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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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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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院参加了工作。

在医院的药房工作期间,我开始构思一部侦探小说。自从麦琪以话相激
以来,这种创作欲望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而且目前的工作似乎又给我提供
了良好的条件。药房工作有时忙碌,有时闲暇,不像护理工作总闲不下来。
有的时候,我整个下午独自一人坐在药房里无事可干。当各个储备瓶都已经
灌满备齐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干点什么都可以,只是不得离开药房。
我开始考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写一部侦探小说。我的四周都是毒品、药
品,也许应该写投毒案的题材。我构思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反复斟酌,觉得
还满意,就最后定了下来。于是开始构思故事中的人物。谁将是受害者?投
毒者又该是谁?发案的时间、地点?投毒的方式、起因?以及其他各方面的
问题。谋杀最好是发生在家庭内部,也就是说,是骨肉相残。当然还要物色
一位侦探。只是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与福尔摩斯不同:我要自己塑造一个人
物形象。还要为他物色一位朋友作为陪衬。

这倒是不难做到的。我转而构思其他人物,谁该是受害者?丈夫会谋害
他的妻子——这似乎是司空见惯的谋杀案。我完全可以写一个为了不寻常的
目的而进行的奇特的谋杀案。

但这从写作艺术上并不使我感兴趣。一部好的侦探小说,成功的关键就
在于把故事中的人物写得模棱两可。既像是罪犯,又由于某种原因使人感到
不像罪犯,不可能有此罪行,尽管的确是他(她)所为。为此,我感到怅惘,
只好将此搁置一边,去配制两三瓶次氯酸洗涤液,这样第二天就有更多的空
余时间。

我就这样冥思苦想着,逐渐理出了头绪,一个谋杀者的形象日渐清晰。
他看上去就该是阴险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那时在我看来,山羊胡子就
是邪恶的象征。当时,我结识了一对刚搬到我们邻近的夫妇。男的留着黑色
山羊胡子,他的妻子比他年长,而且非常富有。我觉得这一对夫妇倒是可以
作为小说人物的雏形。我反复思忖着,这样处理未尝不可,但是并不十分令


人满意。我敢肯定,这个男子永远也不会杀人。我抛开了这个念头,决心不
再从现实生活中找人物的原型,一定要自己塑造人物,倒是可以在电车上、
火车上或者饭馆里偶然见到的人物雏形,创造出自己的人物。

第二天,我在电车上果然碰见一个我要塑造的人物:一位下颌蓄着黑胡
子的男人,他坐在一位老妇人的身旁。老妇人喜鹊似的叽叽喳喳个没完。那
个女人并不中我的意,那个男的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坐
着一位身宽体胖、精神饱满的女人,正在高声谈论着卷心莱。我对她的相貌
很感兴趣。要不要把她也写进去?下车后三人的形象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
里。我沿着巴顿大街走着,嘴上不停地嘟囔着、就像我儿时跟基顿一家做游
戏一样。

不久,几个人物的雏形脱颖而出了:一位精力充沛的女人一一我甚至为
她取好了名字:伊夫林。她既可以充当一个穷亲戚,又可以充当一个料理园
子的女人或者是家庭女佣人。不管是什么,这个人物就定下来了。另一位就
是长着山羊胡须的人。我感到除了他的黑山羊胡子外,我对他仍然缺乏更进
一步的设计,这远远不够。也许这些就足够了,因为人们只能从外表观察他,
所以能看到他的只是他的外在表现,而无法了解他的真面目。至于他谋害年
长于他的妻子的动机,那是为了金钱,而不是她本人有什么不足之处,所以
他的性格特征也就无关紧要了。紧接着,我又增加了几个人物,儿子、女儿
和侄子,必须要悬念迭起。一家人要组合很自然。

