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_逃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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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姆_逃避自由-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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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滥用的对象。确定民主制度与法西斯主义之间区别的真正意义,只有一个方法。民主制度是一种创造经济、政治、及文化的条件,以便可以充分发展个人的制度。法西斯主义则是要使个人服从外在的目标,和减弱个人个性的发展。

    明显地,为实现民主政治而设立种种环境条件的最大困难之一,是计划经济与每个人的主动合作之间的矛盾。任何大工业制度的计划经济,都需要大量的集中化,因之,便需要一个机构,来管理此一集中的系统。在另一方面,整个制度中的每一个个人及最小单位的积极控制与合作,又需要大量的分散。除非在上面的计划者与下面的工作者能打成一片,不分彼我,除非社会生命流不断地从下面流到上面,否则,计划经济将会重新地导致对人民的奴役。社会的主要工作之一,便是解决集中与分散两者之间矛盾的问题。但是,这的确是个不容易解决的问题。惟有当我们明确地认清这样做的必要性时,和惟有当我们对人有信心,相信他们有能力可以照顾他们的真正利益。 就某方面而言,这又是个人创造能力的问题了。在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之下,个人的创造能力是经济制度与个人发展的最大激励因素之一。惟有当人主宰社会,和使经济组织为达到人类幸福之目的的工具时,和惟有当主动地参与社会过程时,他才能克服那些迫使他感到绝望的东西,亦即:孤独感及无权力感。今日,人们倒不是由于贫穷而痛苦,最痛苦的莫过于,他已成为一个大机器中的小齿轮,他的生活是空虚的,失去了它的意义。惟有当民主不退却,而采取攻势,并进一步了解以前为自由而奋斗的人,其心目中所抱的民主目标是什么的时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民主才能战胜所有各种独裁集权制度。惟有当民主能灌输给人们一种最强烈的,对生命与真理及自由的信心,深信自由是积极而自发地实现个人自我,惟有这样,民主才能战胜种种虚无主义的势力。

    附录:人格与社会发展过程

    本书中,作者曾经分析了宗教改革时期及当代的社会经济、心理、及意识形态之间的交互关系。现在,作者打算在附录中,简略地讨论一下有关理论上的问题。

    在研究一个社会团体的心理反应时,我们曾讨论到该团体中每一个人的人格结构;可是,我们对每个人的不同特性,并不很感兴趣;我们所重视的是该团体的每一个份子,都共有的一些人格结构。我们可以称此种人格为“社会人格”。社会人格必然不及个人人格那么特殊,因为它是普遍性的,个人人格是指个人所具有的全部特征。而社会人格则仅包括一部分特征;这些特征是一个团体中多数份子的人格结构之基本核心。此种社会人格乃是一个团体共有的生活基本经验与方式所形成的,如果我们想要了解,在一指定的社会秩序中,如何诱导人类的精力,使其变成为一种有生产性的力量;那么,我们便得研究社会人格了。

    社会人格的观念,是要了解社会过程的一个关键,就分析心理学的动态意义而言,人格是一种特定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由于人类的需要必须动态地适应某一指定社会的特殊形态,人类的精神于是形成。反过来说 人格也决定每个人的思想、感觉、和行为。就我们的思想而言,这一点是不易了解的,因为一向认为,思想纯属心智行为,和人格的心理结构是无关的。可是,事实并常如此,除了纯逻辑的因素外,思想都是受思想者的人格结构所左右,因为纯逻辑的因素与思想行为本身有关。同样地,整个理论系统,以及一个单独的观念——诸如:爱、正义、平等、牺牲等——也都是受思想者的人格结构所左右。

