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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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简史-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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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作为测算其他恒星的亮度(并由此计算其相对距离)的基准。
  哈勃的好运气来了。此前不久,有一位名叫亨利埃塔·斯旺·莱维特的才女想出了一种找到这类恒星的方法。莱维特在哈佛大学学院天文台担任当时所谓的计算员。计算员终生研究恒星的照片并进行计算计算员由此得名。计算员不过是个干苦活的代名词。但是,在那个年代,无论在哈佛大学,还是在任何地方,这是妇女离天文学最近的地方。这种制度虽然不大公平,但也有某个意想不到的好处:这意味着半数最聪明的脑子会投入本来不大会有人来动脑子的工作,确保妇女最终能觉察到男同事们往往会疏忽的宇宙之细微结构。
  有一位名叫安妮·江普·坎农的哈佛大学计算员利用她熟悉恒星的有利条件,发明了一种恒星分类系统。这种系统如此实用,直到今天还在使用。莱维特的贡献更加意义深远。她注意到,有一种名叫造父变星(以仙王星座命名,第一颗造父变星就是在那里发现的)的恒星在有节奏地搏动一种星体的“心跳”。造父变星是极少见的,但至少其中之一是我们大多数人所熟悉的。北极星就是一颗造父变星。
  我们现在知道,造父变星之所以搏动,是因为用天文学家的行话来说它们已经走过“主序阶段”,变成了红巨星。红巨星的化学过程有点儿难懂,已经超出了本书的宗旨(它要求了解很多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单离子化的氦原子的性质)。但是,简而言之,在燃烧剩余的燃料的过程中,它们产生了一种很有节奏、不停地一亮一暗的现象。莱维特的天才在于,她发现,通过比较造父变星在天空中不同角度的大小,就可以计算出它们之间的相对位置。它们可以被作为标准烛光这个名称也是她创造的,现在依然广泛使用。用这种方法得到的只是相对距离,不是绝对距离。但是,即使这样,这也是第一次有人想出了一个计算浩瀚宇宙的实用方法。
  (为了合理评价这些深邃的见解,也许值得注意的是,当莱维特和坎农在根据照片上远方星星的模糊影子推定宇宙的基本特性的时候,哈佛大学的天文学家威廉·H。皮克林他当然能从一流的天文望远镜里想观察多少次就观察多少次却在建立自己的理论,认为月球上的黑影是由大群大群的、随着季节迁徙的昆虫形成的。)
  哈勃把莱维特测量宇宙的标准和维斯托·斯莱弗的红移结合起来,开始以焕然一新的目光有选择地测量空间的点。1923年,他证明,仙女座里一团代号为M31 的薄雾状的东西根本不是气云,而是一大堆光华夺目的恒星,其本身就是一个星系,直径有1 万光年,离我们至少有90万光年之远。宇宙比任何人想像的还要大大得多。1924年,哈勃写出了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文,题目为《旋涡星云里的造父变星》(“星云”源自拉丁语,意为“云”,哈勃喜欢用这个词来指星系),证明宇宙不仅仅有银河系,还有大量独立的星系“孤岛宇宙”其中许多比银河系要大,要远得多。
  仅仅这一项发现就足以使哈勃名扬天下,但是,他接着把注意力转向另一个问题,想要计算宇宙到底大了多少,于是有了一个更加令人瞩目的发现。哈勃开始测量远方星系的光谱斯莱弗已经在亚利桑那州开始做的那项工作。他利用威尔逊山天文台那台新的254 厘米天文望远镜,加上一些聪明的推断,到20世纪30年代初已经得出结论:天空中的所有星系(除我们自己的星系以外)都在离我们远去。而且,它们的速率和距离完全成正比:星系距离我们越远,退行速率越快。
  这的确是令人吃惊的。宇宙在扩大,速度很快,而且朝着各个方向。你无须有多么丰富的想像力就能从这点往后推测,发现它必定是从哪个中心点出发的。宇宙远不是稳定的,固定的,永恒的,就像大家总是以为的那样,而是有个起点。因此,它或许也有个终点。
  正如斯蒂芬·霍金指出的,奇怪的是以前谁也没有想到要解释宇宙。一个静止的宇宙会自行坍缩,这一点牛顿以及之后的每个有头脑的天文学家都应当明白。还有一个问题:要是恒星在一个静止的宇宙里不停燃烧,就会使整个宇宙酷热难当对于我们这样的生物来说当然是太热了。一个不断膨胀的宇宙一下子把这个问题基本解决了。
