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乡魂(完结+番外)+作者:张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黯乡魂(完结+番外)+作者:张廉- 第1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来了!”有人大喊一声,只见远处血色的天际,隐隐出现一条黑线,那条黑线如同黑色的浪潮,朝这里涌来,守城的士兵们都紧张地握住手中地兵器,弓箭手拉开了弓,严阵以待。
  脚下的大地震动起来,千军万马带出的尘土,弥漫在远方。
  黑压压地,如同一大片黑色的雷云从远处覆盖而来。他们杀来了,杀地我们措手不及。
  “他们到了。”随风冷声说道,脸上是少有地凝重,他眉峰紧拧,薄唇抿起,微合地双目紧紧盯着远方,我再次望向城下,那里已整整齐齐地站着一个方针,为首的一匹黑马上坐着一个威武地黑发男子。
  男子的五官线条给人一种硬的感觉,剑眉星目,挺直的鼻梁,乍一看,像混血儿。
  “他是北寒此次带队的将军,萨达。”随风在一旁介绍着,“这人武艺超群,智勇双全,可就是好色,这次朗撅关在他手里,关里的女人可要遭殃了,不过……幸好那里没什么美女,应该不怎么合他的胃口。”随风轻描淡写地说着,双手放在脑后,转过身,慵懒地靠在城墙上,然后叹了一声:“林日朗这城不好守啊,后方可还有三万北寒兵
  听着随风的话,我不免也担忧起来,往下望去,那名英俊的大将怎么看也不像是好色之徒,不过人不可貌相,例如随风,明明很可爱的样子,心眼却这么“坏”。
  估计姓萨的都不是好东西。
  “林日朗!出来迎战!”从那萨达后面出来一匹黄马,他是专门负责叫阵的,留着两撇有趣的山羊胡,气焰十分嚣张。
  林日朗带着他的将领站在城头,他双眼射出一道寒光,拉弓开箭,“嗖!一声,就射掉了那山羊胡的头盔。
  “好!”众人高呼起来,鼓舞了我方势气。
  小山羊胡灰溜溜地跑回自己的队伍,萨达不慌不忙地也拉弓开箭,要来一个回礼,林日朗面前立刻筑起了护盾。
  萨达微微一看,便将弓箭的姿势调高了一点,然后我就听随风说道:“好箭法。”
  我不明所以地躲在一旁看着,随风已经抽出了剑,就在萨达放箭的那一刹那,随风立刻跃起,千钧一发之际,随风的剑拨开了即将落到林日朗头顶的箭,然后稳稳落在城墙上,英姿飒爽地伫立在那里。
  呼啸的北风吹起了随风深紫色的衣摆,束成一束的长发,在他身后飞扬,他冷冷地站在城墙上,宛如一尊黑夜里的神明,审判着世界。
  众人都惊异地看着随风,他此刻站在他们面前的城墙上,众人都仰视着他,林日朗的眼中带出了一丝敬佩和感激。
  我看见萨达的眼睛眯了起来,直直盯着随风。浑身起了一层鸡皮,有种怪怪的,酸酸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很是恼火。
  “美人!”萨达忽然喊了上来,让所有人的脸上都画上了黑线,给这原本紧张的战斗带来了一丝幽默感。
  只见随风的脸立刻阴了下来,他最讨厌的就是别人把他当女人看。
  萨达嘴角含笑:“美人就该享受锦衣玉食,你何苦女扮男装上战场?是不是你的男人对你不好?”
  城墙上是阵阵杀气,我这里都感觉地到,随风的眼睛眯了起来,我暗叫不好,立刻跑到他身边抱住他的腿:“别冲动,冷静!冷静!”
