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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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狼"入室-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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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他知道了!

  

  人家说有努力就有收获,方静恩的苦练成果很快就有表现的机会,除夕夜,她大展身手在厨房里忙了整整两天,好不容易整治出一桌年夜菜,样样菜式色香味俱全,光是闻闻香味就教人食指大动。

  “喏,快吃吧!”方静恩喜滋滋的恭请于修凡上座。

  “嗯,真不错!”于修凡刚吃一口便赞不绝口。

  “谢谢!谢谢!我的辛苦总算有代价了!”方静恩得意非凡。

  “跟我妈妈做的菜味道好像!”于修凡再加一句。

  “是……是吗?真……真巧!”

  “是啊,真巧,连菜色也一样,我妈妈每年除夕时都是做这些菜。”

  “……”

  所以说,说谎前一定要先打好草稿,还要一再检查起码一万遍以上,看看是不是有矛盾或疏漏的地方,不然就会像她现在这样……

  狗洞在哪里?

  不然猫洞也OK啦!

  没有?

  老鼠洞?

  

  为了寻找于修凡,上学期,方静恩尽量选下午的课;到了下学期,人找到了,方静恩又改变选择,尽量挑上午的课,才好早早回家陪伴于修凡,虽然他并不需要她陪,但她很喜欢那种两人在同一栋屋子里的感觉,不是亲密——他们离亲密还早得很,而是“在一起”,光是那种感觉就够甜蜜了。

  她真的很开心,因为于修凡开始相信她了,只要他肯相信她,什么都好办,最怕他打死不信,非得她死给他看不可。

  幸好,他开始相信她了,她可以留住这条小命,不用死给他看了。

  “他应该在睡午觉了吧?”方静恩咕哝著拿钥匙开门。

  这天,她下午本来有课,但临时又被调到下星期,因此上午的课结束后,她就直接回家了,蹑手蹑足的进门,害怕吵醒于修凡,不料经过起居室时,却发现于修凡竟还醒著。

  “咦?他怎么还没睡?”

  她正待出声唤他,又及时吞回去,因为他的神情不太对。

  于修凡伫立在落地窗前,一手握拳抵在落地窗缘,另一手扶在玻璃上,神情阴郁,下颚紧绷,脸颊的肌肉一下下的抽搐著。

  蓦然问,她明白她开心得太早了。

  光是于修凡相信她是不够的,她忘了他埋藏在心底深处的心伤,那难以磨灭的羞辱。

  俱乐部的合约起码还有希望解决,十亿不行就二十亿,二十亿不行就三十亿,再不行,大家拿刀拿枪坐下来谈判说条件也可以,总之,只要是书面的东西就一定有办法解决,但那种丑陋的经历是永远消除下去的。

  别人或许无所谓,但于修凡是永远撇不开的。

  对他而言,那就有如女人被轮暴,明知不是她的错,那伤痕却始终痊愈不了。有一天,女人有了心爱的人,她会认为自己配不上对方,因为自己身上烙印著最肮脏、最污秽的伤疤。

  她想向对方吐露实情,希望对方告诉她不在意那种事,却又不能,因为她耻于让对方知道自己曾经历过那种事,那会使她的创伤更沉重。

  谁知道都行,就是不能让她深爱的人知道。

  “我不在意!真的不在意啊!”方静恩咬住下唇在嘴里呢喃。

  他听不见。

  眼见于修凡痛苦的握紧拳头猛力捶在墙壁上,一下又一下,又沉又重,捶到墙上都出现了血迹,仿佛淋漓在他心头上的血,她却不敢上前去阻止他,只能强抑心痛,默默退开。

  她不能让他知道她早已知道那件事,否则他会立刻消失在她面前,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但,这件事又该如何解决呢?

  

  三月天,乍暖还凉,有人穿毛衣外套,也有人穿短袖T恤,一个不小心很容易就会感冒了,身体不好的人在这种天气出门实在不太适宜。

  但这日,太阳特别温暖、空气特别香甜,方静恩决定于修凡的身体康复得差不多了,食欲不错,脸色也不黄了,似乎应该来点适当的“运动”了,既然医生说不能太劳累,就来点轻松的“散步”吧!

