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雪倾城(原名:妖魅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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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雪倾城(原名:妖魅倾城)-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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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眼看见,我的心开始隐隐作痛,找不到原因,只是觉得,不想再到其他的地方去。

    曾经想给自己对她的迷恋找个注解,却又发现,所谓迷恋这回事,原本就不需要任何注解。

    一朵花若能教心痛,便会原地驻守,直到枯萎,一泓水若能教心痛,便会掬起饮下,让融进我的血脉。

    现在,教心痛的是人间这个有血有肉的女子,除了爱上,迷恋,再没有任何选择。

    此后数年便在初月部族的领地上盘桓,每日里看着她的笑靥,听着她的歌声,日子过得如流水般。

    人类是奇怪的东西,他们身体羸弱却又极其好斗,初月部族与其他人类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生来具有更强的力量,因此,也就怀着更多的野心。

    我知道的野心,但也只将那当成孩子般的争强好胜,况且弱肉强食本就是世界亘古不变的法则,初月部族想要生存,战争在所难免。

    帮助抵御外敌,杀伐侵掠,赢得每场所向往的胜利,初月族人视我为神,而我想看见的,只是她每晚蜷缩在怀中,安心熟睡的样子。

    人类的生命艰辛而短暂,所以更想让活得快乐,就像个习惯宠溺孩子的父亲,毫不犹豫地满足所有的要求,给她一切想要的东西。

    ……早知道最终毁灭,也许在最初的时候,就该将她带离那充满欲望的万丈红尘。

    “夜雪,我是不是老了?”那个清晨,看着江水中自己的倒影,她问。

    “衰老”这个词于我,原本扯不上半关系,即便是作为人类的她,也还远不到称得上老的年纪,然而眼中的寂寞和委屈是我从未见过的,越来越黯淡的语声,在不经意间便搅乱我的心。

    “我是人,是人就总会老。”

    “最喜欢夜雪,但几十年后,我变成腰背佝偻,齿摇发疏的模样,夜雪还会喜欢么?”

    “我不想短短的几十年后,就从世上消失不见……”

    “夜雪,我不想再也看不到你……”

    有些错误如同命运,注定扭转不也摆脱不掉,无法忽视的恐惧和忧伤,更重要的是,无法想象区区数十年之后,她就将在我的生命里永远消失。

    当拥她入怀,在心里做出那个决定,一切便已经万劫不复。

    噬魂之术说得简单些,就是以妖魅的元神为滋养,让些原本弱小或者平庸的生命变得更强悍,更长久,洪荒年代的父辈曾藉此驯养熊罴虎豹之类的猛兽,让它们拥有妖魅的异能,成为征战四方的力量。由于这样的方法太过残酷和危险,长风王族将其作为不传之秘,自下平定后,就再未曾用过。

    触犯这条禁忌,就等于背叛长风王族,但要实现她的愿望,这是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不久之后初月族人的眼中开始闪烁起妖异的冰绿色光芒,那是噬魂之术在他们身上留下的最初的痕迹,如愿以偿地得到更强的力量和长久不衰的容颜,但欲望自此便像撕开江堤的洪水,在个人类部族的血脉里泛滥成灾。

    “听说雪狐王族占据的北方,冬天可以看见很美很美的雪,我把那里抢过来,送给你做领地吧……”有一天,她站在山顶看风景的时候,对我说。

    我忽然觉得,有些事情必将发生,或者已经,超出我的掌控。

    初月大军逼近雪狐族领地的过程轻易得让人难以置信,但当绯红色的大雪纷扬而下,来自妖族的惩罚才刚刚开始。雪住后,致命的瘟疫在初月部族的营地里蔓延肆虐,琰,那个统治着极北之地,拥有无上尊崇与威严的雪狐族君主,便用这样一种无声无息又撼人心魄的方式,冷酷地迎击来犯之敌。

    站在天地的殷红里,如同置身血流漂杵的地狱,忽然觉得茫然,深深的倦意萦绕心头,甚至第一次开始反省自己对她的纵容。

    但最终没有硬下心肠阻止一切,也没有离开,初月部族此时已成为整个妖界的敌人,退却便意味着死无葬身之地。更何况,终究还是见不得她无力伏在肩头的样子,

    她的眼泪是我永生永世也无法挣脱的枷锁,曾经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

    当那个叫做云歌的男子站在她的面前,我几乎已经忍不住要冷笑,世上有些人注定无法装扮成别人的样子,因为他们与生俱来的光芒,不是一袭长衫,一片轻纱,或者一个巫医的名号就能遮掩住的。

