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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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王之王-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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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关上后,南哥带着我迅速的钻进更衣室,两人换上了中裤,都赤着上身。南哥选的中裤是红色,我当然很识趣的选了黑色。在我们中国人的眼中,红色永远是主流,而黑色,偶然会冠上倒霉的意思。

所以南哥是老板,当然不会是倒霉,也不会穿倒霉颜色的裤子。其实,这只是我心里想的,他穿红色,我当然穿黑色,目的很简单,是为了区分而已。有见过打拳穿的裤子是一样的吗?要是一样,我们也就不会老听到能出茧的红方与黑方。

真看不出,南哥养尊处优这么多年,身手还那么敏捷,只是除了体力稍为不足外,基本上这种身后到外面打架,撂倒几个从武术学校出来学过几年花架子的人应该是不成问题。

对于打架,哥哥我当然是家常便饭,但是戴上拳套打拳,这可是第一次,再加上一开始哥哥我并不知道南哥的底,所以出手多少有点犹豫,更不敢出重拳,很快,三四个回合下来,我被打趴下二次。

南哥左右两手互击一几下,在我的面前跳动着,道:“陈寒,你要记住,一旦站在了对打的场上,对方就是你的敌人,哪怕那人是你最好的朋友或亲人。难道你没听说过,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已的残忍吗?”

很多年之后,我才发现,他说的这几句话,竟然是对我影响最大,也是哥哥我仅能记得为数不多的几句。

我脑中突然想起李小龙,也想起李大明星主演的那部电影“精武门”中的陈真,里面如出一辙的就是学对手跳着打。

于是我也学着像南哥一样,轻快而有节奏的跳跃起来。我毕竟有着不错的武功功底,所以很就摸索到这其中的奥妙,这就像跑步一样,立定加速总是会比小跑再加速要慢得多。

拳击之所以不断跳跃移动,原来不仅是为了迷惑对方,更重要的是会加快你出拳的速度。后面的情况,不用我说也知道,越打越顺的情况下,再加上南哥体力越来越不支,打到最后我还在多少手下留情的情况下,他已是无还手之力。

哥哥我很有自信,在最后的两回合中,如果我真当他是仇人的话,哥哥我至少有N次上勾或是直冲拳,哪怕是左右勾拳我都能将他击倒。

我和南哥喘着大气坐在拳击台上,一直默默的在下面着着我们打拳的大鹏手里拿着两支矿泉水走了上来。

南哥与我除下拳套,南哥猛喝了一口,我看着都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下大口喝水其实是非常不好的习惯。南哥几乎是一口气喝了半瓶水,然……

后对我竖了竖大拇指,但却不是对着我说话,而是看着大鹏问道:“怎么样?”

大鹏很认真的想了想,然后看着我道:“身手不错,可以放心了。”

我很是不解他们说话的意思,也许是打拳打累了,体力下降之下理解能力也有所下降。

大鹏接着道:“要不等陈寒休息下,等下我跟他打几回合玩玩?”

南哥先是摇了摇头,跟着一口气喝完那半瓶水,将空的矿泉水瓶大力一甩,“砰”,在空旷里的拳馆真有足足好几秒钟的回响,然后才道:“不用打了,他学的是打架的功夫,而你练的是杀人的技巧。你也要记住,你的身手不是在拳馆里用的,当你戴上拳套的时候,也许就是你的死期。这样吧,以后有时间你多教几手实用点的给陈寒。”

听着南哥这么说,大鹏不再说话。而我心里竟然也没感到什么不妥,连一点点不服的心理都没有,因为我知道,南哥既然这么说了,那就肯定是了,最起码我也很清楚,大鹏确实与我有很大的不同,最基本来说,他身上总隐有杀气,而哥哥我却没有。

我师傅曾对我说过,只有杀过人的人,身上才会沾上永不褪灭的杀气。其实人与野兽并没什么区别,人只不过是会动脑子而已,但在敌对的时候,人往往比野兽更残忍。

杀过人的人就好像吃过人肉,喝过人血的野兽,不知觉中已当这是一种刺激来享受,会潜意识的继续寻找这种刺激,只是人有法纪法规,有游戏规则限定而不敢让这种追求放任施为(奇*书*网*。*整*理*提*供),野兽因为脑经常进水,行事才如此表面化。

南哥说道:“陈寒,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这里试你的身手吗?”

