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章 股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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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章 股票相关-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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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商就交易商品的数量、价格、质量、交货地点等要素以标准合同的形式事先达成一
份协议,待要交易的产品生产出来后,不论市场的真实行情如何,商品的卖方必须按已
约定的事项向买方交付产品,而买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支付款项。实行了商品期货
以后,产品的价格就在实物交割以前予以固定,这就是套期保值。如前所述的谷物,当
收成好而导致价格下跌时,由于有期货合同的约定在先,农场主仍能将谷物以较高的价
钱出售;而当收成差造成价格上涨时,收购商也仍能以事先约定的较低价格购进谷物。
    期货的最原始作用就是套期保值。但随着其发展,一方面期货交易逐渐实现了规范
化,这就是实物交割的时期确定,一般有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等等,且商品的质量
非常明确,每份期货合约的商品数量是固定的,期货的交易者只能按相关的要求来进行
交易。另一方面是期货已成为一种投机交易,即无论你是否生产某种商品,你都可在期
货市场签订一份空头(卖出)合约,而无论你将来是否要购入某种商品,你都可在期货
市场签订一份多头(买入)合约,而在合约到期前,你可再做一次相反的交易将以前的
合约对冲即可。
    比如一投机者预料谷物的价格会上涨,就在谷物期货市场中以L的价格买入了一份合
约。但一段时间后,气候变得愈来愈有利于谷物的生长,由于人们预料今年的收成比往
年要好,其现货市场谷物的价格就呈逐渐下降的趋势。该投机者眼见大势已去,就赶紧
以P的价格再将合约卖掉,这就是平仓。而平仓之后,投机者手中就什么都没有了,但产
生了一个价差L—P,这个价差L—P就是该投机者的损失。当然,若谷物的价格不跌反涨,
其差价也就是投机者的盈利。
    在实际的期货交易者,实物交割占的比例很少,一般也就占总交易量的2~4%左右。
即使合约到期,期货的交易者也不一定非要进行实物交割不可,他只要即时平仓或将其
差价补齐即可。
    在具体操作上,期货实行的是保证金制度,这是期货与现货交易的主要区别。在现
货交易中,投资者需交纳全额保证金,有多少钱买多少货。但期货交易中只需按交易的
总金额交纳5~20%的保证金,和此相配套的是期货交易按保证金的比例实行涨停板制度,
将每日价格的波动都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样就将交易者的最大亏损限制在保证金的范
围内。
    相应地期货交易所每日都要给交易者进行结算,如交易者的亏损超过一定限度,交
易所就要求交易者补齐保证金或平仓,所以期货交易中是没有套牢一说的,只要价格的
波动超过一定范围,盈亏当时就确定了,且在当日予以结清。

    3.2 股票期货交易

    股票投资的风险性较大,当政治、经济或企业的经营效益等因素发生变化时,股票
的价格就会随之上下波动。为了规避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在1972年的5月,在美国
的芝加歌期货交易所,就产生了股票的期货交易。
    股票期货交易的特点与其它商品期货交易的特点一样,这就是买卖双方关于股票所
有权的转让与货款的交割都有一段时间距离。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只要交纳少量的
保证金签订一分合同,其股票的所有权就从买方转与了卖方,但不必立即付款和交付股
票,而只有到了约定的交割期时,买方才付货款,卖方才交出股票。
    按交易性质来分,股票期货交易的参加者可分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其中套期保
值者的目的主要是想将股票的价格固定,以减少投资风险,而投机者则通过自己对市场
的预测来购买股票期货合约,如果其预测错误,则投资者的风险就被转嫁给投机者;如
果其估计正确,则套期保值者少赚的利润就被投机者获取。
    如某投资者从股票的现货市场上以每股10元的价格买进N手A种股票,由于银行利率
存在着上调的可能性,未来几个月里股市行情就可能下跌。为了避免股票价格因利率调
整而贬值,该投资者便在期货交易市场上与某投机者签订了一份期货合约,在3个月后将
股票以每股1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投机者。在期货合约到期后将会有两种结果,其一是
利率果真上调而导致股票价格的大幅下跌,如股票价格跌至每股8元,由于投资者已约定
此时将股票以每股10元的价格转让与投机者,而市场上的现货价格只有8元,投资者可将
以10元卖出的股票在市场上补回,除了保持原有的股票数量外,每股还能盈利2元。由于
投机者在3个月前对行情预测的错误,此时他将以高于现货市场的价格将投资者的股票合
部买入,每股股票将损失2元。其二是在这一时段中利率没有调整,在期货合约到期时,
股票的价格不跌而反涨至每股12元,此时投资者仍将履行期货合约所规定的义务,将股
票以每股10元的价格交与投机者,而投机者由于事先预测正确,他可将以10元买入的股
票立即以市价卖出,在每股股票的期货交易中便获取了2元的利润。在上面的期货交易中,
合约到期后投资者与投机者之间也不一定非要进行实物的交割不可,他们只要按照市场
价格将其价差补齐即可。如当股票价格涨至每股12元时,投资者也不一定非要将股票以
每股10元的价格交出,他只需将每股2元的价差补给投机者就可以了,而对手中的股票,
投资者愿意继续持有就保留下来,愿意卖出也可以每股12元的价格在现货市场抛售即可。

