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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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 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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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研究事物关系的学问)的对象,也象感觉的对象一样变成虚幻的了。 

  对称的关系,如二物的相等或不相等,也许可以看做是特性的一种表现。但是对于非对称的关系,如一物大于他物,或一物在他物之前,这种说法便不能成立。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关系的实在性,这样一来,这种假定世界为虚幻的,纯逻辑根据便化为乌有了。 

  或许在习惯于更具体的科学推理的人看来,这种字面上的争论,没有多大说服力,但是,这种论证却促使人们去寻找数学上的证据。这是我们在下面所要叙述的。 

  现代数理逻辑,是在1854年从布尔开始的。他创设了一种数学符号,用以从前提推出结论。此后,皮诺(Peano)与弗雷格以数学分析证明传统的逻辑认为属于同一形式的许多命题,例如“此人必有死”与“凡人必有死”,是根本不同的。以往的混乱把事物的关系与事物的特性,具体的存在与抽象的概念,以及感觉世界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弄得混淆不清。 

  数理逻辑使学者很容易处理抽象的概念,并且可以提示一些本来会被忽视的新的假说。它诱导出一种物理学概念的理论,以及数论的新学说。这个新学说是1884年弗雷格发现的,二十年后又为罗素所独立发现。罗素说: 

  大多数哲学家都以为物理的与心理的现象,把世界的一切都包括无遗了。有些人说,数学的对象显然不是主观的,所以必定是物理的及经验的。另一些人说,数学显然不是物理的,所以必定是主观的及心理的。就他们所否认的而言,双方都对。但就他们所断言的而论,彼此都错。弗雷格的优点,就在接受双方所否认之点,并承认逻辑的世界既非心理的亦非物理的,从而找到一个第三种论断。 

  弗雷格把事物之仅为客观的,如地球的轴,与其既为客观又为实在而占有空间的,如地球自身,加以区别。在这个意义上说,数以及全部数学与逻辑,既非占有空间的和物理的,也非主观的,而是感觉不到的,并且是客观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我们必须把数看做是类——2是代表所有成双的一类,3是代表所有成参的一类等等。正如罗素的定义所说:“某一类的项,就是与该类相似的所有各类的类。”这已证明与算术的公式相符,而可以适用于0,适用于1,以至于无穷大的数——这些数都是其他学说所感觉困难的。至于类之是否虚设而不存在,那是没有关系的。如果用任何其他有类的定义性质的东西去代替类,则上述的定义也同样可用。由此可知,虽然数已变成非真实的,但它们依然是有相等效用的逻辑形式。 

  有些哲学家对可感觉的世界的实在性表示怀疑,其根据之一就是,无穷大与连续性据说是自相矛盾的,因而是不可能的。固然没有可靠的经验证据,去证明物理世界中的无穷大及连续性,但是在数学推理上,它们却是必需的,而哲学家所谓的矛盾,现在已知其为虚幻的了。 

  连续性的问题,本质上就等于无穷大的问题,因为一个连续级数,必含有无穷多的项。毕达哥拉斯遇到了一个疑难:他发现直角三角形的弦的平方。等于其二边购平万之和,如果三角形的两边相等,则弦的平方,即等于边的平方的二倍。但毕达哥拉斯学派不久又证明一个整数的平方,不能为另一个整数平方的二倍,如是则边的长度与弦的长度,是不能以整数相约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本来相信数是世界的本质,据说得此发现以后,大感沮丧而把它隐藏起来。几何学是在欧几里得采用的基础上重新建立起来的,不涉及算术,所以避免了这一疑难。 

  笛卡尔几何学,恢复了算术的方法,由于利用“无理数”作不可互约的长度的比数,很快就发展起来。这种无理数,证明与算术的规则相符,远在近年来找到圆满的定义与解决不可约的问题以前,就被人们深信不疑地加以采用了。 

  我们还可以概括地谈谈现代数学家怎样构成无穷大的理论,使芝诺以来的哲学家所争论不已的疑难问题,归于消失。这个问题本质上是数学问题,在数学的方法尚不够精深以前,这个问题是无法研究,甚至于提不出来的。 

