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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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鹰-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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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了,你不怕真神对你惩罚吗?」
  马兰莎被说得脸色铁青,心中十分恐惧,色厉内荏的叫道:「少废话,快把珠宝拿出来!」
  夏志昌摊开左掌道:「依我说,你把这些拿去就算了,因为这是我答应给你们的,也是你们原先所要求的,至于其余的部份,则是你们贪心强取的了,贪婪强求的人,不得神佑,必遭天惩。」
  马兰莎恼羞成怒地把枪管朝前一戳,砰的一声,枪口喷出了火花。那是她在无法控制之下,触发了扳机。
  枪声使每个人都为之一惊,可是倒下去的却不是夏志昌而是马兰莎自己。
  她是双手掩着脸而自己滚倒在地的,当枪声响时,夏志昌手中的珠宝像是受了一股巨大的冲击力量,由他的手掌上飞溅起来,打在她的脸上。
  那股力量太强了。许多的珍珠宝石都嵌进了她的脸上。这些珠宝如果镶成饰物,戴在头上,固然能增加美丽,但嵌在脸上,却不好看了。
  马兰莎双手捧着脸,倒在地上痛苦狂吼,她的两个妹妹连忙奔过来,看见马兰莎满脸的鲜血,在手指缝里还不断有血流出来,一时慌了手脚,再看看夏志昌却安然无事站在那儿,胸前的衣服上有一个焦孔。
  那是由枪弹所造成的,可是却没有血迹,好像那一枪根本没使他受伤,一时不由得呆了。
  孙小琴也怔住了,望着夏士昌,似乎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呆了半天,她才过来道:「你是不是受了伤了?」
  夏志昌摇摇头道:「没有!不过很痛就是了,我没想到这么一支小小的玩意儿,会有这么大的力量!」
  「什么,你没有受伤,枪子儿打在身上,连衣服都给穿破了,你会没有受伤,别是枪弹穿透了身体。」
  夏志昌道:「怎么可能呢?这是手枪,在二十丈外就打不伤人了,没有那么大的威力的。」
  「可是你是在两寸不到的距离下中枪的。」
  夏士昌一笑道:「子弹离开枪口的时候,力量并不是最大的,我虽然没有玩过枪,却懂得一些枪的性能,像这种手枪,威力最强该是两丈到五丈的距离。」
  他一面说,一面在衣服的破洞处用手指挖弄了一阵,终于挖出了一颗变了形的弹头道:「这不是吗?还差一层布就会碰到皮肤了,幸亏我运气得快,不然的话,虽不至于伤到那里,但是肋骨却会撞断了。」
  孙小琴几乎难以相信的道:「你说这一枪连你的衣服都没有穿透,你穿的是什么宝衣?」
  夏志昌笑笑道:「那倒不是什么宝衣,只是一件背心而已,是老师父送给我的,他说这背心叫金丝甲,是用头发加上金丝编起来的,一共有十层,但不过才几分厚,据说是任何刀剑都刺不透,可是今天一试,也不怎么样,那颗子弹就差一点穿了过去。」
  孙小琴这才吁了一口气道:「能够挡住枪弹的衣服你还说不怎么样,满袋的珍珠宝石,,你看作石头子儿,我真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怪人。」
  夏志昌只耸耸肩道:「我也不知道,我在喇嘛寺里长大,那里全是喇嘛,连一面镜子都没有,因此我也不知道自己是长得什么样子。」
  孙小琴忍不住笑了,她觉得很有意思,她的一生中,从没见过这样一个男人。她是在山寨的强盗窝里长大的,那儿的男人都是粗野的,开口就是脏话,从没有正正经经的说过一句话。
  她也见过一些市集上的男人,有些认识她,战战兢兢,把她当作毒蛇,有些不认识她的,则又浮言浪语,口齿轻薄,老是想占她的便宜。
  所以她的心目中,对男人没有一点好印象,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虽是才见面,却使她感到与众不同。
