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柳不扶封 作者:荆之薇(晋江2012.9.3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弱柳不扶封 作者:荆之薇(晋江2012.9.3完结)-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https://。/要看小说可以来我的店铺哦。: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
…↖(^ω^)↗… 




《弱柳不扶封》作者:荆之薇

文案:
九岁,我在左肩刺了一朵曼陀罗,精致的纹路透着血丝,高贵致命、美艳诱惑、神秘典雅。
黑色西域曼陀罗,被诅咒之花,花香清淡沁雅,以心为代价,用鲜血灌溉后便能通灵,助人实现愿望。
当时市井皆言:
“公子韶绎英俊绝美,宛若天神降临。”
“公子韶绎不习武功,却能揽天下江湖人士入麾下。”
“公子韶绎不懂琴棋书画,九州优伶才人以为其效劳为荣。”
……
我看着一面黑色曼陀罗玉镜,不闻流言,只念叨着一个成语“弱柳扶风”。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性别转换 豪门世家 江湖恩怨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檀 ┃ 配角:凤姐儿、皇甫凉、离御、扶封、韶绎 ┃ 其它:荆之薇弱柳不扶封



凤来朝  
“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佛心禅话》
 
  昏迷的时候,我知道自己一直念叨着“弱柳扶风”,每念一次,心痛一回。
  醒来后什么感觉都没了,除了绝望,我白檀来到这个陌生世界后的绝望。
  凤姐儿告诉我,只要世上还有公子韶绎,就不该绝望。
  我不信韶绎公子真会这么神,倒是信一句话:绝望有用的话,要奋斗干嘛?
  我揪了揪头发,勒紧裤腰带,走——蹭饭去!
  像我这种有素质有涵养,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玉树临风、气宇轩昂、才及四海、貌比潘安,对不良少女先下手为强,对良家妇女敬而远之的……江洋采花小盗盗,当然不能空手去凤姐儿那里蹭饭啦,那显得我多小气,多没礼貌,本盗盗颜面何在?
  老规矩,我在腰里踹了个大袋子,大摇大摆去蹭饭。
  凤姐儿的厨艺绝对没话说,要是把她拐到现代,开个“天上人间”啥的,把她往门口一敦,美□惑;呈上她亲手做的菜肴,美食诱惑;纤纤玉手那么一按摩。估计我得数钱数到全身痉挛。
  本盗盗就不信哪个男人能抵挡住这三大诱惑。
  刚从前院绕到后院,酒菜的香气就来侵犯我的鼻子,我这人一向很有原则,它不犯我,我不犯它;它若犯我,哼哼——
  我微微笑,敲门。
  “谁呀?这就来——”
  门打开不到一秒,马上呈现合拢状态,多亏本盗盗眼疾手快,脚尖伸过去:“哎呦呦,疼,好姐姐——疼啊。”
  “死鬼!你怎么又来了!”她抱胸,丹红指甲抄到肘弯里。
  我咬牙,这火爆脾气,是个男人都会被她给吓死。我深吸一口气,一双眼长在了小鸡炖蘑菇上:“姐,我给你说啊,这菜女人吃多了不好”我压低声音凑到她耳边嗅嗅,“容易不孕不育~”
  她白了我一眼,将信将疑,去厨房添碗筷去了。
  我克制住狂笑的冲动,皱着眉头挑三拣四,实际上吃得不亦乐乎,咩哈哈哈哈。
  欺负凤姐儿就得这样,你可以说她冷血说她疯婆子说她不近人情,要是说她不能生孩子,她准跟你拼命。这是她的大忌讳。记得才穿越过来的时候,凤姐儿正感了风寒,我摸出身上不知怎么带过来的西药“白加黑”,得意洋洋地告诉她:“白日吃黑的,精神好,夜里吃白的,睡的香。”
  她白日睡的很香,夜里把我踢起来,一个嘴巴子扫过,无比幽怨的瞪我:“老娘睡不着!”
  我捂着脸龇牙咧嘴,疼得泪珠子哗哗往下落。她涨红了脸,憋着气不说话,这么一折腾,风寒好了。她对我这天外来客自是敬畏有加。
  从那以后,我说的话,即便明摆着是唬人的,她也乖乖照听。
  额,吃饱了。我托腮看着凤姐儿:“美人姐姐,你真好看~”我说的是实话,要我是男的,一准娶她。
  她不摆我。
  “姐姐,吃多了会变胖的,还会不孕不——”
