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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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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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
        那人抱住萝卜丝发狂,惹地后者不耐烦,我看准时机,一枪托砸昏。萝卜丝问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我摇摇头说道:“一直在叫魔鬼,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吓成神智混乱,拖回去仔细询问。”
        当下我就一手拎起那大胡子,沿着沙丘拖到营地,唯恐暴起伤人,就用牢牢捆住。白水询问:“他是谁?不像新疆人,也不是苏联人。”
        我说道::“捉来的俘虏,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奇怪,现在是夏天,除了科学考察,很少有人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而最近就只有我们这一只了。”
        我搜了一下大胡子的衣服,满身臭味,摸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还有一个本子,上面都是弯弯曲曲的维吾尔文。我不识,随手丢给白水。见再也不能从俘虏身上得到消息,我对准俘虏,连连扇了好几个嘴巴。那大胡子张开眼睛,猛然又叫道:“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我一转头,叫萝卜丝用鸟语问他,毕竟我学的时间不长,听力尚可,口语不行。
        萝卜丝便嘀嘀咕咕地对着那大胡子问话,那大胡子从最先的惊恐不已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在那双棕色的眼珠里,依旧可以看到残存的害怕。
        萝卜丝一边说鬼话,一边对我们口译道:“他说,他是阿富汗‘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原本在阿富汗展开反对苏联的圣战。”
        我眉头一皱,疑问:“为什么跑到中国来了,而且居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萝卜丝又叽叽咕咕的询问,说道:“他说这次他从阿富汗带来一批武器弹药,准备运到新疆,支援正在为了新疆独立,建立纯粹伊斯兰国度的东突战士。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人烟稀少,运送武器比较安全。”
        我勃然大怒,想不到眼前捉住的竟然是一个从事分裂我国的境外反动势力分子,落在老子的手里,可是有好果子吃了。正在思虑怎么折磨那个家伙的时候,他有乌拉乌拉大叫,渐渐地萝卜丝那头灰色的眉毛卷起来,抬起头来,露出凝重的神情,说道:“他说,他们在刚才的时候,受到了看不见的魔鬼袭击,许多战士甚至来不及拔枪,神秘的魔鬼就把他们吞噬了。他吓坏了,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警告说,这个魔鬼还在,如果我们不当心,也会遭到同样的下场!”
        我心头一凛,扫视四周,眼下大家都四散开始,有的忙碌捡柴煮饭,有乘机仰天躺在软软的沙地上休息,若是那个大胡子说的真,几乎我们立即就会被一望打尽。我说道:“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吧,这样安全一点。对了,那个大胡子叫什么?”
        萝卜丝嘀嘀咕咕询问,说道:“他说他叫奥萨玛。本。拉登,沙特人!”
        我当然不会预想到,几十年后这个人的名字,吓倒了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追杀他。此刻我大声把众人集合起来,突然,远方传来美国佬道格拉斯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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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本作品有什么明显不足的话,我认为就是在悬疑这一点上下的笔力还不够。进一步说就是对读者的神经折磨得还不够。故事情节进展太快,刚进入高潮就结束了,有点草草的感觉。建议不要追求所谓的“多快好省”,慢火煲汤才能入味。在一个故事上多着点笔墨就会有更好的表现力 
      我个人认为这部小说的定位不应该是笼统地“恐怖小说”,而应该定位在“历史悬疑小说”。从目前作品的走势来看也是如此。因为与其他有历史背景的作品相比(如鬼吹灯)本作品的历史线条更清晰,更严谨,分量也更重。因为情节基本都是围绕某个历史迷题展开的。建议参考一下达芬奇密码。 
      留头不留发 
        回答:节奏太快是我的毛病,似乎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部电影,每隔五秒一个镜头。下一部会放慢速度。而恐怖,这不是我所长,可能会渐渐减少内容。历史是我所长,曾经一度打算报考南京大学历史学研究生,后懒病发作才作罢了。所以有关历史谜题比例会加重。我不会写那些大家不熟悉或者又熟到滥的题材,比如秦始皇皇陵,几乎每一部俗套的冒险小说都喜欢写。我会写一些大家知道,但是又无法猜度的,比如这次的超古文明。时间女儿面纱的揭开,将会有什么呢?
        附:从目前的投票来看,历史的最少,反而是H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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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域魔国(原版) 一百六、神秘少女
      (更新时间:2006…10…12 9:07:00  本章字数:2593)


        我心头蓦然一凛,抬起枪口,但是细听,道格拉斯并不是出于危险而呼救,反而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而不住大喊大叫,既然叫的那么起劲,说明并没有陷入危机中。我稍微放下心来,提枪走了过去,那道格拉斯一见到我就急忙拉着我的胳膊,额头上满是汗水,瞪大了眼珠,结结巴巴叫道:“你,你看……”
        我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事物赫然在目,叫我不禁愣住。原先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应对方案,或是遇到猛兽、或是恐怖分子、甚至一度想到“外星人”,但是哪知眼前却只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年轻女孩子,肌肤呈健康的小麦色,长长的黑色头发披下来,遮住了面颊。她横躺在沙地上一动不动,身边流淌了一些蛋清状半透明液体,似乎刚刚从水里爬起来一样。
        我眉头一皱,这样一个光屁股的女人,我总是不大好意思处理,于是大叫:“白水,你过来!”
