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长达半天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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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长达半天的欢乐-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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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兵递过来一支烟:“抽么?”    
       “抽。”    
       我知道明天就会忘记这一切,可还是找不出在场的证据,不应该存在,可是偏偏存在着。    
       我想到了李小枪,还有但影、小丁、小左、和尚。    
       我甚至想到了潭漪、麻花、五五五、崔晨水、凉的、巴拨、青春,以及一些本不该想到的人。他们现在就出现在我头脑的正前方,一幕幕赫然上演着曾经。我甚至没有怪他们的意思,只觉得曾经是朋友。我心如钢铁,又像玻璃般易碎。    
       白天我和蓝兵去找另一支乐队的鼓手玩,我们吸了很多HASH,嗓子火辣辣地疼。他们坐在床上玩游戏机,我躺在蓝兵的腿上昏昏欲睡,大概有几个小时我的大脑都是空白。回家坐公车时,感觉思维都是跳跃的。我又突然兴奋起来,想写一首诗了。    
       当我12岁时我想我要上少年文艺,我14时认为此时是艳丽的青春,我15岁时想千万别16岁,当我16岁我认识了沈浩波。    
       非对春无力:我是春哥。    
       春无力对非:我17岁时我想把青春永远留在17岁。    
       春无力对非:我现在18岁了。    
          
