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医经溯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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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医经溯洄集-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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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小便也。水郁折之。折者。制御也。伐而挫之也。渐杀其势也。如肿胀之病。水气淫溢。 
而渗道以塞。夫水之所不胜者。土也。今土气衰弱。不能制之。故反受其侮。治当实其脾土 
。资其运化。俾可以制水而不敢犯。则渗道达而后愈。或病势既旺。非上法所能遽制。则用 
泄 
水之药以伐而挫之。或去菀陈 开鬼门洁净府。三治备举。迭用以渐平之。王氏所谓抑之制 
其冲逆。正欲折挫其泛滥之势也。夫实土者守也。泄水者攻也。兼三治者。广略而决胜也。 
守也。攻也。广略也。虽俱为治水之法。然不审病者之虚实。久近。浅深。杂焉而妄施治之 
。其不倾踣者寡矣。且夫五郁之病。固有法以治之矣。然邪气久客。正气必损。今邪气虽去 
。正气岂能遽平哉。苟不平调正气。使各安其位。复其常于治郁之余。则犹未足以尽治法之 
妙。故又曰。然调其气。苟调之。而其气犹或过而未服。则当益其所不胜以制之。如木过者 
当益金。金能制木。则木斯服矣。所不胜者所畏者也。故曰。过者折之以其畏也。夫制物者 
。物之所欲也。制于物者。物之所不欲也。顺其欲则喜。逆其欲则恶。今逆之以所恶。故曰 
。所谓泻之。王氏以咸泻肾。酸泻肝之类为说。未尽厥旨。虽然。自调其气以下。盖经之 
本旨。故余推其义如此。若扩充为应变之用。则不必尽然也。 


二阳病论
属性:经曰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释之者。谓男子则脾受之。而味不化。故少精 
。 
女子则心受之。而血不流。故不月。分心脾为男女各受立说。窃独谓不然。夫二阳阳明也。 
胃与大肠之脉也。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虽然。脾胃为合。胃 
病而及脾。理固宜矣。大肠与心。本非合也。今大肠而及心。何哉。盖胃为受纳之府。大肠 
为传化之府。食入于胃。浊气归心。饮入于胃。输精于脾者。以胃之能纳。大肠之能化耳 
。 
肠胃既病。则不能受。不能化。心脾何所资乎。心脾既无所资。则无所运化。而生精血矣。 
故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则男为少精。女为不月矣。心脾当总言。男女不当分说。至隐曲不 
月。方可分说耳。者如释者之言。则男之精。独资于脾。而不资于心。女之血。独资于心。 
而不资于脾。有是理耶。盖男女之精血。皆由五脏六腑之相养而后成。可谓之男精资于脾。 
女 
血资于心乎。经本曰男女皆有心脾之病。但在男子。则隐曲之不利。在女子。则月事之不来 
耳。 


煎厥论
属性:内经曰。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视。耳闭不可以听。 
溃 
溃乎若坏都。 乎不可止。王氏注曰。张筋脉 胀也。精绝。精气竭绝也。既伤肾气。又损 
膀胱。故当夏时。使人煎厥。斯乃房之患也。既盲目视。又闭耳听。则志意。心神。筋骨。 
肠胃。溃溃乎若坏。 乎烦闷。而不可止。愚窃味夫经其旨昭然。若无待于解者。何注释 
之乖远如此乎。请重释之。夫阳气者。人身和平之气也。烦劳者。凡过于动作皆是也。张。 
主也。谓亢极也。精。阴气也。辟积。犹积叠。谓怫郁也。衣褶谓之襞积者。亦取积叠之义也 
。积水之奔散。曰溃都。犹堤防也。 。水流而不止也。夫充于身者。一气而已。本无异 
类也。即其所用所病而言之。于是乎始有异名耳。故平则为正。亢则为邪。阳气则因其和 
以养人而名之。及其过动而张。亦即阳气亢极而成火耳。阳盛则阴衰。故精绝。水不制火。 
故亢。火郁积之甚。又当夏月火旺之时。故使人烦热之极。若煎迫然。而气逆上也。火炎气 
逆。故目盲耳闭。而无所用。此阳极欲绝。故其精败神去。不可复生。若堤防之崩坏。 
而所 
储之水奔散滂流。莫能以遏之矣。夫病至于此。是坏之极矣。王氏乃因不晓都字之义。遂略 
去此字。而谓之若坏。其可乎哉。又以此病纯为房患以张为筋脉 胀。以 为烦闷。皆非 
是。 