我实话实说道:“不知道。”

南哥轻叹了口气,眼中却是闪过一种坚毅的神色,道:“因为我过几天就要离开深圳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里,赌场的一切我将要交给燕菲打理,所以我要找一个我信得过,而燕菲也信得过的人来帮她。”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南哥突然会看上哥哥我了。我笑道:“那人就是我?”

“对!”南哥很真接

接着又道:“除了你,我想不出其它人,自从我知道我要离开深圳一段时间时,我就想起了你,因为燕菲跟我说你的事太多了。而那晚碰巧我遇上你,你给我的第一印象也正好确定了你是我要找的人。至于今天为什么要试你的身手,只不过我是想看看,你的身手是否真如燕菲所说的那般。”

对于身手,哥哥我一向自负,所以听到南哥的话,我只是笑笑,然后一口将矿泉水喝光,也像南哥一样,大力将矿泉水瓶甩出,同样的声音响起后,我站了起来,道:“只要我有一口气存在的时候,没人敢动燕菲一根头发。”

“好!”南哥站了起来,道:“听你这么说……

,我就放心了。当然,我叫你来帮我,并不是要你当保镖。在我离开之后,我会让燕菲让你着手学着去打理赌场的一些事,你就先挂个副总经理的名衔吧!”

“谢谢南哥!”副总经理放在哪家单位都不会是低职位,而像南哥这么大的一家赌场,我想副总经理更是不得了的位置了,如无意外,南哥走后,赌场除了燕菲,职位应该就数哥哥我高了。

“好好干!你是我的人了,我是不会亏待你的。是了,你赢林晓冰的那一百万美金我已叫小娜汇入你的帐号了。”南哥边淡然的说边向台下走去。

“什么?”我叫了起来,我的妈呀,一百万美金,那是多少人民币呀,我靠,哥哥我这副总也当得太有钱了吧,算起来哥哥我快是千万富翁了。

南哥听到我的惊叫声,并没有回头,只是举起手轻轻的摇了摇,便向沐浴区走去。我知道事至此,多说没用,我只能对着大鹏耸了耸肩,也走进了沐浴区。

换回自已的衣服后,南哥丢给我一支雪茄,笑道:“以后我就叫你小寒吧?连姓叫,总觉得有点见外。试试抽雪茄吧,比抽烟健康多了,而且你现在也有买雪茄的钱了。走,我们去吃饭去,吃饱了,好好休息一晚,明天,是晓冰陪你的第一天。”

唉!不说,我还差点忘了,我突然有点紧张,看林晓冰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她真的会“陪我”而不是我“陪她”?

我突然想起件事,道:“南哥,你不是说要我跟大鹏哥去常平办事吗?”

南哥笑道:“那也没什么大事。当时我没想到晓冰会与你有这样的赌约,本来想叫你跟着去学习学习的。可现在不用了,你明天还是好好的陪她吧!”

“南哥,是她陪我!”我郑重的纠正一下南哥的说法。

“哈哈,一样的,一样的。”南哥笑了起来,

在他的笑声中,哥哥我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明天,有美相伴的明天……

第二卷 第四十九章 你陪我或是我陪你的关系

昨晚我没有回到我住的地方睡。昨晚跟南哥与大鹏吃完饭后,南哥叫大鹏就在梅林关附近的一定连锁酒店开了一间房给我,他的理由就是,我以后得习惯住酒店。

这理由当然不是理由,主要是我单身一个人的,去哪住不一样呀!有高级酒店住,哥哥我当然不会抗拒。

不知道是床睡得不习惯还是怎么着的,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觉,开始脑里应该算是兴奋,无端端的我就这么容易成了近千万身家的人,于是我在床上计划这钱该怎么用,拿多少钱捐给希望工程,自已买几套房,该买啥车。

又想象我开着我喜欢而拉风的车在阿志跟何捷两家伙面前出现时,他们嘴型该是“O”还是“A”,想着想着,本来就有点困了,可是我突然又想到第二天开始林晓冰陪我三天的事,我的睡意竟然一下子消了,而且发现是从未有过的清醒。

