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无嫌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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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无嫌猜-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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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了?」韩璿走过来问。
  「璿;你看不看得到他眉间的金光?」
  「我看不到。」她见到的只有浅红色的伤疤。
  「金光拱聚在伤疤底下;像隐隐约约在形成一种特殊的图腾。。。。。。」於悠连忙拿过韩璿正在批阅的文件;以空白的背面试图绘出那图形。
  白逢朗等人走了过来。
  「那是什么?」水恋问他。
  「金狼族的封印。」白逢朗微笑的看著。
  「什么意思?」韩璿盯著纸上复杂的线条。
  「没什么意思。」星罗淡淡地讽道:「不过就是金狼王在自己儿子身上动了些手脚罢了。」
  「啧!有说等於没说。」季曼曼嗤声道。
  「逢朗?」还是指望由正常人来说明比较简单明了易懂;不致於听完後还得吐出三桶血抗议。
  白逢朗正要说明;但已收功完毕的殷佑已发出凄厉的哀嚎;哇哇大叫不已--「怎么会这样?臭父王!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可恶!可恶!不去冥界救你了! 哇--呀!」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也就是狼界);有一个金狼王子;名叫殷祈。在取得全族的支持後;决定统合狼界各族;资源共享,福祸共担;制定统一的律法;不再姑息任何一族去包庇犯罪;也不再容许恃强凌弱的事件不断上演;搞得狼界无一日安宁;仇恨绵延了世世代代。
  身为一个天才型的修行者;他不到一千年的时间便已是全狼界法术最顶尖的人;更可怕的是他独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咒术;要不是殷祈生性淡泊;又以玩乐为重,若兴起君临天下之野心;也不是达不到的事。
  殷祈的观念是这样的:连他这么个旷世奇才;无与伦比、谁与争锋的人都没想当狼界至尊了;其他那些三脚猫;既无德又无能更无智的家伙若敢去妄想,岂不是存心侮辱他?
  所以他只好一一收服了来;强迫那些自以为强国的部族签下联邦同意书;并以王血为誓。相较於两、三个强族的不乐意;弱小的部族可说是欢天喜地了。
  狼族五百年的盛世;可说是殷祈强力运作出来的。
  於是;当他心爱的妻子有了身孕;并吐得死去活来时;他便已推算出来自己将得付出什么代价--恐怕将会从他的儿子开始;下一代的金狼族子民都必须承受逆天而行的後果--度得过;生存;度不过;灭族。
  夫妻俩商量後;决定让自己的孩子去担起全族的劫难。而殷祈更以毕生之力去加强这胎中孩儿的承受力;反正他逆天而行的事件已太多了;不差这一件。
  殷佑能够活著出生;可以说是命大;因为在殷祈施法护他的同时;全金狼族的祈咒师也将全族的运势危厄导向王后的腹内;由小金狼一点一滴的承担。这过程里;死胎的机会是百分之九十。
  所以殷佑退化回数万年前的狼胎模样出生;可以说在胎儿时期便已打了一场艰苦的仗。
  当祈咒师将厄运送绘胎儿承受时;便无法反向的施予祝福;或助他蜕身。然後;殷佑这身护体的皮毛;同时又成了限制他习法的障碍。
  如果殷佑没能在出生的五十年内完成蜕身;那么当他修行的层级愈高;身体便愈负荷不了,最後仍是得暴毙而亡。而不修行;则只有十年的寿命。。。。。。
  所以当狼王夫妇苦思著解决办法时;也就放任独生爱子成日顽皮捣蛋;没强迫他天天学习。最後还是顽皮的殷佑因为误闯了人界;开散了与人类的缘分;才让殷祈觅得一线生机。
  殷佑在人界所遇到的那一对人界情侣身上具有祈咒师的潜质;很少很少;但对殷祈而言却够了;特地将狼王令交付;就是为了藉此导引出他们的特质;相信长期蕴化下去;他们的下一代将能拥有辅助殷佑蜕身的能力;同时令牌也能保护他们不被邪异所扰。
  好啦!儿子的小命确定已能保住了之後;殷祈又开始忧国忧民起来了。
  他跟长老们关在会议室三天三夜;虽然是四十九票对一票;但他很没有民主素养地宣布:「儿子是我的;你们反对无效。」就这样;他独裁的下了一道决定!
