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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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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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凛冽的寒风横扫过平原,一时间,参天大树的枝丫被吹得狂乱摇摆,嘎嘎作响。风,也无情地摇撼着一座低矮的小木屋,仿佛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冷风呼啸着钻进屋里,令人瑟瑟发抖。然而,这一家人对这一切却早已习惯,他们好像什么都没听到,睡熟了,工作了一天,他们实在太累了。    
    这时,只有那个四岁的小男孩被风惊醒,狂风掀下壁炉上的一块砖头,把它甩在墙上,男孩和姐姐恰恰就睡在那儿,他俩并排枕在一个装满树叶的口袋上;他靠墙睡,因为姐姐萨拉对寒冷更加敏感,如果冷风从墙缝吹进来,她会冻得哆嗦,而这男孩则骨骼粗壮、结实,靠墙睡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不过姐姐总是把那张狐狸皮往她那边拽。这张狐狸皮是爸爸不久前打死一只狐狸得到的,盖在身上很暖和。熟睡中,姐姐使劲地揪住狐狸皮不放,他怎么也拉不过来。天冷极了。姐姐紧挨着他,他能看得到姐姐的手、耳朵和压乱了的头发。因为他俩的腿紧紧地裹在狐狸皮里,所以他还能触到姐姐的脚。壁炉里的炭火在小屋里泛出一线光亮,只有这丝光亮陪伴着醒来的男孩苦度寒夜。    
    黑暗中他看到,就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有什么东西在发光,金光闪闪的,就像妈妈讲过的天堂里的宝贝一样。噢!男孩心想,是那只大大的铁皮桶吧,每晚,妈妈都要提它到河边打上满满一桶水。那边墙上还有个东西,在闪闪发亮,嗯,那肯定是爸爸的斧头,孩子们是不准随便乱动的,因为大人们说它很锋利,一下子就能砍掉一根手指。就在那斧头的下面,爸爸紧挨着妈妈睡着,今天他又在很响地打着呼噜。    
    慢慢地,像做梦似的,男孩的思绪飞到了母亲那里,一想到以前是自己睡在妈妈的身边,他的内心就泛起一丝渴望。要知道,睡在妈妈的身边,借着妈妈的体温是多么温暖啊!这让他明白了,他的确曾经拥有过美好的过去,而现在却已经失去了。这样想着想着,他感觉更冷了。可是父亲说过,这种时候不能叫醒爸爸妈妈。他必须自己想办法暖和起来。于是他伸出小胳膊,去抓妈妈原本盖在姐姐身上的一条裙子,它现在从姐姐那边滑下去了,可是他怎么也够不着。他睡的那个地方,刺骨的寒风从墙缝吹进来,冷极了。这时,借着微弱的火光,他看到在自己斜上方挂着一条围巾,于是他爬起来,踮起小脚,嗯,恰好能够得着围巾的角儿,他迅速地拽下围巾,紧紧地塞进墙缝。躺下后他又使劲地扯了扯狐狸皮,把自己身体盖住,哇!现在真是暖和多了,不一会儿,他便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待他一觉醒来,妈妈生起的炉火正旺,驱赶着从墙缝钻进屋来的灰蒙蒙的寒气,屋里暖洋洋的。萨拉还在睡着,妈妈站在炉火边,往牛奶锅里对热水。男孩知道,原本家里的三头奶牛,如今死了一头,妈妈不得不这么做,爸爸这会儿肯定去了牛棚。这些事情男孩都清楚,因为他总是留意观察周围发生的一切。这会儿,他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地看着妈妈,因为清晨在妈妈忙碌的时候,不管他提什么问题,她都不会回答。    
    小男孩慢吞吞地,玩耍似的套上皮裤子、夹克和鞋袜——他的这些衣服都是用生皮做的,是爸爸从水牛身上扒下来的皮,由妈妈一针一线缝制起来的,他们一家人都穿这种衣服——啊!现在牛奶煮好了,喝下去一定很暖和!唉,如果他能拿那边的那个铁皮桶玩会儿就好了,可是这种铁东西是不许乱动的,爸爸要用一颗钉子把它做成筛子或锉床。人们用锉床磨树根。孩子们只能玩木头,因为妈妈说:这周围的树林一眼望不到边,木头应有尽有。    