  因此她的声音也变为轻柔了,笑笑道:「夏………夏志昌,你是叫这个名字吧!」
  「是的,孙姑娘。」
  孙小琴道:「我搭你的车子到都兰去行吗?」
  夏志昌道:「自然可以。不过,孙姑娘,我可要把话说在前面……」
  孙小琴立刻道:「你放心,我绝不会对你的珠宝动心思,我只是要脱离这个地方。」
  「姑娘误会了,我不是怕姑娘动我的珠宝,老实说,我根本没将这些玩意儿放在心上,姑娘如果喜欢,我可以把这些珠宝完全送给你。」
  他倒是绝不做作,说着就把手中的袋子丢给了孙小琴,她接住了,倒是真有点愕然:「你真送给我?」
  「当然了!连袋子都交给你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只可惜我身边只这么多了,否则我会多送你一点。」
  「……车子上不是还有好几包吗?」
  夏志昌笑笑道:「那是骗人的,这东西到底不是种稻田里的米粮,那会有这么多,车上两袋子装的是粮食,不信你可以打开来看,我的珠宝就是这些。」
  「就是这些也够多了,你别打开袋子了,我相信就是,夏志昌,你只有这一袋,给了我,你自己呢?」
  「我?我不要这玩意儿。」
  「你不要,你知道它值多少钱?」
  「我不知道,可是我不稀罕它,我认为银子一定要自己赚来的,花得才心安。」
  「好!好志气,可是你又为什么要送给我呢?」
  「我很喜欢你。」
  孙小琴不禁脸上一热,可是她看看夏志昌脸上的神情,却又没有一丝绮情的成份,才知道夏志昌口中所说的喜欢,不是她所想的那种意思。
  果然夏志昌道:「一个姑娘家能够认清是非,弃暗投明,努力向上,使我很佩服,所以我愿意送给你。」
  孙小琴的眉毛跳了一跳,傲然的道:「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也不要你的珠宝。虽然它很值钱,但是我也不喜欢要人家的东西,我喜欢自己赚自己花。」
  说着把珠宝袋子又丢了回来。
  夏志昌不在乎的接了往胸前一揣,笑道:「好!孙姑娘,你跟我的性情一样,我们可以交个朋友。你要到都兰去?」
  孙小琴道:「我要回到内地去,都兰只是我一个临时落脚的地方,那儿有我开的一间小店铺。」
  「你还在都兰开店?」
  「怎么,你不相信,我哥哥做强盗,我可不是,我开的那间药材铺可是规规矩矩的做生意。」
  「不!我相信!既然你有生计,倒是不必跟我一起走了,等我走了,你在后面慢慢的上路。」
  「为什么?还是怕我劫你的珠宝?」
  「孙姑娘,你是在说笑话了,我怎么会有那种心思,刚才我已经把珠宝全送给你了,是你自己不要。」
  「那为什么不肯让我搭你的便车走呢?这儿去都兰还有好长的一段路呢!却很少有车子,大青岭上虽然有马匹,我却不想要他们的。」
  夏志昌道:「跟我走在一起太危险,不知道是什么人跟我过不去,一路上都想要我的命。」
  「谁叫你带了这么多的珠宝,随便的亮相呢?财帛动人心,自然会引得人眼红了。」
  夏志昌道:「不是的!不是为珠宝,我刚离开塔拉尔宫时,没人知道我身上带了珠宝,可是有个姓王的胖子就上来假意地搭讪,想暗算我。」
  「王胖子?铁手无情王为仁!西南道上有名的杀手,他跟你有什么过节?」
  夏志昌道:「我根本不认识他,怎么会有过节呢?他倒是像为等着我似的,看见了我,连生意都不做了,匆匆的结束了生意跟着我。」
  孙小琴道:「王胖子真正的生意是杀人,……他缀上了你,一定是有人出价要除掉你,难怪他这几年,每年这时候要跑来一趟,以贩卖杂货作掩护,原来是为了要对付你,你结了什么大仇家?」
  「我不知道,我要到西宁才能问清楚我的身世。可是到西宁的这一段路上,一定不会太平。」
  孙小琴点点头道:「难怪我哥哥要亲自出来对付你了,那一定是王胖子唆使的,三个小时前,他带了两个手下来到大青岭找我哥哥,我就知道没好事,看来你的身分一定很重要。」
  「哦!我的身分很重要?」
  「是的!王胖子的代价很高,能够请得动他的人,必然是大财主,而他狙杀的对象,也一定是很有地位的人,他既然找上你,你必然不是个等闲人物了。」
  夏志昌摸摸头道:「那我可不清楚,我从小就被送进了塔拉尔宫,由珠玛师父抚育长大,我所知道的是在西宁有个叔叔,我要找他去。」
  孙小琴想了一下道:「我还是要跟你一起走,如果再有人敢对你不利时,我也可以帮你一把,我手上的这支枪很有点威力呢!」