  到西门町散步。

  “鸭舌头!”拉著于修凡,方静恩一路尖叫著冲到老天禄卤味店里,“发誓,这超好吃!”顿一下,又加一句,“不过你不能吃太多。”

  拎著一大包鸭舌头,两人又“散步”到西宁南路吃甜不辣。

  “修,我一直想问你一件事。”

  于修凡专心吃甜不辣,方静恩是一手木叉、一手鸭舌头,这个吃、那个也吃,还忙著说话。

  “什么事?”

  “你跟你哥哥、弟弟的五官都很相似,但为什么同样的小平头,”方静恩用鸭舌头指指他的头发。“他们看上去就很威武雄壮,超搭,你看上去就矬到不行呢?”

  于修凡莞尔,“可能是因为脸型不同吧,还有……”他顶一下眼镜。“我戴眼镜,他们没有。”

  “脸型?”方静恩仔细打量,一边回想,片刻后,好像突然发现天破了一个大洞似的大叫起来。“啊,对喔,于大哥和于小弟的脸型像你爸爸,你和你姊姊的脸型像你妈妈!”

  “你见过他们?”

  “当……!”僵一下,慌忙摇头。“没有、没有,我怎会见过,没有那种事,我……我是在照片上看到的,对,照片!”

  哪里的照片?

  于修凡浅浅一笑,没有追问,继续吃甜不辣。“方妈妈都没有跟你联络吗?”

  不知为何,方静恩总觉得他问这句话有什么特别用意。

  “有啊,昨天他们刚到希腊。”她舔著手指头说,于修凡立刻掏出纸巾给她擦手。“听妈咪的口气,可能会在那里待上一段时间吧!”

  “方爸爸呢?”

  “他怎样?”

  “你没有跟他联络吗?”

  “跟他联络?怎么联络?是他先拒绝跟我们联络的,现在就算他想跟我联络,我也没兴趣了!”方静恩又跟他要一张纸巾。“虽然我小时候他很疼我,真的,我敢说这世上再没有比他更好的爸爸了!可是……”

  脏纸巾放在一旁,她也专心吃甜不辣。

  “我十二岁那年,他到大陆去,没多久,他回台湾的次数开始减少,十五岁的时候,听说他在大陆包二奶,十八岁,他和妈咪离婚,长长的六年时间,我一点一滴慢慢的失去他,同样的,他也一点一滴慢慢的失去我。然后……”

  抬起脸,她对他笑了一下。

  “你很清楚,当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拒绝跟我们联络,我知道,我已经完全失去他了,同样的,他也完全失去我了。从我搭机离开台湾的那一刹那,我的生命已跟他无关,因为他的女儿已经死了。两年后,从瑞士回来的方静恩,她的生命是重生的,不再是爸爸赐给我的生命,而是你和妈咪赐给我的生命……”

  她伸手握住他的手。

  “如果不是我一有点小毛病,妈咪就逼我去看医生,我不可能那么快就发现自己罹患那种该死的怪病;如果不是你出卖自己去筹出那一大笔医疗费,我也不可能到瑞士去治疗。不过……”

  目光专注的盯在他脸上,她的表情变得十分认真。

  “我绝不会因为你对我有恩就把我自己报偿给你,恩惠是恩惠,我爱你是我爱你,完全是两码子事,OK?总之,我说这些是想告诉你,别再跟我提爸爸,当我妈咪因为联络不到他,又借不到足够数目,竟然意图要出卖自己……”

  说到这里,她蓦然呆了一下,失声惊呼。

  “原来你是因为我妈咪曾试图要出卖她自己,才想到要出卖你自己的!”

  于修凡垂眸,不语。

  “修……”她感动的低叹。良久后,她才继续说:“妈咪虽然长得不错,但还算不上美人,又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谁要买她?就算真有人要买她,也不是出得起那种价钱的人。而她竟然在努力失败后,才哭著跟我说出她的尝试,但她卖不出自己。当时我有多错愕、有多愤怒,你知道我的心有多痛吗?我万万没想到她竟然要出卖自己来救我,告诉你,我宁愿死!”

  她的手愤怒的握紧了。

  “所以,别再跟我提爸爸,我从没想过要跟他联络,也从没想过再见到他该怎么办,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再见到他了!”

  于修凡伸出另一只手包住她的柔荑。

  “你有最爱你的妈妈,这已足够了不是吗?”