  无穷级数与无穷大,在现代数学的初期,即已出现。它们的性质,有些希奇,但数学家并不以无穷大的观念为虚幻,而继续应用它们,后来终于为他们的方法找到逻辑根据。 

  关于无穷大的困难,一部分是由于字义的误解。这种误解,是由于把数学上的无旁大,与非数学家的哲学家所想象的无限(一种有些模糊的观念,与数学问题毫不相干),混为一谈。照字源说:“无穷大”的意义,是没有止境。但是有些无穷级数(例如现在以前的过去时刻组成的级数,又如无穷个点组成的线段)有止境,有些则没有,又有些数的集合,虽为无穷,而非级数。 

  其他困难,是由于想把有限数的某些特性,如可以数清的特性等,应用于无穷数。无穷级数虽其项数不可胜数,但可由其自身效类的性质而识别。并且一个无穷数,不因有所加减,甚至乘除,而变大或变小。现在把所有数字1,2,3,……书一横行,而将所有偶数2,4,6,……在其下面另书一横行。两行数字的数目相等,但下行乃从所有数的无穷集合中,取去无穷个奇数而得的。这样,全体显然不大于其部分。此种矛盾,使哲学家否认无穷数的存在。但是所谓“大于”,其意义颇为含糊。这里的“大于”,乃“含有较多项”的意义。在此意义上,全体固能等于其部分,而无自相矛盾之病。 

  无穷大的现代理论,是坎托在1882-3年提出来的。他证明有无穷个不同的无穷数,而较大及较小的观念,通常也可应用于无穷数。在此种观念不能应用的某些情况下,必有新问题发生。例如一长线所含数学上点的数目,与一短线所含的相等;这里所谓较大较小,并非纯粹算术的,而含有几何上的新概念。 

  哲学家所遭遇的困难,大部起于假设有限数的特性,能应用于无穷数。如果有限的时间与空间,为有限个数的时刻与点所组成,则芝诺的论据或可正确。为了避免芝诺的矛盾,我们可以有几条出路:(1)否认时间及空间的实在性;或(2)否认空间及时间为点与顷刻所组成;或(3)坚持认为如果空间与时间为点与时刻所组成,则点与时刻之数为无穷。芝诺与其许多信徒选择了第一条出路,而其他如柏格森等则选择了第二条出路。 

  但是根据其他的理由,无穷数,无穷级数,以及不合连续项的无穷集数的存在,是必须予以承认的。例如我们可以按1/2,1/4,1/8等的次序,写列一个小于1的分数级数,但在每两个分数之间,尚有其他分数,如7/16,3/8等等。在此级数中,没有两个分数是相连的,而它们的总数目是无穷的。然而在它们所有数值的总和之外还有1。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在一个无穷级数的总和之外,确还有数的存在。芝诺关于线上的点数的论述,许多可应用于这分数的集数。我们不能否认分数的存在,因此我们为了有效地避免芝诺的矛盾,就必须找到一个站得住脚的无穷数的理论。 

  数学中的无穷数,是在可以计数的数之外的。无穷数不能靠从一个数走到下一个数的连续步骤达到。它们存在于数类中,只能以数学的术语来下定义,用数学的方法来加以检验。但凡有资格判断的人士,都一致承认数理逻辑及无穷数的数学理论,确实是在正确的路上前进。妄图证明感觉对象与科学定律为虚幻的陈旧的逻辑数据,今已证明其不确了;这一问题仍然存在,因此须另用其他方法去研究。不管许多唯心主义哲学家怎样宣讲,想用先验的心理方法推出外界的性质,实不可能。科学的观察与归纳方法,是必需的。 

  归纳法 

  从个别的现象以求概括定律的步骤,叫做归纳法。逻辑中归纳法的部分在实验科学中特别重要。从以前各章所述,我们知道有许多哲学家研究它,其中以亚里斯多德及弗兰西斯·培根最为有名。 