八味丸用泽泻论
属性:张仲景八味丸用泽泻。寇宗 本草衍义云。不过接引桂附等归就肾经。别无他意。而王海藏 
韪之。愚谓八味丸以地黄为君。而以余药佐之。非止为补血之剂。盖兼补气也。气者。血之 
母。东垣所谓。阳旺。则能生阴血者。此也。若果专为补肾。而入肾经。则地黄。山茱萸。 
白茯苓。牡丹皮。皆肾经之药。固不待夫泽泻之接引。而后至也。其附子官桂。虽非足少阴 
经本药。然附子乃右肾命门之药。况浮中沉无所不至。又为通行诸经引用药。官桂能补下焦 
相火不足。是亦右肾命门药也。易老亦曰补肾用肉桂。然则。桂附亦不待夫泽泻之接引。 
而 
后至矣。唯干山药。虽独入手太阴经。然其功亦能强阴。且手太阴为足少阴之上原。原既有 
滋。流岂无益。夫其用地黄为君者。大补血虚不足。与补肾也。用诸药佐之者。山药之强阴 
益气。山茱萸之强阴益精。而壮元气。白茯苓之补阳长阴。而益气。牡丹皮之泻阴火。而 
治神志不足。泽泻之养五脏。益气力。起阴气。而补虚损。五劳。桂附之补下焦火也。由此 
观之。则余之所谓兼补气者。非臆说也。且泽泻也。虽曰咸以泻肾。乃泻肾邪。非泻肾之本 
也。故五苓散用泽泻者。讵非泻肾邪乎。白茯苓亦伐肾邪。即所以补正耳。是则八味丸之用 
泽泻者。非他。盖取其泻肾邪。养五脏。益气力。起阴气。补虚损。五劳。之功而已。寇氏 
何疑其泻肾。而为接引桂附等之说乎。且泽泻固能泻肾。然从于诸补药群众之中。虽欲泻之 
。而力莫能施矣。故当归从于参 。则能补血。从于大黄牵牛。则能破血。从于桂附茱萸。 
则热。从于大黄芒硝。则寒。此非无定性也。夺于群众之势。而不得不然也。虽然。或者又谓 
。八味丸以附子为少阴之向导。其补自是地黄为主。盖取其健脾走下之性。以行地黄之滞。 
可致远耳。窃意如此。则地黄之滞。非附子不能及下矣。然钱仲阳六味地黄丸。岂有附子 
乎。夫八味丸。盖兼阴火不足者设。六味地黄丸。则惟阴虚者用之也。 


小便原委论
属性:或问余曰。灵枢经曰。水谷者。常并居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 
。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王冰曰。水液自回肠泌别汁。渗入膀胱之中胞。气化 
之而为溺。以泄出也。杨介云。水谷自小肠盛受于阑门。以分别也。其水。则渗灌入于膀胱 
上口。而为溲便。详以上三说。则小便即泌别之水液。渗入膀胱以出者也。素问则曰。饮入 
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则小便又似水饮 
精 
微之气。上升脾肺。运化而后成者也。彼此不同。将何所凭乎。余曰。凭夫理耳。且夫溲溺 
者。果何物耶。水而已矣。水之下流。其性则然也。故饮入于胃。其精气虽不上升。其饮之 
本 
。固不能上升。体也。既不能上升。则岂可谓小便。独为气化所成者哉。惟其不能上升者。 
必有待于能上升者。为之先导。故素问又曰。膀胱者。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且水者。 
气之子。气者。水之母。气行则水行。气滞则水滞。或者又谓。小便纯由泌别。不由运化。 
盖不明此理故也。虽然。膀胱。固曰津液之府。至于受盛津液。则又有胞。而居膀胱之中焉。 
故素问曰。胞移热于膀胱。灵枢经曰。膀胱之胞薄以濡。类纂曰。膀胱者。胞之室。且夫 
胞之居于膀胱也。有上口而无下口。津液既盛于胞。无由自出。必因乎气化。而后能渐浸润 
于胞外。积于胞下之空处。遂为溺以出于前阴也。素问所谓膀胱津液藏焉者。盖举膀胱以该 
胞也。若曰胞下无空处。则人溺急时至厕。安能即出乎。夫惟积满胞下空处。而不可再容。 
故急。急则至厕即出矣。或言胞有下口。而无上口。或言胞上下皆有口。或言胞有小窍而为 
注泄之路。不亦妄欤。 


