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近代中期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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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中期经济史-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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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西南部的巴拉望列岛和苏禄群岛。 

     14世纪中叶,菲律宾部分重要地区先后出现地区性国家如苏禄、宿务、 

吞多等。15世纪末,棉兰老岛、民都洛和马尼拉周围也相继出现一些国家。 

在16世纪中叶西班牙殖民者侵入以前,这些苏丹国家已进入早期封建社会。 

这些国家的基本社会结构是:贵族,自由民,农奴和奴隶四个等级。贵族(摩 

诃利卡)是统治阶级,包括苏丹王室、政府官吏、达图 (村社酋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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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提马瓜),包括战士、农民、猎户、手工业者,自由民拥有自己的房产 

和土地。农奴,是依附于贵族的被剥削阶级。奴隶,包括战俘、卖身者、罪 

犯以及奴隶子女。 

     菲律宾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较为发达的有米沙扬群岛,吕 

宋岛南部和苏禄群岛。农作物以稻谷、薯芋和黍类为主,经济作物有椰子、 

棉花、甘蔗和麻。捕鱼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苏禄群岛自古是世界 

闻名的珍珠捕捞场所。手工业有采矿、金属加工、纺织、造船、酿酒、制糖、 

编织和珠宝饰品等。商业和贸易也相当发达。15世纪,菲律宾同中国、印度 

支那、印尼、马来亚、北加里曼丹、暹罗和日本等地都有广泛贸易往来。据 

记载,当时菲律宾输入中国的商品有黄蜡、珍珠、玳瑁、金、槟榔、棉花、 

苏木、椰子等;中国输往菲律宾的商品主要是陶瓷器皿、耕具、布匹、铜器 

和纸伞等。 

     1521年4月,麦哲伦率领的航船首先在宿务岛登陆,并开始在菲律宾的 

殖民活动。但不久就遭到马克坦岛酋长的反抗,麦哲伦中箭身亡,残部逃回 

宿务。此后,西班牙连续于1525、1526、1527、1542年派遣远征队入侵菲律 

宾。1542年到达菲律宾的殖民者以西班牙王储菲利浦名字命名该地,菲律宾 

的名字由此而来。1565年,西班牙远征军在宿务登陆,建立了西班牙在菲律 

宾的第一个殖民据点。1569年占领班乃岛,并接着侵入吕宋岛。1575年占领 

马尼拉。到17世纪初,西班牙征服了除棉兰老和苏禄外的全部岛屿。 

    西班牙殖民政权在占领地区普遍推行封建的中央集权制。它废除原来的 

村社制,将菲律宾的土地和农民分配给侵略有功的军人、官吏和教会,以建 

立所谓的“恩康米安达”制(监护征赋制)。在这种制度下,若干村社被合 

并成一个大庄园,庄园主有权向其领地上的居民征收贡税,并负责维持领地 

内的秩序,支持天主教会在领地上的传教活动。16世纪末,在菲律宾有267 

个领地,其中王室领地31处,私人领地236处。 

    在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的最初两个世纪里,殖民政权一面对居民强征贡税 

和劳役,一面垄断了菲律宾的对外贸易。从16世纪末起,菲律宾人以户为单 

位,每户纳税8个里尔。此外还有教会税、公共基金税、战争税等名目。在 

徭役方面,规定16—60岁男子每人每年须服40天劳役。为保持在菲律宾的 

贸易垄断地位,除强制收购农产品和阻止外国势力渗入外,还禁止菲律宾同 

西班牙及拉丁美洲进行直接贸易。菲律宾同墨西哥的贸易,规定只能由马尼 

拉(菲)和阿卡普尔科(墨)两港间的官航经营。这种官航贸易从1593—1815 

年持续了200多年,给西班牙带来了巨额利润(有时高达100%)。殖民者 

从菲律宾掠取的财富,大部分都运回母国,因而严重阻碍了当地的社会经济 

发展。 

     然而,西班牙在菲律宾的内外政策,到了18世纪下叶,已成为强弩之末。 

从18世纪中叶起,在布拉干、八打雁、内湖等省以及马尼拉近郊,爆发了一 

连串农民起义。1762年在伊罗戈地区爆发的大规模起义,起义者成立了自己 

的政府,坚持一年之久。同时,与世隔绝的官航贸易日趋衰落。于是西班牙 

不得不在菲律宾实行“经济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行种植西欧市场所 

需的经济作物,如靛蓝、甘蔗、马尼拉麻、椰子、烟草和咖啡等。同时在1785 

年成立了“菲律宾皇家公司”,规定以公司纯收入的4%投资于菲律宾农业 

和加工业。这些措施,使菲律宾逐渐走向单一种植制的殖民地经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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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泰国(暹罗) 