    “离开这里,回到你们来的地方去。”云歌如是说。

    尊贵的雪狐王琰陛下,在重创他的敌人之后,又试图做着最后的拯救。

    至今并不憎恨他,尽管他将此生我唯一爱过的女子推入牢狱,尽管在此后漫长的岁月中,雪狐王族成为魂牵梦萦的最重要的对手,但凭心而论,仍然折服于他的气度和坦荡。

    能亲手拯救敌人生命的人,不应该被憎恨。

 莫伤离 长生劫(下篇)

    极北之地的夜风凛冽入骨,荒烟蔓草间,安静地坐着,远处,雪狐王琰的背影已经湮没在苍茫的暮色中。

    妖的悲悯最终遏止不住人的欲望,决战已迫在眉睫,而对于我来说,原本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王帐里炭火燃得正暖,她的指尖却冰凉如玉,默然地将她轻放在床榻上,想要转身离开时,却被拉住衣袖。

    “最后一个晚上,都不想陪着我么?”

    至今不清楚,所谓的最后一个晚上,是指决战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还是们两人的最后一个晚上,也至今没有机会再问。当柔软的嘴唇吻上我的胸口,所有事情都变得无关紧要。

    我们在铺着雪白兽皮的卧榻上缱绻纠缠,耗尽最后一丝热情和体力,心中的惆怅无法言喻,却也因此而变得更加疯狂,不知过了多久,拥着她沉沉入睡,隐约之间,有冰冷的液体进入口腔,芬芳清冽,蚀骨销魂。

    忘乡……

    没有惊诧或者愤怒,那毫无意义,当深深的醉意伴着唇齿间柔润而微苦的酒香袭来,睁开眼睛,无声地望着她。

    血红色的“忘乡”在剔透的白玉盏中摇荡,她的眼眸温柔如春水,又莫名地让人觉得悲伤。

    “睡吧。”,“等你睡醒的时候,一切都会不同。”

    冰凉的吻落下来,轻轻印在我的额头上,想她揽入怀,却发现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已经消失殆尽。

    于是只能看着她走出王帐,现在想来,便如同看着她走进地狱。

    “在马厩里给你留了东西,如果我明天回不来,你就去看看吧。”

    挑帘而出的时候,她回过头来,嫣然一笑。轻浅的笑容印在因“忘乡”而逐渐模糊起来的意识里,也印在此后数千年乏味而漫长的岁月中。

    那是最后一次看见她的微笑。

    当旭日初升,晨光普照万物,在初月部族空旷的营地上逡巡,四顾无言。

    空旷也许不那么确切,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还在那里,只是被夺走呼吸和魂魄,变成一具具泥土朽木般毫无生机的尸体,僵冷地横陈在雪原边界广袤而沉寂的山野间。

    用诸如“屠场”或者“地狱”之类的言辞,已无法形容那样的惨烈和凄凉。

    两行殷红的足迹孤独沿向远处,像是每步都浸透鲜血,那是噬魂之术用到极致时才会有的颜色,将整个部族的力量集于自身,也毁去作为人类的最后丝情感和牵绊,或者从昨夜开始,已幻化成魔。

    朝着雪原的方向飞驰,却不知道此去到底要做些什么。

    加入场战斗?

    拯救一个女子?

    抑或,挽回一段注定难以挽回的宿命?

    但最终什么也没有做到,当空中彩云奔涌,刻满上古图腾的青铜色巨门在雪山绝顶缓缓洞开又悄然关闭,我顿住脚步,心绪如万年死水般沉寂无波。

    一切,都太迟了……

    此役之后初月部落在南方的残余很快被妖族剿杀殆尽,盛极时的人类族群自此从世上销声匿迹,雪狐王族仍旧固守着极北之地,洪荒之门的神话对于他们渐渐变得讳莫如深,而长风族,的父亲和家人们,却在某个不知道的日子里悄然迁离西方的领地,用种无声而决绝的方式抛弃,也躲避开整个世界,至今再没有半音讯。

    我并不伤感,只是有些奇怪,原以为那尊贵而爱惜羽毛的父王,必然会以雷霆之怒来惩罚甚至铲除掉罪无可恕的逆子。

    果真如此,倒也清净。

    在初月族营地的马厩里,我找到她留给我的“东西”,一个刚出世不久,漂亮的婴儿。

    如果没有记错,应该是军中厨娘的孩子,父亲于数月前战死,母亲也在那场突如其来的瘟疫中染病而亡,他是整个族群中最晚来到世间的人,现在,却又成最孤单的一个。

    不知道在杀死所有的人以后,为什么要独独留下他,是想延续初月部族的血脉,还是因为他赤条条而来,身上没有任何可以夺取的东西?