  将全金狼族族民们的一灵一魂寄生在小王子身上;以皮毛掩护;封印咒令下在殷佑的眉心印堂。
  这种做法是为了以防万一。倘若金狼族注定了要灭族;那殷祈偏要藏起族人的一灵一魂;随著殷佑共存亡。
  在狼界;每一个死亡的人皆必须魂魄完整才会被冥界接引走,若是不完整的灵魂;就会停伫在原地;脱不出肉体;即使是死亡;也像沉睡一般。
  倒楣的殷佑不仅是个退化过的胎儿(请想像现代人生出北京猿人的模样);後来还因他的金毛有遮蔽作用;再加上他在人界受过伤;方便藏住封印;全族人的小命就放在他身上了。若有个万一;殷佑便是数万生命的刽子手。。。。。。
  逆天之举可说是罄竹难书;也难怪冥王坚持要请他到冥界作客。
  但对殷祈而言;「规矩」这东西太没道理。所谓的「天规」;是用来挑战以求进步的。如果他能用方法使周遭人过得更好;那他会做;如果有法子可以守护他的族人;逆天又何妨?
  没被揭发是好运;就算被揭发了;至少努力过就好。
  一如他知道自己的孩子将要受苦;但他会努力让儿子得到生存的机会。而他也争赢了;不是吗?
  即使因为身上带有守护族人的封印;让殷佑原本只要睡一百年;却成了睡五百年。。。。。。好命苦的殷佑啊。
  莫怪他要哇哇大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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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不知何故;竟然从沉睡中忽地转醒。
  她张开渴睡的迷蒙眼眸;眨了眨;确定仍是属於睡眠的夜;阗黑是天地里唯一的色彩。
  细细的鼻息在寂静襄特别明显;而那不是她的吐呐声。她微偏了下头;看到床的另一边有著凸起物;大剌刺地分享了她的单人床。要不是她靠著墙内侧睡;怕不早被挤下去了?
  「佑佑。。。。。。」不是他;还有谁!
  以前她与他都睡在一起的;但自从他变身为少年之後;全部的人都反对他们再同居;也就分房睡了。
  今夜他这样摸上她的床;要是被璿他们知道了;必然会让他「好看」。
  「啊。。。。。。你醒了?」他已经极力轻手轻脚;不发出声音了;怎么还扰醒了她呢?因压低音量而显得沙哑的言语;添上几许懊恼。
  「怎么还没睡?」她习惯性的偎近他;让他的头颅依靠在她颈窝。当他是小狼与小孩时;他们都是这么亲近的;没有任何的绮思遐想;只是纯粹的依靠著彼此。
  「不想睡。」他咕哝著。在她手指无意的抚弄下;通体舒畅;连话也讲不清楚了。
  她喜欢抚弄他的金发;有时兴致来时还可以编出上百条的辫子;让他顶著黑人头示众一整天。
  「心情不好?」她低笑了声;在他抗议之前亲了他额头一下;消去他满腹的委屈。
  「哼。。。。。。」他轻哼了声;表示余怒末消。
  「气了一天一夜;也够了吧?」「在我身上做了那么多事;却又不告诉我;真过分!我至少有权利知道。」害他还真信了别人谣传的说他人形狼形皆俱;是天赋异禀、旷古绝今的明君。。。。。。结果;哼!他之所以会两体皆俱;只因他是历尽沧桑一金狼;几乎九死一生才得以存活下来的可怜小孩。
  他是不介意自己活得如此坎坷啦(只有一点点哀怨);但至少他有权利知道是吧?
  「你现在知道了呀。」
  「我希望一开始就知道!至少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必被耍弄得这么惨。」反正就是很不爽啦。
  「你後悔遇见我了吗?」
  「不是啦;别扯这个--」
  「我好喜欢你是小金狼的模样呢。」
  「很可爱对不对?」他点头同意;并且傻笑。。。。。。不对!很快的甩了甩头;觉得话题走偏了。「哎呀;我要抱怨的是父主的坏心啦!」
  「不管如何;事情总是走到这里了。何况若不是睡了五百年;想必你遇见的就是别个管家少女了。你是在抱怨这个吗?你想遇见很美、很古典、很优雅的古代少女;而不是我--」
  「悠悠--」他差点跪地求饶。「我没有那样想!我高兴死了遇到你;但原本只睡一百年就好;却睡了五百年;只因为身上有三万多个寄生虫--」
  「是寄生的魂魄。」她轻拍了他一下纠正道。
  「是的。他们分享了我的灵力--」
  「所以他们才能以睡眠的状态存活下来。」小器鬼!她的语气很明显的对他人格产生质疑。
