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长达半天的欢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111-长达半天的欢乐- 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轻就要死了。道路是自己选的,我想我妈妈了。总得死,早死晚死没什么区别,人生道路没有千万条。人生道路只有一条……三条。    
       我觉得有三条。你脚下的那一条。哦。什么?不错的解释。为别人,为自己,混。你这是人群的道路。你说,你什么时候死。我想写出点自己满意的东西。哦?你想写一些东西?我就有一个心愿未了。只有一个。我的小说还没出。还在出版社。要是出了就去他妈的。去他妈的。我理解哦。我写出来就去他妈的哦……你肯定没有看过我的长篇。没有。对,从来没有在网上发过。很想看看。20万字。已经写完快一年了。想深入的了解你,像了解另一个自己。不简单。写长篇不是玩的,其实看了我的长篇,你应该稍微了解一下我了。是啊,简直是体力劳动。很羡慕。不要。恨自己不争气。我没有什么可以让你羡慕的。我们有着同样的痛苦。我要是写出了长篇,我早去他妈的了。是吗?真的。这么说,我可以去他妈的了。    
    


第五章从我眼里流出的是冰雹 (1)

    我像是漂浮在照片里    
      没有什么能证明当时笑的是我    
      你总能找出时间的空间的破绽    
      抑或时间空间的破绽    
      矛头清晰地指向我    
      请把用过的东西还给我    
      请把偷走的时间还给我    
      —— 春树 · 《寂寞喉咙》    
       我遇到了全城大堵车,那几天雪下得很大。那天晚上巴拨还在办公室工作。巴拨那时很想辞职,他说他单位里很多人都是傻逼。巴拨平时也不说什么话,别人都认为他什么都不懂。有一次,一个同事给朋友打电话聊到何勇的歌词:“我想踏着单车带你看那夕阳……”后一句说不出来了。巴拨边上网边语气淡然地吐出:“我的舌头就是那美味佳肴/任你品尝。”    
       巴拨说自从那一回后同事们再也不敢小瞧他了。    
       更多的70年代的“艺术青年”喜欢张楚。张楚于他们是个情结。那种小知识分子、小感伤、小发泄。哼哼,虽然张楚也影响过我们,对于80年代的少年,张楚已于我们无关。既不够High,也不够酷。看到还对张楚一代耿耿与怀的人,我们不屑。还在喜欢张楚代表着故步自封和不合时宜。80年代的少年,长着塑料的眼睛。    
      我比平时多花了一个小时才到了巴拨的公司。见到他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放下书包去上厕所。我们站在车站等车时,巴拨给我背了一句诗,他说这句诗才是真正的豪迈:“从我的眼中流出的不是泪水/而是冰雹/击打着这个世界。”听完这句诗,我高兴得抱着车站旁的铁柱子转了个圈,巴拨像惊呆了一样,半天才兴奋地说:“我操,真是好傻逼哦,我以前也抱着柱子转圈来着。”这个下大雪的晚上,所有的公共汽车都晚点,我们等的夜班车足足晚了一个半小时。    
       一个夜晚,我在网吧和一个陌生的女孩聊天,她说她是首师大的学生,而我当时正好就在首师大附近的网吧。很快我们就见到了。很普通的一个女生,有一点点的不自然和内向。想来我也如此,有一点点的不自然和外向。我们推着车走到一家学生的咖啡室。她不吸烟,但我让她也点上一支。后来我们聊到了青春,原来她也认识青春。她说起曾经在杂志上看过青春的两句诗:“至少我们还有回忆/至少我们还有母亲织的毛衣。”我说我没有回忆,但我有母亲织的围脖,我每天都戴着它。我不知道她是否也知道我也认识青春,但是无所谓了,在多年前的每一个寂寞的夜晚,我愿意和任何人聊天。    
       我把青春约了出来。我们还坐在他的大学里。那个大学正对着国贸大厦,校园小得可怜。我还穿着那件长牛仔大衣,蓝色的帽子,脱了衣服就是白衬衫。帽子里漏出粉红色的短发。青春背着大包,里面是最新一期的《芙蓉》杂志。他看见我,向我招招手。我飞快地向他跑去。我和巴拨的事在网上已经传开,相信青春也听说了。我们一句也没谈起巴拨,好像他不是我现在的男朋友。青春像以前一样给我买来咖啡和糖,我们坐在学校的小卖部边上,周围有一些和我们一样喝咖啡聊天的同学。    
