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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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解释-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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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行为并不困难。那是说,一旦弄清楚有关的游戏规则(局限条件),断定了竞争的准则是什么,一个高手花不上几天的工夫就可以将竞争的行为推断,而其准确性甚高。

  经济学范畴的第三部分,是最困难的了。那就是,要解释游戏规则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世界上有共产制度?为什么香港有租务管制?又因为游戏规则与竞争准则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这部分也就要解释竞争准则是怎样决定的。为什么香港大学教师的居住单位要以分数配给?为什么共产中国要论资排辈?

  不同的产权制度是怎样形成的?法律为什么因时因地而变?香港的立法程序为什么与台湾的不同?什么是国家?为什么要有国家?为什么有些国家有宪法,另一些没有?为什么中国大陆要搞统战?这些都是深奥的问题。

  但很奇怪,有时经济学者认为是高深莫测的经济问题,不懂经济学的却会认为是浅显之极。他们喜欢在这些问题上滔滔不绝地大发议论,过瘾之至,但他们的“解释”与科学无关。若问香港的立法会议员:为什么某法例被通过了?他们总不免雄辩地议论一番。但假若我们细心地分析一下他们的“理论”,我们通常只得出四个结果:(一)他们所说的是特殊理论(ad hoc theory),毫无一般性的解释能力;(二)他们说的是套套逻辑(tautology),完全没有内容;(三)他们说的是他们自己的价值观(value judgement),与科学无关;(四)他们说的是谬论(nonsense)。

  海耶克(F。Hayek)曾经花了不少时间解释这经济学范畴内的第三部分的问题,没有什么大收获。近二十年来,政制理论(Theory of the State)渐成为经济的一门热门学问,参与的高手如云,包括布格南(J。Buchanan)、史德拉(G。Stigler)、贝加(G。Becker)、德塞姆茨(H。Demsetz)等人,但都没有重大的收获。当然,他们其他的研究,收获是多而重要的。我自己曾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那小书内创立了一个政制理论,自觉满意,但重视这理论的就只有高斯一人!虽然这理论准确地推测了中国的体制转变,但可靠的验证,还需更长的时间。

  《经济解释》应该是我认真地写的最后一本经济学的书了。关于制度或政制的形成这个湛深的问题——上文所说的经济学范畴的第三部分——若要有大收获,我认为必须从合约的选择那方面做起。这是关于交易费用与合约的关系、公司的本质、组织的结构等问题了。这些应该可以扩展到国家、制度那方面去——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九八一年我走这条路,以理论准确地推测了中国的制度转变。虽然只这一次,不够说服力,但还是比所有的行家多了一次。 

经济解释之十四:功用非快乐 解释行为难
  第四章功用的理念

  西方经济学常用的Utility一词,国内译为“功效”,但我认为“功用”比较恰当。问题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来没有Utility这个概念。文化不同,你有我没有,翻译就只能如瞎子过河,胡乱地摸索。有些因为文化不同而很难译得恰当的字——例如Cost——我们要设法译得好。但Utility这词译得不好不重要。

  我说Utility译得不好不重要,是因为曾经有百多年的时间,西方经济学者也不清楚Utility是什么。故老相传,他们只是以为自己知道,自己明白,但其实大家都不清楚。西方经济学要到二十世纪中叶才能给Utility一个明确的定义。话虽如此,到今天,好些经济学者还不明白Utility(功用)的正确定义。这些学者中不乏聪明才智之士,所以不可能是因为生得蠢而不明白。他们是不愿意明白:要是他们明白而又同意本章内所说的“功用”理念,他们就会失却了改进社会之能,变得像我一样,成为小人物了。

  第一节:悲哀的发展

  一七八九及一八○二年,英国经济哲学大师边沁(J。Bentham,1748…1832)提出了功用(Utility)的概念,对后人影响甚广。边沁的原意是有三方面的。其一是功用代表快乐或享受的指数;其二是每个人都争取这指数愈高愈好。这后者给自私的假设数学化,一百年后微积分被引用到经济学时,功用函数就变得大行其道了。今天,功用函数在经济学上还是极为普及。这可不是因为功用的理念有不可或缺的解释用途,而是适用于数学。不懂经济但善于数学的,可以容易地大做文章。

  边沁的第三个原意,是一个人的收入增加,其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就减少了。他跟着假设每个人对收入的多少有相同的享受,那么富人的边际收入功用低,穷人的边际收入功用高,社会整体最高的福利,是人与人之间的边际收入相等。这是平均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今天还存在的福利经济学的前身。

  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是否会导致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下降,大有疑问,而今天经济学者一致同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功用指数不能相比。一个大富的人对一元的看法,可能比一个街头乞丐重要得多。单是这一点,福利经济(Welfare economics)就大有问题。一九五○年,森穆逊(P。Samuelson,1915…)在一篇湛深的文章内指出,若一个社会的总国民收入增加,不管增加多少,只要有一些人(甚至一个人)的收入减少了,经济学就不能证实社会福利有所长进。

  森穆逊是福利经济学的一个首要人物,连他自己也那样说,为什么福利经济在今天还有那么多的从事者呢?我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上文提到的经济学者认为自己有改进社会之能。其二是经济学者要改进他们自己的福利:可以改进社会,作个政府经济顾问是会增加收入的。事实上,政府也乐于慷他人之慨,送给经济学者纳税人的钱:政府官员为自己的利益要推行某项政策,总要找些经济学者附和才来得顺理成章。

  从科学上看,最重要的功用问题是边沁的第一点:功用是快乐指数。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怎可以知道我是快乐还是不快乐,又或是我今天比昨天快乐一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些经济学者老是认为自己有超凡的本领,有上帝之能。功用被认为是一个快乐指数,今天在某程度上还是存在的。

