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皇帝大传(周远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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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皇帝大传(周远廉)-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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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但总的说来,数量是很大的。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乾隆帝举行登极大典,特颁恩诏大赦天下,其中专有一条,规定“各省民欠钱粮,系十年以上者,著该部查明具奏,候旨豁免”。[12]过了二十天,九月二十三日,他又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再免民欠,宣谕说:欲继皇考“惠养黎元之至德,俾服畴力穑之人,均沐恩膏,积通全释”,故特行降旨,“将雍正十二年以前各省钱粮实在民欠者,一并宽免”。从前江南积欠钱粮内之“官侵吏蚀二项”,系从民欠中分出来的,当时承办之官员处理很不妥当,现在将此欠粮亦“照民欠例宽免”。[13]这次蠲免的范围很广,数量很大,全国各州县,凡有拖欠钱粮者,均一律免除。虽然目前尚未发现有关此次免除欠赋总数的材料,但可以肯定,其数是很大的,姑举二例为证。邻近畿辅的山东省,雍正二年在册土地为九十六万余顷,应征田赋银三百万零七千余两、米四十七万余石、麦三万余石,从康熙五十八年至雍正十二年,积欠三百余万两,经河东总督王士俊、山东巡抚岳濬奉雍正帝之旨严厉催征,收了一百七十余万两,其余一百二十余万两,根据上述恩诏,全部蠲除。江南省(江苏、安微)逋赋情况十分严重,雍正帝严令大臣清查,雍正十年查明,从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九年,所属州县积欠钱粮一千零一十一万余两,其中,“官侵”(官员侵占)、“吏蚀”(吏胥吞蚀)为四百七十二万余两,“实在民欠者”为五百三十九万余两。这“民欠”五百余万和“官侵”、“吏蚀”四百余万,总共一千万余两,相当于全国一年田赋总数的三分之一强,这笔巨额欠赋,亦为乾隆帝全部免掉。[14]
  乾隆二年,免甘肃全省田赋和陕西田赋的一半,约赋银一百二、三十万两。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乾隆帝特下蠲免直隶、江苏、安徽三省田赋诏谕说:“朕切念民生,时廑宵旰”,或各省督抚陛见,或遇司道官员请训,“务以编氓疾苦,备细谘询,惟期海隅仓生,培固元气,庶臻家给人足之风”。近年畿辅歉收,江南上年遇早,“遂使吾民有乏食之虞”,因此,特颁谕旨,将直隶地丁钱粮蠲除九十万两,蠲苏州巡抚所属地丁钱粮银一百万两,免安徽六十万两赋银。[15]七年,他又下谕:雍正十三年,江苏、安徽、福建三省民欠正项钱粮银十七万余两,甘肃、福建、江苏三省欠米、豆、粮九万余石,甘肃欠草一百零七万余束,江浙二省欠槽项银七万余两、米二万余有,等等,皆一律免征,“务令闾阎均沾实惠”。[16]
  乾隆帝多次离京,到奉天、承德、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区谒祖陵,行围、祭孔、巡幸,每次都要蠲免所在州县钱粮。乾隆二年至易州安葬“皇考”世宗,他以沿途七个州县民人“趋役勤慎”,谕免今年田赋。六年,因北京至热几河、木兰行围所过州县“安营除道”,“有资民力”,命减今年额赋十分之三。八年,往盛京拜谒祖陵,照行旧例,免所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三,又免盛京户部庄头七年所欠米豆草束和八年应交仓粮。十一年至山西五台,十三年往山东曲阜,十五年到易州,至河南样符、登封二县,皆分别蠲减租赋。十六年出巡江浙,免除江苏省乾隆元年至十三年积欠地丁银二百二十余万两及安徽欠银三十万两,蠲浙江省本年额赋银三十万两。史称从乾隆元年至十八年,乾隆帝共免赋银二千四百九十余万两,“粮米称是”。[17]这还不包括登极恩诏所蠲一二千万两积欠田赋和乾隆十年的普免全国钱粮,可见蠲赋次数之多数量之大。
