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级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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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级证人-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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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里昂首阔步来到酒吧时,新鲜的汽水和酸橙已为他摆好。他坐到自己的座位上。酒暂不喝,可以再等几个小时,因为他需要稳健的手,不能颤抖。 
  他一边挤橙汁,一边注视镜子里的自己。他看到有几个人在盯着他看。这并不足为奇,毕竟,他现在也许是全国最最有名的谋杀案的被告。离审判还有四个星期,人们都在看。所有的报纸上都有他的正面照。 
  但是杰罗姆·克利福德的精神垮了,行为异常——每次出庭迟到,喃喃低声自语,饮酒过量。他一向刻薄、顽强,但这一次他却超脱,任凭别人说,显然,巴里需另找律师。 
  离开庭只有短短的四个星期了,巴里需要时间,要是能耽搁一下,延期诉讼什么的就好了。你要审判放慢速度,它却偏偏进展这么快,这是为什么?他一天到晚生活在触犯法律的边缘,见到过一些马拉松式的案子,一拖就是好些年。他的舅舅曾被起诉过,但是打了三年疲劳战以后,政府最后只好撤销这一案子。六个月以前,巴里也被起诉了。他妈的!眼下就要开庭审判了,这不公平,因为罗米没有使劲。必须把他换掉。 
  联邦调查局当然也有这样那样的漏洞。首先,谁也没有亲眼看到杀人。此外他们得拿出能被人所接受的证据。譬如杀人动机,但是实际上谁也没有看到他杀人。他们手头上有一个告发者,但此人反复无常,说话靠不住,如果他真的出庭作证,很可能在盘问时被吓得不敢吭声。联邦调查局现在把他隐藏起来。巴里在一件事上非常有利——尸体,博伊德·博伊特那小巧、细长的尸体正在水泥地下慢慢腐烂。没有尸体,尊敬的罗伊检察官就不能使法庭定罪,巴里高兴地笑了。靠近门边的一张桌子旁坐着两位用氧化物染发的金发女郎,他向她们眨了眨眼。自从他被起诉以来,许多女人对他产生了兴趣,因为他成了新闻人物嘛。 
  一想起罗伊·福尔特里格检察官在镜头前挥舞看起诉书,大声预言善必克恶,巴里就一肚子的气,把冰块咬得嘎吱嘎吱响。但自起诉以来,六个月过去了,罗伊检察官和他的伙伴都没有找到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他们日夜跟踪巴里。事实上,这一刻他们很可能就等在外面,好像他竟会傻到这等地步,吃完了饭就去看那尸体。他们贿赂了每一个酒鬼,每一个街上的瘪三为他们通风报信。他们把池塘、湖泊都抽干了。河底也打捞了,他们开出搜查证,搜查了城里的几十座大楼和工地,光在铲车和堆土机上就花去了一笔不小的钱。 
  克利福德已迟了一个小时了。巴里买过两次汽水,频频向穿皮裙子的金发女郎眨眼传情。离开饭店时他骂骂咧咧,痛骂所有的律师,更痛骂他自己的律师。 
  他需要一个新律师,能回他电话,能和他一起喝酒,能物色可以贿赂的陪审员,简而言之,一个真正的律师! 
  三个星期以前,巴里向他的律师吹嘘说,那具尸体永远也别想找到。 
  “那尸体在哪?”克利福德问道。 
  “你不会想知道吧?”巴里回答说。 
  “当然我想知道。全世界都想知道。好啦,要是你有胆量就告诉我。” 
  “你不会想知道的。” 
  “好啦,说吧!” 
  “你不会高兴的。” 
  “说吧。” 
  巴里几乎笑出声来。 
  “你记得博伊特哪一天失踪的吗?”巴里问道。 
  “当然记得。一月十六日。” 
  “还记得一月十六日那天你在哪里?” 
  这时,罗米已走到他办公室后面的墙跟,仔细看过写得乱糟糟的每月安排表,于是说:“科罗拉多,滑雪。” 
  “我借用你的房子了,是吗?” 