  「我才不是小器鬼!毕竟我生为王子;承受族人的苦难理所当然;但不该是一无所知的。悠悠;你了不了解我到底在生气什么啊?!」
  於悠的双眼已适应了黑暗;当然也看到了殷佑的脸孔正抬在她脸蛋上方几公分处;大小眼的瞪她。
  她忍不住失笑;还伸手扯著他脸颊;作出各种怪表情来娱乐自己。
  「你们狼族都是经由修练来提升法衡层级;很多事不必别人来说;你自己就会知道了;只要功力够;这十年来你不就是一一推算出这几百年来的事了吗?昨夜你蜕身完;便由高深的法力算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可见不必别人说的嘛。而当年;你那么小;即使你父母告诉了你;你页能记住吗?就算记住了;又如何?只不过让你从此成了一个忧国忧民的苦瓜脸王子罢了。我可不爱我的佑佑长著一副阴沉、冷漠、仇恨的性情。你现在这样多好哇!顽皮、乐观、爱玩;就算生气;也鬼吼鬼叫完就没事了。」
  殷佑差点又忘了自己正在哀怨中而晕陶陶起来了。
  「嘿。。。。。。不对!什么没事;我还在生气。」
  「别气了嘛。」她拍拍他的头。「我总认为一件终必须解决的任务;你可以选择以各种心态去面对它。好啦!你并不是抱怨这些责任;而是生气不被告知;有点被耍弄的感觉。你看;我们快快乐乐的生活了十年;又幸运的得到狼王令;一路走来;危险又刺激;你还受伤了呢。可是我们大夥都相处得很愉快不是吗?如果打一开始你就知道你身上的担子那么沉重;你还玩闹得起来吗?来;想像一下你脸上长出一枚苦瓜的模样。」她建议道。
  「不要;我又不喜欢吃。」
  「对啊;我们都不喜欢;所以;幸好你父王没一开始就告诉你;让我幸运的遇到我可爱的佑佑。」她搂住他肩头;柔嫩的脸蛋磨著他的。。。。。。「咦?」她猛然叫了声。
  「什么?」正被揉得舒服欲困的殷佑当下被拖回迈向周公的脚步。
  「刺刺的。」怎么会这样?有暗器!她坐起身;拍开床头灯;大眼盯牢他向来白净的脸;用力搜寻。
  殷佑躺平在床上;伸手抚了下脸颊;耸耸肩。
  「喔;胡渣子。」
  「你长胡子了?」怎么会?!他还只是她的小佑佑啊。
  「悠悠;我跟著你的成长步调长大;如今你十六岁了;我当然也是呀。」有哪个少年不冒胡渣子的吗?
  「可是。。。。。。我以为。。。。。。」她低呼:「我以为胡鬓是老公公才有的;还有;胡渣子是流浪汉本会长的。」她的意思是!她从没意识到他!她的佑佑。。。。。。是个。。。。。。男人。
  男人耶!
  好奇怪喔。。。。。。
  於悠一整个上午都心不在焉的上课、考试(竟然还可以考到七十二分)。听到了中午的放学铃声响起;她也跟著其他人机械般的收拾手袋;鱼贯的走出教室。
  基於一种不知何时养成的习惯;跟男同学擦身而过时;她会屏住呼吸;因为怕间到可怕的汗臭味。
  这样狂猛的大热天;光是来回一趟福利社就足以汗流浃背;而那些汗液湿透了衣服;再由著燠闷阳光蒸发的过程;会发出一种很可怕的味道;所以她一向支持男女分班的校规。
  可惜暑期辅导似乎成了来电五十大联谊;硬是拆散原班人马;来个男女合班。
  不知道学校在想什么?害她老是憋气憋得好辛苦。
  人家佑佑身上就不会有这种臭味!
  哎。。。。。。怎么又想到他了。想了一整夜还不够吗?
  很难分得清心中是什么滋味。好像直到昨夜;她才认知到她与他之间;除了是好朋友、好玩伴、亲密不可分的人之外;她与他;还是女人与男人。
  好讨厌喔;怎么会这样!
  「哈罗!管同学。」一只肌肉纠结、黝黑得发光的手臂抵在墙壁上;也堵住了她的去路。
  她抬起黑白分明的大眼;看了下周遭。这里是校门口;而如果她再不过去排队;恐怕挤不上十二点十分那一辆公车了;这人挡著她干什么?好臭耶!
  这位运动猛男不很高;但很壮硕;短袖子卷到肩膀上;露出胳肢窝那丛生长过盛的杂毛;并隐隐散发出异味(有人说是麝香;有人唤作狐臭);运动T恤湿得可以拧出一桶水;及膝短裤下是两根黑毛萝卜杵著。
  他是谁啊?
  「我是康乐股长王康乐。同班半个月了;我想你还不认得我吧?」这位王康乐自我介绍道。秉持著时下年轻人看对眼就上前「把」的性情来说;他的速度确实很快。
  「有事吗?」啊。。。。。。公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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