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神奇的玛雅文明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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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神奇的玛雅文明 作者:佚名-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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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某种黑话或切口。光知道其中几句暗号还不行,只有全部答对才表示得了真传,确实是自己人。
  其实,我们这种叙述方式已经在迫不急待地拆穿戏法。实际情况下这种训问被认为是神意的捡选,答对的人被认为真正有资格当得起首领之职,他们当即被承认为入围的领导阶层。而那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者,或那些自傲聪明答非所问的人,则立刻被推出去处死。这类“有预排的即兴发挥”节目在其他民族文化史中也不少见,然而,玛雅人没有用阄、签或扶乩一类常见的道具,而是采用一种类似黑话的对白。形式公正却不存在任何侥幸的机率,堂皇的规范背后隐藏着非友即敌的杀机。
  这种文化魔术的目的究竟何在?让我们看完再说。在一本叫《波波尔·乌》(Popul
  Vuh)的书中以诗的语言描绘那些真正的首领前去接受职位的详细过程,之后还不厌其烦地历数他们“选”上首领后的加冕仪式,其中提到的各种象征权柄和地位的物品倒是让我们大大见识了“权威”这个词在玛雅文化辞典上的详细注解。所以,不妨把它节选于下:
  然后他们边说边离开,/“我们去向日出的地方,
  /我们的父辈来自那里。”
  他们真的越过海洋,/然后到达日出的地方。
  /他们去接受首领的位置。
  ……
  当他们来到/王的面前,/拿克西特(Nacxit)是
  伟大的王的名,/独一无二的裁判者/拥有巨大
  无比的权力/正是他拿出权威的标志,/所有的
  证物/然后是首领(ah pop)和/副首领(ah pop
  qam haa)的标志/以及首领/和副首领/他们的
  力量/和权威的标志/最后拿克西特拿出/首领
  的证物/它们是:华盖/和王冠/鼻骨/和耳环/玉
  制唇饰/和金制念珠/黑豹爪/和美洲虎爪/猫头
  鹰骷髅/和鹿/镶有宝石的臂章/和蜗牛壳的手
  镯/……鹦鹉羽毛的头饰/以及御用鹤羽的头饰
  /于是他们全部收下/然后带回……
  和“真人”一样、这些首领在村镇上以较小的规模行使管理权,与地方祭司一起负责所有祭把娱神活动。平常这位父母官从农事管到诉讼,战时则理所当然地成为地方武装的头领。他们一经选出,终身尽职,并且必须永远对“真人”绝对服从。
  这样一种终身制的分封关系如何保障封疆大吏自治而不割据,重权在握尽职而不僭越呢?问题的关键好像还是在于区分敌友的秘传知识。
  未来的首领们凭什么胸有成竹地准备好去接受职位?他们显然对首领选拔过程的有关知识了然于胸。他们正是带着这种特殊群体的标志,到他们的父辈所承袭的、他们自己天生就从属于的那个地方找寻回应有的认同感。
  这个群体,这个统治阶层的标志不是什么族徽、谱碟,也不是什么写在脸上的证据,更无法像现代医学发达条件下做什么血液、基因检验。而是通过一种口传的族史、秘密的“黑话”维持着血亲的凝聚力,保证着统治阶层的家族纯洁性。
  玛雅继承传统是长子继父、兄弟共荣,兄终弟及,叔侄同政。总之,王室是世袭唯一的一个家族。高级祭司用各种图谱和口传秘史来教导成员的家族认同感,尽可能维护这个家族对王权的独享。“真人”一词也暗含这种纯真的特性。
  由此而再观各村镇首领遴选时的近乎荒诞又极其残酷的一幕,就不难理解了。只有本圈子内的人才有可能得秘不外泄的“黑话”真传,从而才可能是“真正”适合于首领职位的入选。而那些新贵的暴发户、外来户或其他觊觎统治地位的人,作为异己和唇患当然要即刻铲除,毫不留情。这样决绝的做法,从进化角度看,当然有文化近亲繁殖的弱点,但是,也正是靠了这种严格的“黑话”制度,统治阶层保持了其在政治上的稳定性,维护住单一家族对广大百姓的辖制。