  “放开!”随风怒吼着,我劝道:“你不能怪他看走眼,谁叫你自己长得像女人呢。”
  “你!”随风狠狠瞪了我一眼,我对着下面的萨达喊道:“萨达!他是男人,你就别想了。”
  “男人?”萨达笑眼半弯,仔细打量着随风,随风被我硬是拽了下来,可他却没松开手里的剑,本以为萨达会放弃,却没想到他大喊了一声:“男人就给我做男宠吧。”
  于是乎,随风甩开我就跃了下去,剑尖直指萨达,下面的方阵立刻动了起来,萨达右手一抬,他的士兵立刻就地坐下,他悠闲地提着他的银枪从方阵中走出,迎战随风。


第三卷 唯有一缕黯乡魂 第十三章 救随风
  我想,这个萨达是好色的,居然为了一个随风,而放弃攻城,一个人跟随风比武,这若是输了,这城也就不用攻了。
  “你弟弟没问题吧。”林日朗在我身边问着,我皱着眉点着头,现在是没问题,谁知道那个萨达色心起了,会不会让后面的人一起上,来个活捉随风?随风的剑闪烁着血光,此刻天色已暗,城楼上挂起了灯笼,灯光闪烁下,两人打地不可开交,随风一定会让羞辱他的人尝到苦头。
  一剑带出血光,原本坐着的北寒兵立刻都站了起来,萨达掉转马头,后面黑压压的兵就围了上来,随风立刻被困在圈内。
  果然,整件事在我这个外人看来像一幕搞笑的舞台剧,原本的攻城,最后演变成了强抢随风,这倒和特洛伊战争有点类似。
  “你这是什么意思!”随风站在圈内冷声问着,提着的剑尖正滴落着鲜血。
  站在圈外的萨达狡黠地笑道:“活捉你。”
  简简单单地三个字,带出了萨达的欲望,真是郁闷,我的随风居然连男人都看上!
  我的……对!就是我的!“快救他!”我对林日朗喊着,林日朗立刻挥起手,弓箭兵拉开了弓,与此同时,对方也站出了一排弓箭兵,看样子是要城池和随风一同拿下。
  对方两万,我方一万,茶一半。对方有后援三万,而我方此时此刻才知道有人攻城。援兵根本来不及赶到。
  活捉随风,只要五十人足以,剩下的北寒兵攻城根本是轻轻松松。因为这次突袭实在诡异。我方根本没有充足的准备。若早点接到风声,就可以准备桐油。石块等辅助守城物品。而今,只有一万小兵,一堵不怎么牢固的破城墙。
  可恶!我怒了,为了爷爷,也为了随风。这闲事,我管定了!
  这个垃圾萨达!卑鄙无耻的小人,亏他还长那么一张好看地脸,居然是个淫贼,还要强抢随风,给他点教训!
  我躲到一边,然后扬起了手。
  “哇”一声,一只乌鸦落在我的指尖,我命令道:“去!”
  立刻。乌鸦展开翅膀飞向天际,在围困随风的士兵上方盘旋着,鸣叫着:“哇…哇”
  来到军营一个多月。我一直在练习自己和动物地沟通能力,之前只知道自己很受动物欢迎。但在狼群事件后。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能控制动物,由于边关荒凉。最多的就是乌鸦,所以如今,命令乌鸦对于我,已是手到擒来。
  一只又一只地乌鸦开始聚集,“扑棱棱”翅膀扇动的声音甚至盖过了兵将的喊杀声,围住随风的士兵开始退缩,他们惊恐地看着头顶的乌鸦群,若只有一只乌鸦,并不让他们害怕,但十只,上百只呢!
  乌鸦形成一团厚厚地黑云盘旋在他们的上空,如同成千上百的死神向人类宣战,“哇…哇”的叫声就像夜半的婴啼让人心悸。
  它们是死亡的代表,它们是死神的使者。
  “怎么回事?哪来这么多乌鸦?”
  城楼上和城下的兵将被这奇观吸引,都放下了手中的兵刃,驻足观瞧。
  忽然,乌鸦停止了嚣叫,静静地盘旋在敌方地上空,似乎在等待我的命令。
  萨达扬起了手,弓箭兵立刻搭弓对准了上面的乌鸦。
  一场人类与乌鸦地战争即将爆发。
  “喂!”随风此刻倒是悠闲地站在乌鸦群,对着神色紧张的萨达喊了一声,“你既要对付乌鸦,又要对付林日朗,应付地了吗?”
  萨达在马上动了动,双眉紧拧,看了看上空地乌鸦群,又看了看城头已经搭弓地兵将,脸色深沉。
  只见随风再次得意洋洋说道:“乌鸦在你们那里好像是神明的象征吧,如果你射杀乌鸦,回去怎么跟祭司交差?”
  祭司?原来北寒也有祭司。
  萨达抓紧了缰绳,就在此时,那个小山羊胡走到萨达地身边,对他耳语了几句,萨达皱起了脸,缓缓抬起了手,万分不情愿地喊了声:“撤兵!”
  黑压压的北寒兵立刻掉头,往回跑去。
  见不必开战,我看向乌鸦群,领头的乌鸦“哇…”地叫了一声,黑云立刻散开,消失在夜幕中,星月的光辉立刻洒了下来,整个世界变得安静和祥和。
  随风毫不费力地飞上城墙,然后落到我的身边,出乎意料地勾住了我的脖子,用手捏着我的鼻子,称赞着:“越来越厉害了!”
