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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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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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我走到高速公路边缘,刚跨下防护栏,突然听到林白水尖利的叫声:“救命,朱千户救命!”
        我重新跳入高速公路内,之前远处啪啪跑来一辆军车,跳下几个校尉,捉住林白水和郭公公,死拖活拽抬入车子。这辆车子来地这么巧,恐怕绝对不是过来救人,又见他们的这些举动,想当然就是来确认灭口。因见主要人物还活着,索性全部活捉过去。
        那车子上的校尉见到还有活口,又身穿锦衣卫的武官服饰,当下毫不犹豫地开火。老子就不如女人和太监值钱,犯得着用十多把枪来打过来,组成一道凶狠的火力网,把我压制得不时像猴子一样蹦蹦跳跳躲避子弹。毕竟我曾参与安南平叛,接受过枪林弹雨的沐浴,作战经验丰富,于是灵巧地躲开子弹,加上距离相当近,刹那间我已经冲到军车车头前,火力再也无法覆盖我。
        然而同时军车也如一头呼啸的犀牛一样恶狠狠地撞过来,只听砰的一下,我的身影顿时消失在飞速行驶的车头之下。驾驶员从反光镜内看到车尾滚出一团紫色的东西,就当我已经被撞死,心满意足的离开。
        当然,我哪里是这么容易被弄死的呢?我只是在车子撞过来的一瞬间,猛然抓住车头保险杠,身子钻入车子底下,单手牢牢抱住底盘,另一手脱下破破烂烂的武官服,丢在地上滚了出去,让敌人以为我已经被撞成肉泥了。
        我双手牢牢抱住车子底盘,幸好军车轮胎甚高,我倒是不必担心路上被什么障碍物撞到。转眼我身下飞速闪过的柏油路化作泥泞的小径,车速也缓缓落了下来,不刻停止,粗粗估算一下,不过走了十几公里,应该在京师与天津交界的郊区,这里便是敌人的老巢。我倒是想探一探,这帮神秘的家伙是什么人?若是与太祖孝陵被盗有关,可是大功一件!
        车上的人陆陆续续跳下来,林白水这女人还在不知趣地大喊大叫,什么你们无视朝廷王法,罪当凌迟。唉,女人,这帮作反的家伙,还有什么王法吗?
        果然,片刻女人就嘤嘤唔唔说不出话来了,估计拿什么堵住嘴巴了。
        我听到远处传来吱啊一下的铁门打开响声,随后一排整齐的军鞋踩在泥地上啪啪的音响传来,我偷偷瞄下去,约莫十多个人站在泥地里,但是其中却有一双黑色的布鞋。我稍微一怔,这大概是他们的头头吧。没穿军鞋,那么是文官。
        果然,一个校尉上前向他行礼说道:“启禀大人,炸药火候正好,我们要的人一个都没有炸死,全部带回来。大人真英明!”
        “你们,带来了两个人?”
        校尉摸不清这个人的意思,一愣才说道:“是!”
        “啪!”
        这人打了校尉一个巴掌,骂道:“胡说,你这个废物!明明还有第三个!车子底下的朋友,就不必躲躲藏藏了,请出来吧!”