       青春说他想退学上班。我说我和你正好相反,我想上学。晚上我们到学生食堂吃饭,我说我晚上想去你那里,青春不置可否。我们还是手拉着手,走出校门,青春对我说了一句高地上某人的话:“我们越孤独,越没有朋友,越要尊重自己。”他的意思是,我现在和巴拨在一起,就不要指望再乱搞了,尤其是和他。我承认我想和他回去,也许是想逃避和一个人的固定关系,这让我窒息。可我也没想要非发生点什么,我只想今晚不回家,去干点别的,也许是喝酒,也许是聊天。他却跟我来这一套。我感到万般羞愧。感到对不起巴拨也对不起青春。我真想当场晕过去,我晕过去还好,我真不知道怎么去面对那张信誓旦旦的脸。呼啦啦刮着的风。    
       今天又是新的一天,今天比昨天更空了。    
       我坐在这里,等巴拨的电话。我好无聊啊,小说我一个字也写不下去,诗也是,我的例假还没来,也许我已经到了才思枯竭的那一天。我想和巴拨说说话,我呼了他无数次,一直无法和他联系上。后来巴拨说,他身上没钱打电话了。我想我应该再找一份新的工作,支付我每天出去上网的网费。我觉得自己有点写不出东西来了。我想试试考中戏,也许以后能多挣点儿钱。    
       周五三点和抑果约去对外经贸大学谈诗和八十后的事情,那天下午天气阴霾,有阵阵冷风。晚上我们又去了网吧。    
       我总有一种孤独的感觉,这让我无论和谁在一起都能清晰地体现出来。我不知道巴拨对我好不好,如果好他能一天都不给我打电话,从来都不来我家吗?和巴拨认识几个月了,他从来没来过我的家。我多希望能让他看到我的家,我的屋子。也许他不太适应来别人家。算了,这种想法我还不想和他讨论。我感冒了,也许是得了流感,不太清楚。给网上的一个人打了电话,没想到那个人周围还有好几个朋友。光头磊打来电话,他问我是不是在网上给五五五写过一首诗,我说是。不过应该没什么人看到。    
       小左来到北京,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那天晚上我和李小枪一起去见了他。我们约在军事博物馆地铁站。那天风很凉,很大。我们站在已经就要关门的地铁站口,瑟瑟发抖。我们看到一个戴着帽子和眼镜的个子高高的家伙,这就是小左。小左请我们在永和豆浆吃晚饭聊天,吃完饭我们不知道该去哪儿,我给另一个写诗的朋友儿歌打电话,他说到我这里来吧,我这里有电脑,可以上网。我们就到儿歌的公司去上网。小左给我看“壶说”里的一些诗人的诗集,他说他喜欢的好诗,给我留下印象的是一首叫《鸟人》的诗,最后一句是:“可是,鸟人说,别看我,我是鸟人!”我跟小左说这首诗真好。我让李小枪也来看这首诗。我们还一起念了儿歌的一组诗,一边念一边笑,儿歌让我们搞得很尴尬。很快就到了天亮。我们到楼下吃饭。一夜没睡,我们都晕乎乎的。吃完饭小左带我去他住的宾馆。李小枪独自坐车回去了。看着他有些孤独的身影,我想起他曾经认真地看过我的小说,并在上面划线提意见,我有些心酸,想着和他的友情即将不存在,我们一点点地看着它陷落、消失。    
    


第五章从我眼里流出的是冰雹 (2)

     小左住在一家宾馆的标准间。有一个女孩和他一起住,她白天上课去了。我们洗了澡,看着电视,然后躺在床上聊天。“我有一种,想要永远和你在一起的,强烈感觉。”小左慢慢地对我说。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就接着说下去“——米兰·昆德拉。”    
       过了一会小左又说:“我们结婚吧——艾伦·金斯堡。”    
       我们哈哈笑起来。我们走路都一边牵着手一边蹦蹦跳跳,像两个孩子。下午去吃饭时在一家书店里看到了一本《七十年代下的蛋》的书,我同时在里面看到了李旗和凉的。凉的还是那种忧郁的表情,有我最喜欢的细密、多情的睫毛和杏核样的像孩童般的眼睛。    
       我想我和凉的并非别人所解释的“仅仅是身体关系”,从我来说,我一直是喜欢着他的。我无法进入他的世界,正如李小枪无法进入我的世界。我感到心脏的深处不动声色地抽搐了一下。外面射进书店最最透明的阳光,冬天的阳光,仿佛击中了我。    