     泰国旧称暹罗,位于中南半岛的中部,是个多民族国家。1238年,泰族 

在素可泰地区建立了素可泰王国,创造了泰文。14世纪初,湄南河下游的罗 

斛国日渐强大,于1349年迁都阿瑜陀耶(一译犹地亚,意为大城),建立了 

阿瑜陀耶王朝。1368年王朝遣使来中国,明太祖赐“暹罗国之印”,从此中 

国史籍上称之为暹罗。阿瑜陀耶于1378年征服素可泰,并于15世纪初将其 

归并为阿瑜陀耶的一个行省。15世纪中叶,阿瑜陀耶九世王戴莱洛迦统治期 

间,暹罗进行了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改革。国王称为“土地的主人”,全国推 

行“援田等级”法(“萨克迪纳”)。贵族、官吏按爵位、职务和官衔分别 

授与食田,最高爵位昭披耶 (公爵)为1万莱 (每莱约合2。4亩),依次为 

披耶、普拉、銮、坤、曼,分别授与5000、1000,以至数十莱不等。平民所 

分土地不超过25莱。食田由国家掌管,可随时变更、剥夺。贵族、官吏没有 

固定领地和固定臣民,因此授田法加强了王权,是中央集权制得以巩固的经 

济基础。农民除缴纳实物地租外,尚有各项杂税,男子每年还须为政府、王 

室、贵族服劳役3个月。破产的农民往往卖身为奴,形成所谓债务奴隶。 

     西方殖民者最先到达暹罗的是葡萄牙人,1518年葡萄牙使节在阿瑜陀耶 

设立了商馆。17世纪“白王子”统治时期(1605—1610年),荷兰人在阿瑜 

陀耶建立了商馆。1608年阿瑜陀耶派遣使团访问海牙,这是暹罗史上对欧洲 

的第一次访问。此后日本、英国、法国相继在暹罗设立了商馆。到纳雷统治 

时期(1657—1688年),荷兰为排挤英、法势力,曾要求给予荷兰更多的商 

业特权,在遭拒绝后,荷兰舰队封锁了湄南河口。1664年,暹罗被迫同荷兰 

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荷兰人获得兽皮贸易垄断权,而这个权利本来是 

中国的。1687年,法国利用暹罗与荷兰的矛盾,派遣一支由6艘军舰组成的 

海军中队和636名士兵,进驻曼谷和墨吉。暹罗被迫承认法国人在暹罗享有 

治外法权,允许建立贸易站,并割让墨吉周围10英里的全部岛屿。1688年, 

帕碧罗阇即位,以强硬手段驱逐了法国人的势力,并与欧洲断绝往来。 

     阿瑜陀耶实行“闭关政策”后,国内社会经济受到了巨大影响。商品和 

货币流通缩减,封建剥削加重,实物地租普遍恢复。1690年后,国内骚乱和 

叛乱事件迭出。18世纪上叶泰沙统治时期(1709—1733年),暹罗与越南顺 

化政权争夺柬埔寨,三次用兵,军费开支浩大。18世纪中叶波隆摩葛在位时 

 (1733—1758年),曾力图挽回颓势。但王朝倾覆已成定局,1767年4月缅 

军攻陷阿瑜陀耶城,建国417年的阿瑜陀耶王朝至此灭亡。 

     缅军入侵后,暹罗各族人民掀起了驱缅复国斗争。当时具有华人血统的 

将领郑信 (又名郑昭,暹人称王为昭)在商人支持下,以匡复暹罗为号,率 

领5000兵士于1767年10月攻占吞武里,自立为王,史称吞武里王朝(1767 

—1782年)。1776年,吞武里王朝攻占清迈,奠定了今日泰国版图的基础。 

1782年4月,郑昭女婿披耶却克里在荡平内乱后,被拥立为王,移都曼谷, 

成为泰国现代王室的始祖。 

     曼谷王朝建立后,在土地关系上,统治阶级内部仍采用授田等级法。最 

高爵位昭华授田5万莱;昭(或普拉昭),2。5万莱;昭披耶,1万莱;以下 

中小贵族从5000莱至数十莱不等。农民、手工业者、小商人、雇工、奴隶都 

是被统治阶级。在农民中又分普赖班、克哈两个阶层。普赖班在法律上是自 

由农,通常占有土地25莱,除向国家缴纳占收成1/10土地税外,还须缴纳 

种植税、果园税以及房屋、牧畜、锅灶等税。年满18的普赖班男子有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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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劳役义务,役期每年4个月。克哈为非自由农,由两类人组成:一类是因 

