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青年报复之必读手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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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青年报复之必读手册(完)-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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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完成老妈交待的任务,帮助熊猫恢复自信,我只能再一次去扮傻瓜般的初中生小弟。 
  熊猫看到我,就拼命向后撤,如避蛇蝎。我却只能咬着牙,眨着清澈动人的大眼睛,装得一脸无辜,拿着同学的某本满是红叉的作业本来问问题。 
  熊猫问:“上次的题目你都解得出来,怎么这些题目会……” 
  “什么上次的题目啊?你说什么啊?” 
“就是那道大题啊?你说可以画图的那道。” 
  我故意用怪异的眼神瞧他:“哥哥你不会是书看的太多做梦了吧,我怎么可能会解高中的题目啊……” 
  熊猫噎住了,好半天才缓过来:“……难不成我真的是做梦?” 
  “就是就是,你先告诉我这道题目怎么做吧!” 
“……我说呢,一个初中生怎么会解那样的题,呵呵,原来真的是做梦。” 
就这样我装腔作势的把他给唬弄住了,半年以后熊猫顺利通过高考,我们家也要再次搬迁。临行前他老毛病又犯了,向我吹嘘新学校的优秀。 
我打断他的话,写了一道题目给他,然后又一次狡黠的笑着,扬长而去。 
那道题目是用作业本写的,很简单的题目。只不过几个月以后我回去取信,发现他还在那里盯着作业本冥思苦想。在距离我出题已经有七八年的现在,看到黑眼圈浓重的人,我偶尔还会想起那个被我叫做熊猫的人,也不知道他最后到底有没有解出那道题目来。 
  那道题目是这样的: 
  “……房间里没有灯,中间放了五顶帽子,两顶红色,三顶黑色。有三个非常聪明的人走进来,在黑暗中各自摸了一顶,戴上了。剩下的帽子被藏了起来。打开灯后,大家都只能看见其他两个人帽子的颜色。现在,要这三个人猜测自己头上帽子的颜色,其中两个人还在迟疑,第三个人想了想,就说出了自己带的是黑帽,请问:他说的对吗?为什么……” 
   
2 
  我高一的时候曾经混过一段时间的帮派。和老三就是那个时候结识的。 
在认识老三之前,我一直以为天底下除了高深莫测的老爸和心狠手辣的老妈之外,自己应该不需要顾忌任何人了,谁知道老三居然也是个厉害角色。我至今都会哀叹,当年怎么会瞎了眼,居然认识了这么麻烦的家伙! 
那个时候我很随便的成了帮里的老大,随便得连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我怀疑是不是因为脑袋瓜发育得太好了,所以四肢不勤就成了必然。我又不喜欢穿花里胡哨的衣服摆什么老大派头,所以在帮里的时候,我看上去就像鸡立鹤群的小阿弟一个。 
  那一阵子我实在是闲得发慌,高一的课上得我反胃,超级近视的老师们看不清学生,我也乐得在外面逍遥自在。在帮派里,饿了有人请客吃饭,渴了茶水饮料立马奉上,抄机的时候角子满满一堆,帮派里的老二真是对我尊敬有加,可惜我还不是蜀地阿斗,我知道自己在这里是呆不长的。 
  事情是这样的,老二有N个女朋友,但她们都不知道彼此。可是一不小心,某女与某女碰面了。结果老二偏袒了其中一方,另一方就哭着跑了。跑的那个回学校搬了救兵,于是老三这个愣头青连事情还没弄清楚,就单枪匹马的闯过来闹事。 
  他对着老二直嚷:“把那混蛋给我揪出来!就是你们帮里的那个老二!” 
  我差点在旁边笑岔了气,把老二误认为我的人是有很多,只不过没一个像他这么理所当然,老二身材高挑,相貌不凡,大概生就一副老大派头。等等!他有老大派头?那我算什么………_…||| 
  不识货的“傻B”!我在心里骂了一句,老三却突然抬起头,盯着我看。不会那么夸张吧……我的脸开始抽筋,难不成这家伙会读心术? 
  他说:“你……” 
  我心里的恐惧逐渐加重:“我怎么啦?” 
  “你怎么在这里!” 
