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长达半天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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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长达半天的欢乐-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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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我没有找到我想要的集体的感觉,他们只是把我当成了“果儿”,和其他大部分女孩没有什么区别。这让我有些气愤和压抑。我曾经写过一篇反驳《我爱摇滚乐》上一篇关于摇滚圈内女性乐迷的文章:    
       要说中国摇滚圈里没有女权,恐怕就连作为女性的我们自己也不敢(不好)说出口——因为答案显而易见,只徒增提出此问题和与此问题所提性别的尴尬。总的来说,大师吉祥的那些文章写得不错,起码文章的主题是积极向上的,吉祥到底还是肯定了“爱情”,并且对于那种两性之间的游戏心态表示了出奇也是非常难得的不屑态度,有力地用例证斥责了“性可以反作用于音乐”的观点。    
       但稍稍有一些不同的观点让笔者读后如梗在喉,不吐不快。文中用了北京形容女孩儿的通俗语“果儿”,给人感觉就是出现在文中同音乐有关的女性全都是“果儿”,全都是“骨肉皮”,只是层次有高低,格调有雅俗,总之全都是虚荣与庸俗结合的产物。作为一个也热爱摇滚乐,和摇滚圈有着千丝万缕莫名其妙联系的我,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一个“果儿”,一个追求某种虚假另类生活的附属品。这对所有被包括到其中的、真正热爱音乐和真理的女性都是一种侮辱。而这可悲的催情剂居然顺理应当就是摇滚乐。这些女孩子和摇滚乐手没有爱情,没有友情,有的只是相互利用,只是Sex。这种被扭曲的现实到底是可悲还是可笑?当女性乐迷去看一场喜欢的摇滚演出时,当她们尖叫时,当她们为了音乐而感到震撼时,她们的身份居然是“果儿”?!占性别1/2的女性在这里甚至不是人,而只是果儿,天大的荒谬!吉祥先生还为她们分了级别:地下级的、进步级的、专业级的。要照这个分法(前面已经说我们都是果儿了),我可能是地下级兼专业级的。因为我明显符合这两类的描写:混迹于各种地下演出Party上,行为放荡,装束奇特,属于狂热的歌迷心态,只为了发泄娱乐。对专业级的果儿的描写就是她们的名气比你还大,也只会选择明星。夹在中间的就是进步级的,就是吉祥先生评论说“长了些脑子的”。我偏偏就喜欢吉祥先生不屑的“地下级”,因为她们真实。照吉祥先生的意思是这些围绕在乐手周围的女人都是为了虚荣。我不否认我有虚荣心,但如果一个女人只有虚荣心就完全不必找摇滚乐手,还不如直接傍大款,那样更能满足我们的虚荣心。    
    


第二章听到了留言 (3)

    在我看演出的时候,就见有的人的眼神明显透着不屑,好像我根本不是来听音乐,而是另有目的(他们可能很想看我演出完了以后跟谁回家),弄得我也没辙,我总不能到处说自己“其实我是一个作家”吧?他们对于女士根本不尊重。我听到过的最荒谬无耻的话就是:“果儿是果儿,女朋友是女朋友,我不会尊重一个果儿,但我会尊重我的女朋友。”明显没把果儿当人。他们尊重的底限也许就是看这个女人是否循规蹈矩,与之相反的词是放浪形骸,他们不能接受与众不同、有自己思想的女人。我曾想在这个更先锋但更加狭隘的圈子里找到爱情,但他们只是自以为是地把我当成一个果儿,最后我只想说:去你的吧!我刚把你给干了,而且我还干了另外好几个人呢。    