    3.3 多头和空头

    在实际的股票期货交易中,交易的双方在订立股票期货合同时,双方手中都无须有
股票和全额现款,他们只要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交易所交纳保证金即可。换句话说,
这就等于买方手里可以没有现款,卖方手里也不必有股票。这种股票交易的方法就叫做
买空卖空。先买后卖盼望将来某一时期股票价格上涨的叫做多头;先卖后买盼望将来某
一时期股票价格下跌的叫做空头。很显然,做多头的盼望牛市,做空间生意的盼望熊市,
买卖双方的预测方向都是相对的或者说是绝对相反的。在股票交易所里,有多少投机者
在做多头生意就同时有多少人在做空头生意,做多头的总盼望牛市,价格上涨,而做空
头的总想把股票价格压下去,出现熊市。这种对市场行情的预测如果实现了,则有利可
图,如果没有实现出现相反局面,即多头的等来了熊市,空头的迎来了牛市,那就要亏
本赔钱了。

    3.4 股票期货交易的过程

    期货交易一般都在专门的期货交易所里集中进行,并采取由投资人委托其经纪人相
互公开竞价的方式。交易价格在竞争中形成并随时公开报道。交易买卖双方可以根据价
格行情的变化来调整他们的索价和开价。最后出价最高的买主与报价最低的卖主达成交
易。成交之后,交易双方都要通过各自的经纪人向证券交易所缴纳5~20%的保证金,一
般按照成交额计算。因为期货合同所买卖的对象并不直接是现货股票,而只是一种期货
合同,是典型的买空卖空,因此,给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防期货合同到期后一方的
失约,从而能够起到一定的履约保证的作用,它同时也使投资者权衡得失,慎重考虑,
并可以避免由于买空卖空带来的市场失去平衡的风险。在期货交易中,保证金的比例都
由证券交易所确定。此外,买卖双方还要向各自的经纪人交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

    3.5 股票期货交易的实质

    股票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相比较,其最大的优势在于投资者能够用更长的时间来分
析股票价格行情的变化,并随之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同时也可固化股票价格,减少投
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期货交易提供了股票的保值功能,它使得现货市场上的交易更
为活跃,而现货交易的发展兴旺也能促进期货交易。
    股票期货交易目前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市场,其交易金额不断增长,同时市场波动性
也很大,投机性也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在股票期货交易里,股票仅仅是一种象征,买卖
对象只是期货交易合同而非股票现货。在期货合约的买卖过程中,交易的双方并不需要
持有股票或者说股票并不出面,也无需全额的资金,就可以进行股票的买卖。只要交易
双方确定了交割日期的价格,签订期货合同就算成交。到了结算日,交易双方只要根据
股票行市的变动情况,对照自己预测的结果之间产生的差额进行结算即可。由于股票期
货交易中买空卖空的投机性,许多国家都在法规中对买空卖空特别是卖空交易进行限制。
因为在卖空时,投资者手里无需有股票,他觉得有利时可以从证券经纪商借入股票来卖
空投机,这就有可能导致股市行情下跌,不利于股市的稳定、健康运行,也容易使其他
投资者不敢轻易投资,影响资金筹集。但另一方面,卖空交易时,投资者先行卖出,在
股价下跌时再买回,不仅能减少风险,也可使投资者在股市下跌情况下仍有利可图,同
时在一定程度也可稳定股市下跌局面。因此各国法律在限制卖空交易的消极影响的前提
下,一定范围内也是允许买空卖空行为的,以达到活跃股票市场,鼓励投资的目的。
    在我国现阶段,股票交易市场刚开始起步,其现货交易的规模还比较小。由于上市
的股票数量少,现在的沪深股市基本上是卖方市场,且交易的法律、规则都还不完善。
出于稳定股市、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的原因,目前我国的股票交易仅以现货交易为法定
交易方式,不容许买空卖空的期货交易,这是符合现在股票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的。但
随着股票现货市场的发展,相应法规的完善,我国股票期货交易的开设也将会逐步提上
议事日程。

第四节 股票指数期货

    4.1 股票指数期货的产生与特点

    在股票投资中,有两类风险需要防范,其一是非系统风险,即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个
别股票价格的下跌。如果投资者购买的股票比较单一,非系统风险发生的概率就大,此
时,他就可通过股票的期货交易来规避这种风险。而当股票投资中发生系统风险时,即
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整个股票市场价格的下跌时,如果投资者持有的股票种类较多,要
通过股票期货交易来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就比较麻烦和困难,这样就需要一种能转嫁股
市系统风险的工具,因而就产生了股票指数期货交易。
    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特殊的期货交易方式,它的交易对象是股票指数,其交易采用
保证金和标准合约形式。在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中,其收益只与股票指数的涨跌相对额有
关,而与具体的指数点位无关。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具有下列一些特点:
    1.在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中,作为交易对象的股票指数一般都是投资者公认的具有权
威性和代表性的股票指数,因为只有这些股票指数才能比较客观地反映整个股票市场的
变化趋势。
    2.在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中,交易的对象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股票,而是股票指数,
所以在报价方式上是以指数作为互相报价单位,并以每份合同为交易单位。
    3.股票指数期货合同的价格是由“点”来表示的,价格的升降也是按“点”来计算
的。当股票指数升或降一个点,价格就各升降一个确定的数值金额,如香港的股票期货
交易中就规定每点指数为50港币。
    4.合同的交割时间一般按季进行,即当季的最后一个月,如3月、6月、9月、12月
为循环月份;也有一年各个月份都进行交割的;合同的交割以现金计算,以最后交易日
收市时的指数为准,并于之后第一个营业日为结算日。在结算日双方只就买卖之间的差
额进行现金交割。

    4.2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人以对整个股市价格指数的预测来进行该种股票
指数的买和卖。如果投资人认为股票指数将上升,他就买进某种股票指数的期货合同;
如果认为股票指数将下降,投资人就卖出某种股票指数的期货合同。通过这种买卖关系,
投资人能将风险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其他同自己作相反推测的投资者。为此,投资者不
仅能够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而且还能盈利,但若投资者预测错误,他也就将盈利的机
会拱手让与了他人。
    如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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