      三    
       小丁说他最近住在一个哥们家,让我哪天也去玩。我也闲着没事,就去了。我到那儿的时候小丁已经在那里呆了好几天了。他说实在没什么意思。我去了就不同了,所以接下来的那几天完全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醉生梦死。由于小丁朋友的住处离北京市中心比较远,附近没有网吧,那几天我们都没去上网,几乎忘了网上的那个世界。我们找到了肉体的新乐趣。    
       我们一整个夜晚做爱,实在累了就抽根烟,然后抱在一起开始睡觉。从天亮一直睡到天黑。起床后吃点东西,到楼下买瓶大的百事可乐又接着做爱。我们聊诗歌、聊音乐、聊古龙小说和我们各自的朋友和生活。这样的日子我和小丁一起过了五天四夜。过的很有挑战性。在他的朋友卧室里的那张床上,我们做爱时发出的声音很大很大,而小丁的那个朋友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常常看到深夜两三点,我们发誓,他一定听到了我们的声音。    
       小丁说我看我这个名字得改改了,老是偷偷摸摸的看人家洗澡也不太好(以前他在网上叫小丁偷窥春无力洗澡)。我说肯定这几天大家都惦记着咱们呢:怎么两个网上活跃分子突然一块儿消失了。    
       我们晚上吃完饭就看电影,看的都是以前的老片子。你还记得你的17岁吗?这是我后来看了中文版的《十七岁》后发出的感慨,好像我已经老了似的。我不知道台湾的、美国的、澳洲的小孩儿们的17岁是怎么过的,是不是和我一样,而我们中国的、聪明的小孩,哪怕是在客厅看着《古惑仔》也体会不到自己身上年轻的力量。我们还看了“著名”的《自由的边缘》,里面周云山有两句话,给我们印象特深。第一句都快成地下名言了:“到处都是骗”。(这句话小丁经常念叨)。第二句是“每个人都是悲剧性的,终极就是死亡。”(这句话小丁很喜欢,我就觉得很肤浅)    
       小丁还给我讲他在成都以前的生活,他说那时他经常去歌厅玩,有几句歌词我印象非常深刻,大意是这样的:“摸摸你的头啊,好温柔啊/摸摸你的背啊,好想跟你睡啊/摸摸你的腰啊,好风骚啊/摸摸你的胸啊,珠穆朗玛峰啊……”    
       这首歌用小丁的成都口音的普通话读出来格外有味道,你可以想像着边嗑瓜子边跳舞的样子。也是在那几天,我发现小丁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他常常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挥动着胳膊嘴里念念有词,他很年轻,很瘦,他唱“痛苦的信仰”,唱舌头的《油漆匠》,还经常把很多歌混在一起唱,造成了一种奇特而有震撼力的效果:    
       “我就是幕后的主使,我就是狡诈的帮凶,我就是最致命的王牌,我就是未卜的先知……社会是越来越复杂,社会是越来越险恶了吗?蔓延的杂草即将被清除,而威胁是无处不在的……问题是我们不去站出来,去指证你受辱的基因,问题是我们不敢站出来,去质问你懦弱的源泉,你的热血哪去了?你的热血哪去了?……它油漆了姑娘的连衣裙,油漆了小伙子的中山装,它油漆了我们的节奏,油漆了我们的风格,它油漆了我们的青春,油漆了我们的心灵,它油漆了我们的贡献,油漆了我们的生活,油漆了我们的一切!”    
       “我就给高虎说过,我说最应该听到你们的歌的人,现在正在黄土高坡上一边干活一边哼杨钰莹呢。”小丁说,他还唱了麻花那天唱的“隐患”的:“从前我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    
       小丁也戴隐型眼镜,让我吃惊的是他就连睡觉也不摘。据他所说,他就从没有摘下来过,也没有滴过眼镜护理液。他说他已经这样戴了二年了。我信了。他就是一个能发生希奇古怪事儿的人。他的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好运气。    
       那几天还有一个摄像组的人给我们拍东西,他们来的时候我们正在吃饭。我面对着摄像机侃侃而谈,小丁则好像没看见摄像机,让我奇怪平时很爱闹腾的他怎么消停了。他饭也不吃了,粥也不喝了,我还以为他吃饱了呢。唱片机里放着最新一期《我爱摇滚乐》附送的CD,我们主要在听“末日毒瘤”的《青春的纪念碑》和死药丸的《浪漫之都——车泯颂》。CD机里响出悲伤的旋律,仿佛特意说明着什么:在流逝的时空之中,你终于失去了年轻……真是绝好的背景音乐啊,再配上小丁深沉的表现和我的激昂表情,不像记录片又像什么呢。    
       他抽一口烟,喝一口水,轻轻地哼几句歌儿,或者,随便做了一个什么动作,后来甚至就干脆坐在沙发上,低着头不说话,一动不动,把我和另外几个人留在摄像机前尽情表演。等到电视台的人已经走了,他才自然地又开始喝碗里没喝完的粥,我哑然失笑。他拿着我的记事本把玩,那个本是记一些我平时写诗的灵感的,还有一些我喜欢的好句子。那个本还是李小枪送给我的,在扉页上,他龙飞凤舞地写:“赠春无力。李小枪。”还有两句是我认真的笔迹:“永不妥协”和我们都喜欢的亨利·米勒的“永远快乐光明”,日期是新世纪第一年的夏天。    
       小丁挑了一页纸,悄悄地在上面写了一些什么,神秘兮兮地不让我看。我抢过本,翻了一页,是一段我很熟悉的句子。    
       有雾。雾渐浓。    
       雾中有人,一身白衣如雪。    
       西门吹雪。    
       远山冰雪一般孤傲的灵魂,冬夜流星般闪亮的生命。    
       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    
       古龙小说的片段。我这才发现,小丁的字很好看,有些清秀却并不幼稚。简直不像是男孩写的,或者说,简直不像他写的。很难想像他能写出这么年轻、稚气的字迹,就像他的人一样,又可爱、又年轻、又稚气。    
       他写的是西门吹雪,我更喜欢的是荆无命。    
    


第五章你忘了 (5)

