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世纪政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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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中世纪政治史-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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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律、令、格、式都只有皇帝才有权颁布。国家没有专门的立法机构。 

  法律的制订和修订,都有皇帝临时指定官员参加。 

        中央司法机关为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大理寺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 

  审理中央政府百官和京城重要刑事案件。刑部为最高司法行政机关,也负责 

  复核大理寺对流、徒刑的判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监察百官,也监督 

  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 

  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事。有时由门下省、中书省和御史台 

  的主要官员组成特别法庭,即所谓的小三司,审理有关申冤的诉讼案件。死 



① 《通典·选举典》,《通典》第15 卷,第84 页。 

① 谋反:二人以上暗中谋划造反;谋大逆:二人以上谋划毁坏皇帝宗庙、坟墓和宫阙;谋叛:二人以上谋 



划背国从伪;恶逆:毁损宗庙、坟墓和宫阙;不道:灭绝人性,违反伦常;大不敬:不敬皇帝及其宗亲, 

皇帝使用过的物品;不孝:控告、咒骂祖父、父母,居丧嫁娶作乐;不睦:亲属间的控告、谋杀、出卖、 

殴打等;不义:杀本属府主、刺史或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夫死妻子匿不举哀或居丧作乐; 

内乱:违反伦常的性犯罪。 

① 徒为服劳役;流为遣送边远地方服劳役,非特诏不得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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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执行前须经过三复奏,即行刑前一日、二日复奏,执行之日复奏。 

       地方司法与行政合一。州、县的行政长官也是州、县的司法长官。为辅 

  助刺史和县令的司法工作,州设司法参军事,县设司法佐。基层官员里正、 

  坊正可裁决民事诉讼,但无权审理刑事案件。 

       唐初的军事制度沿用隋制,仍为府兵制。中央设置12卫,各领40—60 

  个折冲府 (军府)。每府设折冲府都卫和果毅都卫,统领卫士千人。全国共 

  设600多个折冲府,关内261个。兵士为均田制下的农民,以服兵役顶替租 

  庸调。平时种地,冬季训练,轮流宿卫京城,战时出征,自备兵甲衣粮。20 

  岁入府,60岁免役。征调兵士的规定极为严格。兵部分别向折冲府都卫和州 

  刺史下达符契,折冲府都卫与刺史的符契相合,而后才可发兵。这就使将军 

  很难形成自己的独立军事势力威胁皇权。唐初还有一支守卫皇宫的禁军。 

         (2)唐初封建土地制度和“贞观之治” 

       唐初,经济凋蔽。为恢复生产,沿用了隋朝的土地制度。624年,唐高 

  祖李渊颂布均田令和租庸调法。将国家财政建立在这两项制度上。 

        18岁以上男子受口分田80亩。永业田20亩;死后口分田交还政府,永 

  业田可世袭,允许买卖;一般妇女不受田,寡妻妾受口分田30亩。丁男以外 

  的人,凡为户主,即受永业田20亩,口分田30亩。每丁每年交纳粟2石, 

  为租;纳绢2丈,丝3两,或布2丈5尺,麻3斤,为调;服徭役20天;如 

  无徭役,以绢代替,每天折合绢3尺,为庸。如果额外加役15天,免调;加 

  役30天,租调全免。地方出现水旱灾害,可视灾情减收或免收租庸调。 

                       ① 

       有封爵的贵族和五品以上官员可依品级请受永业田5—100顷;因战功 

                             ② 

  而受勋的人,可依勋级请受勋田 60亩至30顷。在职官员,依官品与职务, 

  授予职分田;最高12顷,最低200亩; 

        离职时移交给下一任官员。各级政府还有公廨田,以地租作为办公费用。 

        受田顷亩数为应受亩数,即最高限额。受田足的叫宽乡,不足的叫狭乡。 

  狭乡的口分田减半给授,其农民准许在宽乡遥受田亩。官员的永业田和勋田 

  只能在宽乡给授。在狭乡,买入的土地禁止超过限额。宽乡的多余田亩,私 

  人可以多占,但须到官府申报立案。 

       626年,李渊次子李世民在长安发动玄武门之变,杀太子李建成、齐王 

  李元吉。不久,唐高祖退位。李世民继位为帝,是为唐太宗。 

       唐太宗李世民历经隋末以来由治到乱的过程,深知维护封建秩序与维护 

  广大小农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经常引用“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 

