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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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起源-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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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又很愚蠢。    
  他们的语言并不一样:    
  有些带着北方口音,有些是南方口气;    
  所以我们不懂他们的语言。    
  布尔吉基索克:(Pulangitsisok)    
  有一次沙夫特拉德曾愿我作一个优良的格林兰渔船的船夫,希望我可以在我的渔船里载上很多的货。    
  好些年前,他就盼望我的渔船能装载沉重的货。    
  那时沙夫特拉德怕自己的船儿倾覆,和我的船儿相连,于是他的船上才能装运很多的货。    
  当我应该牵曳你的时候,何以可怜地呼号——    
  恐怕——船差不多遭了倾覆——你只好拉住我船上的缆索。    
  第三个歌,是这个文化阶段里很少有的一种作品。它是自然景色——翩翩然云霞缭绕着山顶——的抒情赞美歌。    
  伟大的库纳克山在南方,那边——    
  我看见它;    
  伟大的库纳克山在南方,那边——    
  我眺望它:    
  发闪的光在南方,那边——    
  我赞美它;    
  它向着库纳克山另外一边——    
  扩展开来,仍旧是库纳克山,    
  可是包围了海。    
  看啊!它们(云)在南方——    
  怎样的流动而且变化——    
  看啊!它们在南方——    
  怎样的交互成美观,    
  它(山顶),朝向着海,    
  是变化的云,包围的海,    
  交互成美观。20    
  大多数的原始诗歌,它的内容都是非常浅薄而粗野的。但是,这种诗歌还是值得我们深刻注意,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对原始民族的情绪生活有一种直接的洞察。狩猎部落的抒情诗很少表现高超的思想;它宁愿在低级感觉的快乐范围里选择材料。在原始的诗歌里,粗野的物质上的快感占据了极大的领域;我们如果批评他们说胃肠所给与他们的抒情诗的灵感,决没有比心灵所给的寡少一点,实在一点也不算诬蔑那些诗人。倘若我们擅自承认澳洲人和菩托库多人的一饮一食的歌谣为诗的作品,那简直是对唯心的审美学者犯了一种亵渎之罪。然而,这些作品却是依韵律的形式用口头传述的感情的真实表现。世界上决没有含有诗意或本身就是诗意的感情,而一经为了审美目的,用审美形式表现出来,又决没有什么不能作为诗料的感情。而且,倘若我们记得就是文明国家极细腻的抒情诗人,尚且有时候不以饮食的快感为不值得赞美,那么因反对此外袭用诗歌的名称而发生的愤慨,也许就可以缓和一点了。    
  在原始的抒情诗上,我们时常看见毫不象诗的题材,同时在欧洲抒情诗上最名贵的歌咏题材,在原始的抒情诗中,无论怎样也找寻不出来。我们无论打开哪本抒情诗集,必定可以看到其中的大部分是专门描写爱情的快乐和痛苦的。但在原始的抒情诗上,除了极其粗野情况之外,却难得看见他们叙述两性的关系。在澳洲人,明科彼人或菩托库多人中我们决然找不出一首恋歌;就是最通晓埃斯基摩人的诗歌的林克也说:“爱情在埃斯基摩人的诗歌中只占据着极小的领域。”21最初我们对于这个缺点觉得很惶惑。是不是还有一种感情,比较所谓“生命的皇冠”的爱,更能激起深刻的热情,更强有力地驱使自己入于诗歌中呢?