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红楼梦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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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红楼梦里人-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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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湘云是写实的,黛玉却是虚构的。    
    这个现象,怕是别人所绝未道过的新意趣、新“方法”吧?    
    假使如她所解,那就是作者雪芹由于历史实际上的种种复杂原由(非今日的我们通过简单表面的“考证”所能知),而不便直写他与湘云的自幼真情,故此“化”出另一位“表妹”,借她来写二人的感情。    
    又假使是如此,那么等到作者一旦“借”写的目的达到了,就只得安排一个黛玉早亡的构局而将她“交代”了,以便将真实笔墨“移交”给湘云本人。    
    那么,书中到了第七十八回中秋联句,黛、湘独在,宝钗退避,她二人一虚一实,幻为奇文——这方是艺术,这方是“创作”——然而,依然真实目标还是“自传”:情节素材的主体还是雪芹与脂砚的——所谓“一芹一脂”,所谓“余二人”的脂批的亲昵语气,一一得到了诠释解读,恍然如“梦”之觉醒。    
    岂不快哉!岂不幸哉!    
    张爱玲的文笔风格、讲话方式,与我甚异;我今为之加注、加讲,申明她含而不往下说的话言,使今日读者豁然开朗,出了迷洞,世界光明,这不算我饶舌多事吧?    
    再重说一次:    
    所谓“自传说”的本意,是“写自身的创作”,相对于“写别人的创作”而言;从未有与“创作”艺术成分互不两立的任何念头。麻烦并不出在“自传说”者这一方面,是出在误解、不明的那一方面。纷纷扰扰,纠缠了这么多年。    
    这番意思,我在上世纪40年代创《红楼梦新证》时,已然说得够清楚了。我说:雪芹的书是“写实”,但穿插拆借,渲染点缀,乃小说家之故常,本不在话下。何必絮絮赘云……。    
    张爱玲之内心本衷,不能不承认“一芹一脂”的史实真理,意义深刻。    
    这可使一些“弄左性”硬不承认的评论者寻味一下,要不断重新反思,以求真实。    
    诗曰:    
    黛玉原来属子虚,雪芹何以有为无?    
    湘云方是真脂砚,失乐园曾绘画图。    
    '副篇'字体与正文区别一下    
    张爱玲的“大拆迁”“大搬家”论,受了吴世昌的影响,而且十分严重。其实吴的论点是需要推敲的。如前文已举,他说第五十八回老太妃之薨本是元春的事——元春在八十回前那么早就亡故了……不知老太妃之薨是史实,是乾隆二年正月的事,太妃是康熙老皇帝的庶妃(后封熙)嫔者也,与元春之死于乾隆四五年间,纯属风马牛不相及。    
    又如吴氏非说秦可卿之死原在“最后”,现存文本是“移前”了,云云。其理由何在?不过只是十二钗册子排次秦氏居末罢了。殊秦氏之居末,只是因为她乃“家亡”“人散”两大线路的兼“并行关系”人,即:她一方面是托梦于凤姐的家亡人散警示者,同时又是与宝玉关系非常的重要人物——如把她排在钗、黛、元、探、湘、妙之后,则只与“人散”相连;如排在凤、纨、元、迎、惜、巧之后,则又与宝玉人散一方关系不切。故此只得排于末后。然而这与死亡的迟早又有何交涉乎?    
    这种臆说猜想,却使得张爱玲上了当,营造出大量的“搬家”论来。    
    话要公道,她对吴亦非句句采纳。例如,吴见《甲戌本》有一批云: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余(今)赌新怀旧,故仍因之。    
    吴氏据此,遂断言脂砚“保留”了《风月宝鉴》中的每回的“小序”——即变为“回前批”者是也,云云。张爱玲就不大赞同这个“小序”论。    
    其实,经典中如《毛诗》,有大序与小序,小序即每篇诗的注解形式;至于小说,从来也没听说还有什么“大”序与“小”序,这不过是他一己的论点,但他却作诗说:“棠村小序分明在,红学专家苦未知!”(有人和韵云:“棠村小序何尝在?红学专家一笑知。”亦红坛掌故。)    
    在此不妨顺便说说拙见。    
    《风月宝鉴》之名,为“东鲁孔梅溪”所题——即是“其弟棠村序也”,此为一事两见,词字稍变而已。盖作序的,即是题名的:棠村者,即是梅溪之又一别署而已。    
    是故,脂砚所云“故仍因之”,就是仍存其书名,以表“怀旧”。并非什么保留了“小序”。    
    很明显:如系旧书“小序”,那定必每序内容是涉“风月”之事的话语。然现存的回前批(吴谓之“小序”者)何尝有这些“风月”内容?既然新书已不再是“风月”之鉴了,又为何非要保存那些不相切合的“小序”?况且,雪芹并没有一个给他作序赞助他的“其弟”;另条批已分明说是雪芹本因棠棣之悲、鹡鸰之威,方撰此闺阁之传:可知有弟与之不和,并加威逼,安有“雅兴”为他的小说作序哉?    