  文化就是把一种社会秩序中的利害冲突不断加以文饰、解释、转译,让既得利益的统治阶层有各种理由来维护现存的社会秩序。玛雅人不仅以。耳、鼻、唇等的身体标志和从头到脚的全套专有装饰来固定统治者的角色形象,借助人为制造的繁琐累赘的文字符号甚至神王名符来辅助这种统治的世代相传,而且还想出一种秘传的口头文化,在那些证物、徽号以外,做内化、内隐的识别秘码,更为严密地保障一种统治世袭制度。这些文饰、解释和转译组成了绚丽多彩、精美神秘的文化外观,让本民族百姓顺应甚至自豪,令外邦人迷惑而又惊叹。然而,当不明所以的人试图接近这个权力圈的时候,就会在神圣的考问中被稀里糊涂地杀掉!文化并不只是些花样!当外来者为那些琐碎无聊的问话暗自发笑时,雕着精美花纹的用过多次的屠刀已经架在了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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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大雄》玛雅的智慧》第五章 万神殿·山海经
  第五章 万神殿·山海经
  众神的世界·魔鬼的勾当
  神秘的玛雅文明给人最直观的印象在于其无所不在的神灵。在这个神灵充斥、略显拥挤的世界里,却产生了那么多科学上伟大的发明创造,这真是件奇怪的事。更奇怪的是,从欧洲文明世界泛海而至的西方人,一叶障目,不能从“邪教”这座“泰山”中发现宝藏;反而把人类智慧的“富矿”毁作倾颓的废墟,把玛雅人在天文、数学、历法、编年、文字、艺术、信仰诸方面的天才创造污蔑为“魔鬼的勾当”。
  西方殖民者自己在新世界确实于下了文明史上最恶劣的“魔鬼勾当”——种族灭绝和文化摧残。
  那么,在“魔鬼的勾当”之前,玛雅“众神的世界”又是怎样的景观呢?让我们看一看玛雅人宗教演进的历史。
  当初,玛雅宗教可能只是简单的自然崇拜,对影响并规定他们生活的自然力量人格化。太阳、月亮、雨水、闪电、飓风、山川、森林、河流、急湍,这些自然力量包围着玛雅人,其交互作用构成了他们渔猎生活的背景。
  这样简单的自然力崇拜并不需要什么像样的组织形式,没有祭司和秘传的知识来阐释它,没有一套祭祀的仪式和精心设计的仪典来演示实践它,也无需特别的地点来用于崇拜,比如庙字之类。毫无疑问,每个一家、主同时也理所当然地是这个家庭的“祭司”,家庭庙宇无非是一处临时的小茅屋,紧挨着居无定所的临时住处。这种情形直到现代,还能在个别偏远的玛雅部族中看到。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兴起(可能是由外部引进玛雅地区),出现了固定的居所和较多的闲暇。这时,玛雅宗教变得日益成体系,众神自己也越来越特殊。肩负向群众诠释、传达神的意愿等事务的祭司发展起来,一种对更加像样的宗教场所(圣地、庙宇)的需要增长起来。宗教成了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事务。定居生活使得较为永久的仪式中心变得可能,也有信心去建立野心勃勃的圣地(花费长期艰苦的有组织的劳动),并发展更加精细的仪式。
  许多个世纪,或许有几千年,就在这样的过程中流逝了。在这段时间里,玛雅宗教无疑变化相当缓慢,个性化的神祇在发端,祭司集团在形成,繁复的仪式和精致的圣地(还不是石料建筑)也逐渐确立。这段时期结束于玛雅历、纪年7  年或另一说76000年,也就是公元前353年或235年,其成果是玛雅人先进的农业,高明的历法编年和精致的象形文字。
  确实,历法、编年和象形文字这三项祭司的发明专利,给玛雅宗教带来了重大的转折,使得它越来越复杂化和形式化了。一种独特的宗教哲学渐渐成型,它围绕着日益重要的天文现象,包含着历法编年中的神祇。考古发掘工作基本上证实了这种重大的宗教转折,公元前3世纪乃是其重要的时间标志。
  从这以后,特别是材料较多的玛雅古典时期(下限为公元9世纪),玛雅宗教哲学并无重大变化。它相因相袭,几近千年而无改,也许是因为玛雅人把创造的潜能都宣泄到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心力的石料建筑、雕刻中了。那种劳神费力的方式,乃是精神上不断重复的“论证”和“固化”。