债务而失去自由的人,除每年3个月劳役义务外,余下9个月为债主干活, 

从法理上,在债务偿清后可恢复自由;另一类称普赖銮,主要是战俘或从邻 

国迁入的公民及其后裔(不包括华人),普赖銮按租佃条件获得耕种的土地, 

但不得擅自离开土地,国家对普赖銮不免除服役义务,每年服兵役或劳役3 

个月。1805年,国家曾给予普赖銮某种赎身机会,规定在其成为普赖銮时的 

国王执政期间,可按条件赎免,未能赎免者永远沦为普赖銮。这两类人一直 

是泰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前一类在19世纪初约占农民人数的5%,到19世 

纪中叶已占全国农民的1/3;后一类被社会鄙视为“猪崽子”,在19世纪中 

叶约有120万人。 

     曼谷王朝的农业以种植稻谷为主,19世纪初期暹罗输出的大米在亚洲仅 

次于孟加拉。经济作物种植也有一定的发展,除较为普遍的甘蔗种植外,南 

部各省有咖啡作物,北部有大面积的烟草和棉花作物。手工业仍以农村家庭 

纺织为主,暹罗农户几乎都有自制的纺车和织机。为数不多的手工业工场主 

要从事制糖、造船和陶器生产。 

     19世纪初期,曼谷逐渐发展为全国商业中心和进出口贸易的大商港,它 

同中国、日本、东南亚以及欧洲有频繁贸易往来,尤其同中国的贸易规模最 

大,中暹两个的贸易商船每年达百余艘。暹罗对来自中国和东南亚的商船只 

征船税,对来自欧美的商船除船税外,还征货物税,从价税率8%。19世纪 

20年代后西方殖民势力卷土重来,到19世纪末,泰国只是保持形式上的独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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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大陆,是地球上面积最小的一块大陆,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 

 “岛屿”。它四面环水,东临太平洋,西濒印度洋,北隔帝汶海和阿拉弗拉 

海,同印度尼西亚遥遥相望。大陆沿岸分布着许多大小岛屿,其中最大的岛 

屿是塔斯马尼亚岛。 

    西方殖民者从16世纪到18世纪,经过200多年的探索,才完成了澳大 

利亚 (“南方大陆”)地理大发现。这是除南极洲之外,世界各洲中最晚被 

发现的一个洲。1770年,英国航海家詹姆斯·库克以英王乔治三世的义名, 

宣布英国占有从南纬38°至南纬10°的全部东海岸地区,并将该地区命名为 

 “新南威尔士”。 

     早在17世纪,英国一直把国内的重罪犯遣送到北美殖民地,卖给农场主 

作奴隶。美国独立革命后,英国政府遂把判处流刑的犯人临时关押在泰晤士 

河的废船上。1788年,英国开始在新南威尔士建立罪犯流放地,并以内务大 

臣的名字命名第一块流放地为悉尼。此后,悉尼便成为新南威尔士的殖民中 

心。 

     1789—1792年,英国开始吸收自由移民来新南威尔士,让流放犯成为自 

由移民的劳动力。同时英王还将土地授与官员,分配部分流放犯去耕作。对 

于刑满释放者,也授与土地,使其能安居乐业。这一方针成为英国政府在澳 

大利亚的长期殖民方针。 

     当时,流放犯的劳动制度有两种形式:一是在政府创办的农场、木材场、 

采石场从事农耕或工业劳动,按1800年的规定,犯人每周一至五劳动9小时, 

周六劳动5小时;二是受雇于地方官员或自由移民,由雇主提供衣食,劳动 

时间与前一类相同。 

    犯人刑满释放或被假释和赦免后,男子一般每人授地30英亩,已婚男子 

加授20英亩,子女每名加授10英亩。由于实行授地政策,刑释者的个体经 

济逐渐发展为南威尔士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澳大利亚羊的养殖和羊毛生产,从“第一船队”抵达悉尼时便已开始, 

但发展相当缓慢,到17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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