    所以,那“弟”应作“娣”,乃脂砚自指之隐词也。    
    “梅溪”乃宋词人史达祖之雅号,故切湘云之姓,而史梅溪词中正有咏“湘云”的作品。这是借“史”喻姓。    
    再者,“东鲁孔梅溪”也是隐词,因为“东”是日升于木的“像”,五行之中首为“东方甲乙木”。可知曰“东”者,取其木义,下联“孔”,则“子”之借字也——“木”“子”合为李姓,则脂砚湘云之本姓也。    
    “棠村”也没脱离了湘云,她的象征是海棠花,是“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我已不知说过多少次,恐怕人都嫌烦了吧?    
    总结一句:棠村、梅溪、脂砚,是保留《风月宝鉴》一名的题者、序者、“因”之者。这儿根本没有什么“小序”的事情。    
    张爱玲不采此说,有所甄择,毕竟还该表而出之才是。    
    诗曰:    
    小序奇谈且自夸,梅溪姓史见才华。    
    东方是木联加子,鲁籍旗奴讳李家。


第四部分第四十四篇 “连环计”

    张爱玲在红学上下了大功夫,重点是版本(抄本)研究,全部“五详”,其实都是钩连回互的“连环计”。如她所说,曹雪芹写作时,手边未必总有一部完整的书稿,也许只有某一部分若干回,即就此加以增删润色,而为应付需求,就随时传抄出去,故每次回数多少不同,文句彼此互异……。这番推想,较为近实,可谓明通之论。    
    但这番大意纵使近乎实况,还有一个伴随的问题,即先撇开传抄本,又有读者售者将日久散落了的零册而重谋抄配这一情况姑不缠夹,也必需考察作者雪芹的生活境遇、流离迁徙、“寄食亲友”……诸多变异的特殊经历,方能有助于判断其写作的大致历程。就是说,把一部传抄本“孤立”起来,还是不一定能看出其中各种复杂的现象。    
    在这一方面,她似乎不大留意。    
    比如,在我们所知有限的史料中,敦诚《寄怀曹雪芹》一篇七古,十分重要,因此诗作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是十九年甲戌后的第三年,而诗之末幅劝雪芹勿再作食客、叩富门,“不如著书黄叶村”。由此可推:在丁丑以前雪芹是在作食客、当西宾时整理定稿的“甲戌本”若干回。丁丑诗证明,他已离城来到西郊山村,然又距作食客时并不甚远。    
    依此看来,应是雪芹在右翼宗学之一紧邻敦惠伯富良家作西宾,生活安定,“甲戌本”之撰写相当顺适,效率亦高。    
    他因“有文无行(xing四声)”被东家逐客后,奔赴山村,必不出二十年乙亥、二十一年丙子两年。    
    那么,今存之《庚辰本》中有一夹页上写“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这表明是已到山村时的记录,至少其时写到第×回。丁丑之后,是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从戊寅到甲申,敦敏留下了《懋斋诗钞•;东皋集》,中有多首咏及雪芹的诗。    
    这又使我们得知雪芹于己卯、庚辰之际,一度南游,历一载有余又北归。脂砚于己卯冬夜批书,正在此时。《己卯》《庚辰》两本皆有“四阅评过”之记注。这第四次批阅,每阅辄有批加添,而非每批一定从头到尾“系统全面”。所以有地位虽在前而所批之情节却在后文的现象。    
    张爱玲被这现象搅乱了视线,定说是拆前移后,“大搬家”的写作方式。    
    雪芹极困时,寄居之处,一桌一杌而已,无纸,拆旧黄历叶子于背面书写……。    
    于此可想,那时衣食无著,纸笔不全,时作时辍,不知几度抛荒,又不知几度重拾。因而细处小小失照,未能“统一”,实在必有。    
    张爱玲却不计及此,一概断为创作的需要,大拆改,大搬家,又据某些细琐迹象判断某本某回早晚,某几回是早稿,某几回是后写……。于是一部《红楼》,纷纭嘈杂,堆砌拼成——这种印象,留与了读者。    
    究竟是否如此如彼?尚难一槌定音。    
    这就有些自相矛盾:既然如她所详,那般清楚明晰,顺理成章,如何又叫“梦魇”?若是“梦魇”中作考证,写文章,安能这等周详细致?    
