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掩初弦月+番外 作者:齐小思(晋江2012.05.12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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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掩初弦月+番外 作者:齐小思(晋江2012.05.12完结)-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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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小时眨眼就过去,可乐曦硬是没撑住,被睡神把魂儿勾走了。看着她熟睡的样子,凌云哪忍心叫醒她,就在这将就一晚上吧!但奇怪的是,第二天早上八点都过了,他也忙活了好一阵,乐曦还没有醒,这让他觉得很不对劲。
  “乐曦,醒醒!”凌云扶她坐起来,手触到她脸上的肌肤,略高于常人的温度使得他面色一沉,又握住她的手,手心也在微微冒汗,看样子昨晚吹风受凉了,要马上送她去医院才行。
  一听说去医院,乐曦吓得浑身直冒冷汗,因为苏晨风的事,她害怕那个地方,不是逼不得已,绝不越雷池半步,可是凌云那么坚持,她只好跟他软磨,比如过会上班觉得不舒服了再去,保证一定找程医生看病。她认定,凌云对程晟是绝对放心的,终于,凌总点头了,不代表他被糊弄过去,而是他早上确实走不开,但心里却无时无刻不记挂着这事。
  当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他心急火燎地往家里赶。谁知,刚进卧室,就发现乐曦早已乖乖地睡下了,乖得不合常理。他拿手试了试她额上的温度,不禁皱了皱眉头,烧还没有退,想把她弄醒,问她去过医院没有,可乐曦“嗯”了一声,继续倒头就睡,就在他下定决心,把她拽起来送去就诊的时候,乐曦先知先觉地扑进他怀里,撒娇地说:“你回来了?今天好早哦!”
  能不早点回吗,都病成这样了,“看医生了没有?”凌云温和却不失严肃地问。
  乐曦仰头看向他,反驳道:“我没有生病!”
  “没有生病会这么烫?”有点常识没有,凌云把自己的额头贴上去感受她的体温,好像比早上烧得更厉害了。
  “你才没有常识,要当爸爸了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说……”乐曦低声咕哝。这句话凌云消化了好半天,他一度怀疑自己听错了,要她再说一遍。
  “我说你要当爸爸了!”乐曦一字一顿,这回该听清楚了吧。
  她静静地等待着,以为凌云会高兴得跳起来;或者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那样,兴奋地把她抱起来转个圈。然而这些都没有出现,凌云的异常冷静让她有些许的失落,他似乎没有预想中的开心,乐曦紧张地握紧了拳头,想移动下身体,却再也动不了,整个人被他死死地固定在胸前。直到过了好长时间,她感觉领口湿湿的,正想问他到底怎么了,凌云忽然松开了她,沙哑的声音在耳畔低沉地响起,“什么时候知道的?”
  “今天早上”,乐曦如实回答,“吃早点觉得反胃,人昏昏沉沉的打不起精神,去看医生才知道怀了宝宝,已经八周了。”
  凌云顺着日期往前推算,应该就是过年在爸爸妈妈家那次?乐曦害羞地点点头,用手摸了摸小腹,凌云也随之把手覆在了上面,这是他们的凌小宝,竟然这么意外地降临了。
  “我以为你不喜欢”,看到他脸上带着笑意,乐曦才敢把之前的憋屈一股脑全吐出来。
  “傻瓜,我怎么会不喜欢,这是我们的孩子”,凌云轻啄着她的脸,手眷恋地流连于她腹上的柔软,“对不起,乐曦”,其实他不知道多开心,如果说刚才他的表现得过于平静,那只能说明他在担心她的身体,能否承受这个艰辛的过程;还有婚前对她父亲的承诺,如今要如何向他老人家交代。
  “我们什么时候告诉爸爸妈妈?”乐曦是个装不住秘密的人,尤其是这种振奋人心的秘密。
  凌云考虑了一下,现在很晚了,要是真的一个电话打过去,他们今晚就不用睡觉了,还是等他俩都有空的时候,一起回家一趟,再说也不迟,这样的提议乐曦当然举双手赞同,她何尝不是兴奋了一整天,只是孕期反应让她很容易睡着而已。
  “还有哪里不舒服吗?要是没有带我们凌小宝睡觉吧!”