  “吃完了就滚!” 
  我一个激灵,她这声吼差点要了我的命:“美人姐姐,你看我来也没带什么礼,不能白吃白喝呀,老规矩,让我吃不了兜着走吧……”
  我呼啦啦抽出袋子,风卷残云般把食物往里装。悄悄地来,悄悄地走,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个馒头。
  “好呀,我明天就去报官,说我这里有采花大盗,还不男不女。”
  我一溜烟跑个没影。彻底郁闷。
  既然变成了爷们,就该拿出点爷们的气概来,悲催的是我连爷们都不算!本是21世纪祖国□点钟双十年华的雌太阳,稀里糊涂穿越到了一个男人身上,令我无法忍受的是,灵魂穿了也就罢了,但是……上半身是他的……下半身……是我的……说我半男不女,那简直是太抬举我了。
  穿越穿越,我穿了我可不怎么“悦”,或许穿几串羊肉我倒还悦点。
  游故宫,我隔着玻璃看一面破镜子,觉得蛮像《红楼梦》里风月宝鉴的,上面不仅有字,还有一个手印。我隔着玻璃比了比,这一比不怎样,一伸手成千古恨。
  醒来后发现镜子在案上放着,大喜;仔细一瞧,碎的不成样子,大悲。即便是在故宫中,我也没有清穿,遇不见四爷八阿哥多情之流,我是时运不济,命途多舛。
  有个预感,回不去了。
  之后凤姐儿告诉我身子的原主人是通缉犯采花大盗,没事不要出门,她不介意和我这种小白脸签个卖身契之类的文书,我自然誓死不从,绝望过了还要填饱肚子的,总不能一辈子吃住在凤姐儿那里,今儿初一,上街找点活干。
  幸好我们的面容也融合了,街上没人认出我来。
  伸个懒腰,大呼天无绝人之路。定睛一看,一群人没命地朝我跑来,我大惊,掉头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身后跟着跑的人越来越多,嘁嘁喳喳不知喊些什么。
  不会是发现我了吧?争悬赏?!
  汗……这也太多人……太疯狂了!这采花小盗盗做人做到这份上,嗯,牛!
  一个转弯,我躲到了桥头石墩下大口喘气,那群人呼啦啦朝另一个方向跑去了,场面还真是壮观。
  我到桥上迎风透透气,一扭脸,妈呀,无数张脸近在咫尺。
  躲已经来不及,我很荣幸的成了史上最舒服的地毯,要不是本盗盗命贱皮厚骨头硬,就成地面人皮贴画了,还是半男不女型的绝版。我吃力爬起来,一摸袋子,馒头成了饼。怎么也无法阻止脸变绿的大趋势,也终于听清了他们在喊什么:公子韶绎来了!!!
  很好,小韶绎,你算是惹恼本盗盗了,民以食为天!你惹了我的天!
  “错了错了,公子在那边!!!”
  还没揉揉腰,那群比难民还疯狂的粉丝又齐刷刷倒回来,我单手勾住桥栏,翻身,悬在河上,看了一眼滔滔河水,才明白自己做了一件什么蠢事。
  委屈涌上:“我才二十岁,还没尝遍天下美食,还没和爸妈道别,还没钓到足够帅的帅哥啊。就要这么——死了?!”
  桥上人都跑没了,谁来救我?
  “我第一次见男人哭成这样,挺有意思。”一个声音慢慢慢慢地飘过来。只听得声音不见人影。
  “很有意思是吧?死了就没意思了,救人啊。”我对着虚空喊,是个男的,嗯,很有力气的样子,就是说嘛,我命不该绝。
  “我救你上来之后,那我看谁哭?”他还是慢慢慢慢地说。急死我也,这人一准变态。
  “那你先救我上来,我哭给你看。”
  他终于现身。水墨长衫,菱状网格黑丝斜斜遮了一只眼睛及额头,黑丝上镶了些许红宝石碎钻,映着光线,他的另一眼睛朦朦胧胧的,不甚明晰,甚至连瞳孔的颜色都看不清楚,只觉得他的睫毛长而直,略微垂头时就可以覆盖住整只眼睛。
  “我还没有救你的习惯”他一个个戳我扳住桥栏的手指,尖翘的下巴随着喉结微微动着,薄唇似弯非弯,从我这个角度看去,下颌的弧度完美到极致。颈间戴了银丝雕琢曲绕链,镂空之处,皆嵌入绿翡翠,几条莹莹碧碧的流苏伴着白翎羽落在锁骨处。光芒太刺眼,想不注意都难。
  “习惯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嘛。该不会你没有这么大力气拉我上去吧?”我不知哪里来的自信,总觉得他一定会救我,一双眼睛越发肆无忌惮。怎么看他怎么像个断袖,可惜啊,本盗盗是女的。
  他不再戳我的手指,一眨不眨盯着我的眼睛看。
  即便看不到他的眼睛,我也能感受到他那飘忽不定的目光,像是在确认什么东西,又处处透出怀疑。