  我心想,坏了!这小子好像是我们学校的,大概认出我了,要是让他把我混帮派的事情传出去,老师知道事小,家长知道事大。要是让我妈听说了,估计我的下半生得在某不知名的偏僻小岛度过,时时刻刻担惊受怕,提防着她老人家的追杀。 
  “……其实,”我立刻摆出一副无比可怜的面孔,“我刚才被他们这帮人拿去了三十块钱,我现在想问问,可不可以还我五块就当车费。” 
  这下,帮里其他兄弟的脸都开始抽筋,和我一起混了一阵后,他们对我喜好大概有所了解了。我说完心里也在后悔,方才三十块的报价的确低了点,再怎么也应该上五十才对,否则单是做了这些个人的出场费都不够分的。 
“你们还有没有良知啊!那么掉格,为了区区三十块钱,居然连小孩的车费都抢!” 
看着老三在那里义愤填膺的叫嚣,我心里又骂了句,“傻B”!居然说我是小孩……呃?他以为我是小孩,就是说……他·根·本·不·认·识·我! 
  后来事情果真如此。老三那时候还以为我是误入歧途的初中生。我就想,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我这样,对学校里的人过目不忘,只有我认出他,他怎么可能认出我来呢。 
  正如我莫名其妙的当上老大一样,后来在老二的极力解释劝说下,两个人居然化干戈为玉帛,老三就这样成了帮里的老三。 
后来我对于帮派的热情减退,借口学业繁重,就理所当然的退了出去。老二倒是要有心发扬光大,却坳不过父母,最后只能散了帮派,出国混文凭去了。 
  老三为人古道热肠,性格属于微微脱线型的,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的受欢迎程度。我喜欢独来独往,在老师面前假装认真读书的优秀学生模样。但自从有了私交之后,我们两个对彼此可谓了解至深,就连彼此的弱点也一清二楚。 
虽然智力的差距是明显的,学习的水准也是一目了然的,但我们两个对于考试的态度是殊途同归。老三功课不好,看到考试就头痛,想着办法找人帮忙代打。 
而我每次做完题,总是很百无聊赖的计算分数,然后故意改错个几道,我信奉一个原则“枪打出头鸟”。要不是这么多年我一直装傻冲愣,说不定就被抓到什么少年班什么研究所里过痛苦的一生了。 
  我们曾经合作做了一次弊,只有一次。那次作弊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的人生观中的某些组成部分也因此而发生了转机。这件事情,或许以后我会说出来,但是现在我并不想回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我和老三喜欢在马路上瞎转悠,有一次遇见了一个在天桥上算命的老太。那老太阴阳怪气,说话的时候眼睛从下面向上瞟人,看得我心里发毛。 
  老太对老三说:“你有两个忌讳,一定要注意。以后倒楣就倒楣在这上头。一个是酒,一个是女人。” 
  我当场就乐了,她说的还真是没有错,老三这家伙平时总是被女生呼来喝去,就连第一次碰到他,也是因为老二的某个女朋友。老三的酒品更加差劲,哭啊笑啊唱啊跳啊,简直就是热热闹闹的一出戏。 
  正在我高兴的时候,老太冷不丁对我说:“你的忌讳是一个人,那个人这辈子都会克你。” 
  我装作若有所悟的点点头,心里已经出现了三个候选——老妈、老爸和老三! 
  “不过,”老太话锋一转,“你也可能一辈子碰不到这个人。” 
  几年以后的现在,老太的话真的应验了。老三为了他的前女友Enya哭得死去活来,直嚷嚷着要跳楼。多亏寝室里面的几个兄弟七手八脚的把他给拦下来了。那天晚上我回来晚了,只看到末尾那出。老三居然还能认出我回来了,于是他摇摇晃晃跌跌撞撞的朝着我来了。 
  “老大,帮咱报仇!不能放过那混蛋!!!” 
我瞟了一眼其他几人,都清一色的光着膀子,心里顿时明白了大半。我一边盘算着身上衬衫的价钱,一边满脸堆笑的说,“放心!我给你做主!” 