    在前几章中,我们曾举出许多实例,来说明这一点,在理论方面,我们曾试图指出早期新教教义,及现代独裁主义的情绪根源。在观念方面,我们也曾指出,对虐待狂而言,爱情是一种共生的依靠,而不是站在平等地位的互相肯定与结合。牺牲表示,个人之完全服从较高的权威,而不是肯定一个人的精神上与道德上的自我。差别表示权利上的差别,而不是表示站在平等地位上,个人人格的实现。正义表示每个人应该得到他应得的,而不是表示,个人应该有一种无条件的权利,可以实现其固有的和不可让干的权利;勇气表示准备承受痛苦,而不是表示肯定个人人格,来反对权威。虽然两个不同人格的人,都使用一个字——例如爱情——,但是由于两个人的人格构造不同,同样的一个字,就具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事实上,如果能对这种观念的意义,作正确的心理分析,可能会避免很多知识上的混淆,因为企图做纯粹的逻辑分类,是绝对做不到的。

    观念具有一个情绪母体,这项事实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想要了解一种文化精神的关键。一个社会中许多不同的社团或阶级,各有一种特殊的个性,以此特性为基础,许多观念才得以发展和成为有力量的。比如说,我们现在认为工作与成功是生活的主要目标,而工作与成功的观念,就是基于人类的孤独和怀疑,才能够成为有力量的,和能够令现代人所喜欢的。可是,如果向美国西南部的印第安人,或者向墨西哥的农人,介绍努力工作的观念,将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这些人具有一种不同的个性结构,因此,他们很难了解我们为什么要努力工作的原因,即使他们懂得我们的语言,也无法了解我们为什么要拼命地工作。同样地,希特勒及具有和希特勒同样人格结构的德国人民,都认为任何相信战争会取消的人,不是傻子,就是在扯谎。由于他们所具有的那种社会人格,对他们而言,如果生命是无痛苦和灾难,简直和自由平等是一样令人难以想像的。

    某些团体通常是有意识地接受若干观念,但是由于他们社会人格的特性,这些观念并未曾真正地影响他们,这些观念固然还是一些意识形态上的信念,可是,在危急存亡之秋,人们并不会按照这些观念来行事。一个显著的实例,就是在纳粹主义胜利时候的德国工人运动。在希特勒当权之前,大多数的德国工人都拥护社会党或共产党,并且信仰这些政党的观念;当时,这些观念广受工人阶级的拥护。然而,这些观念在他们心目中的分量,并不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当危急发生时,多数支持左派政党的人,已准备打退堂鼓了。对德国工人人格结构仔细分析之后,就可以发现一个原因,来解释这个现象(当然。原因不只这一个而已。)大多数的德国工人的人格形态,都具有服从权力的人格的特性。由于他们有这种人格结构,所以,社会主义之强调个人独立、不强调权威,强调团结,不强调个人遁世隐居,都不是德国工人真正想要的。要激进份子领袖所犯的一个错误是,根据他们的观念受欢迎的程度,来估量他们政党的实力,而忽视了这些观念在工人心目中所实际占的分量。

    相反地,我们对清教教义和加尔文教义所作的分析则显示出,在新教的信徒中,这些观念是有力的力量,因为这些观念对那些信徒的人格结构中,所具有的需要及焦虑,是有吸引力的。换句话说,惟有当观念能解决一个指定社会人格中所表现出的某些特别需要时,这些观念才能成为有力的力量。

    人的人格结构,不但可以左右思想和感觉,而且也可以左右人的行为。弗洛伊德的成就,就是指示出这一点,固然他言及此事的理论结构是不正确的。在精神病患者的病例中,很明显的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格结构的主要趋势,决定了他的行为。一个人不能自禁地去数窗户,或人行道上的石块,他的这种行为是深植在强迫性人格中的某种冲动。可是一个正常人的行为,则显然是受理性考虑,及实际需要来决定的。然而,由于有了心理分析学家所提供的新的观察工具,我可以发现,所谓理性行为,也多由人格结构来决定的,在我们讨论工作对现代人所表现的意义时,我们曾举例说明这一点。我们发现,迫切想要不眠不休地工作的欲望,是出于孤独和焦虑,这种不得不去工作的强制性,和其它文化中的对工作的态度,是不相同的,在其它文化中的人,是出于需要才工作的,他们并没有受到额外力量的驱策,而这种额外力量,就是我们的人格结构中所具有的。由于现在的所有正常的人,都几乎具有这种想要工作的冲动性,而且由于如果他们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拼命工作,所以我们很容易地忽略了这种非理性的现象。