       男人既然可以和很多“果儿”上床,那么作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被打击和被误会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多和几个乐手上床呢?如果他们长得漂亮,如果大家都觉得很快乐,都心甘情愿。现在圈儿里的情况就是这样,既然没法改变,就要让自己更快乐。就像那些外国“果儿”,如果是在国外混,她们一辈子也甭想跟一个摇滚明星睡觉,但在中国,不但可以睡,还可以睡不止一个两个——能不热爱中国吗?所以我觉得我们也可以抱着这样的态度,还就“我是果儿了我怕谁”。反正那些愚蠢的中国男人也不会理解我们,好吧,但愿他们在床上的表现还能说得过去。    
       这次演出,我还得到了一个糟糕的消息:“乐乐乐”酒吧要拆了。回想我曾在“乐乐乐”度过的美好时光,我不禁感到美好的东西都很快会消失。包括现在的时光。这就是先驱者的命运?或者说,这就是所有事物运动的定律?那就是没什么定律。    
       五五五带着我回到了他的家。光头磊在我要上楼时半开玩笑地说:“春无力,你还是上我们家吧?我家比五五五家大。”我只向他投去空虚的一瞥。噢,光头磊你不明白,其实我去谁家都一样,都得不到我正在怀疑和疑惑的答案。年轻人在想什么?年轻人什么也没想。他们没问题。我也是众多和他们一样的年轻人的一个,我并没有什么不同。    
       就是躺在五五五的床上,我还是在想不一定和他发生什么,如果我不是很喜欢他的话。你们可以嘲笑我虚伪——我都躺到他的床上了。但我想我怎么解释你们还是不明白的,所以我就不说什么了。我不就是从开始到现在都一个样儿吗?反正我就是对未知的东西感兴趣,不惜付出自己来感受一切。有什么呀?他动作起来,我抗拒,好可笑,从前几乎都是对方主动,我抗拒,最后还是接受。我给自己的答案是我最终被他的激情所折服。我就是这样的无厘头。我问五五五,你喜欢什么样的人?他说要么对朋克特别懂的,要么一点也不懂的,不喜欢懂一点或一部分的。我想到自己就是属于他所说的那种,对朋克一知半解的,我想我的追求享受和多愁善感应该是他们所蔑视、排斥的。但我确实想了解更多。我想我这么表达我对朋克的热爱肯定很傻逼,但我的虔诚的心绝对配得上朋克精神!如果朋克意味着褒义的自力更生、反叛精神,我想我会一点点努力。就算我不是一个朋克,那又如何呢?我只想更真实一些,以便于夜深人静时能平静地面对自己的内心。    
       我看出五五五他们从打扮上很朋克。光喜欢打扮得很朋克,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在他们的生活中也许我会看出破绽。    
       他说你呢?我说我没想过要和谁长久地生活在一起。说到这时,我想起了李小枪。但很快就抑制住自己不去想他。我和谁都不会长久的。我太明白这一点了。    
       很快我发现自己错了。五五五他们的生活每一分钟都在吸引着我,就是我一个人独自呆在家里,也会偶尔想起他的脸、他的音乐和他的表情。崔晨水给我录了许多Old School 、Ska和硬核的专集,我天天都听着,我发现那句“生命不容等待”是Rancid乐队的一句歌词。我还从李小枪那里借了一些他的磁带,他有些奇怪我为什么忽然喜欢听这种音乐。我和五五五的事很快就让大家知道了,李小枪也肯定有所耳闻。我提出和李小枪分手,我想和五五五在一起。李小枪未置可否。我发现和李小枪说不说分手都差不多,我无法不爱他,我和他更像好朋友和兄弟,或者说,像战友,而不是爱人。我们谈论存在主义,一起看电影,一起看演出,去他家或网吧上网。我们每天都打电话,他不来找我,我就去他家找他。他妈好像不怎么喜欢我,我也老搞不好和家长的关系,这从我和历任男友家长的关系就能看得出来。    
       我更频繁地去找五五五,但也只局限于周末。我想我的错误就是,我为自己自以为是地找到了一个“榜样”,并且试图追随他人来找到自我。而他们,并不应该由我来顶礼膜拜,我只要好好地做我的事就好了。每次去五五五都在抽烟。有时候我们抽叶子,有时候我们去到附近摘了叶子烘干了接着抽。有时,我们会在炒鸡蛋时加进很多新鲜的大麻叶子,吃完很容易拉稀。这一切对我来说同样新鲜。有时候他们演出,有时候他们玩滑板,我就在旁边看着。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做。有时我也看不惯(更多的是恐惧)这样的自甘堕落,就对五五五说你不要再抽了,这样对身体不好,听说还会损害记忆力。五五五漠然地说:“我就是想抽死在这里面!”    