  “对,你与一个医生的老婆有幽会。” 
  “那就对了。只是她没有能来,于是我把那位参议员带到了你的家。” 
  听到这里,罗米呆了,张大嘴瞪了他的当事人一眼。 
  巴里接着说:“他是卡车运来的,我把他留在你家了。” 
  “哪里?”罗米不信地问道。 
  “车库里。” 
  “你撒谎。” 
  “那辆已有十年没开动的汽车底下。” 
  “你在撒谎。” 
  巴里有一位迈阿密的朋友,曾因被指控贩毒而遭起诉。他的律师非常出色,想方设法阻挠、拖延了整整两年半,最后法官失去了耐心,决定开庭审判。在选举陪审团前一天,他的朋友杀死了那位非常出色的律师,法官不得不作出再次延期诉讼的决定。审判再也没有进行。 
  如果罗米突然死去,那么非花上几个月,也很可能要花上好几年时间,这场审判才能进行。 

  
3



  里基从那棵大树往后退,一直退到树林里,找到了那条狭窄的小路,然后拔腿就跑。“里基,”马克大声呼叫,“喂,里基,等一等。”但他怎么叫喊也不管用。他再看那个趴在车上的汉子,枪还在嘴里,眼半开半闭,脚跟在抽搐。 
  马克不想再看他,便朝着小路缓步走去,嘴里喊着“里基。”他的弟弟就在前面慢跑,双臂笔直地垂在两腿旁,上身向前倾,姿势挺滑稽。迎面的杂草拍打到他脸上,他绊了一下,但没有摔倒。马克一把抓住他的肩膀,猛地将他扳过身来。“里基,听我说!没有事的。”里基犹如木鸡,脸色苍白,双眼呆滞,呼呼直喘气,并发出沉闷、痛苦的呻吟。他连话都说不出来,猛地一扭,挣脱马克,又小跑起来。迎面的杂草拍打到他脸上也没有反应,他跑着,呻吟着。马克紧紧跟在后面,跨过一条干涸的小河往家走。 
  斯韦家的活动住房宽十二英尺,长六十英尺,与其他四十家的活动住房一起在东街的一条狭长地带。塔克活动住房区包括北街,南街和西街。四条街曲线行进,多处从各个方向相互交错。塔克家族拥有所有的土地和大部分的活动住房。黛安·斯韦所租的东街17号房子也属于塔克家的。她每月要付二百八十美元的房租。 
  房门没有上锁。里基一头跑进室内,倒在家里的沙发上。他似乎在哭,但没有眼泪。他两腿一缩,膝盖抵着肚子,似乎感到很冷。接着,他慢慢地将右拇指放到嘴里。马克留神地看着他。“里基,你说话呀,”马克轻轻地摇着弟弟的肩膀,“你跟我说话呀,伙计。喂,里基,没有事的。” 
  里基更加使劲地吮着大拇指。他紧闭双眼,全身颤抖。 
  马克在房间里,厨房里到处查看一遍,发现所有的东西都一动也没动,与一小时前他们离开时一模一样。啊,一小时以前!但它却如同好几天前一样。阳光渐渐暗淡下去,室内有点黑。他们的书和书包都照例堆放在厨房的餐桌上。他走到洗涤槽前,拿起一只干净的咖啡杯,放满一杯水。他渴得要命,一边啜饮透凉的清水,一边透过窗看隔壁的房问。这时他听到咂嘴的声音,于是将目光转向弟弟。原来是他吮吸大拇指的声音。他曾经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加利福尼亚的小孩地震后都吮吸大拇指,这引起了各种各样医生的关注。但震后一年这些不幸的孩子还在吮吸大拇指。 
  杯子碰了他嘴唇上的嫩皮,使他想起当时鲜血直流的惨样。他赶紧去洗漱间照照镜子。他发现在头上有一个小小的疙瘩,不很刺目。他的左眼青肿,样子可怕。他打开水龙头,冲洗一下下嘴唇上一个出血的地方。那里没有红肿,但一洗就马上抽痛起来。他的模样比在学校斗殴后的样子更狼狈。但他受得了,顶得住。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冰,将它紧紧按在眼睛下面,走到沙发跟前,好好看了看弟弟,尤其看看他的大拇指。里基已睡着。时间已快五点半钟,妈妈在灯具厂上了九个小时的班,该要下班回家了。他的耳朵由于枪声的震动,又挨了他已经死去的朋友罗米先生的拳头,还在嗡嗡作响,但脑子却在思考。他坐在里基的脚边,手拿着冰块在眼睛周围慢慢按摩。 
  如果他不打911报警电话,尸体恐怕要好些天才会被人发现。马克相信这致命的一枪除了他和弟弟,没有其他人听见。因为枪声给闷住了。他去过那空旷地好多次了,但他突然想起来,在那里他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其他人。那是个十分隐蔽的地方,没人去。为什么罗米要选这个地方呢?他来自新奥尔良,不是吗? 
