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君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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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君珍重-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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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愣了愣,似乎明白了什么,又连忙笑道:“为什么不念完呢?”

“你走吧。”我说。

“哦。”她乖乖地答应着。

然后她朝我鞠了个躬,90°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让我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然后她慢慢地转过身。

然后她慢慢地迈出第一步。

然后她慢慢地挪向入口。

“奴奴——”我喊住她。

她飞速地转身看我,眼睛红红的。

我把双手向前平伸,姆指和食指张开,其他手指曲起,比出一个“八”的手势,手心向外,并微微朝两边侧。

“这个手势,不但是跟你道别,而且……还表示着它本来应该表示的意思!”我大声喊道。

她使劲抿着嘴,回做着相同的手势。

我继续高声念着我的《绝非偶然》,目送她跑进入口。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因为你/我甘心让尘土沾身/让雨过天晴/但是/你是凡人我是云/纵然爱你/我却没有实实在在的心/只能被风吹散/四肢飞到天涯/骨架飞到海角/等待一万年后/再次成形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因为你/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惊/渴望与你相识/渴望与你徐徐而行/可是/你是凡人我是云/即使爱你/我依旧飘忽不定/贪恋你的微笑/贪恋你的双眸/我的虚无飘渺/对你来说/只是过眼烟云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请让我感触你/用不存在的手抚你温暖的心/于是/我将自己分解/化作绵绵细雨/冲向大地/舍弃微不足道的生命

然而/你撑开了伞/将我隔开/不让我有机会吻过你的你的眼睛/不知你是否知道/我曾是天空里的一片云/一片深爱你的云……”

她最终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一如我每次送她回家那样。

“望君珍重呵,沙扬娜拉!”这是她最后说的话,声音洪亮得可以让整个候机室的人都能听到。这一点也不像她平时的作风。

“望君珍重呵,沙扬娜拉!”

我也轻轻地说,不过是在心里。

※    ※    ※    ※

音乐停止了,红茶也喝完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思念也该结束了呢?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就好像是同奴奴在饭馆相遇的那个晚上。

我打算去安安静静地睡个觉。也许明天早上一睁开眼,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

很久没玩过“大菠萝”了,因为不会再有人肯在危急关头救我一把。

也很久没有上网了,因为不会再有人在网上跟我讨论男人和女人的虚伪。

曾经以为我的生活中不能够缺少游戏和网络,原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雨,照样会下;太阳,照样会出现在无云的天空中。

门铃突然响了。

这么晚了,又下着这么大的雨,会是谁呢?

我放下手中的杯子,走过去开门。

我看见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穿过雨幕跑远了,连把伞也没打。

从背影看,好像是悠扬。可他几天前不也因为奴奴要动手术去了德国吗?

低下头,门口放着一个小小的包裹。

拿着稍稍被雨水淋湿外皮的包裹,我把门关上走回卧室。

外皮上用正楷清清楚楚地写着:唐天御先生亲启。

方圆百里之内,叫这个名字的只有我一个,所以应该是我的包裹。

没有邮票和邮戳,所以应该是刚才那个人亲自送来的。

我头一次发现居然有着不比柯南差的推理能力,心中小小的得意了一番。

小心翼翼地用刀割开外皮,露出了一本精美的奶白色日记本。

不知为什么,我竟产生出一种敬畏感。似乎是怕刚刚挖过鼻孔的手会亵渎这本日记本一样,我连忙进厨房认认真真地洗了个手才敢翻开日记本的第一页。

第一页上竟然写了三个大字:“去洗手!”

我笑出声,心里已经明白是谁的杰作了。

翻到第二页,几行娟秀的字迹这样写道:

“我突然有了一个很伟大且英明的决定,那就是——写一本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日记!!(还不快鼓掌叫好?)

在德国的这段时间里,我一定会有很多感触。那么我就用日记的方式把它们全都记录下来,然后有机会的话和你一起分享。(怎么样?是不是感动得涕泪泗流?)