  培根赞扬实验,以为用差不多是机械式的方法可以确定地建立一般性的定律。怀疑论者休谟,则以为如果用归纳法求新知识,即使归纳法完成其应有的任务,有时也可能得到错误的结果,因此,用归纳法所得的定律,只能说多少是或然的,而不能认为是确定的。但不管休谟的意见如何,大多数科学家与若干哲学家,仍以归纳法为探求绝对真理的道路,甚至穆勒也持此信念。他把归纳法放到因果律的基础上,而认为因果律已为许多确具原因的实例所证明。惠威尔指出,单单经验可以证明一般性(generality),但不能证明普遍性(universality),但如果再加上运用必然的真理,如算术原则、几何公理及几何演绎,则普遍性也可求得。当然,这些见解都是在非欧几里得空间发现以前的事。当时虽有惠威尔的警告,穆勒的见解似乎仍然代表了当时一般的信念。正如亨利·彭加勒(Henri Poincare)所说: 

  自一肤浅的观察者看来,科学的真理是毫无疑问的;科学的逻辑是决无错误的;学者有时错误的原因是他未认清原则。 

  科学的功用,在追溯各种现象间的关系,或更恰当地说,在追溯表述各种现象的概念间的关系。但当我们,比方说,已发现气体压力的增大,使其体积缩小时,我们也同样可以说,气体体积的缩小,使其压力增大。在我们的意识看来,凡是我们先想到的变量,就是原因。由此可知原因的观念与结果的观念是暧昧不明的。只有当此中含有时间的因素时——即当互相关联的事件之一,在另一事件之后时——我们的意识,才本能地把前件(post hoc)看做是事因(Propter hoc)。但这时也不可能把一个事件的真正原因和一长串发生在前的情况——都是该事件发生的必要条件——分开。更进一步,相对论已经证明,在“此地…此时”的一个事件,只能成为绝对的未来中的事件的原因,与绝对的过去中的事件的结果。在第16图(见406页)中的中立区域内的事件,与一个“此地…此时”的事件,不能有因果的关系,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其影响的传递必将超过光速才可以。并且如果用因果原理来证明归纳法的有效性,说明它是追寻绝对真理的响导,那末,从逻辑上来说,这一原理自身便不能用归纳方法来加以证明。因此,穆勒的论据的基础就动摇了。 

  的确,归纳方法叙述起来是很容易的,而要证明归纳在逻辑上的有效性,则颇为困难。归纳方法确非培根式的。惠威尔指出,归纳的成功,在于出发时须有正确的观念。洞察力,想象力,或者天才,都是需要的:首先要选择最好的基本概念,并把各种现象加以妥善分类,使其适于归纳的运用;其次要制订一个临时的“定律”,作为工作假说,再以进一步的观察及实验加以检验。 

  现试以实例说明于下:亚里斯多德的物质及其特性、天然位置等等的观念,不能用作动力学的概念;如果说它能导出些什么,它所导出的,只是些假的结论,如重的东西坠落得较快之类。从此以后,毫无进步可言。直至伽利略及牛顿才摈弃了整个亚里斯多德的体系,从混乱之中选择距离或长度、时间及质量作为新的基本概念,这样才能对物质及运动加以思考。 

  伽利略利用距离和时间以及由此导出的速度,于一度失败之后,猜得落体的速度与其降落时间的正确关系,推出其数学推论,并且用实验加以证实。牛顿再添上质量的概念——本隐涵于伽利略的研究成果内——成立了运动定律,又由此推导出动力科学。这种动力学广泛地得到观察与实验的证明。 

  正确概念的重要是很明显的,有了正确的概念,再给予正确定义的重要性也是很明显的。所以彭加勒以为我们对于时间的测量,会不自觉地选择从正午到正午,而非从日出到日出,因为只有如此,才使牛顿的动力学成为可能。反对此说的人士,如怀德海及里奇(Ritchie),所以走到反对的地步,是因为他们把意识当作仲裁者,把我们对于各段时间相等的直接感觉,当作测量的基础。 

  正确的概念既已择定,人们大概就可以象伽利略那样看出概念间的某些关系。这些关系,或它们的逻辑推论,就可以用实验加以检验,而其中有些将得到证明。于是简单的定律就建立起来,而新的学科也就开始形成了。每一得到证明的新关系,又引起新的实验,实验知识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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