      四    
          
       一个男孩在草地边的水泥地上逮着一只蝈蝈。当时他看起来愣愣的,一副茫然无措的样子。小男孩把它带回家,关在矿泉水瓶里,并在里面放上一些青草。他把矿泉水瓶穿了几个小洞,让蝈蝈可以自由呼吸。    
       这只蝈蝈很安静,只有在晚上才叫几声。那孤零零的声音听起来很忧伤。这是只敏感的蝈蝈,敏感且害羞。不知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水泥地上?它原本可以不被抓的,它为什么不逃走呢?    
       蝈蝈一个人呆着,但它并不感到孤独。是的,它宁愿与世隔绝,也不想回到那令它心碎的地方。晚上的风很凉了,它却能躲进厚厚的草丛,只有瑟瑟发抖。月亮也一天比一天圆了,当全世界都睡着了时,月亮就好像为它一个人照的。只有这月光能给蝈蝈一点儿安慰,可它是那么地高、那么地远啊!    
       干干净净地迸发青春和热血,多好啊。但等待之中,精神早已委屈了。就像红色的天空,那么委屈和豪迈。那在午夜的客厅一遍遍地看《香港制造》的孩子,青春和热血不知不觉间悄悄溜走。从未灿烂过。    
       在静静的沉寂中,蝈蝈想到了许多东西。遥远的故乡,青翠的草地,金黄的夕阳,还有许许多多重叠起来的笑脸。就像你所说的那种萧索和怅然,爱尔兰草原上的野花轻轻摇曳,没有人嘲笑你的梦想,蝈蝈淌下泪来。    
       它甚至还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永远也回不去的童年,那是哪儿?    
       迷失的快乐。从未快乐过。    
       几天后,小男孩的姐姐首先发现蝈蝈死了。她柔弱的心被击中了。蝈蝈蜷缩在一堆枯干的绿叶中间,一动不动。再也奏不出伤心的歌曲。她的泪都要流出来了。    
       她不忍看,逃进了屋里。    
       小男孩责怪母亲不该把瓶子放在阳台上,蝈蝈都给冻死了!他妈妈说这类昆虫是季节性的,本来就活不了几天。于是他们把蝈蝈从窗口扔到了楼下。它又回到了草地中,融进了无边的绿色和黑夜,再也看不见了,一只蝈蝈的心同它不为人知的爱情。    
          
      五    
          
       太突然,才发现,我们已经快乐到第四天。明天我们就要走了。我相信和小丁的亲密接触只是特定时间、特定环境下才发生的,他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这最后的夜晚我们格外伤感和安定。我们抱在一起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约好明天分别离开。小丁还说,他要一个人走。    
       第五天终于不情愿地到来了。吃过午饭后,小丁突然仿佛很不好意思地悄悄说,让我送给他一件东西留作纪念。我看着他的表情突然想开个玩笑,又想到即将分别,还是别开玩笑了。我开始翻书包,我没有带什么东西,只有那瓶“情迷巴黎”的香水还拿得出手。    
       我说就送你这个吧,你不要把它给别人。给他香水时,我想起了潭漪,我又想笑了。我边推门边说我先走了,拜拜。我就开始下楼梯。此时的心情不亚于死了个人,小丁也跟上来,他跟在我后面。我们一起下了楼,隔着半个人的距离不疾不徐不紧不慢地走着。我说你怎么也跟上来了。他“嗯”了一声。小丁到超市买了两瓶百事可乐,递给我一瓶,说:一起走吧。我们等车,车还没来时就随便说着几句话,喝着可乐。坐在车上看外面,外面有很多高大的白杨树。我指给小丁看,我说白杨树!事实上,我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白杨树。    
       我们在地铁站分手,我要坐地铁回家,小丁说他要去西单呆会儿。回家睡了一觉后我就去网吧上网,果然有不少人惦记着我们呢,富贵给小丁发了一个帖:富老师很想念你啊,他说这个礼拜也不知道你到哪儿挺尸去了。    
       在和小丁分别后的几天,我也扎了耳眼儿。一点也不疼。小丁说过,没事儿。后来我的耳朵发炎了,不能戴耳环,红肿着,还流着脓。有女人说:看看我的,都一年了,还发着炎,做女人是多不容易啊。要扎耳朵眼,还怕发炎。但小丁说有什么的啊,不就是一个扎吗?我立马就戴上耳环了也没事儿。小丁还戴隐形眼镜睡觉也不摘,每天我看着自己光鲜的脸,再看看隐隐发痛的耳朵眼儿,于是想飞了。    
          
    


第六章愚蠢的青春(上) (1)

     我没想过杀什么人    
      更不想死在谁手里    
      实验证明    
      最恨你的人并不是最终杀了你的人    
      —— 春树 · 《夏天的长安街少年杀人事件》    
     一    
      我在西单逛街。这里永远是年轻人的天下。不年轻了的最好自动消失。这是我以前一个哥们跟我说的,当时我表示赞同。我好像买了点东西,走着走着有点百无聊赖。生活中没有出现什么亮点,日子是如此不好打发。我拎着几个塑料袋什么东西站在了西单文化广场。此时已经是傍晚了。还没到黄昏。我闷头向前走着,又绕回去了。有音乐在空中回荡,我定睛发现音乐声是从停在文化广场旁的一辆义务献血车里发出来的。我想起我包里放着那张《我爱摇滚乐》送的盘。我坐在石头上抽了一支烟,然后走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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