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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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花的身体-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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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资料表明,世界上最早的袜子出现在中国的夏朝(公元前21~17世纪)。据《文子》一书记载,当时的周文王在一次征战途中,忽然袜带松了,即文献中的所谓“文王伐崇,袜系解”,说明那时就有袜子了。另一个考古发现,是在长沙马王堆一号西汉墓中出土的两双绢夹袜,均用整绢缝制而成,脚面和后侧有缝,袜底无缝,袜筒后开口,开口处附有袜带。袜子的号码分别是23cm和23。4cm。由此可见,中国的制袜工艺至少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比欧洲要早得多。    
    欧洲的袜子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是由一种类似于绑腿的布带演变而来的,称为〃足衣〃或〃足袋〃。到了16世纪,西班牙人开始把连裤长袜与裤子分开,并采用编织的方法来制作袜子。1589年,英国人William Lee在认真研究了妻子的手工编织技巧之后,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手工针织机,用以织制毛裤,1598年又改制成可以生产较为精细丝袜的针织机。不久,法国人富尼埃(Fournier)在里昂开始了丝袜的生产,直至17世纪中叶才开始生产棉袜。1938年,美国杜邦公司发明了尼龙后,同年第一批尼龙袜投放市场,从此袜子的面貌开始了革命性的变化。


第二部分:将“瘦身”推向极致乘“最后一班地铁”去美国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次年6月德军占领巴黎,切断了这个时装之都与外界的联系。生死存亡之际,人们的生活标准被迫降到底线,穿什么已不再重要。巴黎的时装店纷纷停业:夏奈尔的时装店早在战争爆发之初就已关门,首饰设计师杰奎斯·海曼躲得不见了踪影,莫利纽克斯和沃斯逃往英国,斯基亚帕雷利也在苦苦撑持了一段时间后,乘上“最后一班地铁”逃往美国……。原来的90多家时装店,现在只剩下莱隆(Lucien Lelong)、帕杜、罗切斯(Rochas)、朗万、里奇(Nina Ricci)、费斯和巴伦夏加。    
    战争简化了许多过去看来必不可少的精致细节,有的女人甚至穿一件普通的连衣裙和军制服也可以结婚了。更多的日常用品从货架上消失,尼龙丝袜成了难得的奢侈品,在反映二战的影片《最后一班地铁》中,那些饥不果腹的巴黎女人见到丝袜之所以比见到火腿还高兴,是因为丝袜不仅满足了她们爱美的天性,还让她们重温了昔日的体面与优雅。    
    精英人才的大批逃亡使巴黎失去了它的中心地位,时装业更是深受重创,尽管一些设计师仍然坚持在1940年的1月举办了第一次战期展示会,但艰苦的生存环境根本无力滋养一个哪怕勉强维持的时装市场。战争期间的一切都在匮乏,包括用来制作服装的面料也实行了定量配给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下,设计师们既没有足够的面料,也没有足够的人力来制作他们那些想像中的衣服。    