       不知道出于何种心理,我一直没有把和小左见面的事告诉巴拨。    
       我的例假终于来了。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我又有些失落。好像永远失去了最爱的东西。那个东西从来没有存在过。我有些自虐地想让一个小生物在自己体内生长,然后再除掉他。我真是疯了。我是不会生孩子的。这辈子都不想。也许正是因为明知道不可能有,才幻想一下。起码我和巴拨是相爱的。    
       在只有两个人的时候,这两个人很容易恐惧对方。他们害怕对方突然变了。当发现的时候,就晚了。我和巴拨走在深夜吃完饭的回去的空荡荡的小路上,经常紧紧地握着对方的手,害怕突然一个人消失不见。我们经常自己吓唬自己。一回到没有足够暖气的小屋里,我们就顿时松了一口气,然后忙着到院子里打水洗脚睡觉。巴拨的小屋被我们两个弄得很乱。垃圾筐里扔着手纸、空的方便面塑料袋、用脏了的卫生巾和矿泉水瓶。床上到处是书和衣服。巴拨和我那时正做着突然发财的黄金梦。他开始买足球彩票。我知道巴拨很喜欢足球。有好几次,他都说很有可能猜中,直到后来也没有猜中过。    
       “我有一种,想要永远和你在一起的强烈感觉……”巴拨满脸感动,还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又说:“米兰·昆德拉。”巴拨跟我说过上大学时,他有一个同学和他很谈得来,是个男生,平时很孤僻。后来来到北京和他联系过,他们约在一个地方见面。结果见面时那个男的变成了女的。巴拨毫不惊讶,什么也没问。后来还是他那个同学对他的沉着发生了很大的好奇,直接告诉他他变性的事情。“他变性肯定是因为我。他肯定是爱上我了。”巴拨说。    
       听巴拨给我讲完,我半信半疑,但还是觉得这是真的。巴拨就是一个过红绿灯都“胜似闲庭信步”的人。没有什么能改变他的从容、冷静。我们有着同样不相上下、不容怀疑、完美无瑕的智商。所以那天我也见到了巴拨的变性女同学。    
       她斜倚在门框上,说着话,流下两行泪,又坚强地擦干。电脑里放着我带来的罗大佑的《超级市民》。她身高大约一米七,很瘦,胸脯像小小的百合花般隆起。容貌一般,嘴唇最好看,颜色红润,形状优美、俏皮。看不出变性前作为男人“他”的样子。她一下子就看出了我和巴拨的关系,对我既礼貌又冷淡。我也是。但愿她不是为了一个男人而变性的,那样就没什么意思了。我们出去吃饭,她说现在有一个人正在追求她,但她看不上。她说那个人没什么素质。    
       “你都说他没素质了,那个人就肯定没什么素质。”我忍不住刻薄地说。巴拨小声笑起来,捏了捏我的手。    
       在西二旗,我们吃了一顿饭。那个女人,很做作。她在冬天穿得很少。我们点了三个菜:水果沙拉、鸡蓉玉米汤、宫爆鸡丁。她和我男朋友喝酒每一次都要说“干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那个女人,我已经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了。她不断地提起要去自杀或让巴拨杀了她。我简直无法想像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如果巴拨真的杀了她,我们会不会在她的尸体前呕吐不已?我说我还是先走吧。女同学看了看腕上的表:“现在还早,才7点半多一点儿……”我终于忍不住了:“如果你学过相对论,你应该知道,时间并不是一个小时60分钟这么简单……”    
       我经常和潭漪在QQ上聊天。在每次的常规问候“小逼!”后,我们就开始打情骂俏。比如说,我问:你做了吗?他就反问:你湿了吗?    
       嗯。做了。潭漪这次出乎意料地老实答道。湿,见到你的名字立马儿湿。我刚打完这句话,就看到潭漪说做了一夜,感到很不舒服。过了几天,潭漪问:今天你做了吗?做了。怎么样?还成,不错。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