  除这些临时蠲减外,乾隆帝还多次下谕,豁除不少州县无法交纳的“虚粮”。江浙苏州、松江、嘉兴、湖州四府州,因系明初籍富民之田为官田,按其私租定为官赋,故赋税特重,世宗有所豁免,乾隆帝又下谕“再除江省浮粮银二十万,以纾民力”。
  江苏淮安府桃源县、徐州府宿迁县和睢宁县,滨临黄河,沿河地亩潦涸不常,雍正五年河复故道,旧潦之地涸出,河道总督以此为新淤田产,三县共报升科地一万二千九百余顷,经雍正帝委员查核,豁除七千二百余顷,其余五千七百余顷按则纳粮。乾隆帝对此下谕说:“朕以爱养百姓为心”,既知真情,“自当加恩开除”,将此三县所谓新淤地钱粮全部豁免。安徽泗州原报新淤地九千八百余顷,雍正帝开除八千六百余顷,乾隆帝以此处水势涨落不定,收成难保,将剩下的一千二百余顷新淤地田赋免除。灵壁县五湖田地低洼,波淹之区极难涸出,应纳粮地二千五百余顷,其赋亦予开免。山东剡城等二十八个州县遭大水灾之后的“沙存冲压地”一千三百余顷,需纳地丁银五千余两,以及章丘县“缺额粮银”三千九百余两,亦予永远豁免。江苏高淳县,明朝有草场田五千余顷,现因其田久非马户承耕,民人既纳田赋又交场租,特令除其赋额。山东济宁州、鱼台县水淹地土九百七十余顷,海丰、利津等州县“水冲沙压地”九百八十余顷,额征粮银一概免除。[18]乾隆三十年以前,共开豁浮粮、虚赋数十万两。
  这一切,对减轻民间困苦,起了不小的作用。

三、五次“普免天下钱粮”镯免赋银二万万两
  以减租蠲赋为“爱民”之“首务”的乾隆皇帝弘历,不仅多次地、大规模地按地区蠲减各处正额租赋,而且还于乾隆十年、三十五年、四十三年、五十五年及嘉庆元年(1796年)五次下达普免全国一年钱粮的谕旨,而且还三次全免南方漕粮(一次为米四百万石),累计蠲免赋银二万万两,相当于将近五年的全国财赋收入、数量之多,是空前绝后的。现将第一次乾隆十年正月初六日免赋的上谕摘录如下,作些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位英君下旨免赋的原因、目的和影响。乾隆帝在这道旨中宣谕说:
  “……朕临天下,十年于兹,抚育蒸黎,民依念切,躬行俭约,薄赋轻摇。……今寰宇敉宁,既鲜糜费之端,亦无兵役之耗,所有解部钱粮,原为八旗官兵及京员俸饷之所需,计其所给,较之宋时养兵之费,犹不及十之一二。至于各处工程,为利民之举者,亦只取给于存公银两,即朕偶有巡幸,赏赉所颁,亦属无几,是以左藏尚有余积。……朕思
  海宇乂安,民气和乐,持盈保泰,莫先于足民。况天下之财,止有此数,不聚于上,即散于下。仰惟我皇祖在位六十一年,蠲租赐复之诏,史不绝书,又曾特颁恩旨,将天下钱粮普免一次。……朕以继志述事之心,际重熙累洽之侯,欲使海噬山陬,一民一物,无不均沽大泽,为是特降谕旨,将丙寅年(十一年)直省应征钱粮,通行蠲免。其如何办理之处,著大学士会同该部,即速定拟具奏。”[19]
  乾隆帝这次普免钱粮的谕旨及其实施办法,表明了三个向题。其一,效法皇祖。乾隆帝对祖父玄烨十分崇拜,常讲“以皇祖之心为心”,“以皇祖之事为事”,以皇祖为楷模,效其所行,法其所事,达到皇祖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功勋更著,是他毕生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他把蠲租作为“爱民”之“首务”,亦与此有着密切的联系。康熙帝读过汉文帝赐民田租诏后曾着重指出:“蠲租乃古今第一仁政,下至穷谷荒陬,皆沽实惠,然必宫廷之上力崇节俭,然后可以行此。”[20]祖、孙对蠲租之同样重视,显然是贤孙继承祖志仿其所行。
  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初三日,圣祖玄烨谕告户部普免全国一年钱粮说:
