着它,不在意血统不在意品种,每天费心思照顾,容忍它在家里刨坑挖洞埋骨头、咬桌椅甩口水‘拆迁’造反的,那一定是真爱。”
  就算是土狗也有人爱的,那可是经历了数千甚至上万年的自然和人工筛选得出的犬种,其中不乏通晓人性、悟性好、忠实听话、捕猎能力强的个体。
  至于串串狗,很多名种也都是串出来的。
  所以,扔狗的那家人,那绝逼不是真爱。
  等郑叹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再次走到笼子旁边了,里面那只狗崽哼唧得更厉害,还发出呜呜的声音。
  啧,烦死了!
  郑叹想,反正现在也没事,顺手搬走找个地方扔下就行了。
  记得那棵大槐树旁边有一些矮灌木丛,那里应该能挡风,而且那边也没人经常过去。
  举起笼子,郑叹往大槐树那边走去。至于那两袋零食,待会儿再去捡回来,反正这时候也没人会去捡。
  矮灌木那边由于村民往走的比较少,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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