        连我都不禁一愣,我躲在车子极为隐蔽的地方,身子叫轮胎遮住了,他怎么一下子就发现了我?莫非这人顺风耳,一下子就听出了我的呼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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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 烈火焚城 一百六十三、军道杀拳
      (更新时间:2006…12…22 20:23:00  本章字数:2249)


        既然别人邀请了,我当然不能没礼貌地不出席,当即便哈哈大笑三声,钻出车子外,震震立在泥地上。之所以大笑,乃是为了掩盖浑身脏兮兮、破破烂烂之窘态。
        我挺胸缩腹,目光倨傲地扫过去,看到对方有十七个人,清一色的校尉,手持全自动步枪,齐整地抬起来对准我。居于中间的那个穿布鞋的领袖,则是白衣白裤,脸上也包着白巾,讳莫如深,脚底却是一双黑色布鞋,甚是古怪。他这般遮遮掩掩,想必是不想让别人见到真面目,恐怕就是朝中的大人物。
        再过去便是郭公公和林白水了,那郭公公还是一脸垂头丧气,半死不活,十足一头刚刚阉了的公猪;而林白水倒是蛮有精力,额头的伤口叫他们包扎好了,但嘴巴里也塞了一块纱布,瞟见到我顿时又呜呜叫起来,拼命扭动身躯挣扎。
        那白衣人上下打量我,忽笑道:“纵然身处逆境,亦是不肯放弃手中象征锦衣卫千户的腰刀。你这人,礼仪上倒真是武人楷模。”
        我不由得把左手按到腰刀柄上,心中暗自思忖,我朝虽然复明制,但是时移事异,尖端武器发展日新月异,一把小小的手枪就比大刀厉害,所以武官发下去的刀具,多半是做装饰之用,甚至刀刃没有开锋。但我不是这么想,眼下我手头一点武器也没有,这腰刀虽然没有开锋,但好歹是上好精钢打造,砍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因此顺手带了过来。这个白衣人突然提起我的腰刀,似乎另有深意,果然又听他笑道:“可惜这迂腐之举出卖了你!我很佩服你,居然能一身不吭地在车底潜伏进来,可是这把腰刀就没有这般听话了,它的一角垂在地上,于是在泥地里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我手下的这帮蠢货没有人看到,但是我注意到了。”
        该死!早知道就把刀子拎起来。我暗暗骂道,心中转过千百个念头,寻找脱身之计。
        “不过,我倒是极为佩服你身为武人的壮举,也罢!我就给你一个机会,你就用这把刀,只要能逃出去,我绝对不追究。”
        岂不是废话吗?我挥刀再快,也不如子弹快。当下我哈哈大笑,突然拔出腰刀,高高掷起,笑道:“何足道哉。对付你这种无毛小儿,别说用刀子,就是赤手空拳,也显得我以大欺小。现在我扔了刀子,然后我会双手不动,一一将你们击杀!”
        那白衣人勃然大怒,哼地一声:“看你牛皮吹的那么大,有……”
        倏然之间,一把腰刀陡然如离弦之箭,射到白衣人眼前!
        一把腰刀,明明是朝高处飞出去,怎么一下子就改变方向,飞向自己呢?难道是传说中的干将莫邪神剑,会自动暴起伤人?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白衣人多思虑。这人也当真了得,就在腰刀刀尖只离其眉心一寸的瞬间,骤然发动,脑袋一撇,那把腰刀顿时擦着他的耳朵飞过,钉在旁边的校尉脸上。
        所有人都被这猝然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好机会!我双脚发力,霍地弹到白衣人身边,一拳砸出去。那白衣人如幽灵一般轻飘飘飞走,这一拳就吃空了。哪知我的拳头主要目的并不是他,而是他旁边那把腰刀。拳头化掌,捉住腰刀刀柄,使劲后拉,从校尉的脸上拔出腰刀。
        从我掷刀,袭击白衣人到拔刀,所有的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甚至那个中刀身死的校尉还来不及倒下。直到我拔出腰刀,这个校尉的脸上噗地喷出冲天鲜血,这才双膝一软,缓缓倒下,众人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回事。
        那白衣人悻悻骂道:“你好狠!”
        我笑笑:“我说过,对付你这种黄毛小儿,何足道哉。”
        原来,我掷开腰刀,并不是为了逞强,而是为了激怒白衣人。我算准时间,当腰刀掷到一定高度,缓缓落下身边的时候,陡然暴起发作,抬起一脚踢在腰刀的刀柄上,霎时腰刀就如弩箭一样射向白衣人。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射杀白衣人——当然能干掉更好,而是为了能够突入白衣人和他手下的人阵内。
        目前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手中唯一的武器还是没有开锋的腰刀,但是却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很简单的道理,眼下众人之间的距离,根本不利于自动步枪火力的发挥,何况他们还会当心误伤自己人。但是我不过一条光棍,拿刀砍来砍去也方便多了,当下狞笑着倏然挥刀,就斩向身边一个校尉的脖子。后者脑袋突然飞上半空,眼珠还带着惊恐的神色看着我,脖腔里滚滚鲜血涌出,身子摇晃一下就倒下。
        “受死吧!”
