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情调是一门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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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情调是一门艺术-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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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瑶时代的女性,为了表现自己的气质,会认为这种礼物礼轻情义重,接受者的心情想来是极其沉重的。    
    女人都是物质主义者,这几乎没有什么疑问。一束鲜花能说明什么?即使在情人节,十几块钱一朵的红玫瑰也未必能使她们心花怒放。她们在男人用语言垒成的高台上观望着,等待比誓言更具说服力的“物质证据”出现。这就是说,除了加大礼物的含金量外,没有别的捷径了。钱财是不会嫌多的,铂金项链好像才可以证明你的赤胆忠心,即使女方腰缠万贯也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女人从来就不会说出口,为避免庸俗的嫌疑,她们都异口同声地指出,自己好喜欢这束花呀!因而,献花是个序幕,项链却是压轴戏,但男人们要显出不经意的样子,让女人有时间从容掩饰自己的惊喜。    
    以前女人的经济能力较差,所以女人回赠给男人的礼物,都是属于精神鼓励性质的小玩意儿。现在就不同了,女性往往比男方出手还大方,可能也是因为现代女性赚钱能力比男人还强。    
    我习惯时常给男友买礼物,常常是他想不到的时候,买到一些很用心的小礼物。这很能体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care。哪怕订一件羊绒衫或者亲手做一顿法国大餐,都会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很多内地的女孩子没有送男孩子礼物的意识,反而总要求男人送她们礼物,我觉得这个心态本身就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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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以来,几乎每个月我都遭到红帖子的袭击,它们除了传染笔尖的颜色而增加账本上的赤字外,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年轻人都纷纷走上成家立业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头,债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过去的老情人们,她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婚嫁迭起,喜事频传,每天打开报纸,看到一排排鲜红的结婚启事,我就先要心惊肉跳!偶尔启事上没有使我牵肠挂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颜开,宛如巨石落地,自谓公道尚在人间,同时也深叹“报社广告部诸公之待我不可谓不厚矣”!推而广之,总而言之,我现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红纸包外,其他一切红颜色东西都害怕!    
    ⊙李敖•;《独身者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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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红包拿来!


第二章第17节 正话反说

    情调中的男女对语言的敏感性是任何时期都无法比拟的,他们可以探测到话语表层下的含义,并立即做出反应。情爱时期的语言训练,造就了一个人后半生的理解和表达能力。    
    男女之间很多事情是确定的,但表达这种确定却是通过使用不确定的语言来予以实现。女人是运用“正话反说”的高手,尤其是在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时,由于对庸俗的恐惧与日俱增,使她们不得不绕一个语言的圈子,在获得了好处之余,还兼得了清廉的名声。这种“双赢”的战略,就必须在男人的奋力配合下,才能大功告成。    
    看到一件价格高昂的时装,她不断说“不要”时,这好办,男人咬咬牙买下来就是了;但当男人向她发起热烈的进攻时,她仍然推三阻四地喊着“不要”,这是要还是不要呢?男人们明白,进攻同样是“要”的,但在“要”之前,好像应该许诺些什么,才能构成“要”的路基,并借此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于是乎,很多让人事后心惊肉跳的承诺,就是在这个时候冲口而出的。    
    鉴于正话反说或者反话正说在一般程度上可以通用,就容易使聆听者形成一种定识,当女人说“要”什么时,男人们就理解成“不要”啦。这个时候,女人是很沮丧的,见此,男人立即悔过,可女人为了表现自己的矜持,就只好说“不要”了,是真的不要吗?这为有忍者神龟精神的男人,提供了再次努力献媚的机会。    
    感情刚刚开始的时候,需要一些激情,可能会讲究一点语言技巧。可感情本身就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如果长期如此就会让人觉得很假很烦,况且老夫老妻也没有必要,有什么就说什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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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怕听别人讲话,我只好自己说个不停。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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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胆小的伪君子把白的说成灰的;胆大的伪君子把黑的说成灰的,颠倒黑白最成功的不是颠倒黑白,而是没有了黑白。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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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啊!