好容易稳住了他的进攻态势,没有一口全吐在我身上。 
人说“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如果老三这情况再发作个几次,难保我的名牌衬衫不会遭殃。 
看着老三痛不欲生的面孔,看着哥几个轮番挨吐的惨象,我终于还是决定出马。从此,平静的江湖又将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生灵涂炭。 
  人又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妈的,那混小子给我记住!抢我手足的衣服可不是那么便宜的事!看着吧!总有一天我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的怨咒就这样发下了。 
  很久以前,天桥上的算命老太冷不丁对我说:“你的忌讳是一个人,那个人这辈子都会克你。”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我和那个人的孽缘就是这个时候开始的。 

3 
既然决定替老三出头,那就得先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而要制定一个计划,就不能不遵循老祖宗所说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古训。于是我和老三浪费了几个宝贵的午息,蹲在那个“某人”经常出入的餐厅伏击守候。 
开始的时候盘算的很好,既然那小子抢了老三的女朋友,那老三就应该也抢了他的女朋友才好。后来突然想起,这不就是叫老三把Enya再抢回来?这个……我虽然对外语学院的女生没有什么偏见,可是那个叫Enya的实在不怎么样。刚当老三女朋友的那会儿,成天在旁边吹耳边风,说我这个人阴险狡诈,不好对付,说老三太傻,烂好人一个,说我哪天会卖了老三还叫他帮忙数钱什么的,诸如此类的话多了去了。 
幸好老三还不是一见色忘义的主,他这辈子栽就栽在女人手上,幸就幸在有我这等聪明人在旁边提点。 
后来我看到Enya总是对她笑得灿烂至极,心想却在骂,你说我阴险狡诈,不好对付,你他妈嫉妒!就凭你再修炼个一百年也没法和我较量。说老三傻,烂好人,也不想想他要不是烂好人会供你颐指气使?!说我哪天就卖了他,你难道就没想过卖他?! 
最后得出结论,Enya是我所有见到的“傻女”中最傻的那种!正所谓“朽木不可雕也”,当然,形容她的时候我更喜欢用后半句“粪土之墙不可赀也”。 
就在我犹豫着是应该认真帮老三抢回Enya,还是装腔作势敷衍了事的时候,那个某人终于出现了。而他的出现给我的震撼之巨大,几乎没有言语可以形容。真要勉强描写一下我当时的心情的话,只能说是恨不得把之前打好的算盘无情的摔在地上,外带气呼呼的跑上去跺了几脚踹烂了才解恨的那种。 
靠!小子够嚣张啊!我在心里狠狠的骂,连老子都没有这样的排场,你倒先用上了! 
那一天,这个“某人”并没有如我想象的和Enya一起甜甜蜜蜜的手挽手进餐厅,而是……在N个女生的前呼后拥中进来的。怪不得老三打听到这小子总喜欢坐大长桌子那儿,原来不是他本身的体积大,而是附带的东西太多。 
我这个人一向目空一切,喜欢独来独往,所以最受不了这种场面,就好像扛着一块上书“花花公子”的招牌还四处招摇似的。 
我一直在想,就凭我这脑袋瓜,这长相,为什么就是没有人喜欢我呢?不过后来也想通了,准备找到一个才色兼备的再说,这就叫“宁缺勿滥”。 
小时候周围邻居家的阿姨们最喜欢看我假装白痴的笑容,更有甚者还会使劲的亲我一下,害得我脸上总是挂着脏兮兮的口水。 
初中的时候班级里的女生男生都一个傻样,低垂眼睛,不停的摆弄衣角,我怀疑那时候是不是正流行这种造型,总之,和这些人说话那个累啊,三句问不出个屁来。 
到了高中,台板里总是会有些杂七杂八的垃圾,我这个人一向以懒惰出名,每次都攒足了后趁大扫除一古脑儿丢在地上,也懒得看有些什么了。 
后来,我认识了老三,他说:“老大,我终于知道你干嘛智商超高了!” 
还不是家里遗传外加变异的呗,我心想。 
谁知老三却说:“造物主是公平的,你智商高是因为……你的情商太低了!” 
靠!我当场给了他一拳,接下去的三天,老三的鼻子上都贴着创可贴。后来他再也不敢和我探讨什么情商不情商的问题了,直到大学的现在。 
  本来那个某人再怎么滥情也不管我的事,但如此一来,抢他女朋友作为报复的计划就彻底泡汤了。最令人不解的是,几天以后从一外号“狗仔队”的八卦男处贩得情报——这个某人居然还没有女朋友! 
“狗仔队”说这个“某人”太受欢迎,所以反而挑三拣四。Enya那种充其量是他的女朋友候补,而且还是排号很后面的那种。当然这件事我没有告诉老三,我还是为他感到不值,就让他把Enya当成过去式,别再搅乱他的心了。 
一桩管一桩,就算那混蛋没有抢老三的女朋友,我也看不惯他被女生前呼后拥的样子,更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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