内伤余议
属性:当观夫东垣李氏所着内外伤辨。有曰。外伤风寒客邪有余之病。当泻。不当补。内伤饮食劳 
役不足之病。当补。不当泻。自此论一出。而天下后世。始知内外之伤有所别。而仲景之法 
。不可例用矣。其惠也。不其大哉。虽然。夷考其言。犹或有可疑者。不敢谀佞。僭用条之 
。如曰。夫饮食劳倦伤而内热者。乃阴火乘其坤土之位。故内热以及于胸中也。又曰。内经 
有云。劳者温之。损者温之。惟宜温药以补元气。而泻火邪。内经曰。温能除大热。故治之 
必温药乃可耳。又曰。饮者。无形之气。伤之则宜发汗。利小便。使上下分消其湿。(此饮 
谓酒也)食者。有形之物。伤之则宜损其谷。其次莫如消导。若此者皆不能使人无疑者也 
。 
谨按素问调经论篇云。帝曰。阴虚生内热。奈何。岐伯曰。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 
。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气热。热气熏胸中。故内热。嗟夫。此内伤之说之原乎。请释其 
义如左。夫人身之阴阳。有以表里言者。有以上下之分言者。有以气血言者。有以身前身后 
言者。有以脏腑言者有以升降呼吸之气言者。余如动静。语默。起居之类甚多。不必悉举。此 
所谓阴虚之阴。其所指与数者皆不同。盖劳动之过。则阳和之气。皆亢极而化为火矣。况水 
谷之味又少入。是故阳愈盛。而阴愈衰也。此阴虚之阴。盖指身中之阴气。与水谷之味耳。 
或以下焦阴分为言。或以肾水真阴为言。皆非也。夫有所劳役者。过动属火也。形气衰少者 
。壮火食气也。谷气不盛者。劳伤元气。则少食而气衰也。上焦不行者。清阳不升也。下脘 
不通者。浊阴不降也。夫胃受水谷。故清阳升。而浊阴降。以传化出入。滋荣一身也。今胃 
不能纳。而谷气衰少。则清无升。而浊无降矣。故曰。上焦不行。下脘不通。然非谓绝不行 
不通也。但比之平常无病时。则谓之不行不通耳。上不行下不通则郁矣。郁则少火皆成壮火 
。而胃居上焦下脘两者之间。故胃气热。热则上炎。故熏胸中。而为内热也。东垣所谓劳役 
形体。所谓饮食失节。而致热者。此言正与调经论篇之旨相合。固宜引此段经文。于内外伤 
辩。以为之主。而乃反不引此。却谓阴火乘土位。故内热及胸中。此不能无疑者也。夫阴火 
二字。素问灵枢难经未尝言。而东垣每每言之。素问止有七节之膀。中有小心二句。而刘守 
真推其为命门属火不属水。引仙经心为君火。肾为相火之说。以为之证。然亦不以阴火名之 
。是则名为阴火者。其东垣始欤窃意内热之作。非皆阴火也。但气有郁。则成热耳。虽曰心 
为君火。君不主令。然素问所叙诸病之属热者甚众。皆君火病也。岂君火不能为病。而直欲 
纯归之于阴火乎。至真要大论云。劳者温之。损者益之。夫劳则动之太过。而神不宁矣。故 
温之。温也者。养也。温之者。所以调其食饮。适其起居。澄心息虑。从容以待其真气之复 
常也。礼记所谓柔色以温之。此温字。正与此同。或以药扶助之。亦养也。今东垣乃以温为 
温 
凉之温。谓宜温药以补元气。而泻火邪。又易损者益之。为损者温之。又以温能除大热。为 
内经所云。而遍考内经。并无此语。此亦不能无疑者也。然温药之补元气。泻火邪者。亦惟 
气温而味甘者斯可矣。盖温能益气。甘能助脾而缓火。故元气复。而火邪熄也。夫宜用温药 
。以为内伤不足之治则可。以为劳者温之之注。则不可。阴阳应象论。所谓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其温字亦是滋养之义。非指温药也。夫形不足。乃阳虚而不充也。气者。药之气也。药有 
气浓。气薄。味浓。味薄。味浓者属阴。而滋精气。浓者属阳。而滋形。今以药之气浓 
者 
。滋阳不兼形乎。故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虽以药温养之。亦未尝不兼乎调食饮。适 
起居。与澄心息虑也。温字固其二意然终不可视为温凉之温。苟以补之。除之。抑之。举之 
。散之等语。比类而观焉。则其义自着矣。夫金木水火土。运于天地也。则无形质之可观。 
其丽于地则有形质矣。金木土水者。有形有质者也。火者。有形而质不实者也。酒性虽体热 
。同于水。今东垣乃谓饮者无形之气。此亦不能无疑者也。既待发汗利小便以去之。其可谓 
之无形之气乎。且劳倦伤。饮食 
伤二者。虽俱为内伤。然不可混而 
为一。难经所谓饮食劳倦。则伤脾者。盖谓脾主饮食。而四肢亦属脾。故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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