  乐曦摇头,“凌小宝说要爸爸抱着睡!”凌云忍俊不禁,这样的理由不是行不通,但是他要先洗个澡。
  哪怕这次只有短短的十分钟,乐曦仍然没能坚持住,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凌云脱了鞋子,在她身边躺下,把她抱进怀里,适应了新的姿势,乐曦的呼吸均匀起来。而凌云丝毫没有睡意,手又不自觉地滑向她腹部的那处温暖,并在四周缓慢的游移,像是和凌小宝亲切地打着招呼,我是爸爸,你感应到了吗?复杂的心绪不能言说,他觉得自己肩头的担子更重了。
  这一觉,乐曦睡到了快十点,她慌忙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客厅,却发现凌云居然还在,他不用上班吗?殊不知,凌云早已安排好一切,给她请好假,联系好医生,等会陪她去做检查,只有这样他才能彻底放心。乐曦想想也对,既然怀孕了,那么她结婚的事实杂志社那边肯定瞒不住,既来之则安之吧。可是面对桌上花样繁多的早餐,她犯愁了。
  “我真的吃不下。”乐曦挤眉弄眼地哀求道,她也的确没有撒谎。
  “你不吃,我们小宝要吃嘛,乖啦!”凌云像哄孩子一样哄着她,不过这招挺管用,乐曦勉为其难地为他们的小宝贝吃了点。
  用过早饭,他们一起去了市中心医院,待做完医生规定的所有检查项目,凌云才把她送回杂志社。望着她渐行渐远的身影,凌云忐忑地拨通了乐父的电话,他们约定见面的地方,还是上次那间茶座。
  “这么急找我来有什么事?”乐父开门见山,凌云也不绕弯子,告诉他乐曦怀孕的事实。乐父脸色愈加难看,难道他不记得当初答应他什么,又是向他保证过什么?如今出尔反尔,这算是怎么回事?
  “爸爸,对不起,这真的是个意外,我不想的。”凌云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局面,来之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任他再怎么训斥,他也忍着不出声。
  “你们打算怎么办?”过了好一阵,乐父的语气略有缓和。
  “我们准备把孩子留下。”
  “你这不是要她的命吗?”乐父怒火中烧地拂袖而去,剩下凌云独自一人心事重重倚窗而坐,他紧锁着眉头,看向不知名的远方,第一次觉得握不住命运的脉搏。接下来,他没有回公司,而是去了宁城下辖的一个小镇,那里有片净土是他父母长眠的地方——白云山墓地。
  
  
  
  第四十五章 遭遇偷拍
  凌云没有直接回公司,而是去了宁城下辖的一个小镇,那里有片净土是他父母长眠的地方——白云山墓地。刚和乐曦领证不久,他们来过这里一次,更确切地说,是乐曦主动要求要来拜祭他们。那时候临近春节,墓地几乎没什么人,不像现在清明扫墓的旺季,人声鼎沸。
  那天天气不太好,阴沉沉的,山间雾气弥漫,但两人心情都不错。乐曦牵着他的手,紧紧地跟在他身后,一路有说有笑。走着走着,凌云慢慢收住了步子,乐曦看了眼立在前方墓碑上的字,立即毕恭毕敬地站直了身子,一脸的虔诚。这是她第一次拜见公公婆婆,或多或少还是有点紧张。看着她攥紧了小拳头,凌云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乐曦,自我介绍一下。”语调平缓不失严肃。
  呃?不是应该由他来介绍吗?乐曦有一丝犹豫,却只是一闪而过,她简单地理了下思绪,开始认真地陈述:“爸爸妈妈,你们好!我叫乐曦,是你们的……”羞怯地睨了凌云一眼,把声音压低了些,“是你们的儿媳妇,我是来宁城之后认识他的,已经四年多了……”
  是啊,四年前,这个小丫头突然闯进他的生活,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为素不相识的范义伸张正义,不轻不重地给他上了一课。从那刻起,他喜欢上了她,想找机会接近她,没想到真这么巧,她应聘到天一工作,可别以为这样一切就很顺利,当时,横亘在他们中间的障碍不少,好在所有困难被一一战胜,最终他如愿以偿,把她娶回了家,凌云在心里默默地替她补充完整。
  “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乐曦用手碰了下凌云,她觉得该上报的都上报了,甚至包括年龄、爱好等等。凌云“嗯”了一声,偏过头,在他可爱的媳妇脸上浅尝了一口,看着那张小脸霎时变得通红,嘴角扬起淡淡的微笑。
  “太过分了,妈妈,他欺负我!”乐曦不甘示弱地向婆婆告状,然后狠狠地欺负回来。凌云想,如果母亲还活着,见到这样的一幕一定高兴得合不拢嘴。
  对话渐稀。
  临走前,乐曦拥着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爸爸妈妈,你们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他,不会让他再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不过,他以后要是真欺负我,您可要给我做主了。”说完狡黠地冲他眨了下眼睛。
  “这些你们一定记得吧!”