  到了公元4世纪,玛雅文化,主要是它的宗教哲学上鲜明的特征,已经牢固确立下来。在被认为是玛雅文明策源地的重要地区,如佩腾湖畔,玛雅宗教已成为一种高度发达的“迷信”。它以自然力量的日益人格化、越来越老熟的哲学的复杂融合为基础;天体被神格化,时间被用世所罕见的各种各样形式加以崇拜。这一由公众共奉的宗教,本质上却又是高度秘传的,由一个组织严密的包括天文星象家、数学家、先知预言家和精通仪式者的祭司集团掌握和诠释。随着它与社会生活越来越复杂地交织一起,则又派生出世俗的力量参与诠释和主持,这也就是巫王共源的文化史一般规律在玛雅的体现。
  10世纪以后的后古典时期,政治与宗教的联姻日见明显,这或许也有外来军事征服导致宗教冲突、变异的因素。墨西哥中部来的托尔特克人带来了人祭和偶像崇拜等较低级的东西。据古典期各种雕刻的和平主义宗旨看(几乎没有人祭),那时的玛雅宗教必定是庄严堂皇的,而不会像人祭那样恶心残暴。在古典期这个玛雅文明黄金朝代,似乎也没有广泛使用偶像,无论是石头的、木质的还是陶制的。而我们知道,宗教发展到较高级阶段则会日益抽象化,日益针对人的心灵。比如说基督教就反对偶像崇拜,上帝无须经过世俗形象也能在人的内心生根。而中国先秦也是因为不崇拜具象的神灵才促进了理性主义、人本主义。
  以10世纪为转折,玛雅宗教略失水准。除了继续建造公共的大型宗教建筑和偶像之外,政治贵族、宗教祭司和社会要人们也在他们自家设立小型祈祷场所和私人的偶像,他们自己私下做祷告和献祭。他们的偶像实在太多了,显得神祇都不够用了,因为他们几乎把每一种动物或昆虫都做成一种塑像。
  一位17世纪的西班牙传教士在描写佩腾-伊扎湖畔最后一个独立的玛雅城堡塔亚沙尔(Tayasal)时写道:“他们的公共偶像,就像鳞次栉比的街道房屋一样多。”有人说玛雅偶像有10万个以上,甚至有人说上百万个。即使这两种说法夸大其辞、言过其实,但也不必细数,几乎所有当年游历过玛雅地区的著者全都同意有着巨大数量偶像存在。实际上,每个玛雅人,无论是贵要还是祭司,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全都有他自己私人的偶像崇拜物。
  在这一大群神灵中,许多是专职祭司的创造物,我们不妨称这种“创造”乃是祭司们欺骗人民的手段。普通玛雅人,那些种玉米的农夫用血汗换来了整个庞大复杂的政治、社会、宗教体系。他们认为他们之所以活着,是得了雨神恰克(chac)之恩赐;神一发怒,他们也就要遭殃了。这样一套观念及其在世俗生活中的功能,构成了玛雅人世界的“真实”。
  各显神通的神,各有所求的人
  一位哲人说过,人因为有所求,才产生了神;人因为有所惧,才抬高了神。
  玛雅人的宗教信仰也同样遵循这样的规则。他们为自己各种各样世俗的愿望寻找超自然的帮助,这从他们献祭的方式可以得到证明。他们的献祭行为是为了讨好神灵,带有“等价交换”的色彩。他们献上食物、烟草、果子、蜂蜜、鱼肉、羽毛、兽皮、贝雕、玉器、挂饰等等,有时也献上活的动物,甚至活人血祭。至于献什么,往往与他们愿望的紧迫程度有直接关系。若是一般为了治病疗患、解决麻烦、打猎有获之类事情,那么献上一点食物、饰品也就可以了。若是为了请神灵关怀大事,如洪水、瘟疫、蝗灾(频繁发生)、饥荒等等,那么就不惜流血了。尤其是向雨神祈雨,更是非人牲献祭不可。
  为了人神之间的这种“等价交换”关系,无论个人还是整个部落都发展出一套适合需要的仪式。通常每个仪式都要经过六个阶段。(1)先行斋戒的节欲,包括对主祭祭司和本人暂时禁忌性生活,这是精神上洁净的象征;(2)预先通过祭司占卜来择定吉日,玛雅观念中每一日都由特定的神灵专门分管;(3)先行驱逐参加仪式礼拜的人当中的邪恶精灵;(4)对着崇拜物焚香;
  (5)祈祷,向神灵提出要求,等到开列完“货单”之后,就该轮到“支付货款”了,于是第(6)项是献祭。献祭的最为虔诚做法,当然少不了用鲜血。牺牲流出的血涂在神灵偶像的脸上。涂血的恶习常常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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