是因为害怕而清醒。

也不知怎么回事,我一想到林晓冰陪我,我就有一股从脚底冒上头顶的恐怖。没任何理由,也没任何解释,哥哥我就是害怕,怕到自已都觉得莫名其妙。

要说像她这种美女相陪三天,那本是一件人生最大的幸事才对,可是我一想到她说那句“如果你赢了,就算是让我陪你做三天爱我都毫无怨言”时那种挑衅的情境,我就觉得怕极了。

哥哥我不是怕她真的陪我做三天爱,这倒是我求之不得的。但这怎么可能,看她眼中摆明有种捉弄的神态,我就越想越害怕。

**!

哥哥我怎么说也是人称“情圣”,怎么会怕起一个美女呢?有美女想伴该是不亦乐乎才对。但就是不知为什么,哥哥我就是有点怕。

明天会是怎么样呢?就是怀着这个问题,我在床上也不知翻了多久,各种情形都想过,但各种情形都很模糊,也一一给自已否定了。

当我模模糊糊的好像是睡着了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我摸索着拿起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按绿键一接听,里面传来了一声甜美的声音,但我却如闻魔咒,就好像是魔鬼在对我如唤。

我倏的一下,以这辈子来最快的起床速度下床,然后又以最快的速度冲进洗手间洗漱,然后飞快的穿好衣服,拿到东西直奔楼下大堂,直冲前台结帐退房,转过身来后,林晓冰正笑眯眯的看着我。

“呵呵,这么早呀?”

“今天我是来还赌债的,怎么敢不早呢?”

“哦,不妨,不妨。其实你也不用那么急着还的,我这人很大方。”

“我知道你大方,但我却从来不喜欢欠人东西。”

“是的,是的,你怎么可能会欠人东西呢?哦,是了,吃早餐了没?”

“吃了,早早就吃了,吃完就来还债了。”

“哦,那好,那好。”

“是的,当然好,当然好。”

……

“嗯,不错,不错!”

“要的,要的。”

“确实,确实。”

“当然,当然…。。你没事吧?”

“啊,没事,没事……是了,我们商量件事行不?”

“有事商量呀?那先到我车上再说吧!”林晓冰说完就向酒店大门走去。

“不用,先别急,要不我们先到沙发那边坐坐,商量好了再出去。”

林晓冰停了下来,想了想,道:“好吧!我这人就喜欢商量,做人要讲究民主嘛!啥事有个商量也不是坏事。说吧,边走边说,除了别说不用我还赌债这事外,其它事好商量。”

“……”

“……”

“……”

“……”

“过来坐呀,你不是说有事跟我商量吗?”林晓冰已坐到沙发上,见我还在原地发呆,拍拍沙发叫我过去。

“是了,我想了下,也没什么好商量的。我们还是到车上说吧!”

“哦!”

走出酒店,我抬头看了看天。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的,确实是逛街的好天气。但去哪里呢?一直上了车,林晓冰已将车发动了,我还在想着这个问题。

“请问老板,今天要我陪你去哪里?”林晓冰将车倒出停车位。车是好车,依然是奔驰,看来有钱人真的大部份都喜欢奔驰。她摆正车头后踩住刹车,转过头来问我,顺便笑着对我道:“老板,为了您的人身安全,请系好安全带。”

“哦,是,是,是。”我这次系安全带应该算是我这辈做最怕的一件事情了,可是在系安全带这三秒钟的时间里,我硬是没想出该去哪去好。

“是了,林小姐,请问你平时喜欢去哪里?”我想不出,只好问她。

“对不起,老板,今天是我陪你,而不是你陪我。我们要分开这当中的关系。既然是我陪你,而不是我陪你,那地点就该你来决定,不然的的话,就当了你陪我,而不是我陪你。如果搞错了这你陪我或是我陪你的关系,岂不是我的赌债很难以彻底的还清?而且,现在是我陪你还是你陪我这个问题已经很明确,不用研究了,我很清楚的知道是我陪你而不是你陪我,所以我喜欢去哪跟今天我陪你一点关系的都没有。既然没关系,那我可不能提出去哪里,因为我一提出,岂不就是成了是你陪我而不是我陪你?那我的赌债……。”

“去笔架山公园!”我的吗呀!再让她这样绕下去,我非得晕不可。就在我差点狂喷血的瞬间,脑中灵光一闪,想到离这最近的一个地方,就是笔架山公园了。

林晓冰一听微微的笑了起来,我这才发现她眼中有种很得意的神色。

我靠!

她刚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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