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粉色年华的困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8、粉色年华的困惑- 第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在一般人的爱情世界中,经常发生情与性失控和脱节的现象,即有情爱的男女未必都能获得性的满足,而有性关系的男女也未必都是能获得情爱的温馨。有的因情而获得性,有的因性而萌发情,有的因性而性,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情与性的问题都经常跨越理智的界限,而且情与性所系属于感觉的范畴,其中难免充斥着许多原始的、非理性的成分,所以也就经常发生失控。试婚算不算新生事物,可能不大好说,但试婚作为婚姻的前奏,毕竟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
  什么叫试婚,这似乎不必下定义,在未与某位异性定终身之前,先与对方按照已婚方式尝试,也包括性的尝试,如果对自己称心如意,方才决定是否许之以终身,这样做,有人说是拿婚姻当儿戏,也有人说,若不这样做,才是把婚姻当成儿戏,两种说法截然相反,孰是孰非,难做定论。其实,不拘以何种说法为是,试婚有时是偏偏不为这“是”与“非”而存在的,试婚者自有试婚的理由和乐趣,但乐趣的后面还有难以言状的苦涩。性文明网络对1731人进行问卷调查显示,38%的人对试婚序曲表示理解,6%的人反对试婚,另有16%的人不置可否。现代知识女性面对生活似乎多了许多理智,关于爱,那般海誓山盟、披肝沥胆、死去活来统统留给了“布尔乔亚”,知识女性不再保留这类爱的誓言:砍下我的头颅,那带血的身子还陪着你呢。
  知识女性希望婚姻稳定、白头到老,可又怕跌入陷阱,弄得个“女儿愁,洞房钻出个大马猴”。于是,为了爱,也是为了幸福,试婚——这似婚非婚,令人费解的新提法,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婚恋场上。在时代潮流面前,作为“天之骄子”的女大学生,似乎总是排在前列。这种从西方国家“引进”来的、引起国人各种议论的“试婚”现象,又是女大学生们独领风骚。上海某区曾对婚姻状况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查出2310个违法婚姻中,在校的女大学生非法同居者占一半以上。惊得人们目瞪口呆——想不到现在的女大学生们这么开放!她们的态度却是泰然处之,我行我素。
  小艾,上海某学院三年级学生。她的罗曼史挺长,男友是数学系的高才生,他俩从小青梅竹马,现在双双出入同一扇校门,自然相亲相爱。两年前,她同男友租借校园旁的一间农家小屋同居,尽管生活条件、住房设施简单,但他俩却其乐融融。“学校里知道吗?”我问。“知不知道无所谓,我们又不在学校,他们管不着。”小艾不屑一顾。“你们是有文化的大学生,这样做觉得合适吗?”“正因为我们有文化,才懂得爱情的可贵和婚姻的重要性。我们不愿像父母们那样为婚姻而生活,也不是为爱情而存在,婚姻并不等同于爱情。”小艾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似乎充满了勇气和自信。
  小叶,上海某大学四年级学生,一个来自大巴山的农家姑娘,和男友同居一年。“男爱女,女爱男,这是爱情,是情感上的事,而婚姻却又非常现实。如果两个相爱,不会生活咋办?性格不合又咋办?有情人未必能成眷属,生活便是辩证法。我们现在生活在一起,就是婚姻的序幕,爱情的中转站,生活的试金石,行则结合,不行,则拜拜!”小叶显得颇潇洒。“像你这样想法和做法的人,在你们同学中能有多少?”“就我所熟悉的女同学当中,十有八九都这样。”听了,禁不住为之咋舌。