  回到现实,凌云放下手中的白菊,坐在墓碑旁,就像父母在世时那样,跟他们聊着心事:“爸妈,今天我给你们带了个好消息,我和乐曦有了孩子,你们就要抱孙子了,开心吗?早上,我在超声波里见到了那个小家伙,呵呵,他才2厘米大”,凌云说着用手指比划了一下,“这么一丁点就皮得不得了,弄得他妈妈吃不下、睡不好,整天迷迷糊糊的。”
  “可是……”他的神情骤然沮丧起来,“程晟私下跟我说,乐曦的情况到了孕晚期,不太好掌控,弄不好大人小孩都有危险,我不想让她去冒险,因为、我害怕,我怕失去她,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凌云怅然地叹了口气,幽深的眸子里蕴含着化不开的矛盾,他知道乐曦有多在乎这个宝宝,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果要打掉孩子来保全她,她愿意接受吗?他忍心开得了口吗?那不是商场上的一份合约、一笔交易,说放弃就可以放弃,那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是与他们血脉相连的人。
  “妈妈,我要怎么做才对?”凌云无助地望着远方,视线逐渐变得模糊。
  自然没人告诉他答案,但这样已经足够了。乐曦怀孕情绪不能受影响,凌枫远在美国,逝去的父母是他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不管他们能否听见,只要把心里的郁结吐出来,便不觉得那么难受了,这样他才能够更加振作,更冷静地思考。
  沉默了良久,差不多准备回去的时候,乐父打了个电话过来,莫非他有了决定?凌云的心陡然一沉。虽说事先设定了无数种可能,但真到了这一刻,还是忍不住心慌,手不自觉地有些发颤。
  “女婿,把孩子留下来吧!什么也别说了,照顾好曦曦,我不准她有事。”话语坚定而恳切,但凌云相信,这必定是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挣扎,才最终做的决定。静默了一会,细心的乐父继续交代:“提醒曦曦不要乱吃零食,周末有空回趟家,妈妈给她准备了些东西……”这每一个字、每一句,都深深地印在凌云心上,他深知这些话的分量,他给乐曦的父亲,同时也给自己立了一道军令状:不惜一切代价,确保让他们母子平安。
  合上手机,凌云有了稍稍的懈怠,而此时乐曦的短信,就像算好了时间一样伺机溜了出来:“凌小秘,今天有空来接小宝回家么???”
  “凌小秘?”
  凌云呵呵一笑,这个乐曦越来越调皮,哪里像是要做妈妈的人,不过他倒是非常乐意被“降格”,这样的待遇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小秘就小秘吧,正好跟小宝凑成一对。于是,耐心地回复:“下班在杂志社门口等我!”
  “嘻嘻嘻。”他仿佛看见乐曦一副阴谋得逞的样子。
  车七拐八弯地驶向市中心,笔直开往目的地,隔老远,凌云就用敏锐的目光锁定了那个,现在看起来依旧娇俏的身影,正要叫她,却被人抢先了一步,对方是个年轻的男人,长得眉清目秀。
  “小姐,可以用一下你的手机吗?”
  乐曦警惕地后退了两步,指着他的手说:“你有手机。”
  “没电了,不信你看。”小伙子显然早有准备,大方地向她展示,无论按哪个键,显示屏的灯都不亮。
  半信半疑间,乐曦忽然灵光一闪,麻利地取下他手机里的电池,放在手上回来搓了几下,再装进去,大功告成,打一个电话绝对没问题,这个常识美其名曰“摩擦生电”。小伙子愣愣地看着她熟练地完成一整套动作,顿感挫败,但他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不依不饶地跟乐曦磨起了嘴皮子。
  这股子蛮缠劲让凌云甚是不悦,他快步走下车,优雅地掏出手机往他面前一递:“我的借给你。”另一只手极其自然地落在了乐曦的腰上,无声地宣告“所属权”。小伙子见西洋镜被拆穿,连再见也省了,果断地落荒而逃,闪电般消失在人海。
  “哈哈哈!这种小伎俩还想骗倒我,也不看看本小姐是谁。”乐曦一脸自我陶醉地说道,浑然无视了某人的存在。
  “咳咳。”凌云轻咳了两声。
  乐曦是个聪明的老婆,一点就通,她笑眯眯地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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