        我大叫声,犹如饿狼入羊群,展开单方面大屠杀。我手里腰刀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开锋,但是古时蒙古骑兵就是用没有开锋的马刀一路砍到欧洲,所依仗不过是马的巨大冲击力。而我奇大无比的手劲弥补了这个缺点,东砍西杀,绝对不让他们有机会开火伤人。当下就砍死了七八个人,剩下的纷纷败退,我追击上去,一刀砍在跑得最后的一个家伙身上,但听叮当清脆的响声,我定睛一看,刀子居然砍断了。
        我愕然,刀子的质量也太差了吧!才砍了几个人而已……
        “这家伙没刀了,弟兄们上!”
        那群校尉一声呼号,转身就气势汹汹地逆袭。
        我哼地冷笑一声,扔掉断刀。握紧拳头,对准冲在最先的那个人呼地飞出一拳,正砸在他的脑壳上。只见我拳头所击中的部分,先是犹如砸在地上的橘子一样被撞扁,拼命向我击拳的相反方向扭曲,随后这个脑袋就像成熟的果子,砰的一下,硬生生从颈部这个树梗上被摘下,飞到半尺远的地方。
        众人愕然。
        老子能够做到京师最重要的部门锦衣卫千户的职位上,靠的并不是权势金钱,而是靠手里的拳头,一步步用战功打出来的!
        那白衣人原本一直轻蔑地不屑地看着我们交手,直到我骤然出拳,瞳孔缩紧,才惊讶地发出叫声:
        “军道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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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 烈火焚城 一百六十四、我是盗圣
      (更新时间:2006…12…23 19:34:00  本章字数:2488)


        我哈哈大笑道:“不错,正是军道杀拳!
        军道杀拳最早发源于三国时期,那是一个纷乱的年代,英雄辈出,除了天下无敌的人中龙吕布之外,还出现了一个天下拳术第一的高手——刘备!
        刘备?居然是天下第一的拳术高手?世人被罗贯中《三国志》所误导,以为刘备就是那么一个只会掉眼泪的无用男人。岂不知三国完全是一个讲究实力的时代,根本不需要眼泪,需要的只是铁和血,若刘备真是这么一个家伙,哪会有出场的机会。其实,刘备真的是一个拳术高手,纵然《三国志》中亦是有所暗示。譬如小说开场描写刘备,他的外貌是这般模样:“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
        刘备个子不矮,汉尺合现今公制,他的身高约莫一米七五。“双手过膝”,说明他的手臂几乎有一米五那么长,如此长的手臂,在拳击的时候,可是大大的占便宜。君不见,为何拳击场大个子居多?无他,个子高手臂也长,别人离自己还有一寸的时候,自己已经打到对方脸上了。“两耳垂肩”,说明他耳朵大。拳击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头部,耳朵大肉多,相当于戴上一个软盔,就是挨上几拳也暂时不怕。更重要的是,“目能自顾其耳”,也就是说他眼睛能看到自己的耳朵,视野多宽泛啊!常人双目视距不过一百二十度,刘备起码二百七十度,侧身袭击完全可以比别人更早察觉。如此优异的先天条件,造就了一代拳术天才,当是时,人称铁拳无敌刘玄德!
        及刘备过世,拳法传习给他儿子刘禅。虽然这小子脑子有问题,智力不及常人一半。但是有一种白痴学者的说法,也就是说一些白痴擅长某些专业。刘禅恰好将刘备传下的拳术练就的炉火纯青,更上一层楼,以至于传习到后来便合称“备斗神拳”。备,刘备;斗,刘禅小名阿斗。
        至三国始,备斗神拳流传甚广,及宋末,汉人豪杰郭侃随蒙古大军一直西征到如今的波兰,也一路将备斗神拳流传到了西方。后世百多年后,法兰西国大豪孟德斯鸠习备斗神拳,结合西洋拳术对力量的运用,开创了新流派,人称“三拳分立”。而明末备斗神拳亦随阳明派高手朱舜水东渡日本而传入东洋,倭人无知,见备斗神拳威力巨大,又以为北斗主死,便谐音称呼为北斗神拳。
        到了满清末年,西洋三拳分立随留学西洋的国人传入,而日本北斗神拳亦随日人拳霞次郎传入国内。时国局势动荡,有英雄豪杰为国担忧,便把东西两个支派结合本土正宗备斗神拳,加以融合演化,终于打造成世界最强的拳术“五拳分立”。传说无人可抵挡五拳以上。该拳法首先在反清义军内传扬,杀伤力极大,之后不论在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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