       当时我对他这句话很鄙夷。我不想让任何不必要的东西控制我,包括烟、包括感情。当我后来终于理解了他并且天天都抽烟、也希望抽死在里面时,已经是很久以后了。我又想起了当时五五五的不为所动。有时候我也在绞尽脑汁地想,到底是什么事让我的信心发生了动摇,到底是什么让我也被无所谓的东西所控制,但我想不起来。一切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的清晰,好像我一开始就天天抽烟,每天起床后,晚上睡不着时,洗完澡喷完香水后,都习惯地点上一支烟。但我相信一定有什么事情改变了我,它把我改变得如此彻底,如此不堪,只是我真的、真的想不起来发生过什么事了。    
       现在想想,我对五五五的热爱是怎么形成和爆发的呢?我以后也再没有对谁产生过这样急切的冲动了。他们之所以打动我,是因为他们本能的青春和发泄的欲望。起码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一种无能的力量和挣扎的绝望。无能但是有力量,挣扎但是绝望。    
       北京的朋克众说纷纭,我不能不喜欢他们就像我不能不喜欢北京,因为我生活在这里,这和我受过的传统教育可没有什么关系。我也喜欢痛苦的信仰,但决不能说不喜欢他们就是无知就是软弱。我还有一些喜欢的乐队,同朋克无关。    
       而我的朋友小丁就不喜欢北京的punk,他把舌头的一句歌词送给北京的所有披着狼皮的羊们:你的刺刀是一个天生的旗杆,你的子弹是一个天生的叛徒,你有一个上口的名字,你还和13亿人同唱过一首歌。    
       我说我就是喜欢北京的punk,那是我不能背叛的过去。    
       小丁说那得看是什么过去了——你曾经喜欢吃A牌面包,不过后来你发觉A牌面包不好吃了,但你仍然坚持吃A牌面包。原因仅仅是你小时候一直吃的A牌面包。我就真的搞不懂了。当然,如果你到现在还是觉得A牌面包好吃,那就继续吃吧。这是你自己的事。    
       不可否认,五五五确实强烈地吸引过我,那可能就是我一直追求的东西,直到认识他们——我活生生的榜样,就突然爆发出来。这和什么A不A牌面包不一样。现在我不一定再听那样的音乐,但不能说我没有爱过那种音乐。    
       但我知道,五五五就是当我是个“果儿”。或许那时我太沉默,或许从我的脸上看不出思想,或许我的思想他认为迂腐而陈旧。    
      这是多可悲的事实。    
       我喜欢五五五的原因是因为他是Old School 是朋克,我喜欢朋克喜欢Old School,所以我爱他。可他居然只当我是“果儿”。可能我把感情和我想过的生活联系到了一起,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令人悲伤的。真实的感情和伪装的感情只在一线间,如果他、他们不明白,我也决不解释。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和我的感情。被一个punk拒绝是让我太心碎的事情。这就像被你所追求的生活拒绝一样。    
       因为恨,    
       因为爱,    
       因为所有没有原因的原因。    
       “我爱Old School!”我大声喊着,有些难受和沮丧。“我爱Old School。”    
       “怎么了,春无力?”戴华问我。他也是我在“诗江湖”认识的一个写诗的朋友。只是现在基本已经不写诗了。我看着前面幽静的夜色,一种疲倦和无奈再次笼罩了我。“你陪我再走走吧。”我说。我想起前几天见五五五时,我们和几个一起买Hish的哥们走散了,没钱打车只好走回去。就在我们又渴又累的时候,他问我能不能过这样的生活。我说我一个人肯定不想过。他说:“还有我啊!”我说:“那就能过,为什么不能过?我愿意!”看着烈日下他远远走在我前面的身体,我想永远和他在一起,他的精神指引着我,我希望他永远年轻,就像他所希望的一样。他说他现在连VCD机都没有,那种口气令我痛楚。    
       我想五五五,但他没有再呼我。崔晨水也劝我不要再想五五五了:“他们只当你是‘果儿’……五五五是,光头磊也是,还有他们的朋友估计也都这么认为。”我和崔晨水躺在我家河边的草地上,他在一支烟里放上叶子,递给我。    
       “我不在意。只要我不是这么想的就可以。”我想了一会儿,认真地说。    
       “我操,我现在就给他打个电话跟他说我喜欢他,怎么样?借我手机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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