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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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眼-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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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没有必要置她于死地。但是,他还没来得及收藏这些证据,就听到了钥匙开锁的响声。等到她开了门,他手里已经准备了一把匕首。 
  因为她在他怀里微微扭动,他第一刀没有刺中她的心脏,因此他只好用手指堵住她的喉咙,免得她大喊大叫。他又猛刺一刀,但是她身子还在扭动,刀刃刺中了一根肋骨,但刺得很浅,接着便鲜血四溅。他心里清楚这一次干得很不利索。大凡杀人,第一刀不能刺中,以后就不可能干净利落。 
  由于她在竭力挣扎,很难一刀结果她的命。他一面用拇指紧紧扣着她的下巴,一面仍然用其他手指堵住她的嘴,把她往背后的门那边猛推,她的头撞在门板上,发出一阵阵沉重的响声。他后悔把收音机声音开得那么小,可是眼前的一切他哪儿会料到呢? 
  他曾犹豫了片刻,然后才对她动手的。他本以为让她死在床上情况会好得多,因为那样比较容易掩藏——掩藏的办法他已经有所设想——但是那么做要花很长时间,会不会没有动静,他不敢肯定。现在,他把她的下巴紧紧扣住,让她的头仍然紧贴着门板。那是一把锥形匕首,他以宽大的弧形猛劈,结果劈掉的是大半个喉咙,因为匕首毕竟不是劈刀,而他想劈的目标也不是喉咙。 
  他立刻向后退,免得那可怕的血液溅他一身,接着他又跨上前把她抓住,不让她跌倒在地。他把她往床上拖,尽量不去看她的脖子,终于把她安放在床上。 
  他有杀人的经验,现在他在等待亲人以后的反应——他一感到平安无事,总会出现那种反应。他往拐角的洗涤槽那儿走,等待反应。他对着修面的小镜子,看到自己面色惨白,目光呆滞。他一面打量自己,一面思考着:杀人犯。就在这时他呕吐了。 
  呕吐之后,他感觉好些了。现在可以着手处理后事。他明白该干些什么,甚至在行凶过程中他就做好了处理后事的细节安排。 
  他洗了脸,漱了口,还清洗了面盆,然后坐在放收音机的桌子旁。他看着笔记本,找到电文,又开始发报。这份电报电文很长,是关于一支部队集结,开往芬兰的情报。先前只发了一半就被打断了。电文用密码写在本子上。电报发完了,结束语是:向威廉致敬。 
  他动作迅速地收拾好发报机,装进一个特制的手提箱里,把其余的东西装在另一只箱子里。他将裤子脱下,用海绵擦净上面的血迹,然后把全身洗得干干净净。 
  最后,他看着尸体。 
  现在他能静下心来,对此事做一番思考。眼下是战争时期,他和她之间是敌人。他不杀掉她,她就会置他于死地。她的存在是一种危险。他现在惟一的感觉是完全轻松自在,因为危险已经消除。她本来就不该搅得他担惊受怕。 
  但无论如何,他还得完成最后一个任务,一个令他作呕的任务。他把她的晨袍解开,卷起睡衣,一直卷到齐腰。她里面穿着衬裤,他撕扯开,看到了下身的须毛。可怜的女人,她仅仅是想勾引他。但是她出门时不发现发报机是不可能的。英国的宣传机器早就使得这些人对间谍有了警惕。不过那种警惕的程度也未免可笑。假如德国反间谍机关的间谍像报纸上宣传的那么多,英国早就输掉了战争。 