        白水急忙赶过来,看到少女啊的轻轻一声,慌忙脱下外衣盖在她身上。然后白水把少女扶起来,摇摇身子,那少女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淡绿色的眼眸。
        白水问道:“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衣服呢?”
        “衣服?”
        少女喃喃自语,眼神一片迷茫,就如儿童一般,浑然不知。
        白水眉头皱起来,把少女抱在怀中,送到营地里去。那道格拉斯也跟随过来,白水问道:“道格拉斯,发生了什么?”
        道格拉斯结结巴巴说道:“刚才,刚才我正打算在沙漠里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就跑到灌木丛中,忽然听到动静,我站起来一看,就发现了这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我转而对白水说道:“我见这个女人,眼珠碧绿,肌肤麦色,不太像当地人种,反而接近印度那边。是不是那些东突恐怖分子带来的慰安妇?”
        白水摇摇头,对着拉登叽里咕噜几句,回答:“不,刚才我已经询问过了那个拉登,他说并没有什么女人同行。这些圣战组织分子都是狂热的宗教信徒,连命都不要了,因此我不太认为是在撒谎。”
        那个少女惊慌失措,只是瞪大一双无辜的漂亮绿眼睛。仔细看来,她鼻高目深,相貌甚是美,年龄约在十四五左右。白水唯恐她不懂得汉语,所以又相继用当地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普鲁图语、甚至连蒙古语也冒出来。我觉得白水随着年纪增长,越来越像我第一次遇到的女人王玟琳,精通数十种语言。但是结果还是一问三不知,白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取了一些饮水和食物,哄她吃喝下去。
        这时旁边的灌木丛中,一直在放哨的萝卜丝扒开来,向我招招手:“朱,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萝卜领我穿过一片灌木丛,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但见沙地上半埋着一口行军锅,近看呈现半透明,犹如胶带纸缠起来的东西,月光透进去,似乎存着一些东西。
        我凝视着眼前的东西,越看越像像是某种动物蜕下的外壳,特别是如同蝉一样的幼虫,只是体积大上了很多。这个大锅从背脊的中间裂开一条长缝,我尝试着扒开裂缝,里面黏糊糊的,盛满蛋清般的黏稠液体,没有干透,显然有什么东西刚刚从里面孵化出来。
        萝卜丝面色凝重,急切地说道:“朱先生,朱先生,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
        我呆呆地看着,过了很久才摇摇头,说道:“很像是一种地下生活的虫类。但是不对,我在塔克拉玛干呆过很长时间,据我所知,在沙漠里,根本没有如此巨大体积的虫类。”
        萝卜丝说道:“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假如把这个和刚才圣战组织人员的神秘失踪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脸色都顿时大变,从构造来说,这种虫子确实非常适合沙地地下行动,呈铲型的头部可以拨开沙粒,庞大的身躯挤开砂子,防止崩溃。它极有可能依靠砂子的震动判断方位,然后钻到人站立部位的地下,以尖喙刺穿鞋底,在人体里面注入消化液,吸收肉汁。而难以消化的衣服等植物纤维就哗啦啦掉下来。这就可以解释看不见的敌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只觉得周围空气冷到了极点,喃喃道:“我们发现了蛹,成虫呢?”
        萝卜丝一凛,那双蓝色的眼睛警惕地打量四周,或许这只成虫,正隐匿在沙漠的某处,暗中窥视着我们,一旦有动静,就随时发动袭击。
        我立即操起步枪,说道:“快回营地布防,把所有武器都发下去,今夜……”我看了看天空中的一轮明月,“注定将是一个不宁静的夜晚!”
        我们转回营地,一言不发,统统把武器下发,交给几个身强体壮的男队员,而女性和老头则被安排好保护起来。当我提起那个俘虏的时候,本拉登突然闪着狡黠的眼神,说道:“你们这样做是没用的!一个安拉的勇士,就可以把你们这些异教徒统统歼灭,乖乖投降才是王道!”
        我一怔,迷惑不解:“你说什么?”
        正疑问间,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本拉登一伙是运送武器的,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占领,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方才为了防御成虫我把武器下发,拉登以为我看破了他的诡计,所以才有这番话。
        我一枪托砸翻拉登,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拉登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互动时间:
        我认为这部小说最大的缺点是描写不够,虽然故事情节不错,但是由于描写不够,所以读者体会不出大大想表现的那种感觉。换句话说就是故事有了,但是不够生动。最大的优点是那些对历史迷题的猜测比较吸引人。 
      泪中的鱼 
        回答:善!我有时也觉得明明有故事打好了腹稿,但是写出来牛头不对马嘴,勉强符合人意。郁闷!或许是太年轻的缘故,一下手这种老道的故事,未免有点小刀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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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域魔国(原版) 一百七、变态刑讯
      (更新时间:2006…10…13 9:12:00  本章字数:3088)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阿拉伯杂种,不在阿富汗和俄国佬对干,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对阿拉伯人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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