  方静恩顿时化怒为喜,笑开了。“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妈咪给了我双倍的爱,还有你,你给了我女人所能期待最深刻的爱,我还有什么好抱怨的?我很满足,真的,我很满足了!”

  于修凡温柔的在她的柔荑上亲一下,再放开。“而且,方妈妈也得到幸福了,我想,你应该很高兴。”

  他不再说他不爱她了吗?

  方静恩窃笑。“何止高兴,可以把她丢给洛朗去伤脑筋,我就能够自由自在混我自己的日子了!”

  “那么,”于修凡推开空碗。“待会儿还要上哪儿?”

  方静恩眉梢儿一扬,嘿嘿笑。“诚品,你是个标准的衣架子,身材够高,又挺拔,不帮你挑几件衣服,我会死不瞑目,下辈子一定要再找到你,非替你挑衣服不可!”

  于修凡失笑。“我哥哥比我更高。”

  方静恩白眼一翻。“他太壮了,不必挑,直接买摔角选手的衣服给他就好!”

  “你自己不买?”

  “女人的衣服永远少一件,再买还是少一件,还是少这一件就行了!”

  “要走了吗?”见她也吃完了,于修凡问。

  “你休息够了?”方静恩反问。

  于修凡微笑。“我已经痊愈了,你不用再担心。”

  “好,”方静恩起身。“那我们走吧!”

  两人一道走出店外,行向武昌街。

  “高秉岳应该退伍了,他有再打手机给你吗?”

  “他打我的手机,我都没接,后来他打到俱乐部询问,俱乐部的人告诉他我住院了,他就没再打过我的手机了。”

  “有问到我吗?”

  “没有。”

  “唔,我想我过两天就去找他解决这件事吧!”

  

  冤家路窄,才说要去找那个骗子,居然就撞上他了!

  诚品四楼,方静恩忙著东挑西拣,这个好那个也好,于修凡却看得冷汗直流,猛吞口水。

  她真的要买这种衣服给他?

  “静,这种衣服……不太适合我吧?”

  “我知道啊,跟你的个性不合,格格不入。”

  “那你……”

  方静恩回过头来,脸上是一朵大大的顽皮笑容。“吓吓你嘛!”

  于修凡顿时松了一大口气,方静恩看得哈哈大笑。

  “想也知道,我怎么可能买这种花俏的衣服给你嘛,你现在身上这种品味格调才搭你呀!”

  “我以为你觉得我太……太……”

  “成熟?”

  于修凡点头,方静恩笑著回身继续挑拣,这里的衣服不适合于修凡,但很适合黄佳龙,还是挑几件吧!

  “你有没有想过,我没有办法爱上高秉岳是因为他不够成熟?”

  于修凡怔了一下。“不够成熟?”

  “我也是在爱上你之后才明白这一点的,高秉岳啊,他太爱出风头了,不管到哪里,他都希望每个人的眼光只注视他一个人,如果有人比他强,他就会刻意去接近那个人,一方面利用那个人,一方面寻找那个人的弱点,好用来打倒那个人,譬如你……”

  “我并不比他强。”

  “在当时,你的功课比他强,现在,你样样比他强!”

  “是吗?”

  “当然是。所以……”她拿起一件水钻T恤看了一下,再放回去。“我猜他退伍了都没去找你,肯定是想先留长头发,弄个他自认比你强的时髦造型,之后再去找你,他不想再被你比下去了……”

  她回眸瞟他一下。“你不觉得他这样很幼稚吗?”

  于修凡默然无言。

  她笑笑,转眸继续扫视其他架子的T恤,“所以我没办法爱上他,他太幼稚、太不够成熟了,我……咦?”她的目光定住,直眨巴著,惊愕万分。“不敢相信,撞鬼了是不?才说到他就碰上他了!”

  于修凡又怔了一下,旋即循著她的视线看过去。

  方静恩的猜测果然没错,高秉岳剪了一头帅气的发型,他的头发还不够长,也只能剪那种头,不然他一定会挑酷劲的发型:至于他身上穿的,不用说,帅气又有朝气的年轻人服饰,使他整个人显得十分明朗活泼。

  可是,就如方静恩所认为的,无论高秉岳如何装扮自己,他就是缺少于修凡那种独特的个人格调,于是,和于修凡一比,他就失色了。

  方静恩连忙把于修凡拖到一旁去躲。

  “既然碰上了,现在跟他摊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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