    她不同意《甲戌本》文字最早,可是又称它为“一七五四本”。1754即是甲戌年。这应何解?    
    另一红学版本专家赵冈先生,也认为《甲戌本》有晚于甲戌年的痕迹可寻。其实,今存之《甲戌本》也是过录线装,不是指甲戌当年的原底本。上面出现了晚于一七五四的用字、加批,是否就可推翻“甲戌本”这个基本概念?似乎还待细究。    
    甲戌称“再评”,初评应更早。己卯、庚辰称“四阅评过”,则“丙子对清”应为“三评”。脂砚幻名“畸笏”后,又于壬午、丁亥续批。然而似乎并无所谓“壬午本”、“丁亥本”传世,似即加批于早先之旧本上。“新妇飘零”,脂砚仍在,“一芹一脂”,痛语如闻。    
    诗曰:    
    版本“详”来功力深,时时一字定千金。    
    分疏若已全清楚,“梦魇”如何又自寻。


第五部分 人间恨事多第四十五篇 想坐“时间机器”(图)

    柳湘莲    
    张爱玲一见脂批提到批者曾见“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件事故,她便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借阅者'找出来抢回来”!    
    我由此就想,如是五回之稿,占“后之三十回”的六分之一;若是六回之稿,则占五分之一了——这可非同小可!    
    这给我的印象是:此一迷失,是后部书文的最重要的部分,无可置疑。正因此故,重写怕是极为困难的,而后三十回书之不能顺利传抄行世,也是为此事故所累。其次,我还感到,“迷失”怕也是一种托词,其中不敢明言者是政治原由。    
    狱神庙的事故情由,张爱玲有所推测。她认为狱神庙之事与宝玉落难无关。我则觉得,这应与通灵宝玉上所镌的“三知祸福”联系而思考之,断非一般细节小事,是一桩大祸,而只有大祸,方致遭难落狱。——狱神庙不是普通街巷中可见的庙宇,只有监狱才设有。那是犯人入狱后三日,要拜狱神的地方!    
    那么,宝玉犯了什么罪才下狱的呢?    
    其实,张爱玲本来可以发挥擅场的想象力并结合相当的史料依据而做出一个“大胆假设”——她颇能记忆富察明义题《红楼梦》的那20首七绝,不知缘何却忘了那最末也是最重要的一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疲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这就透露了消息:一,作者即“宝玉”;二,宝玉因家遭政治巨变而难保其爱婢,尚不及晋代石崇之有一绿珠也!    
    她又颇能为袭人辩屈枉——揭示高鹗有意丑化了袭人。又不知她如何忽略了袭人的花名酒筹的“桃红又是一年春”本是宋末谢枋得的“政治诗”:    
    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    
    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    
    这说的正是后来忠顺王府向荣府公子贾宝玉逼讨袭人,而袭人为保宝玉,只得屈从了政治势力而甘受一个“忘恩负义”的“变心变节”的恶名。    
    宝玉的下狱,是忠顺王府假借“罪款”而迫害于他的结果。    
    这场奇祸,就是通灵宝玉上镌第三条“知祸福”的隐寓所指。在故事中,当有一段情景是那块玉忽然发出了异色异响,或落地几乎摔损等险象。    
    狱神庙“五六稿”,重要之至——定是精彩动人之至的大文章,可撼人心,可泣鬼神的吧?    
    诗曰:    
    狱神有庙祀皋陶,屈煞良人泪枉抛。    
    赖得通灵身是玉,石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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