  小梅,上海某大学四年级学生。“试婚也好,同居也罢,我认为婚恋应有个实践过程,当然,我们也不提倡大家都来试婚,或未婚同居。但是,人家愿意这么做,你有什么办法?这就像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每个人有自己的食用方法。”长得细皮嫩肉的小梅直言不讳,她说,跟她生活在一起的男友已是第三位了,前两位,加在一起,共同生活没超过一年。她说,为此她损失了很多,原先她是学生干部,学习尖子,由于各种绯闻,受到校方处分,学生干部也给撤了。但她并不后悔,相反,却觉得自己的生活充实了许多。“婚姻同恋爱毕竟是两码事,恋爱是浪漫的,而婚姻是实质性的,是由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两个人的生活,这并不是简单的拼凑,而是一种生活的实践和检验。尤其是对女人来说,婚姻可谓是一辈子的大事,进去了,发现不合适再想退出来就难了。所以,若能试试,两厢情愿,何乐而不为呢?这同卖身、靠吃‘青春饭’毕竟有本质区别。”小梅很激动。看得出来,“试婚”这一观念在她心目中已“根深蒂固”。如今她的第三个男友是外国语学院的硕士生,比她大六岁。虽说上海人素有“六冲”忌讳,然而他俩却很相爱。对小梅来说,她似乎已找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再过半年,到我大学毕业时,他也读完研究生,如果那时一切顺利、合适的话,我们正式结婚”。小梅看来很赞赏自己“试婚”的结果。在试婚一族看来,试婚可以试出双方是否真正相爱,找出个性的最佳“配制”。
  美在于和谐就建立家庭,相反就友好分手。这很像桥牌中的叫牌,是打自然,还是打精确,搭档之间总要默契才是。有人说试婚本身是一种契约,即双方要有责任和约束力;试婚旨在淡化这种契约,使婚姻变得朦胧——“似花还似非花”、“像雾像雨像风”。在“试婚一族”看来,婚姻缺少这个“朦胧”或就真的朦胧下去,或加入离婚大军的行列,或弄得个婚姻质量不高的结局。于是,他们比较了父辈的“悲剧”之后,开始小心翼翼地画着自己的婚姻句号。“试婚一族”有两大类:一是“红派司”试婚(领取了结婚证书),即合法试婚,它以要孩子为终结,在此之前的“试”,为了进一步了解对方再做出选择,以避免匆匆生子,在婚姻变故时给孩子、夫妻双方都带来不幸和麻烦。
  离婚者协议居多,进法院多数不要孩子。“红派司”试婚是中国特色,中国人特别看重孩子,不知有多少父母为了孩子而委屈自己,凑凑合合过一生。另一类是“同居”试婚(未领结婚证书),即所谓“非法同居”,或叫“没买票先上车”。“同居”试婚属于世界潮流,其形式以登记结婚为终结。为了互相了解,女大学生与恋人可以像夫妻一样生活一段时间,再建立家庭,他们视婚礼、婚纱、教堂钟声、洞房花烛为神圣,并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红派司”试婚类似于“丁克”,不过“丁克”为了寻找浪漫并不想要孩子,而“试婚一族”寻找的是稳定。在香港的一次女大学生问题研讨会上,一位美籍华人说:“试婚一族在美国大学有很庞大的群体,是一种正常现象,美国的女大学生较少直接进入教堂,他们大多有试婚行为。”如前所述,性文明网络对1731名女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显示,38%对试婚这种婚姻序曲表示理解,6%反对试婚,另有16%不置可否。
  可见,试婚还是被相当比重的女大学生认可。离婚率的上升和婚姻质量不高的现状,使许多女大学生在借鉴了前辈的婚姻悲剧之后,开始视婚姻为“围城”,望而却步,于是才有了“摸着石头过河”。那些疑虑重重的女大学生为了免遭终身大事之不幸,只有来一次“路遥知马力”,试婚自然也不足为奇了。 
 


粉色年华的困惑 
——女大学生青春期性问题调查
 
 第六章 寻求婚外的补偿
 
  多情却被“无情”恼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红楼梦》
  一种来自奥尼尔(Oneill)的观点认为,“封闭的婚姻”是不现实的,因为它要求夫妻双方满足于对方“全部的需要——情感。包括心理的,理智的,以及肉体的。”而这是很难做到的。我们往往能够看到这种现象,有些男人和女人,尤其是高知识层次的人,他们跟自己的爱人谈不拢,却很能够同别的异性谈得心心相樱他(或她)需要有人分享自己的志趣、思想和行动,并且能够以特定的方式坦露自己的个性领域。在这方面,一旦自己爱人不能满足自己,她们便会从婚外来寻找补偿,但要注意的是她们不一定对配偶不感兴趣。婚姻纽带(togethorness)最害怕丈夫或妻子与第三者分享这种高层次的乐趣。但是,对于大部分现代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夫妻双方一般认为这种分享是正当的,并且理解丈夫或妻子自由地追求婚外的友谊,而不让嫉妒掺和进来。现在,我们谈谈有关性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天生的性欲旺盛,她(他)感到配偶不能满足自己的性欲求,那么她(他)在寻求社会领域的高层次的乐趣时,是否可以把寻求婚外的性满足结合起来呢?性的排他性和占有,性在婚姻上具有这种含义:他们彼此只属于对方并获有性交的专利权。