    英国的情况也好不到那里去,“标准化实用服装”、“定量配给”等专用词汇同样沉重地压在VOGU(《时尚》)之类的时装杂志上。最先受到限制的总是尼龙丝袜,因为尼龙被发现是制造降落伞、轮胎、帐篷和其它军用品的最佳原料;再接下来所有的物品都必须凭票供应了。1941年,英国的成年人每人只能领到66张票证,这意味着一个女人再有钱,一年之中也只能做一套衣服——这已经耗去了18张票证,剩下的还是用来吃饭吧!    
    “标准化实用服装”的推出,不仅消除了服装作为身份标志的阶级特征,同时也消除了作为性别标志的生理特征,大家都穿上了一样的衣服——那种既耐磨又实用的款式。至于身体的线条和个性化的装饰,只好让它见鬼去了。好在这些战期服装的规范设计,英国政府委托给了莫利纽克斯领导的伦敦时装设计合作社,他们在不浪费材料的前提下,尽量将服装设计得具有时尚感:线条简洁、比例适度、强调肩部造型、收腰,裙子的底摆略低于膝盖的下沿。为了便于识别,这些服装还被统一挂上了“CC41”的标牌。    
    尽管如此,女人们还是有办法让自己显得更好看些,她们总能在走投无路之际,发现一些新的可能,比如丝和尼龙制的降落伞,当它们从天上掉下来,无异于上帝给她们送来了额外的礼物——这些轻薄的面料,用来制作短衬裤、胸罩和睡衣是再好不过了。一时间,黑市上充斥着高价的降落伞材料,为了离它们更近些,有些人干脆申请到制造降落伞的工厂去工作。到了1945年,降落伞已公然摆在商店里出售,并附有如何运用几何学裁出更多内衣的说明。此外,“自己动手,缝缝补补”这些过去只有老祖母和底层妇女才会动用的手段,现在也被普遍地接受了,女人们开始动手做一切自己能做的东西,换了今天的时尚说法这叫“DIY”(do it yourself),而在当时这可不是什么时髦的事,为了节省票证,她们将毛衣拆开重织,旧毯子做成大衣,鞋子补了又补……,时尚离欧洲越来越远了。    
    离美国却越来越近。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使美国成为政治和经济的中心,也给他们的时装业带来发展的机遇。二战之前,美国的时装市场一直是仰法国鼻息、唯巴黎的时尚马首是瞻的,但骤然而至的战争改变了这一切。一方面,大批法国设计师逃往美国,使时装的中心无形中向美国偏移;另一方面,当美国设计师发现他们要独自面对一个庞大的服装市场时,他们自己的大牌产生了。1940年,《时尚》杂志报道了在纽约举办的展示会和时装零售店,这其中便包括了洛德(Lord)、塔约尔(Tayor)和梅因鲍斯。美国人开始欣赏自己的设计师,如哈蒂·卡莫基(Hattie Camegie)、维拉·马克斯韦尔(Vera Maxwell)、内蒂·罗森斯坦尼(Nettie Rosenstein)和克莱尔·麦卡蒂尔(Claire McCardell)等,其中麦卡蒂尔被公认为美国时装的开创性人物,他的设计常常从农民、铁路工程师、军人甚至运动员那里寻找灵感,形成了美国人特有的风格:简洁、平易、富于运动感。这样的时装不仅接近了普通人的生活,更易于大批量的工业生产。    
    美国时装业的发展反过来也刺激了欧洲市场,尤其是好莱坞的明星效应势不可挡。由于战时的媒体传播受到阻碍,所以那些美妙的银幕形象便成为动态的时装杂志,被人们广泛效仿着。1939年出炉的《乱世佳人》是那一时期的经典之作,片中女主角郝思佳的形象影响了整整一代人,而她的扮演者费·雯丽也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偶像,她的着装趣味时不时地形成时尚潮流波及街头。那一时期,美国高级时装店所经营的时装,往往都是好莱坞电影中的戏服。    
    好莱坞效应的另一个例子,是当时的社会上流传的一个可怕传闻:一个女工由于梳了一种叫Veronica的发式,而将头发卷进了机器里,并因此被削掉了头皮。这种Veronica发式得名于当年的电影明星Veronica Lake,由于她总是让一绺长发从脑门上垂下来并折住一只眼睛,所以才招致了这场灾难。    
    战争,再次改变了服装。