    “妈妈,哪天是星期天?”男孩蹲在火边问道。妈妈笑了,她知道,小男孩是想吃白面包了,因为只有在星期天她才会烤这种面包。她伸手从那个孩子们够不到的木板上拿下最后一块面包,切下一小片递给男孩。看着自己可爱的孩子端着小铁杯子蹲在那儿,把面包小心翼翼地蘸到牛奶里去,妈妈弯下腰怜爱地吻了吻他。男孩吃完后,又试探着把沾着面包渣的小手向妈妈伸过去,期待着妈妈能再给他一片。他打量着妈妈,心中嘀咕着:妈妈为什么那么难过?他想问,却没有问出口,他仿佛知道那样做,妈妈会受不了。    
    妈妈现在走到桌子那边去了。从桌子的下面能看出,这桌子是一截巨大的树干,桌表面还算光滑,可一不小心,就会有刺扎到手上,会流血的。那样,他们准会挨父亲的骂。    
    这时,姐姐也已经穿好衣服。两个孩子被打发到工具棚里拿木头。他们已经学会了如何区分新伐的木头和干木头,硬木头和软木头,而且能把不太粗的树枝掰断。他们来来回回几趟之后,就把一小堆木头搬了过来。这时,妈妈把一口大锅放在四角架上开始做饭。孩子又穿梭于木屋和小院之间,抱来许多野草。当时的西部,盐是极缺的,但如果粥里不放任何调料的话,还有谁愿意喝呢?在肯塔基州的中部,新大陆的一半地区都处于一种野蛮的蒙昧状态,就如同两千年前一样,为了能够种植玉米,猎捕野物,农场主们用他们的斧头砍伐着无边无际的森林。这里是最贫瘠的一块土地,人们甚至称它是荒原,连附近那个水源不久前也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于是父亲改行成了猎人。时近中午,一听到狗叫,孩子们就欢快地跑到门口去迎接,常会跟背着猎枪和野兔的父亲撞个满怀。父亲面色黝黑,留着胡子,身材高大,略胖;身上穿的都是他自己打猎得来的兽皮。他原本是个木匠,经常给周围的邻居们做些常用的家什。但比起干木匠活,他更喜欢打猎。看着他在炉边坐下,吃起妈妈做的饭菜,男孩忽然觉得:其实妈妈的家务活儿,要比父亲外出打猎辛苦得多。    
    


第一章搬迁

    由于父亲生性不安于现状,男孩五岁的时候,他们就举家迁到了美国东北部。那里植物繁茂,土地肥沃,他们的新房子就建在一条小河旁。一到夏天,他们的生活显得特别美好。夜晚,他们不再会冻得发抖,而且因为附近的森林里有很多猎物,所以他们现在已经很少挨饿了。离木屋不远有一条马路,连接着路易斯维尔和纳什维尔两座城市。这条马路上孩子们能看到很多风景。时光流逝,男孩渐渐懂得了许多事情。这条马路很热闹,有许多车子驶向日落的西方,有的车上还坐着拖家带口的人们;有时会有一些人骑马,驮着一袋袋自产的玉米而来,另一些人则带着神神秘秘的东西进城而去;偶尔也会有士兵路过,爸爸说他们大概刚刚打完仗要回家去。听妈妈说,一位穿着考究的先生曾经和父亲谈起西边那片森林,还询问了它的价钱。    
    孩子们是不可以在马路上玩很长时间的,玩耍中妈妈常会喊他们回去,让他们到菜地里锄草,或是采些草莓和蘑菇什么的。妈妈会把这些东西晾干,以备冬天食用。男孩六七岁时,父亲就带他下地干活了,他再也不能一天到晚总是玩了,而必须认真地挽起袖子帮父亲播种。播种可是个辛苦活儿,必须一行播得深些,一行播得浅些。男孩很要强,他一定要把活干得更好,因为他愿意而且也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他在地里干活儿的时候,萨拉则呆在家里,帮妈妈给奶牛挤奶,晚上再和妈妈一道纺线。到了星期天,他们全家就都坐到屋前面,妈妈会用她婉转的歌喉给他们小声哼唱古老的歌谣,有时候还会讲一些《圣经》上的故事,她有着未受过教育的聪明人所特有的那种超凡的记忆力。在男孩儿的脑海里,《圣经》上的诗句总是和妈妈那温柔的声音联系在一起。这时候,爸爸总是坐在一边,抽他的烟。此情此景,男孩常常有意识地比较爸爸和妈妈,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更喜欢妈妈,虽然她实际年龄并不比爸爸小,但在孩子们心目中,妈妈更年轻,也更温柔,孩子们最喜欢她。当男孩暗自用审视的目光注视着妈妈时,总会被她那黯淡的,略带黄色的皮肤,那轮廓分明的面容,那粗大的骨骼和那灰暗的眼睛里发散出来的奇怪又略显忧伤的目光深深地打动。他好像明白了,妈妈为什么总喜欢以一种舒缓的节奏给他们唱歌了。    
    然而,一个星期天,当他们全家人去村子里看望朋友时,男孩却意外地发现,妈妈似乎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快乐,她不停地跳舞,仿佛不知疲倦一样。男孩第一次目睹了一个人由忧伤到欢乐的奇特转变;在一种梦幻般的感觉中,男孩似乎悟出了什么,他猜想,平时沉默寡言的妈妈准是隐藏了自己的某些情感,想到这儿,男孩有点儿害怕。    
