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犬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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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犬王-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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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少华在后面喊,“白排,不能让它再跑了,前面是3级跳台,还没灌沙子!”
  警犬3级跳考试使用的3米多高的跳台,是分成三块连在一起的高板和两个平台,这是警犬训练中最难的一个项目3级跳障碍跨越,要求警犬连续跳上3个高度递增的障碍物,顺利到达最高点,再从3米高的台子上跳入沙坑。这一关使许多新警犬望而生畏,训练这个科目必须进行协同作业,训导员重点保护犬的安全。
  可战歌不怕,它活到现在从不知道什么叫做“怕”。
  它很快蹿了第一块高板和第一块平台,高板上留下一道道深刻的爪痕,接着它又马不停蹄地蹿上第二块高板,它来不及喘息,立刻紧绷四肢,跃上第三块高板时,前爪按在高板的边缘,后腿刚要发力,在这一秒的瞬间内,战歌发现第三块板上没有平台了。
  3米多高的板顶,它低头望去,下面是一个沙坑。
  可沙坑里并没有沙子,硬邦邦的水泥地面露在外面,一些石头、砖头凌乱地摊在地面。
  战歌看了一眼地面,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空中,它听到耳边呼啸的风声,睁大双眼寻找最佳落地点,四肢已经做好落地的准备。
  忽然,一个矫健的黑影从障碍物旁突然跃出,扑倒在冰冷坚硬的水泥地面上。
  战歌措不及防,它再想改变落脚点已经不可能了,前爪重重地落在黑影上,它感到自己触摸到一个温暖结实的肉体,紧接着又是后腿降落。
  一声闷哼。
  白歌的头被地面的一块砖头磕得血流不止,几块锋利的石头深深压在身下。
  莫少华远远地大喊,“快来人,白排受伤了!”
  “新警犬从三米台上往下跳时,因为害怕,犬站在高处,通常会本能地向后退,并用委屈的眼神向训导员求情,但你们不能手软。因为在将来的实战中,比这更残酷的环境还有很多,如果因为心疼自己的犬放弃训练,那么之前的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东流。这个时候,你们必须忍着心痛来完成训练。即使前面是火坑,是急流,只要你下达命令,你的警犬就要往前冲。还要注意一点,新警犬在训练中很容易受伤的,一旦受伤,它们就想往窝里钻,任你在外面怎样哄,它就是不肯出来。该训练时,你就得硬将犬拖出来。”白正林正说到兴头上,裤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你们继续练吧!”白正林对面前的几个刚从大学毕业的训导员说,“记住我刚才的话。” 他一边拿出手机,一边走出训练场。
  白正林看到号码,是妻子曲慈的办公室电话。
  “就你让儿子养狗,养什么破狗!”白正林刚接通电话,妻子的怒斥声就传了过来,“你自己养狗还不算,还让儿子养,你安的什么心?”
  “又怎么了?儿子养犬是他自己愿意,子承父业嘛!”白正林忍着气,强笑着说,心里骂着这老婆子又发什么疯了?
  “别废话了,赶快上我这来,儿子受伤住院了!快点!”
  “什么?儿子怎么了?”白正林听到这个消息,顿时出了一身汗,“儿子情况怎么样?怎么回事?”
  “你还有脸问?就是训狗受的伤!训吧!儿子要有什么三长两短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曲慈气呼呼的挂断了电话。
  白正林稍稍放心,他知道,妻子有心情发火,儿子的伤就不严重。他不敢怠慢,立刻坐上吉普车,奔向军区总医院。
  邱鹰的腿缠着绷带,拄着单拐,在韩雪的搀扶下楼活动。
  走到一楼时,他看见几个武警士兵拥着一个脑袋流血的年轻中尉跑进急诊室。
  “没事!我没事!”中尉不断回头对战士们说,“你们不用这么紧张!”
  邱鹰楞了一下,觉得这个中尉的侧脸很面熟,说,“好像是白歌。”
  正低头看路的韩雪抬起头看,望着兵们的背影问,“看清楚了吗?”
  “我觉得像他,咱们过去看看。”邱鹰一瘸一拐地蹦下楼梯,韩雪紧紧扶着他的胳膊。
  急诊室里,曲慈气冲冲地挂断了白正林的电话。看着头上裂开一道5厘米长伤口的白歌,她冷静了一下,开始仔细地用酒精给儿子的伤口消毒。值班医生端着消毒盘走过去说,“曲主任,我来吧?”