  对于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性交来说,通奸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极限,但它却不为公众舆论、社会道德规范及各种教义所容忍。社会学家罗伯特·贝尔(RobertBell)认为,社会上不赞成婚外生活的要远远超过不赞成婚前性生活。家庭婚姻研究中心所做的全国性调查也证实了这一观点。在调查中,73%的人认为婚外生活是错误的,32%的人认为婚前性生活是错误的。这里有两个明显的原因:一是既然已婚者已经有一个社会认可的配偶来满足自己的性欲,就没有太多的必要去追求婚外的性体验;二是人们都相信,追求婚外的性满足将会破坏自己的婚姻稳定性。因此,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对通奸的谴责是社会对家庭稳定的关心。然而,目前婚外性生活的发生率呈上升的趋势。金西所做的研究发现,有一半40岁左右的已婚男子和略多于1/4的已婚知识女性曾体验过婚外性生活。而且,这些已婚个人既与形形色色的性伙伴发生性关系,又维持着一个稳定的家,维系着婚姻的稳定。我们的文化环境还不能承受这种选择,但群众却有句颇为有趣的话:“老婆还是人家的好!”小说家、历史学家钱钟书在《围城》里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他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有位自称大彻大悟的人写了首诗道:青春是美丽的朝霞,爱情是瓶上的鲜花,家庭是暂时的温暖,坟墓是永久的故乡。
  一、多情却被“无情”恼
  大多数婚恋的结局是精神上的失望和生理上的剥夺。
  ——弗洛伊德
  婚外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当事者双方有性行为;二是虽然没有性行为,但有过分亲昵的行为;三是尽管没有超友谊的行为,但双方在感情上,都把对方作为自己钟爱的人而亲密交谈。
  下面例举的女进修生的情况虽属第三种,但倘任它发展就会成为第二种或第一种,就有可能把一颗心给烧焦。我的丈夫是个标准的男子汉,他有健壮的体魄,豁达的胸怀,坚韧的个性。五年前,正是冲着这股“男子气”,我嫁给了他,很快我就后悔了。他是个粗鲁的人,少言寡语,没有温情,缺乏细腻。他给我的只是兄长般的爱护,没有我所需要的夫妻间的耳鬓厮磨的一片柔情。
  有人说单调乏味的感情会虐杀爱情的蓬勃生机,破坡憧憬的金色图案,现在我的心里总蒙着一种淡淡的愁思,伴随着怨恨。后来,终于有一个人冲入了我的生活。他是我们进修班的同学。他那富有哲理的辨析,敏捷的思维,幽默的语言,深深地打动了我。尤其是他儒雅中带着几分刚毅的举止,那活泼的小男孩般的顽皮,摄取了我的心,而这些都是我那个标准的“男子汉”所没有的呀!我们很快就熟悉起来,彼此之间无话不谈。
  我们争取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在一起,争分夺秒地说话,似乎怕对方忽然消失,我们根本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我想说什么,对方就都知道,我们只从对方的眼睛里寻求情感。有位哲人说,当两颗心能同一领受、体味一种静寂的心境,能同一感悟、体味一种情绪的深穆,能够为同一种梦想、情境关注而激动颤栗,那么这就是永恒的爱。我不知道我们的爱会不会永恒,但我发现我确实悄悄地喜欢上了这个年轻人,在他身上,我总感到一种甜丝丝的东西流在心底。
  一个月白风清的夜晚,我们伫立在湿润的海风吹拂着的树林里。“你知道吗,从来没有人这样震颤过我的心,与我趣味如此相投。”我没有回话,只恨丘比特的金箭为什么这时候才穿透两颗心。他突然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我无法挣脱,我真心爱他,却说:“想想你的妻子,想想你们相爱时的温馨,你很快会平静下来的,我相信。”“不,你错了。自从我认识了你以后,我就永久地失去了平衡,不过,我不会后悔,我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