    现在,我们要想知道,人格对个人和对社会,有些什么作用?就对个人的作用而言,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了解到人格的作用。如果一个人的人格是与社会人格一致的,那么,他的人格中的一些主要驱策力,可带领着他,依照他的文化的特殊社会环境,做应该而必要的事情。比如说,他有一种迫切想要储蓄节省的驱策力,那么,这种驱策力将会对他很有帮助的。人格特点除了具有此种经济功能外,还具有一种纯属心理上的功能,而这种功能也是很重要的。这个喜欢节省金钱的人,由于可以做他心里喜欢做的事,因此在心理上,也获得很大的满足。其理由是,当他节省金钱时,他不仅实际地得到好处,而且在心理上,也觉得满足了。一个人不仅由于他的行为符合其人格结构的需要,而会感到心理上的满足。同时,如果他所听到的,看到的,能符合其人格结构的需要,他也同样地会感到心理上的满足。终而言之,对一个正常人而言,人格的主观功能就是:引导他从事他自己认为实际上需要做的事精,并且由于他做了这些事,使他在心理上得到满足。

    在社会的过程中,如果我们从社会人格功能的观点,来看社会功能,那么,我们必须说明,藉着使自己能适应社会,一个人发展出种种的特性,这些特性使他想要做他必须做的事情。在一个指定的社会中,如果大多数人的人格——亦即是社会人格——也是这样地适合每个人在此社会中必须做的种种客观工作,那么人们的精力就要成为有生产性的力量,而这种有生产性的力量对社会的发生功能,是不可缺少的。兹再以工作为例。我们现在的工业制度所要求的是,把我们的大部分精力用在工作方面,如果人们工作是出于外在的需要,则在他们应该做些什么,和他们喜欢做些什么,这两者之间,就会发生了冲突,而这种冲突势必会减少工作的效率,可是,由于人格可以自动地适应社会的需要,人类的精力不但不会引起冲突,反而会变成一种动机,使人们想要依照特别的社会需要来行事。所以,现代人并不是被迫去拼命地工作,而是受一种内在的强制力所驱策,去拼命地工作。换言之,他并不是服从外在的权威,他是在树立一个内在的权威——就是良知责任——这个内在的权威比外在的权威更有效地支配着他,所以说,“社会人格将外在的需要内在化,并且驱策着人的精力,使其用在一个指定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工作上。”

    由以上的分析来看,我们可知道,在人格结构中,某些需要一旦已形成后,任何符合这些需要的行为,在心理上是令人满足的,并且从物质成功的观点来看,是切合实际的。只要一个社会能同时地使个人得到这两种满足,则心理的力量就可以“凝结”社会的建构。可是,不久之后,一种落后的现象就发生了。当新的经济环境产生时,传统的人格结构仍然存在,但传统的人格结构对新的经济环境已不再有用。人们有一种倾向,喜欢按照他们的人格结构来行事,但是,他们所作的这些行为,成为经济进步的阻碍。例如:以前德国中产阶级的人格结构,就可以说明这种现象。昔日德国中产阶级的美德是节俭、谨慎、多疑,在今日的企业中,这些旧有的美德与新的美德比较起来,其价值就没有了。新的美德是:创造、冒险、进取。固然,那些旧日的美德仍然还是有一点用处——例如对小店铺而言,可能还是有用的——,但是,只有极少数的中产阶级的子孙,能成功地“运用”他们的人格特性,来增进他们的财富,他们在少年受教育,他们便已培养发展,昔日适合他们阶级社会情况的种种人格特性。但是,人格的培养发展,赶不上经济的发展。经济演化之间和心理演化发生了差距,其结果是:日常的经济活动,不再能满足心理的需要。然而,这些心理的需要仍然是存在的,于是,便不得不另辟途径,来获得满足。低下层中产阶级的那种自我中心的自私自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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