  “没事,我自己来吧。”曲慈接过医生手中的针线,说,“小歌,给你局部麻醉。”
  “不行。”白歌忍着疼说,“头部麻醉会对神经产生影响。”
  “可你让我……”曲慈看着儿子苍白的脸,眼圈红了。
  “妈你放心吧,直接缝吧。”白歌笑笑说,“关云长刮骨疗毒,眉毛都不皱一下,我这点伤算什么?”
  曲慈也知道头部麻醉可能会对儿子的神经系统产生影响,可她实在不忍心生生地给儿子缝伤口,“小歌,你再考虑考虑,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不用考虑了,我是特警,妈你快缝吧,我没问题!”
  曲慈的手微微颤抖,从医30年,经历过无数次大小手术,她从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心慌意乱。她像一个刚毕业的小护士一样不敢下针,在白歌的催促下,她手中的针刚刚穿过儿子血肉模糊的皮肉,心就像刀扎一样疼。这是自己的儿子,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啊!
  白歌躺在病床上,紧闭双眼,一声不吭,嘴唇却咬出血来。
  曲慈心里说,儿子你叫啊,你喊啊,你有点反映好不好。她又后悔让儿子去当兵,要是当初让儿子考地方大学,现在可能天天都陪在自己身边了。她怕影响白歌的情绪,不敢说出来,只能任凭眼泪从脸颊上滑落。
  曲慈手指飞舞,白歌的伤口被细细地缝了7针。
  韩雪捅了捅站在门口观望的邱鹰,“走吧,先让人家休息,我去告诉小菲,让她过来。”
  邱鹰点点头。
  韩雪和邱鹰刚走到医院门口,一辆猎豹吉普车风驰电掣地开过来,“嘎”的一声停在医院门口,从车上急匆匆跳下一个大校,直奔医院门口。
  韩雪不认识他,邱鹰却停下脚步,向他敬礼问好,“白主任,您好!”
  白正林楞了一下,“哦,小邱啊,你怎么在这里?住院了?”
  “是,受了点小伤,现在快好了。”邱鹰回答。
  “好,改个时间我再去看你,今天我有事。”白正林对他打了个招呼,快步走进医院大楼。
  韩雪在旁边问,“他是谁啊?”
  邱鹰看着他的背影喃喃说道,“白正林,昆明警犬基地主任。”
  “曾经是一代犬王夜歌的主人。”
  陆芳菲正带领着女战士们在训练场上做俯卧撑。
  “51,52,53……”陆芳菲趴在地上,大声喊着口号。
  一个女兵从远处跑来,站在训练场边上喊,“陆排长,韩队长电话!”
  “知道了。”陆芳菲喊,“郭丹!”
  “到!”一班长郭丹留着短短的齐耳发,起立回答。
  “组织训练!”
  “是!”郭丹跑到队伍前趴在地上,继续带领大家做俯卧撑。陆芳菲甩甩双臂,满意地看了看战士们,转身跑向宿舍楼。
  昆明军区总医院的病房内,白正林看着头上缠着绷带的儿子,心里一片酸楚。但他不愿显露出任何心情,大度地摆摆手,“儿子,这点伤算什么!当年我在前线上……”
  “别提你的英雄往事了,现在是和平年代!他是你儿子,不是你的兵!受了伤再做思想工作有什么用?”穿着白大褂的曲慈在一边瞪着白正林,揣着双手,阴沉着脸。白正林刚想解释什么,却被妻子冷冰冰的表情给噎了回去,他知道现在还是保持沉默为妙。
  白歌对母亲挤挤眼睛,转移话题,将受伤的经过对父亲讲述了一遍。白歌讲完后,沮丧地对父亲说,“爸,我怕我带不好它了,它经常不听我的话,我担心它对我排斥心理。”
  白正林笑了笑,语重心长地说,“训犬要分析警犬的性格,是人去适应警犬,相互之间真诚相待,才能带出真正有战斗力的警犬,你摸透‘战歌’的性格了吗?”