  夏志昌看了她一眼,笑笑道:「你只要不怕危险,我自然是万分欢迎的,我们是不是这就走?」
  孙小琴点点头道:「不错!立刻走,立刻离开这个贼窝,永远也别再回来了。」
  另外两个女郎已经扶起了马兰莎,她们似乎已经知道了夏士昌的厉害,不敢再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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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夏志昌则弯腰把那些散落在地上的珠宝拾起来,马兰莎顾不得脸上的创痛,忍不住道:「这些珠宝是我的,你已经答应给我们了!」
  夏志昌道:「不错,我是答应过,但是我也告诉你过,说不可以贪婪,贪心能使到手的珠宝变为沙石,你不肯听,这次终于得到一个教训了。」
  马兰莎无以为答,夏志昌顿了一顿,但还是数出了五、六颗珍珠。放在她面前的地上道:「我给你留下这些,那是为了医治你脸上的创伤的,在伤痕快要收口的时候,把这些珍珠磨成粉,跟药一起吃下去,可以便你的脸上平复如前,不留一点痕迹。」
  马兰莎茫然的蹲下,拾起那几颗珍珠,却不知如何是好。
  夏志昌含笑过去,用一只手扳着车轮,一只手抬着车身,用劲往上一抬,已经把一千多斤的车子由陷坑中抬了起来,往前推了两步,使车轮完全着地时,才放了下来。
  孙小琴咋舌道:「你的力气真大。」
  夏志昌只是笑笑,正要开口,忽然又是两声枪响,枪声是发自不远处的斜角。
  紧接着枪声之后,又传来一声痛呼声,那却是来自山壁上一个隐蔽的地方。
  孙小琴脸色一变,连忙拔枪在手喝问:「谁?」
  却见吴长胜拖着一支长马枪,由隐蔽处出来,笑嘻嘻地道:「是我老头子!」
  孙小琴诧异道:「你……你又是谁?」
  吴长胜道:「我是夏少爷的伙伴,也是替他赶车的车夫。」
  「你不是摔下去了吗?怎么没有死?」
  「摔下去的是我的老伴儿。」
  孙小琴愕然地问夏志昌:「你们一共不是只有两个人吗?怎么会变成了三个人呢?」
  吴长胜笑笑道:「那是我的一件老棉袄跟一条破棉被,我已经用了十几二十年了,可不是我的老伴儿吗?」
  「原来你是用衣服做个假人,摔下去骗人的。」
  吴长胜笑笑道:「孙姑娘,你既然已经发现车子是故意陷进陷阱的,自然也会想到不可能有人会真正的摔下去吧!」
  孙小琴看看他手中的枪,目中现出了异采道:「老爷子,你还真行,居然能弄到这么好的枪,能借我看看?」
  吴长胜大方地递给她,孙小琴接过来,试了试枪机,然后又熟练的推开弹夹道:「这里面可以装八发子弹。」
  「是的!如果把第一发先推进枪膛,可以装九颗,动作快的话,可以在五秒钟内射完,最远可以及两百丈,只是一百五十丈外,就不容易取准了。」
  孙小琴道:「这么说来,在一百五十丈内,你可以百发百中了。」
  「这个我老头子没那么大的本事,只能打个对折。」
  「能够有一半的命中,也很不容易了,老爷子,你练了很久吗?」
  吴长胜笑笑道:「老头子玩枪儿不过是近年来的事,不过这支玩意儿很合手,凑合着练了三五十发,就差不多摸熟了,不是我吹牛,只要枪响,就不会落空。」
  夏志昌笑道:「老爹,打对折可也是你自己说的。」
  吴长胜笑道:「我也没胡说,这玩意见的枪子儿可不好买,我只有五十发,叫我百发百中可不是得折半?」
  孙小琴又忍不住被逗笑了,她发觉这个老头子也很有意思,看看他藏身的地方道:「老爷子你可真会挑掩蔽,从那儿点着放,我们这儿,一个也漏不掉。」
  吴长胜轻叹道:「不错,我躲在那儿是为了掩护夏少爷哪,可是我发现还有人比我占了更好的位置,吓得我一直不敢动,我只要一露身形,第一个挨枪的就是我,所以夏少爷,我很抱歉,让你受惊了。」
  夏志昌笑笑道:「没有呀,我这不是好好的。」
  吴长胜道:「起先我是看出孙老虎对你不怀好意,可是我不能动,因为这四位姑娘之四管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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