    妈妈偶尔带着他去附近的庄园,她在那里帮人做针线活。庄园主们往往拥有整整一幢楼房,单是楼下的厨房就比男孩家的整所房子都大,不仅如此,他们楼上的两个房间里,还摆着真正讲究的床——那是男孩的爸爸做的。为什么爸爸要给他们做床?原因很简单,给他们干木工活、针线活有钱赚,把这些钱攒起来,爸爸妈妈就可以买一匹马。庄园主为什么那么趁钱?噢,是因为他们富有。他们凭什么富有?……男孩百思不得其解。    
    怀着与日俱增的困惑,男孩观察着自己周围的人和物。不久后,他们的几个亲戚也搬到这里来了。其中,男孩最喜欢的要算是斯拜罗姨婆了,她是个十分开朗的人,做事麻利,头脑聪明,意志坚定,一头灰色头发,看上去比妈妈健康。因为她自小就远居他乡,见多识广,所以总能给孩子们讲点什么。她会读《圣经》,有时候还敢大胆地在纸上写字,就好像她的手从未摸过斧子似的,真让人羡慕!    
    有时孩子们会问起爸爸妈妈他们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妈妈说,她的外祖父生活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他虔诚而又心地善良,是一名贵格会教徒。可是当男孩问到妈妈的妈妈,或者追问姨婆是从哪里来的时候,妈妈则总是支支吾吾地搪塞他。    
    爸爸却很乐于讲述他自己的童年生活,对他来说,讲故事简直就像打猎一样有趣儿。那天他讲的是印第安人。爸爸说,从前他和家人从美丽的弗吉尼亚州迁到了肯塔基州这块贫瘠的土地上,他家跟妻子家一样来自北方,和南方没有一点关系。当时的印第安人已经开始秘密跟踪白人了,而且比今天大胆得多。是的,当父亲还和今天这个瞪大双眼,紧闭双唇仔细倾听的男孩差不多大的时候,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一次,他正和自己的父兄们在森林里的一所小茅屋附近干活,突然  的一声枪响,父亲老亚伯拉罕应声倒下,哥哥们慌忙逃回小茅屋求援,只有他呆站在原地没动,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咽了气。父亲是被一个躲在灌木丛里的印第安人开枪打死的。这个印第安人走过来想把站在原地吓呆了的他拽走,他便大声呼叫,反抗,不一会儿,哥哥们返回来,用自己的猎枪冲着印第安人射击,借着四周的混乱,他才奔回了小茅屋……    
    伴着惊惧男孩听完了整个故事,原来,自己的名字“亚伯拉罕”,是从被印第安人杀害的祖父那儿承袭下来的。天知道,父亲当时看到了多么可怕的场面!可对此他却仿佛满不在乎,只是大笑着说道:现在已经是另一个时代了!    
    父亲讲的故事是多么奇妙动人啊!可他目不识丁,而且当妈妈提出让他读书识字时,他也总是冷嘲热讽,不屑一顾。他总觉得,既然自己已经会做家具、会种地、会伐木、又会打猎,还学那些干嘛!男孩却暗自琢磨着:如果自己识字就好了!如果自己还能像姨婆那样会写字就更棒了!经过父母反复地商议和争论,最后,男孩终于可以去上学了。只是,那学校离他们家足有四英里远,若是碰上雨天,走在路上,就像光脚走路一样难受。而所谓的学校其实就是一座木头房子,比男孩的家大不了多少,只是多了两扇砂纸窗户和一个比家里大得多的壁炉。老师是一位牧师,他让孩子们传着看课本,学字母、读音,还让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反复练习。这可不是读书识字,男孩心里想:又不是听故事,要像姨婆那样熟练地写字,就更是差着十万八千里了!    
    当然,除了上学读书之外,这一年男孩家里还发生了其它新鲜事。比如,父亲当上了街道管理员。如果有机会跟他一起去城里,男孩就会竖起耳朵仔细听那里的人们说话,听他们讲关于印第安纳那块神奇土地上的故事。他在街上经常看到一些向西部迁徙的过路人。听大人们说,他们是要到那块流淌着俄亥俄河的富饶土地——印第安纳去。    
    没过多久,父亲又当上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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