第二章第18节 回忆

    对情爱场面的回忆,对当事人来讲,是件力不从心的事。那些宣称对其感情历史可以如数家珍的人,往往将自己带入小说家笔下的想象,他企图说服自己这些才是真实的过去。    
    无论多么深刻的刺激,在一对情侣分离以后,即使一方无法刹车,仍然纵容自己在往日的轨道上继续滑行,但其对过去的回忆并不真实,而是加了一些渲染,所有的过程被其个人化了,有些可能毫无新奇的场面,被当事人注入了一种十分特殊的个人感情,堆积起来,成为了一个难以舒缓的情结。这样的话,一个具体而变形的感情意象就成为了其回忆的主峰,所有经历变得壮烈。因此,所谓回忆,其实就是对某一个“严重意象”反复的揣摩和咏叹,并达到凄美的效果。    
    当事人在无数次登临峰巅的回忆中,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在考察两个情人的历史。他游走于他们之间,为他们而悲喜交加,自己就像一个说客,大做思想工作——与其是在使对方回心转意,不如说是在包装美化回忆,进而心平气和地接受现实的安排。    
    回忆中,把正常的认识和分手视为坎坷、曲折的命运捉弄,在这个问题上,当事人都有夸大自己不幸的倾向,总认为自己才是受苦受难的典型。因此,过多的回忆是没有意义的,尽管回忆是造就诗人的必经之路,是诗人展示比常人更“完美的折磨”自己的手段,对一般人而言,会令人裹足不前、不思进取。    
    保持好的回忆是一种享受,如果想要忘掉一个人就去想想他的坏处,这样想来,也就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了。对于我来说,忘掉一个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时间和旅行。时间可以证明所有的事情,而旅行就会让你看到更多的人,更新鲜的世界。奉劝那些失恋的女孩子不要哭哭啼啼的,暂时离开自己身边的环境,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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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温旧梦就会破坏旧梦,破坏旧梦就会讨厌。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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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作家马尔克斯说过,“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你发生了什么事,而在于你的记忆为何,如何记忆。”


第三章第19节 比较

        
    接触不久的男女其实一直在比较,一直在利用身边的参照物或过去的交往对象,来权衡对方的优劣。但在这个比较时期,人们一般回避了选择的实质和功利,只是说,还处在了解之中。有个已经退出江湖的词汇——择偶,倒还是道出了一些真实目的。    
    由于钱财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作为构成个人魅力的最主要成分,这一标准已为绝大多数人认可。这实际上是件好事,因为它的出现,就破除了以往对体制内爱情标准的认同,诸如对地位、职业、学历、风度等等的繁琐考究,在经济的起跑线上,就使得一个人必须亮出自己的财富,或者说努力表现自己的优势,接受对方的检阅。    
    这种选择一直在进行之中,即使在婚姻的轨道上出轨,多半也是经济的原因:一种是缘于钱多得找不到地方开支,就要设法寻求更好的目标投资;一种是迫于经济压力,开始赚取感情外快,最后干脆离异,跟富裕的持有者一起生活。有意思的是,这些人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挑肥捡瘦,而是异口同声地声明感情不合。    
    比较是人的本能,情调中的男女在剧烈地比较斗争中,其激烈程度并不亚于路线冲突。不断徘徊、彷徨,这个过程也是感情逐步渗透到对方的过程,选无可选的时候,红尘滚滚,两眼茫茫,突然,自己会对某人产生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难以割舍的感情,到这个时候,选择大体上才告一段落。    
    通常我都不太会比较。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了。另外,可能因为我的阅历原因,加上我本人还算机灵,通常我和一个男人聊天超过一小时,我就能看出他内心的企图。来内地两年,我觉得内地单纯的男人很少,但是只要我把老爸李敖和我的名字亮出来,再大胆的骗子在我的面前也混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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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在床上床下,我都坚忍不拔。女人喜欢我坚忍不拔,男人怕我坚忍不拔。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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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你真会“比较”……