在开化的人类中实在是没有这种感情的,但是我们已经再三宣言,我们不能企图从高级文化的人类的感情中,抽出象似低级文化的结论。我们的意识界里的所谓爱,好象是一朵鲜花,不能在狩猎生活的硗瘠不肥的土壤上开放的。在澳洲和在格林兰的所谓爱,并不是精神的爱,只是一种很容易在享乐中冷却的肉体的爱。我们不能否认在最低级的民族间,也会发生所谓浪漫的爱的事件,不过这只是偶然的例外。在另一方面,在结婚的夫妇间发展着一种内心的爱,也并不少见。只是,这种长期满足的结婚之爱,在澳洲并没有比欧洲更需要形之于歌咏罢了。卫斯特马克说:“当人类的发展还在低级阶段的时候,两性恋爱的力,要比双亲抚抱幼儿的慈爱的力微得多。”这论调大体是很公正的。22事实上,在我们所搜集的许多作品里,关于追悼血亲或友族的人死亡的歌谣确实有不少,然而关于哀伤爱人(lo-ver)或情人(sweet heart)丧亡的挽歌,却一首也找不到。    
  对自然的欣赏,在文明国家里,不知催开过多少抒情诗的灿烂花朵,狩猎民族的诗歌,却很少有这类性质;但是,这个事实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野蛮人是自然的奴隶,这种不得不劳作于鞭挞之下,不得不度其难随人意的生活的奴隶,是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心绪去称赞那残酷的主人的伟大和优美的。因此我们对于澳洲人,明科彼人或菩托库多人的抒情诗的缺乏审美的自然欣赏的痕迹倒并不以为可怪;而对于林克的可以在埃斯基摩人中发见跟最近欧洲的诗体相类似的描写云雾缦缦的雪峰上的光明景象的诗,却很以为可异。    
  狩猎民族的抒情诗,大概是十足地表现着自我性质的。诗人专门咏叹他自身的苦痛和喜悦;很少提到他同伴们的祸福。在澳洲所看见的同情抒情诗的唯一例子,就是挽歌,这些挽歌也仅仅是因血族和种族的相关而发的。原始人的同情心,通常除了本部落的那个狭小范围之外,从来不及他族的。如果他的抒情诗偶尔提到一个异族的话,那么,不是含有敌意,也必是含着侮辱的意义。一切低级民族的特性,都特别喜欢讽制的歌谣。23我们看了上面的例,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嘲笑是怎样的卑劣和粗野。身体上的缺点是这一类歌谣的最好的题材。原始民族是和文明社会的儿童一样的利己和残忍的。我们曾经在柏林的一个学校门前,看见一群儿童,一面追逐一个跛脚小女郎,一面唱着揶揄的歌:    
  啊!啊!啊!    
  安娜有只木头脚,    
  啊!啊!啊!    
  同样地,在乔治王海峡的澳洲人唱道:    
  噢,怎样的一条腿,噢,怎样的一条腿,    
  你,袋鼠脚的贱东西!    
  原始抒情诗是和原始生活一样简陋和粗野的。然而这些粗野感情的粗野表现,对于澳洲或安达曼的诗人们,其价值,恐怕并不低于欧洲人诗中所有的较高尚和更同情的细腻表现。诗歌是郁积着的感情的慰藉物,不论用最低浅的形式或者用最高的形式,本质上是相同的,——就是对于歌者的一种发泄和慰藉。甚至最粗鲁的澳洲诗人,也会说欧德剧中的塔索(Tasso)所说的话:    
  泪,慰安的泪,慈悲的自然所授给我们的,    
  一个人忍到不能再忍时,    
  就吐出痛苦的呼声。    
  我在悲哀之中,自然留给我曲调和言语。    
  使得发泄我不可遏制的悲哀;    
  人们在极大的痛苦中往往静默着;    
  上帝却许我倾吐我的忧思。    
  有一天格累在他仓皇地退到珀特(Pertt)去的路上不听他的从者,土人开白尔(Kaiber)的严重的警告,吃了禁忌的贻贝,直到夜深还听见他唱着澳洲人迷信的恐怖歌:    
  唉!为什么要吃贻贝呢?    
  现在魔鬼的风暴和雷霆可来了。    
  唉!为什么要吃贻贝呢?    