  想捉弄他一翻,便念起了星爷的话:“曾经有一次艳遇,放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错过后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有人能再给我一次,我会对他说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数量,我希望是一万次。”
  他又看了我一眼,脸色不好看。
  “还看,我得了红眼病,再看小心传给你。”我觉得他那眼神不对劲儿。我这样子也确实难看。
  猛然反应过来,他说没有救“我”的习惯,不会是小盗盗的仇家吧?苍天啊!
  哪知他是玩真的。眼睁睁看着我我吊在半空,耗了一会儿,我快要支撑不住,人吓得半死,他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我忙可怜兮兮地捏着哭腔说“大侠,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他蹙了眉。
  我干哭着,这眼泪分明就是和我作对,怎么都不出来:“救命~呜呜呜~”。
  热血倒流,手指慢慢朝下滑,我哀怨的看着他、目露凶光,市井空荡荡的,风吹进袖子,有点凉。
  我向下看了一眼,桥东上水影摇曳,一片阴冷,手一软,落水。拼命挣扎也没有用,水漫进了我的嘴巴、耳朵……
  抓住一缕水草,生的欲望压过一切,我死命把它往下拉,以期自己不要下沉。
  一片黑影挡住了光线。
  有人把我托起,轻轻往一侧拉,我攀紧他,露出半个头,意识到是谁之后,瞅着他耳朵尖上的铜绿环看了半天,啧啧,皮肤真好,连耳垂都要透明了。乐了半天,这在想起手里还抓着水草,举起来一看,是小仇人的墨发……
  这下,连呼吸都不敢了,慢慢慢慢松手,他正侧脸游向岸边,他没看到,对,没看到……也觉不到……
  嗯,不如说他的头发和我的偶然结在一起好了,因为我往下坠,所以他会有痛感……恩,全怪结发,就这么办!
  刚靠岸,顺手朝他脸上一抓,嘿嘿,大概他没什么防备,居然得手了。
  一眨眼,我手中的黑丝网面罩又被戴回到他脸上。他小臂上缠着交错开的玄墨缎带,尖尖护腕延至中指,中指上的黑曜石戒指闪闪熠熠。
  我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呆子一样。
  心怦怦乱跳,半缘惊诧,半缘惊恐。
  前一刹那,我看见了他的容颜,说是惊为天人都不为过。韶绎公子再俊美也不会比他更甚,除非他就是韶绎公子本人。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眼神是其灵魂,神采不对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好看到惊天地泣鬼神的地步,他轻而易举让我变了意念。
  他别过脸去,似乎刻意躲开我的目光。
  我又看了看他眼睛的轮廓,狭长,漆黑,不笑时也是向上挑起的,许是湿透的缘故,许是睫毛太密太长,眼睛就像是上过墨妆一样。一扫而过的眸子如深海一样黑不见底,看不清神采,辨不出波澜。
  而他的武功,深不可测。
  静默。
  很快的,鸡汤味不识趣地在身上蔓延开来。我低头看着油腻腻的自己,脸烧得通红,尴尬到无以复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为自己刚才的行为解脱。只要他想杀我,跑也是死,不跑也是死,痛快点,跑了了事。他要是没有杀我的意思,跑了也可以省去尴尬。
  一口气跑出好远,身上凉飕飕的。他似乎没有要动我的意思,衣服湿了,口粮也没了,无奈,又要去找凤姐儿混。


如梦令  

    虽说方才又惊又险,我是真的开心,既然没几个人能认出我,以后我就可以“招摇过市”了,横着走竖着走爬着走都没问题,爽啊!就凭我这男子样貌,自食其力完全不成问题。
  转过一条街,前面人堆人,说什么也挤不动了。带着一身鸡汤味儿,实在不想往人堆里扎。
  正琢磨着怎样绕着走,马蹄声哒哒而至。
  一群人在前面骑着高头大马,衣襟华美,清一色白,腰佩剑,后面还有更大的一堆人,一眼望不到头。皇帝出门也没有这样的排场,用脚趾想想也知道是谁来了。哼哼,这韶绎公子也不怕树大招风。
  他倒好,一个人侧卧在中间的马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