  马克在电视上见到过各种各样的营救行动,心中十分明白所有的911电话都是录上音的。他不想给人录音。刚才的经历他谁也不想告诉,甚至连妈妈也不想告诉。在这重要时刻,他需要与弟弟商量,统一口径。“里基,”他叫道,摇了摇弟弟的腿。里基呻吟一声,没有睁开眼睛,反而将身子缩得更紧,蜷作一团。 
  于是他拿起电话机,按下911,清了清嗓子。 
  “喂,有一具男尸,在树林子里,嗯……喂,要派个人去处理一下。”他尽量用粗嗓子说话,但一张口就意识到这是装模作样,立即露出了马脚。他呼吸急促,额头上的疙瘩一跳一跳地疼痛。 
  “请问您是哪一位?”一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像一个机器人在说话。 
  “嗯,我不想说出来,行吗?” 
  “我们需要知道你的姓名,孩子。”神了!她听得出是个孩子的声音,他希望别人一听至少觉得他是一个十几岁的青少年。 
  “你想不想知道那具尸体的事?”马克问道。 
  “尸体在哪里?” 
  “尸体在塔克活动住房区附近,还有……” 
  “在惠善尔路上对吗?” 
  “对,在塔克活动住房区和十七号高速公路之间的树林子里。” 
  “那尸体在树林子里?” 
  “似乎这样。那具尸体实际上是躺在一辆汽车上。汽车在树林子里。” 
  “真的死了?” 
  “那家伙是枪打死的。枪放在嘴里,我相信那男子已死了。” 
  “你见到那具尸体了?”那女人的声音不再像原先那样带着职业性的拘谨,她渐渐有点快言快语了。 
  多傻的问题!马克心想。我见到那具尸体了?噢!她是在拖延时间,不让我挂掉电话,这样她可以查到我在什么地方打的。 
  “喂,孩子,你见到尸体了没有?”她又重复一遍。 
  “我当然见到了。” 
  “我们需要知道你的姓名,孩子。” 
  “喂,听我说,离十七号高速公路不远有一条狭窄的泥巴路通向一个林间的空旷地。那辆车很宽大,黑颜色。那个死掉的男子躺在车上。如果你们找不到,那就算你们运气不佳。再见。” 
  马克挂断电话,眼睛还在盯着机子看。活动住房内鸦雀无声。他走到门边,透过肮脏的门帘,向外张望,既希望又不希望警车从四面八方飞速开来——大喇叭哇哇乱叫,特警穿着防弹背心集结外面。 
  马克控制住自己,又摇了摇里基,摸摸他的手臂,发现他的手臂滑腻腻的。但里基还在熟睡,吮吸着拇指。马克轻轻抱住他的腰,顺着狭窄的走廊把弟弟拖到卧室,然后将他放到床上。 
  马克给母亲写了一张便条,告诉她里基身体不舒服,正在睡觉,请不要惊动他,他自己一小时左右就回家。她并不要求回到家时两个孩子都呆在家里,但如果他们外出,要留一张条。 
  远处,直升飞机的螺旋桨发出哒哒哒的声音,马克没有留意。 
  他点了一支香烟,沿着小路走去。他曾发誓这辈子要活得清清白白,永不介入任何麻烦。但现在就是一件麻烦,真正的麻烦,比偷一辆自行车要麻烦得多。有人死了,而且临死前那人还向他透露过秘密。他所说的是真的吗?他喝得酩酊大醉,完完全全疯了,满口胡说。但他为什么要撒谎? 
  马克知道罗米有一支枪,他甚至亲手握过这支枪,碰过它的扳机。就是那支枪打死了罗米。看着别人自杀、不加阻止一定是一种犯罪行为。 
  他决心不向任何人吐露!罗米死了。死人不会说话。里基得对付一下。谁也不会知道他进过汽车。 
  远处传来警笛声,紧接着又听到直升机的声音,沉闷、单调、毫无变化。这架直升机一掠而过,离他很近,马克赶忙小心地躲藏到一棵大树底下。他匍匐前进,穿过大树和灌木,身子趴得低低的,慢慢往前爬,直到听见有人在说话。 
  四处灯光闪亮。蓝光来自警车,红光来自救护车。白色的孟菲斯警车把黑色的林肯牌轿车围在中问。马克透过杂草张望出去时,一辆桔黄色白色相间的救护车正到现场。大家都看上去不紧不慢,毫不着急。 
  罗米一直没有被动过。一名警察在拍照片,其余人在说说笑笑。无线电叽哩呱啦地响着,就像电视里所看到的一样。血从身体底下淌出来,流过红、白双色的尾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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