  他身子后退,偏着头对她打量。什么地方出差错了。他尽量想像自己是个性欲狂:假如我疯狂地爱上像尤纳·加登这样的女人,把她杀了便可以对她随心所欲,那么杀了她以后我会干些什么? 
  这类狂人当然想看看她的乳房。他欠下身来,抓起睡衣领口就撕,一直撕到了腰部,便看到两颗大乳房垂向两侧。 
  法医很快会发现她没有遭到强奸。但是费伯认为这一点无关紧要。他在海德尔堡修过犯罪学,知道有许多强奸并不容易得手。再说,他作假也不愿到那种地步,即使为了祖国也不肯那么干。他没有加入党卫军。的确有些党卫军为了奸尸而排着队……他把那种念头撂在一边。 
  他又洗洗手,把衣服穿起来。快到午夜了,他想等一个小时再离开。晚些走会更安全。 
  他静心坐下来,认真思索着他怎么会出了差错。 
  他出了错,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他的隐蔽工作很完善,他就会完全平安无事;如果他平安无事,那么任何人也发现不了他的秘密。加登太太发现了他的秘密,或者说,她要是多活几秒钟就会发现。这就说明:他的隐蔽并非完善,他并非十分安全,他出了差错。 
  房门该插上门销,他没有插;他给人的印象始终很腼腆,惹得房东太太敢于穿着睡衣用她掌握的那把钥匙开他的房门,偷偷溜进他的房问。 
  这一类错误是看得见的,再往深处找,他根本不适合单身汉的身份。他想到这个问题时,心清颇为恼怒,而不是自负。他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不仅令人感到愉快,而且有吸引力,但他却过着单身的生活,这显然没有什么理由。接着,他就盘算起另外一种隐蔽方式,那种方式可以解释他是单身的原因,而不会引得加登太太一类的女人去勾引他。 
  他本该能从自己的个性中找到答案。单身是事实,可这是为什么?他心中十分不安——他不想道出真情。答案很简单,他保持单身,这是职业上的理由。如果还有什么更深层的原因,他不想弄清楚。 
  今天夜晚,他想在野外露宿,海格特树林那里倒挺合适。到了早晨,他就把箱子寄存在火车站的行李房。布莱克希思那里有他自己的房间,明天晚上他可以到那儿去。 
  然后,他就以第二种身份露面。他几乎没有会被警方抓获的恐惧。在布莱克希思房间度周末的是个旅行推销员,杀死女房东的是个铁路职员,这两人迎然不同。布莱克希思的这位商人花钱如流水,崇尚浮华,系的是鲜艳的领带,梳的是另外一种式样的头发,还一杯又一杯地酗酒。警方要通缉的是个微不足道的变态小人,一方面对鹅都不敢啐一口,另一方面却是个色情狂。而这个生意人身穿条纹制服,仪表堂堂,谁也不会对他加以注意。那种情欲似火,为了看到女人的乳房就把女人杀死的歹徒,显然与他毫不相干。 
  他还得设法弄到另外一种身份——在任何时候,他至少具备两种身份。他要有份新的工作,要弄到护照、身份证、定量供应本、出生证明这一类新的证件。这一切办起来都很危险。加登太太真该死,她为什么不像平常那样喝喝酒,醉醺醺地睡觉呢? 
  深夜1点了,费伯对着房间四周最后扫了一眼。房间里处处都留下了他的指纹,对于走以后留下的许多线索,他并不担心。杀人凶手是谁,大家都心里有数。在这房间里住了两年,现在离开了,他也没有丝毫的惜别之情。他从来就没有把这儿当家看待,也没有把任何地方当家看待。 
  但是他将永远记住这个地方,因为正是在这儿他懂得了:门要上插销。 
  他熄了灯,提着箱子下了楼,消失在黑夜之中。 