  “滚开!”我甩开他的手,不满地整理衣服,怒道,“别动手动脚!”
  “咦?我们几时那么生分了?”随风疑惑地看着我,我不想辩解什么,只是想单纯地和他保持一定距离,免得我那颗小心脏又要想入非非。
  就在这时,林日朗感激着走了过来,对着随风就抱拳:“多谢少侠!”
  “不用!”随风冷冷地回了一声,然后拉住我的胳膊笑道,“我们回家吧。”
  “不行!我说过要等爷爷好了再走。”
  “你爷爷不过是昏迷,再不走北冥就来了。”
  我愣了一下,边上的人都奇怪地看着我们两个,而我们两人只是自顾自地说着话,将前来感激的林日朗就那样晾在一边。
  “少侠要走?”林日朗插了进来,他见随风不搭理他,便正色道,“请少侠留下来帮我们守城!”
  林日朗此话一出,随风就冷声道:“我不会留下,这是暮廖和北寒的国事,我这个外人不便插手。”随风这话说得也有道理,毕竟两国之间的国事,另一个国家不好干预。
  “在下也知道少侠并非暮廖国人,所以才会提出这样无礼的请求,但您也看见我们此刻急需援手,方才少侠一人就能击退萨达,并有神灵相助,所以请少侠留下协助我们,至少等三殿下来了之后再走,请少侠务必帮我们守城。”
  “神灵?”随风挑起了一根眉毛,我开始偷偷溜走,“那是她……”果然,就知道臭小子会出卖我,我继续头也不回地走着,然后就听见他疑惑着,“呀?人呢?姓云的,你给我站住!”
  站住?让大家知道我是动物掌控者?才不,我这个可是救命的本钱,林日朗又是北冥的人,说不定手里有我的画像,我可不要被他扣住。
  “姓云的!”随风追了上来,“你跑什么?”
  “没什么,饿了,回家吃饭。”
  “也对,我也饿了。”随风摸着肚子开始向我抱怨,“你好躲不躲,躲在这里,让我好找,还赶上打仗,你不要命啦……”
  我不理他,继续走自己的路。
  阙关的营帐是以营寨为中心的半圆,营寨在密林边上的一座山脚下,营寨前面,就是营帐。
  营寨住有林日朗等几位将军,营帐住的就是我们这些士兵,而爷爷因为是火头军的头,又上了年纪,所以有一间木屋给他居住,木屋很大,可以睡很多人,所以我们整个“炊事班”都住在里面,还闲宽敞。
  此刻爷爷被送到夏大夫那里医治,有妮儿照顾他。饭菜也都已经做好,让精神松懈下来的士兵们可以大吃一顿。
  我进入厨房随便给随风下了碗面,他看着我半天都不动筷子,我没好气道:“看什么看,就这个,想吃好的自己入城。”
  “我不是这个意思。”随风看着我皱起了脸,“我是看着你没胃口,你本来就长地丑,现在这个样子更丑,拜托你先洗干净再跟我走好不好?”
  吐血,脱了鞋子就打他,他端着面消失地无影无踪。


第三卷 唯有一缕黯乡魂 第十四章 回家
  “长得漂亮了不起啊!”我站在门口大骂,“到处沾花惹草,还要我来救你,你去死吧!”
  路过的小胖吓得一哆嗦,然后看了我两眼,露出奇怪的神色,轻叹道:“奇怪,豆苗怎么会有这么英俊厉害的弟弟。”
  无语。。。。都是P丫的。
  我气得跑到河边,把脸洗了个干净,冰凉的河水把我的脸刺激成了好看的粉红,看着自己白里透红的脸,就哀叹连连,这还是自己吗?不用上任何脂粉,就有一张光鲜漂亮的脸蛋,以前要化妆才会达到这样的效果,如今这张脸,越来越难扮男装了。
  当然,这张脸对于随风的要求来说,还是远远不及,依旧连青菸的脚趾头都比不上,不过至少在自己看来,还是相当满意。
  “看,洗干净不是很好?”随风站到我的身边,淡淡的月光洒下来,水里映出了随风的倒影,他正俯视着我水中的脸,我看着水里的他,问道:“有没有衣服?”“给!”他扔给我一个包裹,里面是一套白色的长衫,和随风差不多身高就这点好处,可以穿他的衣服。
  “今晚休息,你去跟你的爷爷告别,明早我们动身。”
  “这么急?”
  “恩,再过几天北冥就来了,到时怕走不了。”
  原来如此……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觉得很奇怪。他总能找到我。
  随风慢慢地坐下,抬头仰望着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