  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古语警励自己,并提出“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 

  廉吏”,以安百姓。关中、关东各地连续三年 (627—629)水旱蝗灾,灾民 

                                                            ① 

  无数。唐太宗命灾区开仓赈灾,准许灾民就食它州 ,并命政府出资赎被卖子 

  女还其父母。唐太宗认为,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是“法令尤峻”,使“民 

                          ②                                                ③ 

  不勘命,遂至于亡” 。提出“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他亲自主 



① 唐对皇族宗室授予爵位,收取固定的租税。爵位分九等。最高爵位为王,视正一品,食万户;最低爵位 



为开国县男,视从五品上,食户三百。 

② 唐置勋12 等,最高勋号上柱国,视正二品;最低勋号武骑尉,视从七品。 

① 平时农民不得随意迁徙。 

② 《旧唐书·刑法志》,《旧唐书》,第2133 页。 

③ 《贞观政要》,第23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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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制订的 《贞观律》,与隋律相比,死刑减少了92条,改流刑为徒刑的71 

  条,并删去“兄弟连坐俱死之法”。贞观四年(630年),全国大丰收,流 

  亡四乡的乡农民都返回家乡。封建秩序逐步稳定,各种犯罪现象也相应减少, 

                                      ④ 

  630年“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此后的一段时期里,“天下帖然”,“人 

             ⑤ 

  人自安” ,“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监狱)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 