  他恐惧地歌唱直到睡熟。正如弥尔(Stuart Mill)所说:“诗是我们悲哀时的催眠曲。”    
  这些自我的抒情诗,即使对于诗人的自身有一种价值,但对于别人又有怎样的价值呢?原始人对于他邻人的祸福,是不大注意的,所以我们很容易料想他们对于诗人个人的悲哀和喜悦,也会同样的毫不注意;然而,我们发见事实恰恰和这相反,又不禁非常惊异。菩阿斯说:“许多歌谣很受埃斯基摩人的喜欢,而且和世间一切的流行歌谣一样的受人欢迎。”24在安达曼岛,诗人可以因一首短歌而名垂“不朽。”25在澳洲,好些歌谣都能风行全洲而且能保存几代之久。“在土人之中,有几个著名的诗人,其歌谣分布各地,象欧洲流行的歌曲似的,唱的人非常之多。”26更使我们惊奇的,就是“这些著名的歌谣,甚至在不懂他们的语言的部落里也有人爱唱。”27从这个最后的奇妙事实,我们可以得到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就是原始群众对歌谣的形式分明比对歌谣的意义还注意得多。28    
  每一个原始的抒情诗人,同时也是一个曲调的作者,每一首原始的诗,不仅是诗的作品,也是音乐的作品。对于诗的作者,诗歌的辞句虽则有它自身的意义,然而对于其他的人们,在很多的地方,都以为辞句不过是曲调的荷负者而已。事实上,我们通常也是不惜牺牲诗歌的意义来成全诗歌的形式。埃尔说:“许多澳洲人,不能解释他自己家乡所唱的许多歌谣的意义。而且我们相信他们所作的解释,也是非常不完全的,因为他们对于歌的节拍和音段比歌的意义还看得重要些。”29还有一位著作家说:“在一切科罗薄利舞的歌曲中,为了要变更和维持节奏,他们甚至将辞句重复转变到毫无意义。”30在明科彼人中对于形式的兴趣也很偏重。曼恩说:“他们主要的努力就是严格地遵循节拍。在他们的诗歌中,一切东西——甚至意义——都要迁就节奏……在他们的诗歌中,不但对辞句的形式,甚至对于文法上章句的结构,都可以自由运用。例如,他们的歌辞中有一句叠句是:    
  “chēklūyalakumyrà”就是“谁丢失了硬壳乌龟?”然而在散文中,同样的句子却应该是:    
  “mijayadichēbalenbákàchire”    
  一看就能明白这两种体裁之间,是有多么大的区别。在这一句歌里也和在其他许多歌里一样,辞句为了照顾诗形凑就韵律的缘故,已经被雕琢得不容易辨识。31事实上,诗人作了新的诗歌,有不少时候不得不用普通语言译述诗歌的意义给他的歌者及公众听。32关于埃斯基摩人,就菩阿斯所搜集的少数诗歌之中,已经有五首足以指证这种事实的诗。这些诗歌的本文只是一种完全没有意义的感叹词之节奏的反复堆砌而已。33这样,我们不得不下一种结论,就是最低级文明的抒情诗,其主要的性质是音乐,诗的意义只不过占次要地位而已。    
  人们常说诗的发展,起源于叙事诗。这是实在的,欧洲文明国的文学史,是以叙事诗开始的,但是和荷马诗中的英雄的铜铠和宝剑不是原始的武器一样,荷马的叙事诗,也不是原始的诗。叙事诗是用审美的观点为着审美目的的一种事实的陈述。诗的叙述并不是绝对需要用韵律的形式表现的。一件用绝对正确的韵律,和毫无瑕疵的韵脚所叙述的事实,不一定是合于诗的;另一种用没有拘束和朴素的散文所叙述的故事,也许是合于诗的。澳洲人、明科彼人,布须曼人的叙事诗,除了少数韵律的句语外,其他的全是散文。只有埃斯基摩人的童话(Marchen)才大部分是用正确合律的朗诵法讲说的。诗人的作品的特性,在于他的主义是要影响感情,也只要影响感情。含有外表目的的任何故事,不论是要教训听众,或者是要使听众受刺激而动作的故事,不问它是装成散文,或是纳入诗的形式之中,都同样的不是诗的作品。    
  在理论上,叙事诗的定义是非常容易下得清清楚楚的,但是,当我们一经从理论的境域,蹈入实际的世界时,我们就会感到这种不遂心的经验的痛苦,这种经验对那些不会好好儿设法避免的、玩忽的理论家们,是无可逃避的。我们在许多千变万化的实际表象之前,如果坚持着简单的定义,是会觉得手足无措的。我们将怎样从历史的传说里区分出叙事诗来呢?现在看一个安达曼人的故事:“古代明科彼族的一个女人有一个儿子;因为他的气力和功业博得了盛大的名声。但是又因这些事情的缘故,引起了另外一个青年名叫白利比(Berebi)的妒忌,结下了很深的仇恨。在雨季开始某一日,白利比去访问那个青年的母亲,并且请求他们准他同坐他们的独舟去游河。他们同意了,白利比就带着一把生锈的斧头和一块磨刀石,走上船去。他把武器藏在船底之后,就走到那个青年面前,握住他们的臂膊,从手指一直嗅到肩上,好象欣赏他筋肉发达似的。他一面嗅着,一面喃喃自语,要使鲜血染他的嘴唇。忽然,他刁乖地咬伤那个青年的臂膊,而且杀死了他;但是杀人者的牙齿,深深地陷入被杀者的肉里,不能够拔出来,因而终于为被杀者的友人所捕杀。后来两具尸体抛入海中,那个青年变成了一个蜥蜴,杀人却变为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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