  一九一五年,一个无师自通的俄国经济学者——E。E。Slusky(1880…1948)——用意大利文发表一篇举足轻重的文章,后来在一九五二年被译成英语。这篇伟大作品的一个要点,是指出如果我们要用功用的理论去解释人的行为,那么功用的理念要与主观的快乐或享受脱离关系。可不是吗?要解释行为,我们需要的是推断人的选择,或在什么情况下人的选择会怎样改变。至于人的选择是否以增加快乐为依归,是无关宏旨,完全不重要的。

  边沁之后,参与功用理论研究的,差不多包括所有重要的经济学者,天才辈出,好不热闹。很不幸,屈指难算的理论天才的工作,只赢得一篇血泪史。一九五○年,史德拉(G。J。Stigler,1911…1991)发表了题为《功用理论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Utility Theory)的长文,追溯百多年来功用理论的思想史,学究天人,文采斐然。在结论中史氏忍不住破口大骂:他认为经济学者不热衷于理论的验证,以致众多高手在功用理论上的刻苦耕耘,获得的对人类行为解释的贡献,微不足道!

  我很喜爱史德拉在该文结论中的一段文字,一九六八年请他用墨水笔写在白纸上,让我放在书桌旁作为自己研究时的警句。墨色淡化了,但该稿今天还在。我把它刊登在这里,好让读者能欣赏一下这位二十世纪天才的笔迹与风采。

  其文如下:

  “The criterion of congruence with reality should have been sharpened…sharpened into the insistence that theories be examined for their implications for observable behavior。Not only were such implications not sought and tested,but there was a tendency,when there appeared to be a threat of an empirical test,to reformulate the theory to make the test ineffective。Economists did not anxiously seek the challenge of the facts。”

  翻译过来是:

  “与事实相符的准则是应该尖锐化的——尖锐地坚持理论的含意要受可以观察到的行为的审查。然而,不仅这些含意没有被找寻及验证,而还有的倾向是,当一个含意受到事实验证的威胁时,理论就被修改,使验证无效。经济学者不渴望事实的挑战。”

  无论怎样说,功用理论今天还是大行其道,所以我不能不花些篇幅细说其重点。

  一九七二年我写了一篇关于中国传统婚姻的文章,是关于“盲婚”及“童养媳”等现象的。在最后一节中我大肆抨击功用理论,认为其用途不大,可以取缔。英国的《经济学报》要发表该文,但要减少五页,我就简单地把这最后一节取消。文章发表后,布格南(J。Buchanan)与托洛克(G。Tullock)来信谴责,说我不应该取消他们认为是最重要的一节。这节的文稿后来遍寻不获。

  我反对功用理论的主要原因,是“功用”只不过是经济学者想出来的概念,是空中楼阁,在真实世界不存在,所以要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不仅困难,而且陷阱太多,以致推出来的很容易是套套逻辑,自欺欺人。

  当时站在我那边的是高斯(R。Hase),站在另一边的有三个我拜服的人:佛利民(M。Friedman)、贝加(G。Becker),与老师艾智仁(A。A。Alchian)。他们要保留功用理论,因为好些经济物品——如友情、声望、天伦之乐等——是不可用金钱量度的。他们认为若不能用金钱量度,就要用“功用”数字来量度了。我将会解释为什么这三位师友的观点我不苟同。但先让我解释我们大家同意的“功用”理念是什么。 

经济解释之十五:选择分高低 凭功用数字
  ***

  功用所代表的是选择的排列(Options ranking),而又因为选择数之不尽,我们就武断地用数字,说数字较大的比较小的可取,或较小的比较大的可取,但不可以说大的小的有同样的可取性。

  以序数排列功用,在逻辑上没有问题。说某人取甲而舍乙,是因为甲的功用数字大于乙,而若附带的局限条件处理得恰当,某人的行为就被解释了。但以序数量度功用,我们无从知道甲与乙的数字差别代表着什么……

  史托斯(R。H。Strotz)说:“很明显,我们无需判断功用的量度是以金钱,或以散漫的时日,或以八度和音,或以英寸来支持,而我们更无需认为功用的量度是一个心理上的单位。”

  ***

  第四章功用的理念

  第二节:功用是数字的定名

  一般而言,推断或解释行为或现象是需要量度的。要推断你在某十字街头会向右行而不会向左,是因为向右会较快、较安全,或较舒适,等等,这些都是量度。量度不需要有很多个选择(Options),但起码要有两个。说甲比乙大就是量度,而假若我说在某个情况下你会取大不取小,就是推断。

  量度是排列:大小的排列、多少的排列、重轻的排列,等等。假若排列的选择太多,甲、乙、丙、丁……用尽还不够,我们就要用数字。数字是无限的。量度的定义,是武断地以数字排列。但数字本身是没有内容的。我说十七、二十九,是在说什么你不知道。但若我说二十九磅你就知我是说某物体的重量,也知道二十九磅比十七磅重。

  说一个自私的人要争取自己利益的极大化,我们也可用数字来排列这个人的选择。假如我说在某情况下,这个人会选二十九而不选十七,那你会问,二十九或十七是什么?

  问题就是这样。我要以数字来排列你的选择,但数字本身没有内容,怎么办?我可以说你选的数字是磅数,但“磅”是指重量,有所混淆。但怎样我也要给这选择排列的数字起一个名字。怎么办?我于是闭着眼睛,胡乱地打开英语字典,手指下按,开眼一读,那个字是Utility——功用。

  二十世纪中叶,经过百多年众多学者的耕耘,可取的功用定义就是那样简单:功用是以数字排列选择的定名。不代表快乐,不代表享受,也不代表福利。功用所代表的是选择的排列(Options ranking),而又因为选择数之不尽,我们就武断地用数字,说数字较大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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