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内经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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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内经评文-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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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 
九以法野。黄帝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岐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 
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以针应数也。一者天也。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 
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二者地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针。 
必其身而员其末。令无得伤肉分。伤则气竭。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而员其末。 
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令邪气独出。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瘤病者也。故为之治针。必 
其身而锐其末。令可以泻热出血。而痼病竭。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 
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 
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 。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 
于经而为痛痹。舍于经络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者 
也。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八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为深痹也。(腠下原有理字昧 
者妄增删之)故为之治针。必长其身锋其末。可以取深邪远痹。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 
如风水之状而溜。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小大如挺。其锋微员。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黄帝 
曰。针之长短有数乎。岐伯曰。一曰 针者。取法于布针。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员针。 
取法于絮针。 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间气。三曰 针。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 
邪出。四曰锋针。取法于絮针。 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 
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六曰员利针。取法于 针。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者也。 
七曰毫针。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也。九 
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员。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针形毕矣。此九针大小长短法也。黄帝曰。愿闻身 
形应九野。奈何。岐伯曰。请言身形之应九野也。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 
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头应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立秋。其日戊申己未。右胁应秋分。其日辛酉。右足应立冬。其日 
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其大禁。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 
八正所在之处。所主左右上下体体有痈肿者。欲治之。无以其所直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日也。形乐志苦。病生于脉。 
治之以灸刺。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喝。(咽即噎 
字喝者喘也)治之以甘药。形数惊恐。筋脉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五形。五脏气。心主噫。肺主咳。 
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五味。酸入 
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淡入胃。是谓五味。五并。精气并肝则忧。并心则喜。并肺则悲。并肾则恐。 
并脾则畏。是谓五精之气。并于脏也。五恶。肝恶风。心恶热。肺恶寒。肾恶燥。脾恶湿。此五脏气所恶也。五液。心 
主汗。肝主泣。肺主涕。肾主唾。脾主涎。此五液所出也。五劳。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伤 
筋。此五久劳所病也。五走。酸走筋。辛走气。苦走血。咸走骨。甘走肉。是谓五走也。五裁。病在筋。无食酸。病在 
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矣。必自裁也。故命曰五裁。 
五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五邪。邪入于阳则为狂。邪入于阴则为血痹。 
邪入于阳。转则为癫疾。邪入于阴。转则为喑。阳入之于阴。病静。阴出之于阳。病喜怒。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 
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也。五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肾主骨。阳明多血多气。太阳多血少气。少阳 
多气少血。太阴多血少气。厥阴多血少气。少阴多气少血。故曰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 
太阴出血恶气。刺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阴出气恶血也。足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厥阴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足 