       ⑥ 

  闭” 。史称贞观之治。 

       唐太宗的施政作风接近儒家理想中的君主风范:纳谏、爱民,与群臣建 

  立了较好的关系。唐人吴竞于705年编撰《贞观政要》,记述唐太宗和大臣 

  魏征、魏胄、马周等有关国家长治久安之策的讨论。此书后被译为朝鲜、日 

  本、西夏、契丹、女真、蒙古、满族等文字,成为儒家政治文明中君和臣的 

  理想教材。 

       唐太宗晚年,两次发兵进攻高丽,均以失败告终。在继位问题上,太子 

  李承乾行为不尊中国礼法,受到朝廷官员的非议。诸王为皇位展开激烈斗争。 

  但朝中有影响的老臣支持未参与斗争的14岁的李治。唐太宗死前立李治为太 

  子。 

         (3)武周政权 

       649年,唐太宗死,李治继位,是为唐高宗。不久,唐高宗迎武则天(原 

                    ① 

  为唐太宗的才人 )入宫。654年,唐高宗封武则天为昭仪。 

       唐高宗继位之初,年纪尚轻,朝廷决策俱为长孙无忌、褚遂良等老臣所 

  控制。655年,武则天在宫廷斗争中屡次获胜,被唐高宗立为皇后,随即杀 

  死王皇后和萧淑妃。此后,唐高宗身体多病,武则天经常参与政务。她逐一 

  贬黜了反对废除王皇后的长孙无忌、褚遂良等老臣,以皇后的名义掌握了政 

  权。657年,武则天将洛阳定为东都,并逐步将皇室和中央政府机构迁往洛 

  阳。 

       在这时期,武则天要求唐高宗重修了确定贵族身分的《姓氏录》,以后 

  族为第一等,其余都以本朝官职高下为准,共九等。不再承认魏晋隋以来流 

  行的原则。唐朝五品以上官员,皆升为士族。对此,旧贵族称为“勋格”, 

  以示其无根底。 

       660年,在新罗国的协助下,唐军征服了朝鲜半岛的百济国。668年,唐 

  军攻占高丽国首都平壤。并在平壤置都护府(因高丽人持续不断的反抗,于 

  676年撤回辽东)。实现了自隋以来中国历代帝王的夙愿。 

       唐高宗在世时,武则天就组织了自己的秘书班子,由文人学者组成,名 

  为北门学士。这个班子不仅编著有关政治行为规范的一般性文件,如《烈女 

  传》、 《臣轨》以及《百僚新戒》等,而且,为武则天起草奏折,参与制定 

  决策,处理各部门的章表,部分取代了正式的宰相会议。 

       683年,唐高宗病重,授遗诏,命太子李显继位,是为唐中宗,并嘱有 

  不能决定的军国大事,应与武后商量。同年,高宗死,中宗继位。一个半月 

  以后,武则天指责中宗有叛逆之心,予以废黜,立其兄弟李旦为唐睿宗。684 

  年,武则天颁布大赦令。同年,徐敬业(李敬业)于扬州起兵反武则天;688 



④ 《新唐书·刑法志》,《新唐书》,第1412 页。 

⑤ 《贞观政要》,第209 页。 

⑥ 《贞观政要》,第24 页。 

① 第五等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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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李氏诸王在山东、河南发动兵变;均被迅速平定。武氏家族成为朝廷中 

  新贵。 

       690年,唐睿宗退位,武则天正式登基,为神圣皇帝,改国号周。 

       武则天任用酷吏打击阴谋反对她的唐宗室贵族,受害者多是被称为“海 

  内贤士名流”的李氏宗族、达官贵人,包括皇族贵戚数百人,朝廷大臣数百 

  家。她诏令任何人均可指控他人的谋反阴谋,平民可告高官,奴仆可告主人, 

  并可免费来京城揭发。同时,武则天重视科举制,而轻视依靠特权进入官僚 

  集团者。689年,她首创殿试贡士的作法,并大量提拔下层官吏到中央政府, 

  包括狄仁杰这样的优秀官吏,并不断调动他们的职务,严厉惩罚其中的被指 

  控者,其中也不乏冤案。 

       武则天信奉佛教,甚至诏令全国不得食荤。武则天统治后期,突厥、契 

  丹、土蕃不断入侵,甚至深入河北一带。 

       698年,武则天将唐中宗从流放地召回,决定仍由李氏家族继承帝位。 

       704年,宰相张柬之等联合御林军将领李多祚,拥立唐中宗复位。此后 

  的8年里,韦皇后和她的几个女儿、太平公主 (武则天之女)、武三思(武 

  则天之侄)等操纵朝政,互相倾轧,共发生了7次政变,更换了4个皇帝。 

  712年秋,李隆基继帝位,是为唐玄宗。次年夏,太平公主密谋政变,唐玄 

  宗事先察觉,杀天平公主。一个中国政治史上少有的,不符合儒家政治传统 

  的妇女执政的时代结束了。 

        (4)“开元盛世”和安史之乱 

       唐玄宗继位之初,面临财政紧张、官员队伍过于庞大,国家户籍减少等 

  问题。 

       唐玄宗任用姚崇为宰相,禁止豪门大户为逃避租庸调而私建寺庙,私度 

  为僧,使3万多僧尼还俗,并严格限制新建寺庙。任用宇文融,以交纳6年 

  轻赋为条件,检全国所有未登记的逃亡户,使国家编户增加了80万。改革税 

  制,按农户耕种的实际亩数征收地租,每亩收2升;按户纳税,三年一大税, 

                              ① 

  每年一小税。罢黜斜封官,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冗员。唐玄宗重视官吏的选拔: 

  714年,诏令京城与地方的官员互换,选拔有才能的京城官员到地方担任刺 

  史和都督,调有良好政绩的刺史和都督到中央政府各省、部、院、台任职; 

  715年规定:未在地方担任县令和刺史的不得在中央政府任职,因为官员普 

  遍不愿到地方任职;716年,亲自复试吏部新放的县令,淘汰其中不合格者 

  45人。 

       唐玄宗勤于朝政,奉行克制的对外政策,不进行劳民伤财的对外扩张; 

  有外族入侵,驱逐而已。开元年间(713—742),吏治尚可,社会较为安定, 

  农民负担较轻。米价始终保持稳定。城市商业繁荣,长安、洛阳、扬州、广 

  州均为国际性商业城市。以长安为中心,“南至荆、襄,北至太原、范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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