第二部分:将“瘦身”推向极致爱上军装

    法西斯分子永远无法拒绝一套好军装的诱惑,有人甚至认为,希特勒之所以当年在苏联前线失利,是因为他们太爱自己的军装了——那些德国士兵,他们穿着制作精良但并不厚实的制服跋涉在冰天雪地里,当然斗不过戴着可笑的针织帽、裹着羊皮大衣、脚穿毛毡里靴子的苏联红军。至于英国的军官们,如果你想说服他们摘下低顶圆帽和窄窄的武装带,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尽管这两样东西往往使他们成为狙击手的攻击目标。    
    女人们也发现了军装的妙处,她们从男人的衣柜里翻出制服或衬衫,有时并不仅仅是为了节省定量的票证。1941年,一些年轻的女性被强征进入工厂、农田和军队,开始了她们穿长裤的历史,那种劳动布的工人裤、帆布绑腿、绿色针织衫,有时还会加上一两条头巾,一副受尽苦难的模样。但有些女人显然喜欢上了这样的装束,并为此而加入军队,当她们穿上军用夹克、半截裙或紧身的短上衣,立刻就被这种特殊的感觉迷住了。于是,军服式女装随着弥漫的硝烟在欧美国家流行开来,这种在设计上强调直线和活动机能的女装,配以贝雷帽和丝绸围巾,的确使女人们史无前例地英气和洒脱起来。而另一方面,毫无疑问,当炸弹掉下来的时候,这样的装束更易于奔跑。    
    一些军便服在战后也大肆地流行起来,如因艾森豪威尔而得名的艾森豪威尔夹克,这种掐腰、翻领、胸前有盖式大口袋的夹克因为坚固耐磨、质地优良而风靡当时的欧美。同时受到追捧的,还有空军的飞行夹克,那些时髦的男人们围着花里胡哨的丝绸围巾、脚蹬飞行靴,硬是要将这套出生入死的制服穿出洒脱的样子来。    
    军服式时装的设计从此以后便没有停止过,让我们看一则来自2003年的时装报道:    
    “早在今年春天,受到战争的影响,军装已经激情地冲上了时尚的最前沿。……今秋,大小名牌如LV、Christian Dior、Miu Miu等等,都一窝蜂加入军装热潮。值得注意的是,今季的军装主题大都体现在下半身上,例如裤子上多了几个口袋,裁剪硬朗许多,呈现男性化粗线条的美感。另外也会有更多的拉链装饰,更多金属性的搭配设计,例如腰带处的扣,这些安排将女性服饰的细节与精致粗犷化、阳刚化,在体现女性的柔婉之美中揉入干练、爽快的气质。著名设计师Marc Jocabs在他的个人系列中,大玩丝绒军大衣、铜扣、徽章等等,军味十足。Celine也以束脚、拉链等细节加入战斗。Miu Miu摒弃它一贯热爱的华丽色彩,让模特穿着卡其布裤子登上舞台。那种硬朗的风格,轻易就迷倒了和平年代里出生的人。同时,走青春路线的品牌,亦有不少军装推出,如刚刚入驻北京的香港品牌Touch jeans,更是让军装前卫得一塌糊涂。一位设计师说,军装与华贵的礼服,就像是强烈的对比,正是这种对比,刺激了上流社会对潮流的品位。”    
    所有的设计师都明白,没人能够抵挡军装的魔力。那些硬朗的线条、金属拉链、夸张的铜扣、大口袋……,当它们与女人的身体相遇,就会绽放出奇异的花朵来。合体的军装让女人出足了风头,它就像紧身胸衣的变体,在同样的欲盖弥彰中反衬出肉体的诱惑。没什么更让男人激动的了,那些穿军装的女人在另一个战场上唤醒了他们的征服欲望。    
    军装在中国的流行则被赋予了另一种意味。20世纪60年代,一些部队干部的子弟首先将它们穿上街头,并以一种特权的形象将自己与平民的孩子区分开来。穿军装的优越感在姜文导演的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中有过十分逼真的表述,那些部队大院里出来的孩子,不管他们长得多矬、学习成绩多差,只要斜披着军大衣往那儿一站,立刻就能招来女孩子艳羡的目光。    
    拥有一套军装曾经是无数中国女孩的梦想,她们扎着羊角辫、束着武装带、背着军用挎包奔走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街头,不砸烂点什么简直就对不住那身革命的造型。从这个角度看,军装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没有它的介入,文化大革命未必能进行得如此彻底,因为它在无形中唤醒了人类天性中的破坏欲望。    
    直至今天,军用书包仍被一些艺术家将当做特殊的符号继续使用着,有的甚至做到了“人包合一”——到那儿都是一身中装配着黄书包,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赋予了军装前卫的意义。而年轻的人们则更愿意在媒体的蛊惑下,将军装穿出时尚的味道来:    
    “例如上身穿军装,下身配窄身牛仔裤。女生一件简单的棉质背心、一条卡其布的七分泡裤,或是选择军绿色的迷你裙,但是,记得最好有许多拉链或是大口袋作为装饰。男生则可以来一身橄榄绿的线衫,配卡其长裤。当然,还可以不厌其烦地来上一大套水壶、帽子、布鞋、夹脚拖鞋和后背、侧背的软帆布包,或是头盔、护腕、粗犷的皮绳、金属饰物等,也都是增加气氛的道具。”


第二部分:将“瘦身”推向极致认识巴伦夏加

    被誉为“时装界毕加索”的巴伦夏加(Cristobal Balenciaga)也是西班牙人,他的客人名单中除了比利时皇后Fabiola外,还有阿娃嘉娜(Ava Gardner)、英格丽·褒曼(Ingrib Bergman)之类超一流的影星。    
    1895年出生于西班牙的巴伦夏加自幼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的结果之一就是学会了裁缝手艺。他先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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