  白歌摇摇头,说,“它的性格太古怪了,有时候像个调皮的孩子,有时候却像个勇敢的战士,它常常能做出一些恶作剧,却从来不知道后退和害怕,三米台啊,多少成年警犬都胆怯的科目,它想都不想就向上冲,我拼命地喊它,它理也不理,像发了疯似的。”
  “‘战歌’的出身和别的警犬不同,它身上是有狼性的,而且它非常聪明敏感,当它受到外界的刺激,身体的潜能就会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出来。这是它的优势也是劣势,我们训练的目的就是要将它身上瞬间爆发的狼性转化为平稳持续的犬性。”白正林说,“它和夜歌不同,夜歌是出生在明亮宽敞的犬舍里,而它是在危机四伏的森林狼窝中长大的。”
  “英雄不怕出身太淡薄。”白正林握着儿子的手说,“它会成为一只最优秀的警犬,要看你怎么去训练它了,这需要时间,人和犬要互相信任,互相了解,别着急,慢慢来。”
  白歌感到一股暖流从手掌传遍全身,渐渐恢复了自信,他想了想, 说,“爸,你放心,我肯定会坚持下去。”
  “好儿子!”白正林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脸。
  曲慈没好气地对丈夫说,“行了,你别在这碍事了,干点正经事去,给儿子买点好吃的!”
  “是,遵命遵命。”白正林讨好地向老婆笑笑,回头问白歌,“儿子,想吃什么?”
  “我想吃昆明FC。”白歌拍拍肚子,“还真饿了。”
  “昆明FC?什么昆明FC?”白正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回头看了看妻子。
  “真是训狗都训傻了!”曲慈看着丈夫一脸迷茫,“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昆明FC就是肯德基,医院对面就有一家,快买去吧。”
  “好咧!就是洋快餐嘛!老婆放心!”白正林笑呵呵地打开病房的门。
  门外站着一个人。
  白正林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手里的东西,愣住了。
  曲慈也愣住了。
  白歌看着白正林站在门口没动,以为有中队的人来看他,就在喊,“爸!怎么了?谁来了?”
  白正林宽容地笑着,慢慢移开身体。
  白歌看到门口站着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姑娘,她的军装上还沾着斑斑点点的泥水。
  女子特警队中尉排长陆芳菲抱着一大盒昆明FC快餐,泪流满面地站在病房门口。
  战歌孤零零地躺在犬舍的角落里,眯缝着眼睛。
  它心中隐隐感到疼痛,白歌受伤与自己的一意孤行密不可分。这种矛盾的感受使战歌觉得自己确实太冲动了,冲动得像一只疯狗。到部队后的日子里,白歌每天照顾自己,带着自己训练,陪自己睡觉,一刻不曾分离。现在他忽然暂时离开,战歌感到生活中缺少了什么,孤独和寂寞一起涌上心头。
  当它看到白歌从地上慢慢爬起时,鲜红的血水从额头上汩汩冒出,它突然有了一种窒息感。这种感觉还不同于它看到母狼受伤、公狼死去时的悲愤。
  关于公狼和母狼的故事,它永远不会忘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黑夜,自己受到一只小野猪的追逐。野猪年龄虽小,却身材庞大,足足比年幼的它大了3倍。当自己筋疲力尽的时候,两只森林狼突然出现,赶走了野猪。它曾鼓起最后的力气,准备与两只狼决一死战,虽然它明明知道后果,但是它还是耸起肩膀,露出未发育完全的乳牙。两只狼却露出慈祥温和的眼神,母狼舔舔它的头,公狼轻轻叼起它,带它回到温暖干燥的狼窝。在狼窝里,它看到一只小狼的尸体,它猛然醒悟,原来,它们是把自己当作孩子了。渐渐的,两只狼对它的好,一点一滴汇聚成亲情,它也承认了这对“养父母”的身份,一心一意过着自由自在又刺激危险的丛林生活。所以,当“养父母”出事后,它心里又愤怒又悲伤,它曾以为失去了唯一的朋友和亲人,到部队后,除了白歌和“风翼”,它曾痛恨一切人和犬。因为它清楚地记得,它在狼窝里不知所措的时候,白歌第一个向它伸出双手,“风翼”拼命地保护着它。白歌和“风翼”对它的好,一点点瓦解了它的戒备心。在它心中,逐渐将白歌视为自己的主人,将“风翼”当作自己的叔辈。可今天白歌为了自己出事,战歌却有了另样感受。
  这是一种全新的痛苦感,是一种丢失了一大块肥美牛肉而拼命想将牛肉找回的急切心情。
  战歌不是人类,它并不知道,在人类的字典里,这种感受叫做“后悔”。
  晚饭是莫少华送来的,这个人看自己的眼神冷冰冰的,扔下饭盆就走了。战歌没有胃口,半盆牛肉摆在面前连碰都不想碰。它开始怀念白歌在的生活了,要是平时,白歌不仅会给自己牛肉吃,还会给自己做很多很多好吃的,牛奶啊,鱼肝油啊,骨粉啊,还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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