之阴阳也。手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心主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手之阴阳也。(以上俱见素问宣明五气论血气形 
志论两篇中) 
条列事类。以整饬出之是经文定律也。文境平正博大绝人攀跻。前三节自是题中正义形志。以下亦用针者。所必讲 
也。故类聚之。 

卷十二
岁露论第七十九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经言夏日伤暑。秋必病疟。疟之发也以时。其故何也。岐伯对曰。邪客于风府。循膂而下。卫气 
一日一夜。常大会于风府。其明日。日下一节。故其作日晏。此其先客于脊背也。故每至于风府。则腠理开。腠理开则 
邪气入。邪气入则病作。此所以日作也。卫气之行风府也。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底。二十二日入脊内。注于伏 
冲之脉。其行九日。出于缺盆之中。其气上行。故其病稍益早也。至其内搏于五脏。横连募原其道远其气深。其行迟。 
不能日作。故次日乃蓄积而作焉。黄帝曰。卫气每至于风府。腠理乃发。发则邪入焉。其卫气日下一节。则不当风府。 
奈何。岐伯曰。风府无常。卫气之所应。必开其腠理。气之所舍。即其腑也。黄帝曰。善。夫风之与疟也。相与同类。 
而风常在。而疟特以时休。何也。岐伯曰。风气留其处。疟气随经络沉以内搏。故卫气应乃作也。帝曰。善。(此论疟而 
映带风字是客笔)黄帝问于少师曰。余闻四时八风之中人也。故有寒暑。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 
贼风邪气因得以入乎。将必须八正虚邪。乃能伤人乎。少师答曰。不然。贼风邪气之中人也。不得以时。然必因其开也。 
其入深。其内极病。其病患也卒暴。因其闭也。其入浅以留。其病也徐以迟。黄帝曰。有寒温和适。腠理不开。然有卒 
病者。其故何也。少师答曰。帝弗知邪入乎。虽平居。其腠理开闭缓急。其故常有时也。黄帝曰。可得闻乎。少师曰。 
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故月满。则海水西盛。人血气积。肌肉充。皮肤致。毛发坚。腠理 。( 义当同翕) 
烟垢着。当是之时。虽遇贼风。其入浅不深。至其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气血虚。其卫气去。形独居。肌肉减。皮肤 
纵。腠理开。毛发残。 理薄。烟垢落。当是之时。遇贼风则其入深。其病患也卒暴。黄帝曰。其有卒然暴死者何也。 
少师答曰。三虚者。其死暴疾也。得三实者。邪不能伤人也。黄帝曰。愿闻三虚。少师曰。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 
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故论不知三虚。工反为粗。黄帝曰。愿闻三实。少师曰。逢年之盛。遇月之满。得时 
之和。虽有贼风邪气。不能危之也。命曰三实。黄帝曰。善乎哉论。明乎哉道。请藏之金匮。然此一夫之论也。(此风之 
乘虚而入非天行之时病也与九宫八风篇义同在本篇仍是主中宾)黄帝曰。愿闻岁之。所以皆同病者。何因而然。少师曰。 
此八正之候也。黄帝曰。候之奈何。少师曰。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太一立于叶蛰之宫。其至也。天必应之以风雨者 
矣。风雨从南方来者为虚风。贼伤人者也。其以夜半至也。万民皆卧。而弗犯也。故其岁民少病。其以昼至者。万民懈 
惰。而皆中于虚风。故万民多病。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发于外。至其立春阳气大发。腠理开。因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 
万民又皆中于虚风。此两邪相搏。经气结代者矣。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因岁之和而少贼风者。民少 
病而少死。岁多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黄帝曰。虚邪之风。其所伤贵贱何如。候之奈何。少师答曰。 
正月朔日。太一居天留之宫。其日西北风。不雨。人多死矣。正月朔日。平旦北风。春民多死。正月朔日。平旦北风行。 
民病多者十有三也。正月朔日。日中北风。夏民多死。正月朔日。夕时北风。秋民多死。终日北风。大病。死者十有六。 
正月朔日。风从南方来。命曰旱乡。从西方来。命曰白骨。将国有殃。人多死亡。正月朔日。风从东方来。发屋扬沙石。 
国有大灾也。正月朔日。风从东南方行。春有死亡。正月朔日。天和温不风。 贱。民不病。天寒而风。 贵。民多病。 
此所谓候岁之风。HT 伤人者也。二月丑不风。民多心腹病。三月戌不温。民多寒热。四月巳不暑。民多瘅病。十月申 
不寒。民多暴死。诸所谓风者。皆发屋折树木扬沙石起毫毛发腠理者也。(后半篇所论诸风乃指时行之病与九宫八风篇不 
同读者详之) 
先以疟陪说入八风正义。后首详三虚三实。次备叙风邪伤人之情。条列风邪伤人之候。汪洋浩瀚文中钜观。此篇义 
凡三变。上截重在人气。中截天气人气并重。下截重在天气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文境有烟云往来。乍阴乍阳之妙。 

卷十二
大惑论第八十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尝上于清冷之台。中阶而顾。匍匐而前。则惑。余私异之。窃内怪之。独暝独视。安心定气。 
久而不解。独博独眩。(博义难通当是转之讹也)被发长跪。俯而视之。后久之不已也。卒然自上。何气使然。岐伯对曰。 
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黑眼。血之精为络。其窠气之精为白 
眼。肌肉之精为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故邪中于项。因逢其身之虚。其入 
深则随眼系。以入于脑。入于脑则脑转。脑转则引目系急。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邪中其精。其精不相比也。则精散。 
精散则视歧。视歧见两物。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神气之所生也。故神劳则魂魄散。志意乱。 
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也。故阴阳合传而精明也。目者。心之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精乱而不转。 
卒然见非常处。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黄帝曰。余疑其然。余每之东苑。未曾不惑。去之则复。余唯独为东苑 
劳神乎。何其异也。岐伯曰。不然也。心有所喜。神有所恶。卒然相感则精气乱。视误故惑神移乃复。是故间者为迷。 
甚者为惑。黄帝曰。人之善忘者。何气使然。岐伯曰。上气不足。下气有余。肠胃实而心肺虚。虚则营卫留于下。久之 
不以时上。故善忘也。黄帝曰。人之善饥而不嗜食者。何气使然。岐伯曰。精气并于脾。热气留于胃。胃热则消谷。谷 
消故善饥。胃气逆上。则胃脘寒。(寒似当作实)故不嗜食也。黄帝曰。病而不得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卫气不得入 
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矣。黄帝曰。病而目不得视 
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 
目闭也。黄帝曰。人之多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此人肠胃大。而皮肤湿。而分肉不解焉。肠胃大则卫气留久。皮肤 
湿则分肉不解其行迟。夫卫气者。昼日常行于阳。夜常行于阴。故阳气尽则卧。阴气尽则寤。故肠胃大。则卫气留久。 
皮肤湿。分肉不解。则行迟。留于阴也。久其气不清则欲瞑。故多卧矣。其肠胃小。皮肤滑以缓。分肉解利。卫气之留 
于阳也久。故少瞑焉。黄帝曰。其非常经也。卒然多卧者。何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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