第三章第20节 离别

        
    离别是个常用常新的词汇,每一次离别的伤痛,都是对热恋的男女一次增进魅力的洗礼,并使平庸的男欢女爱,在这股伤痛的拉扯下,完成了灵魂的涤洗与升华,使两人情感的境界亦达到了另一层面。    
    各种形式的现代驿站是上演离别的最佳场所,乱哄哄的人流和车辆不但加剧了烦躁的程度,也使激动的情绪危机顿现。拥抱、流泪、亲吻、嚎啕大哭在旁若无人地举行,旁观者也获得了一次感化教育。那种拉住车窗、跟着奔跑的人儿,实际上是拒绝未来的,他(她)以自己的脚力追赶着现实,爱的本质就在于珍视眼前的一分一秒,不知不觉,这些电影画面都在眼前重现,自己一蹿成为剧中的男女主角。    
    当情侣彻底从视线里消失以后,当事人返回空荡荡的站台或者机场,一种从未有过的疼痛像鱼刺一样卡在咽喉中,并在缓慢刺入。这大概就是对俗话“摔倒不痛爬起来痛”的实践。在痛楚、宽慰、失落、充实的奇怪混淆状态中,一种崭新的飘飞开始起程,这就是一种在想象当中进行的精神追寻。    
    奇怪的是,经过几次离别的人,自己不但不再畏惧这种撕扯,反倒坚硬起来,鼓励对方大胆上路。这固然说明了一个绝对的真相:最柔软的感情,可以锻造最坚韧的品性,但也需要警惕,是不是当事人感到有些疲乏了?如同一部戏不断反复同样的情景,所以再感人的情节也经不起重复。    
    我曾问过老爸李敖:什么样的男人才有格调?他说:你不要看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要看两个人分开来的时候怎么样,这个时候最能看出一个男人的真面目。对爱情不要太执着,执着对爱情本身不好,对自己也不好。爱情就像爬山,到了山顶,到了极限的时候,要保持清醒,爱情就是男欢女爱,在爱情之路上,离别更是一种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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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扬镳、情人再见、朋友分手、骨肉失散,人生有如此际遇,也是造化。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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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别”有时会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第三章第21节 信物

    估计信物的历史早于情书,如果终止的话,也比情书晚。一个眼下的证据是,当人们已经厌倦于情书的形式主义公式后,信物一直在显示不可替代的形式兼物质作用。很多人分手时,不也是要退还信物的吗?    
    一件普通的物器,交到异性手里,附载其中的精神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它构成了一种契约,犹如金箍棒在地上画出的圆圈,使小小的领地变成祭坛,一方面阻止爱欲的入侵,一方面在于自我约束,在空白的时光里独处时,可供怀念以及对两人的明天展开虚构幻想。    
    恋爱中的男女比较看重对方赠予的信物,大体一致的看法是,信物本身的经济价值跟感情浓度成正比。当某个男人在月光下的树林里,为女友戴上项链时,女人眼中闪耀的光比项链更为明媚。女人回赠的信物往往在于申明其精神价值的神圣,如钢笔、打火机、领带等等。有人不小心把戒指弄丢了,悄悄买一个一模一样的,但戴在手上总觉得不真实,内心忐忑不安,他(她)疑神疑鬼地相信,这多半是一个不祥之兆。人们往往越在得到时,越是有好的意义上的联想,越在失去时,越会有不好的注解。    
    企图用项链拴住对方,或者用戒指套牢对方,动机无可指责,至于效果就不好确定了。在比较动乱的婚后几年,很多人往往就是在好奇心丧失后开始出墙的,别说什么信物,动刀子也要私奔!信物作为一种伦理的工具,作用是越来越式微了。    
    如果一个男人在分手的时候,要把信物要回去,是非常没有度量的。男朋友如果没有要走他送给你的信物,如果你觉得ok就保留下来好了,如果觉得不安的话,也可以“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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