  哈勃擅长观察,不大擅长动脑子,因此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发现的重大意义。在一定程度上,那是因为他可悲地不知道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这是很有意思的,因为一方面爱因斯坦和他的理论在这时候已经世界闻名,另一方面,1929年,阿尔伯特·迈克尔逊这时候已经进入暮年,但仍是世界上最敏锐、最受人尊敬的科学家之一接受了威尔逊山天文台的一个职位,用他可靠的干涉仪来测量光的速度,至少可以肯定已经向哈勃提到过,爱因斯坦的理论适用于他的发现。
  无论如何,哈勃没有抓住机会在理论上有所收获,而是把机会留给了一位名叫乔治·勒梅特的比利时教士学者(他获得过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勒梅特把实践和理论结合起来,创造了自己的“烟火理论”。该理论认为,宇宙一开始是个几何点,一个“原始的原子”;它突然五彩缤纷地爆发,此后一直向四面八方散开。这种看法极好地预示了现代的大爆炸理论,但要比那种理论早得多。因此,除了在这里三言两语提他一下以外,勒梅特几乎没有取得别的进展。世界还需要几十年时间,还要等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在新泽西州咝咝作响的天线上无意中发现宇宙背景辐射,大爆炸才会从一种有趣的想法变成一种固定的理论。
  无论是哈勃还是爱因斯坦,哪条大新闻里都不会提及多少。然而,尽管当时他们谁也想不到,他们已经作出自己所能作出的贡献。
  1936年,哈勃写出了一本广受欢迎的书,名叫《星云王国》。他在这本书里以得意的笔调阐述了自己的重要成就,并终于表明他知道爱因斯坦的理论反正在某种程度上:在大约200页的篇幅中,他用了4 页来谈论这种理论。
  1953年,哈勃心脏病发作去世。然而,还有最后一件小小的怪事在等待着他。出于秘而不宣的原因,他的妻子拒绝举行葬礼,而且再也没有说明她怎么处理了他的遗体。半个世纪以后,该世纪最伟大的天文学家的去向仍然无人知道。若要表示纪念,你非得遥望天空,遥望1990年美国发射的、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哈勃天文望远镜。
  第九章 威力巨大的原子
  当爱因斯坦和哈勃在弄清宇宙的大尺度结构方面成果累累的时候,另一些人在努力搞懂近在手边的而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又是非常遥远的东西:微小而又永远神秘的原子。
  加州理工学院伟大的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有一次发现,要是你不得不把科学史压缩成一句重要的话,它就会是:“一切东西都是由原子构成的。”哪里都有原子,原子构成一切。你四下里望一眼,全是原子。不但墙壁、桌子和沙发这样的固体是原子,中间的空气也是原子。原子大量存在,多得简直无法想像。
  原子的基本工作形式是分子(源自拉丁文,意思是“小团物质”)。一个分子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以相对稳定的形式一起工作的原子:一个氧原子加上两个氢原子,你就得到一个水分子。化学家往往以分子而不是以元素来考虑问题,就像作家往往以单词而不是以字母来考虑问题一样,因此他们计算的是分子。分子的数量起码可以说是很多的。在海平面的高度、零摄氏度温度的情况下,一立方厘米空气(大约相当于一块方糖所占的空间)所含的分子多达4 500 亿亿个。而你周围的每一立方厘米空间都有这么多分子。想一想,你窗外的世界有多少个立方厘米要用多少块方糖才能填满你的视野。然后再想一想,要多少个这样的空间才能构成宇宙。总而言之,原子是很多的。