不过,我可能不会有太多机会来写日记。因为白天我爸妈会来医院看我,晚上医生又不许睡得迟。所以我只能利用医生来查房前的十分钟时间写日记,因此日记会很短,但绝对真实哦!

好了,那么就请你一起来分享我的心事吧!”

“这只小狐狸!”我摇摇头,叹了口气。开始读第三页上的文字。

“十月九日。晴。

我今天去柏林市中心转了一趟。柏林真的好漂亮呢,街道也很干净,不像南京的街道上还偶而能看到别人乱丢的垃圾。这可不是我崇洋媚外,我只是实事求是而已。

市中心有个小公园,里面有很多非常漂亮的花,开放得很灿烂哦!阿天你以前总说我是‘闭月羞花’,哼,怎么这些花见到我都不谢呢?可见你之前都是在PMP!……”

“十月十日。多云。

早上老爸把我送进了市立的柏林医院里面。唉,往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就只能在这儿度过了。真是好无聊哦,人家又不会德语,别的病人的英语水平比南京的小学生还差劲,害我只能睡一整天觉。之前怎么没发现睡觉也是件挺累人的事呢?所以,你以后少睡懒觉吧!嘻嘻……”

“十月十一日。晴。

我发现啊,医院里的护士都好漂亮哦,对待病人也很亲切。警告你,别把口水流到地板上!你这只大色狼!……”

“十月十二日。多云。

今天没什么事儿。所以不写了。”

我一边看一边笑,这小妮子的作风实在有够小孩子气的。

而一张天使般的笑颜隐隐约约的就浮在字里行间,我伸手去触摸,却又只摸到光滑的纸张。

“十月十三日。阴。

老妈今天居然带来了一样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是盐水鸭耶!真的是正宗的南京盐水鸭!

实在不明白她是怎么弄到的。晚上只吃了一只翅膀,剩下的舍不得一次全吃光,只好留着以后慢慢品味。

毕竟现在身在外地,想吃到南京的土特产不容易了。我还很想吃朝天宫的瓜子,可惜这边根本不可能有。

你一定在很舒服地吃着盐水鸭,喝着啤酒吧?气死我了!

以前怎么没觉得这两样东西珍贵呢”

“十月十四日。小雨。

我妈真是很棒哦!她中午还做了几道地道的云南菜给我吃呢!

好怀念家乡的味道哦!几天以来,医院配发的营养餐实在是……说起来就恶心。寡淡的够可以,甜不甜,咸不咸的。还是中国菜好吃!

讲到云南的家乡,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就是关于上次做的‘心照不宣’的事。

不过今天没时间了,因为我听到走廊上传来查房护士的脚步声。

那,明天继续说吧!晚安。”

“十月十五日。大雨。

接着昨天的话题说吧!

其实在我的家乡呢,有一个风俗。那就是如果有一个女孩子喜欢上一个男孩子的时候,她就会把新鲜的山楂在糖水里打个滚,再放入一个器皿中,倒上一定份量的醋——是米醋哦!

她爱这个男孩一分,就会倒上一碗醋,爱他两分,就倒两碗……

等山楂在醋中腌泡了三天三夜之后,再取出来晾干。这就是‘心照不宣’了。

哎呀,医生又来了。看来只能明天再说了……”

“十月十六日。小雨。

昨天说到哪儿了?等我翻翻前面的日记……

哦,说到做成了这个‘心照不宣’。

做完之后呢,女孩子就会拿着它给她喜欢的男孩子吃。男孩子吃了之后,如果说酸,就表示他不喜欢这个女孩,说甜的话,就说明两人都在互相爱慕着对方哦!