  
  
第二章



  亨利二世是个非凡的国王。在他那个时代还没有出现“闪电式访问”这个词儿,他就能在英法两国之间神速地往返,使得人们称赞他富有魔力。对这种传闻,他不加以任何制止,这是可以理解的。1173年——究竟是在7月还是在9月,这就要看各人所喜欢的第二手传闻了——反正他是在那个时候访问了英格兰,然后又返回法兰西,往返之迅速,连当代的作家也无一能了解其内情。还是历史学家后来从财政部大档里发现了经费开销的记载。那时候,他的儿子们正从南北两端——即分别从苏格兰边界和法国南部——攻打他的王国。但是他访问英格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他会晤了什么人?当时人们传说他的神速抵得上一支部队的,为什么如此神秘?他究竟完成了什么使命? 
  1940年夏天,珀西瓦尔·戈德利曼正在为上述问题而苦苦求索。这时候,希特勒的大军犹如一把长柄大镰刀在横扫法国的玉米地,而英国部队正在一片混乱之中从敦刻尔克的瓶口地带仓皇撤退。 
  对于中世纪的历史,戈德利曼教授比同时代的任何人都更为了解。他的《黑死病》一书推翻了对中世纪研究的一切传统之说,已经成了畅销书,并且作为《企鹅丛书》的一种出版了。在此基础上,他进而对稍早一些的时期进行研究,而那些研究也更加棘手。 
  这是伦敦6月里风和日丽的一天,中午12点30分秘书发现戈德利曼还在伏案工作,他一面在翻译用中世纪拉丁文写的装饰华美的手稿,一面又用他那更加难认的字体记着笔记,工作得十分艰苦。秘书正要去戈登广场的花园吃午饭。她很讨厌这间手稿室,因为里面的气氛太沉闷了。你要进屋,得带上多把钥匙才行。不妨说那就是一座坟墓。 
  戈德利曼站在面板倾斜的立架旁,像栖息的鸟儿一样,一条腿搁在架子上。在聚光灯的映衬下,他脸色苍白——撰写此书的修道士当年正是熬过多少个不眠的寒夜才完成了这部珍贵的史书,眼下仿佛其幽灵再现了一般。秘书清了清嗓子,期待他的注意。在她眼前的那人五十开外,身材矮小,佝偻背,视力差,身穿花呢制服。可是,你一旦让他摆脱中世纪的氛围,他便有十分清醒的理智。她再次清了清嗓子,接着便招呼着:“戈德利曼教授。” 
  他抬头看到了她,笑了笑。此刻他看上去没有一点幽灵的影子,倒像个又好笑又好玩的父亲。“你好!”他招呼了一声,语调是那么惊奇,好像在撒哈拉大沙漠的中心地带招呼邻居。 
  “先前你要我提醒你,中午要在萨沃伊那里与特里上校共进午餐。” 
  “啊,是呀,”他掏出怀表看了一眼,“如果步行,现在就要动身了。” 
  她点头答道:“你的防毒面具我已经带来了。” 
  “你考虑得很周到!”他又面带微笑。她觉得他此刻看上去令人非常愉快。他接过防毒面具又问:“要不要穿大衣?” 
  “今天上午不用穿了,外面天气很暖和。你走后要不要把门锁上?” 
  “谢谢,谢谢。”他把笔记本装进上衣口袋,出了门。 
  秘书朝周围打量了一眼,不禁打了个冷颤,跟在他后面走了。 
  安德鲁·特里上校是苏格兰人,红红的脸膛,平时吸烟很厉害,看上去又干又瘦。头发茶褐色,很稀疏,发油涂得很厚。戈德利曼在萨沃伊便装餐馆里找到了他。他身穿便衣,坐在拐角的一张餐桌旁,桌上的烟灰缸里已经有了三截烟头。他站起身,两人握了手。 
  戈德利曼首先招呼着:“早上好,安德鲁舅舅。”特里是他母亲最小的弟弟。 
  “你好啊,珀西①!” 
   
  ①珀西(Percy)是珀西瓦尔(Percival)的爱称。 

  戈德利曼坐了下来,说道:“我正在撰写一本书,是关于金雀花王朝的②。” 
   
  ②金雀花王朝(the Plantagenets):又称安茹王朝,指从亨利二世登基(1154年)到理查三世驾崩(1485年)这一期间统治英国的王朝。 

  “手稿还放在伦敦吗?有点不可思议。” 
  “为什么?” 
  特里又点了一支烟,回答说:“稿子转移到乡下去吧,免得给炸毁了。” 
  “有那个必要?” 
  “伦敦国立美术馆有一半的艺术品早就被匆忙疏散到了威尔士,藏在某个大地洞里,年轻的肯尼思·克拉克③比你更能抓住时机。把稿子转走,人也随之转移,这样可能要明智一点。我想,你现在身边不会有很多学生了吧?” 
   
  ③肯尼思·克拉克(Clark,Kenneth,1903…1983):英国艺术史家,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方面的权威学者。1934年到1945年,曾担任上文提到的伦敦国立美术馆馆长。 

  “是不多了。”戈德利曼接过侍者递上的菜单说,“不要饮料了。” 
  特里并没有看菜单,接着说:“珀西,说实在的,你还在城里待着干什么?” 
  戈德利曼的目光似乎变明朗了,就像摄像机镜头调准焦距后银幕上的图像清晰了一样。仿佛他进了餐馆以后这才第一次认真思考问题。他答道:“孩子们要疏散,像伯特兰·罗素①那样的大人物要疏散,那是应该的。至于像我这样的人,若要走,那倒有点像临阵逃脱而让别人来为你作战。我想这不是严格的逻辑说理,而是感情用事,不是逻辑。” 
   
  ①伯特兰·罗素(Russell,Betrand,1872…1970):20世纪声誉卓著、影响深远的思想家之一。在其漫长的一生中,完成了40余部著作,涉及哲学、数学、科学、伦理学、社会学、教育、历史、宗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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