    但也并不重要,既然是留下来的生命,那就让他在世上生根发芽吧。

    抱着他离开,身后,熊熊烈焰漫过尸横遍野的大地,烧红半个空。自那日起世间再没有初月部族,也再没有初月无忧和夜雪,除那些刻意记住他们的人之外,那些名字将会慢慢被整个世界遗忘。

    “该去哪里呢?”翻过一座山梁的时候,我问怀中的婴儿。

    他好整以暇地打个呵欠,不予回应。

    这便是夜雪的故事,勉强,也可以算是莫伤离的故事。

    实话……

    用夜雪的腔调啰嗦许久……

    真真……

    累死人家……

    从马厩里拎出来的那个家伙后来成东方世家的先祖,因为给他起名字的时候,正带着他向东方去。将小兔崽子养大的历程实在不堪回首,知道人类的孩子怎么么讨嫌,没有牙齿也就罢了,还不会走路,不会走路也就罢了,还整夜嚎哭不止,整夜嚎哭不止也就罢了,最恶心的,居然还随时随处大小便……最初的数年之中,时常觉得头大如斗,甚至生无可恋,但幸而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十余载光阴也算不得很长,当他渐渐学会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然后娶妻,生子,然后子又生孙,孙又生子,我也就得以腾出手来,去做些其他的事情。

    当然这些事情都与打开那扇门有关。

    从来不曾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像个兢兢业业的锁匠,耗尽几千年岁月,殚精竭虑只为打开一扇紧闭的门。似乎很滑稽,却成为我活在这世上的全部理由。

    那扇门里面到底如何,一无所知,甚至也不知道当洪荒之门打开的时候,她究竟能不能真的从其中走出来。但我无法放弃,因为无法容忍她生死不明地被圈禁在那样个地方,这件事情像根钉子般刺进心里,不将它拔出来,便寝食难安。

    在我有一搭没一搭的照料下,东方家族渐渐繁衍生息并开枝散叶,或许是血统使然,他们比常人更加俊秀、剽悍和聪慧,无论从文习武,士农工商,都很容易便能成为个中翘楚。

    记不清从哪代开始,这些小孩子对权力有兴趣,于是从军的从军,致仕的致仕,敛财的敛财,谋反的谋反,辈辈风生水起,由缙绅豪强而至王侯将相,闹腾得不可收拾。

    我乐见其成,却也懒得跟小屁孩常年厮混,于是只在大事上施以援手,帮他们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除此以外,便仍然是四处游荡,探寻关于洪荒之门的一切消息。

    沧海之眼,长生之魄,两件物事纵然稀奇,终归还有迹可循,但异世之心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数千年来与其在寻找,还不如是在等待。

    人生最无聊的事,莫过于用漫长得看不到尽头的时光,去等待件未必能等来的东西,实在无聊得紧,便开始学着形形色色的人,过形形色色的日子。

    有那么几十年是经纶满腹的文士,举止优雅,文采飞扬,甚至还参加过几次科举,虽然屡试不第,却也颇有几篇传世的诗文。

    还有那么几十年是勇武强悍的豪侠,仗剑飘零,劫富济贫,曾经被当朝官府悬赏万金缉拿,可惜,至今未果。

    又有那么几十年是锱铢必较的市侩,气人有,笑人无,每每为些鸡毛蒜皮的小利而与人争吵殴斗,蝇营狗苟而自得其乐。

    某日,在一处酒肆的楼头小酌,见对面勾栏中有眉目如画的男子迤逦而过,昂藏七尺之躯,不知何故却作弱柳扶风状,且明眸如水,顾盼神飞,十分有趣,觉得像那样过上几十年也未尝不可,于是当初的夜雪,后来的莫伤离,便成今天这个样子。

    无聊也罢,无稽也罢,都不过是想让死水般的日子过得有些新意,聊作消遣而已。

    转眼东方世家的主人已换成连城和连锦两个娃娃,而我也终于等到要等的东西。暮云江上,小舟顺流而过,远远便看见江畔栈桥头橘色的灯火,穿破空濛湿冷的雾气,径直照进我的心里。

    提灯的小丫头,便是苏软,魂牵梦萦的异世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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