你知道我放了多少醋吗?呵呵,那天老妈做晚饭时无论怎么找,在家里也找不出一滴醋……呵呵……”

难怪当初我说“甜”的时候,她开心得什么似的。

唉——想想那个‘心照不宣’,我的牙根就开始有发软的迹象。

“十月十七日。雨。

连着下了好几天的雨,烦死了。

待在一个全是外语的环境里,南京话都快要不会说了。因此白天没事就对着墙壁练习说南京话。

‘我不能跟你急了!’老妈这样对我说。

呵呵,她果然已经被同化成一个地道的南京人了。”

“十月十八日。晴。

总算晴了。阳光明媚,连带的心情也不错哦。

你知道你那天在机场对我做的手势本来的意思是什么吗?

不是‘再见’,那是我骗你的。

它所要传达的意思应该是‘我爱你’。

怎么样?有没有小小的吃惊一下下?”

我并没有吃惊,其实我早就知道那个手势的意思。是悠扬告诉我的。

因为悠扬第一次来找我,我送他出门时,就对他做了这个手势。

我原意是要跟他说再见,结果却把他吓得差点摔跤。

……

“十月三十一日。阴。

今天邻床的病人有几亲人来探望。其中有个男孩子,长得很高,也很帅。不过我不是想说这些,我想说的是他头上戴了一顶黑色的棒球帽,帽子上用金线绣了个很醒目的标志——‘DIABLO2’。

我当时愣住了。我想到曾在网吧里玩过的‘大菠萝’,想到了在‘大菠萝’里被人围攻的野蛮人,想到了BBS上曾经发过的帖子,想到了饭馆里和你斗酒诗,想到了聊天室里的玩笑,想到了阿朱生日聚会上的蛋糕,想到了你的外套,想到了你放给我听的歌,想到了帮你烤的鸡翅膀,想到了你给我们的儿女起的名字,想到了你做的诗,想到了你古怪的赞美辞,想到了你用来挽留我的一百零一条理由……

但我最渴望的,竟然是你那可恨的调调。

其实你真的不适合演戏,你那蹩脚的演技是骗不了人的。但当我听到从你嘴里亲口说出你和猫猫在恋爱的时候,明知是假,却又忍不住很心痛。

你挺傻的,我也不聪明。

有句话叫‘傻人有傻福’,可为什么我偏偏没有这种福气呢?

来柏林快一个月了,原来想让自己平静平静。可哪知道孤独反而更容易勾起回忆。

我不擅长说谎的,所以我指着自己的心承认:我真的很想你。

于是当时我就只顾着那个男孩子的脸发愣。越看越觉得他的眉有些像你,眼睛也是,鼻子也是,嘴也是……最后我已分不清他到底是你还是他了……我的眼前模糊一片。

那个男孩子注意到我在盯着他,礼貌地冲我笑笑,而我……而我却……很不争气地哭了出来……

如果你在的话,你一定又要笑我为中国人丢脸了吧?

放心,他并没有问我是哪个国家的人,所以不会给炎黄子孙丢脸。

就算他问了,我也会回答我是日本人的。

所以,就让我好好的哭一场吧。积蓄了一个月的泪水就让它全流出来吧!

阿天,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呢?

我明天就要手术了……”

我赶紧向后翻,但是十月三十一日的日记后面再也翻不出一个字。直到我快把本子翻烂了,日记本的后面几十页依然是一片空白。

我失神地盯着空白的纸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从本子的封皮里掉出一张东西,悄然滑下,飘落在地板上。

我弯下腰拾起来,发现是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位绝美的少女,生着一头亮丽柔顺的长发,嘴角噙着可以让大雁落下来的笑容,眼睛里透出顽皮又天真的神采。

少女躺在一张铺有雪白床单的床上,四周的墙壁也是雪白,甚至连少女的肌肤都是雪白雪白的。

只是相片上的少女似乎没有了生气,只是静静的躺着,仿佛一躺就要躺个千万年似的。

照片的背面,被人写了一行字: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我连忙再翻到正面,发现少女正凝望着窗外。

窗外是一片浓重静寂的夜色,不过我仍然能判断出那不是东方,因为天上的北极星正明亮地闪耀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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