  原子还不可思议地长寿。由于原子那么长寿,它们真的可以到处漫游。你身上的每个原子肯定已经穿越几个恒星,曾是上百万种生物的组成部分,然后才成为了你。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大量原子;这些原子的生命力很强,在我们死后可以重新利用;在我们身上的原子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有人测算,我们每个人身上多达10亿个原子原先很可能是莎士比亚身上的原子,释迦牟尼、成吉思汗、贝多芬以及其他你点得出的历史人物又每人贡献10亿个原子。(显然非得是历史人物,因为原子要花大约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彻底地重新分配;无论你的愿望多么强烈,你身上还不可能有一个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原子。)
  因此,我们都是别人转世化身来的虽然是短命的。我们死了以后,我们的原子就会天各一方,去别处寻找新的用武之地成为一片叶子或别的人体或一滴露水的组成部分。
  而原子本身实际上将永远活下去。其实,谁也不知道一个原子的寿命,但据马丁·里斯说,它的寿命大约为1035年这个数字太大,连我也乐意用数学符号来表示。
  而且,原子很小确实很小。50万个原子排成一行还遮不住一根人的头发。以这样的比例,一个原子小得简直无法想像。不过,我们当然可以试一试。
  先从1 毫米着手,就是这么长的一根线:-。现在,我们来想像一下,这根线被分成了宽度相等的1000段。每一段的宽度是1 微米。这就是微生物的大小。比如,一个标准的草履虫一种单细胞的淡水小生物大约为2 微米宽,也就是0。002 毫米,它确实小得不得了。要是你想用肉眼看到草履虫在一滴水里游,你非得把这滴水放大到12米宽。然而,要是你想看到同一滴水里的原子,你非得把这滴水放大到24公里宽。
  换句话说,原子完全存在于另一种微小的尺度上。若要知道原子的大小,你就得拿起这类微米大小的东西,把它切成10000 个更小的东西。那才是原子的大小:1 毫米的千万分之一.这么小的东西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像范围。但是,只要记住,一个原子对于上述那条1 毫米的线,相当于一张纸的厚度对于纽约帝国大厦的高度,它的大小你就有了个大致的概念。
  当然,原子之所以如此有用,是因为它们数量众多,寿命极长,而之所以难以被察觉和认识,是因为它们太小。首先发现原子有三个特点即小、多、实际上不可毁灭以及一切事物都是由原子组成的,不是你也许会以为的安托万-洛朗·拉瓦锡,甚至不是亨利·卡文迪许或汉弗莱·戴维,而是一名业余的、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英国贵格会教徒,名叫约翰·道尔顿发现的,我们在第七章里第一次提到过他的名字。
  道尔顿的故乡位于英国湖泊地区边缘,离科克默思不远。他1766年生于一个贫苦而虔诚的贵格会织布工家庭。(4 年以后,诗人威廉·华兹华斯也来到科克默思。)他是个聪明过人的学生他确实聪明,12岁的小小年纪就当上了当地贵格会学校的校长。这也许说明了道尔顿的早熟,也说明了那所学校的状况,也许什么也说明不了。我们从他的日记里知道,大约这时候他正在阅读牛顿的《原理》还是拉丁文原文的和别的具有类似挑战性的著作。到了15岁,他一方面继续当校长,一方面在附近的肯达尔镇找了个工作;10年以后,他迁往曼彻斯特,在他生命的最后50年里几乎没有挪动过。在曼彻斯特,他成了一股智力旋风,出书呀,写论文呀,内容涉及从气象学到语法。他患有色盲,在很长时间里色盲被称做道尔顿症,因为他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但是,是1808年出版的一本名叫《化学哲学的新体系》的厚书,终于使他出了名。
  在该书只有4 页的短短的一章里(该书共有900多页),学术界人士第一次接触到了近乎现代概念的原子。道尔顿的见解很简单:在一切物质的基部,都是极其微小而又不可还原的粒子。“创造或毁灭一个氢粒子,也许就像向太阳系引进一颗新的行星或毁灭一颗业已存在的行星那样不可能。”他写道。
  无论是原子的概念,还是“原子”这个词本身,都称不上是新鲜事。二者都是古希腊人发明的。道尔顿的贡献在于,他考虑了这些原子的相对大小和性质,以及它们的结合方法。
  例如,他知道氢是最轻的元素,因此他给出的原子量是1 。他还认为水由七份氧和一份氢组成,因此他给氧的原子量是7 。通过这种办法,他就能得出已知元素的相对重量。他并不总是十分准确氧的原子量实际上是16,不是7 ,但这个原理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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