我把这些人物暂时放置一边,开始考虑侦探。只有一个侦探——夏洛
克·福尔摩斯,是我永远也不能超越和效仿的。阿塞尼·卢品——他是罪犯
还是个侦探,也说不清楚,不过,他不是我要写的那种侦探。《黄屋之谜》
中有一位年轻的新闻记者鲁莱塔比尔,这倒是很像我要塑造的侦探。那么我
应该物色一个什么样的侦探呢?学生吗?侦破这样的案子对他难了点。科学
家怎么样?可是我对科学家又了解多少呢?我忽然想起了比利时难民。在我
们那个教区侨居着一大批比利时人。他们初来的时候,当地居民很同情他们,
对待他们非常热情,纷纷将家里的仓房布置上家具让他们住,尽可能使他们
生活得舒适。可是,比利时人对这些善行似乎并不感恩戴德,抱怨这个,埋
怨那个。这些可怜人身居异乡感到惶恐,英国人不喜欢他们这样。移民中大
多是疑心很重的农民,不愿意别人邀请他们出来喝茶,也不喜欢陌生人的突
然来访。他们喜欢独处,与世人隔离。他们要蓄钱,开一块菜园,按照祖传
的方式浇水施肥。

为什么不让一个比利时人来作书中的侦探呢?移民中各式人物都有,为
什么不可以是一个已退休的警官?天哪,我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啊:其结果
是,我作品中的这位侦探到目前为止已活了一百多岁了。

就这样,我决定塑造一个比利时侦探的形象。我让他逐步进入自己的角
色,先是作过检查官,懂得——些犯罪知识。

当我在清理我卧室里的杂物时,我自言自语道,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是
一个精明、利落的矮子。在我的脑海中已清晰地.形成一个干练的矮子,总
是在整理东西,喜欢什么东西都成双成对、方方正正。他足智多谋,思路明
晰。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埃尼尔斯?这名字倒不错。他的姓氏让我费了一
番脑筋。最后采用了波洛这个姓。我不知道怎么会让他姓波洛,也许是他忽
然跳进我的脑子,要么就是在某张报纸上读到过这个姓。

后来我终于把他的名字定为赫尔克里·波洛。感谢上帝。


现在我得给故事中其他几个人物取名字,不过他们的名字就不那么重要
了。阿尔弗雷德·英格索普斯,这名字与黑山羊胡子挺相称。我又加进了几
个人物。其中有一对漂亮的男女,夫妻间有些隔阂。接下来考虑的是故事主
线以外的分枝——虚设的线索。和许多初学写作的人一样,我在故事中加进
了过多的情节,设置的虚假线索太多,这不仅给作者剥离那些虚假的线索带
来困难,而且读者读来费解。

一有空闲,小说零零碎碎的片断就在我的脑际徘徊。我设计好了开头,
安排妥了结尾,中间那一大块却不是那么容易填满的空白。我让赫尔克里·波
洛露面的时候显得自然,顺乎情理。可是别的人物呢?怎么样安排他们出场?
这仍然是一堆理不顺的乱麻。

我在家里时总是心不在焉。母亲不住地追问我为什么对她的问话置若罔
闻,或答非所问。我不止一次地织错了姨婆的毛活;该做的事情都忘了去做,
好几封信都写错了地址。我终于自信可以动笔了。我将自己的写作计划告诉
了母亲。她像以往一样深信她的女儿无所不能。

“呃?侦探小说?那对你的生活一定是一个美好的转折。

那你还不赶快动笔?”母亲说。

我难得有大块的闲暇,只能挤时间。我仍然保存着麦琪曾经用过的那部
打字机,每写完一章就用打字机打出来。我完全陷入了创作的亢奋之中,从
中得到了乐趣。但是我渐渐地感到疲乏和烦躁。我发现这也是写作引起的。
书写了一半就陷入了困境,错综复杂的情节搞得我不知所措,难以驾驭。就
在这时,母亲向我提出一个很好的建议。

“写了多少了?”她问我。

“大概有一半吧。”

“你最好离开家去休假。这样就可安安静静地写完后半部分。”

我想了想,要是有两个星期专心写作,没有人打搅,那可是再好不过的
了。

“你打算去哪儿度假?”母亲问道,“达特穆尔吗?”“对,达持穆尔,
就去那儿。”我兴奋极了。

就这样,我去了达特穆尔,在莫兰德旅馆订了一个房间。这家旅馆很大,
许多房间都空着,客人寥寥无几。我几乎没有跟任何房客来往,以免分散我
写作的注意力。我每日上午都埋头疾书,直到手臂酸痛为止。接着是午餐,
边吃饭边看书,然后去沼泽地散步,在那里消磨上两个钟头。从那时开始,
我爱上了沼泽地。散步的时候,我口中不住地自言自语,排演着将要写的那
一章,时而以约翰的口吻对玛丽说话;时而又扮演玛丽跟约翰交谈;时而又
以艾弗琳毕恭毕敬的口气向她的老板汇报,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故事情节。我
回到旅馆,吃罢晚饭倒在床上,一睡就是十二个小时。第二天一早醒来,就
又满怀激情地投入写作,直至午餐。

在这十四天的假期里,我写完了后面几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就此定稿
了,我又将第一稿中的大部分,尤其是纷繁盘错的中间部分重新改写。最后
终于完成了全书。自己感到比较满意。基本上达到动笔前的设想。我觉得还
可以改得再好些,但又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我将写得比较呆板的几章改写了
一下。书中的玛丽和约翰因夫妻不和而离异,到了故事结尾时,我又让他们
破镜重圆。这样做是为了给故事染上浪漫色彩。就我本意来说,我讨厌侦探
小说中插入爱情故事,认为它是属于浪漫小说的,推理性小说中掺进爱情成


分未免不协调。不过在当时,侦探小说中总要有些爱情插曲——我也只好随
波逐流。我请人用打字机打出一份清样来,当我觉得全书无可改动时,就寄
往一家出版商。

不久我就收到了退稿。没有附加任何说明。退回的稿子整整齐齐,一点
皱格都没有,显然是没有谁阅读过。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这是意料之中
的。我把稿子重新包奸,寄往另一家出版社。

2


阿尔奇第二次回来休假是在两年之后。这一次我们过得很愉快。假期为
时一周,我们去了大森林。时值秋季,万木霜染,阿尔奇的心绪比以前好多
了,我们对未来也不那么担忧了。俩人漫步在林中,共享着天伦之乐。我尽
量避免谈及医院和我的工作,阿尔奇也很少提到法国的战事。他暗示我说,
大概要不了多久我们俩就可以生活在一起了。

我告诉他我写了一部小说。他津津有味地通读了一遍.认为写得还好。
他说他在空军里有位朋友,曾经在梅休因出版社当过主任。阿尔奇建议,如
果书稿退回来的话,他就让他的那位朋友写一封信,我可以将他朋友的信随
同手稿一起寄给梅休因出版社。

这样,这部名为《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小说手稿又辗转寄到梅休因出
版社。稿子在那里存放的时间比在前两个出版商那儿长了些——大约有六个
月左右。出于对前任主任的尊重,他们给我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回信。说明
尽管小说情节有趣,有发表的价值,但是这种书并不属于该出版社所出版的
读物之内。我倒觉得这不过是他们的托词罢了。

我又试投了一个出版商,结果同前几次——样被退了回来。我已经心灰
意懒了。这时,出版商博得利·黑德和约翰·莱思新近出版了两部侦探小说,
我觉得不妨试试,便将书稿包好寄了出去,不再去想它了。

后来,阿尔奇忽然回来了,他被调到设在伦敦的空军司令部。战争已经
持续四年了,我对每日医院的工作和家庭里的生活已经习以为常,突然要改
变习惯了的生活.我真有些不知所措。

我来到伦敦,和阿尔奇在旅馆里暂时安顿下来。我开始四处寻找带家具
的单元房。

我们找到了两处合适的房子。经过多方面的比较。最后选中了位于北韦
克高台街上的旧式房子。租的是两间一套的单元房。房间宽敞,家具陈旧。
每周租金两个半金币。房子的事谈妥之后,我回到家里收拾行李。姨婆哭了。
母亲想哭但忍住了。她说:“你要跟你丈夫在一起过另外一种生活了,亲爱
的。祝你万事如意。”

“如果你们的床铺是木制的话,别忘了察看一下有没有臭虫。”姨婆说。

我回到伦敦,跟阿尔奇搬进了北韦克高台街五号。我们那套房子还附设
了一个小厨房和一间小卧室。我计划着要雇一个厨子。但开始的时候是由阿
尔奇的勤务兵巴特利特充当。他曾给公爵们当过仆人,战争爆发后才从军。
他做事非常麻利,无可挑剔。这套房子有许多不足,最糟糕的是床铺,上面
订满了弯弯曲曲的大铁钉。但我们的生活是愉快的。我计划去听课,学习速
记和会计,以填补白日闲暇。至此,我告别了阿什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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