  “……(朕)每思民为邦本,勤恤为先,政在养民,蠲租为急。……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朝廷恩泽,不施及于百姓,将安施乎!……而民生所以未尽殷阜者,良由承平既久,户口日蕃,地不加增,产不加益,食用不给,理有必然。朕洞瞩此隐,时深轸念,爰不靳敷仁,用甦民力。……
  自明年始,于三年以内,通免一周,俾远近均沾德泽。直隶、奉天、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所属,除漕项钱粮外,康熙五十年应征地亩银共七百二十二万六千一百两有奇,应征人丁银共一百一十五万一千两有奇,俱著察明全免,并历年旧欠共一百一十八万五千四百两有奇,亦俱著免征。其五十一年、五十二年应蠲省分,至期候旨行。”[21]
  过了三十四年,圣祖钟爱之贤孙乾隆帝弘历,亦下了同样的谕旨,专门讲到皇祖全免一年钱粮之事,宣布普蠲全国一年租赋,其实施办法亦沿此例。大学士、一等公讷亲等遵旨于乾隆十年六月二十四日议奏:查康熙五十一年蠲免天下钱粮,将各省分作三年全免一周。查全国地丁钱粮额银共二千八百二十四万余两,请将直隶、奉天、江苏、西安(陕西)、甘肃、福建、四川、湖南、云南、贵州等省银一千零四十二万余两,于十一年全免,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广西等省银八百六十二万余两于十二年全免,山东、湖北、江西、山西等省银九百一十九万余两于十三年免除。耗羡银照旧输纳,留充地方公用。帝从其议。不久又规定,原来不在蠲免范围内的甘肃“番粮草束”,福建、台湾之票米,四川之“夷赋”,陕西、西宁的马贡,河南官庄义田,广东官租学租,浙江滨海之租谷租银,直隶固安、霸安之旗户屯粮,奉天之米豆,山西之本色兵饷,遇该省届免之年,一律停其输纳。[22]将此和康熙免租相比较,确是十分类似,只不过康熙四十九年十月之诏还免了各省积欠和应届漕运钱粮,而乾隆十年之谕未提此事,仅此差别而己。
  其二,知难而进。普免全国一年钱粮,并非轻而易举,没有一定的物质条件,没有很大的勇气,是不能施此特恩的。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国家财政进一步好转,国库存银有所增加,“左藏尚有余积”,为乾隆帝普免租赋提供了一定的必要条件。但是,十年的时间,并不太长,积累的帑银毕竟有限,兼之,租赋已蠲免上千万两,乾隆七年黄河、淮河涨水,赈济江苏、安徽饥民用银一千余万两,各项支出又大量增加,财经状况不能说可以使人安枕无忧。乾隆六年,户部左侍郎梁诗正奏述收支情形说:“度支经费,莫大于兵饷”,每年春秋二拨解部银,多则七八百万两,少则四五百万,而京中各项支销,合计须一千一二百万,入不敷出。因为,八旗兵饷和绿营军费日增,雍正元年以前各省绿营总额为五十八万余名,后用兵准噶尔及苗疆,增设十一万六千余名,比康熙时岁增饷银五六百万两。八旗生齿日繁,衣食维艰。应当裁减冗兵,遣派北京闲散旗人往东北屯垦田地。过了四年,已升户部尚书的梁诗正,又上疏说:“每岁天下租赋,以供官兵俸饷各项经费,惟余二百余万,实不足备水旱兵戈之用。今虽府库充盈,皇上宜以节俭为要,勿兴土木之工、黩武之师,应以持盈保泰。”[23]
  姑且按每年余银二百万两计算,十年也不过二千万,除去乾隆七年赈济江苏、安徽一千万,新增余银仅只一千万两左右,加上即位时世宗遗下库银二千四百万两,大致估算,此次乾隆帝宣布普免全国钱粮时,库存帑银约有四千多万两。如若年成正常,每岁田赋、丁银、盐课、关税等项收入四千万两,扣除各项开支,略有节余,那末,这四千余万两的库银,确是相当可观的数字,有了这笔巨额余银,遇到遣兵出征、水旱大灾等非常事件,就不会惊慌失措,无银支付。[24]但是,这项帑银设若作为普免全国钱粮的储备资金,则显然不太充足,仅免征七百余万顷的地丁银就为二千八百余万两,加上广东官租学租等,大致少收银三千万两,一下子就使存银减少到一千余万,很难应付突然发生的各项急需,正如梁诗正所说“实不足备水旱干戈之用”。
  因此,在这时下谕全部免除一年钱粮,必然引起一些才识短浅重利轻仁之人的议论,要知道,康熙帝是当了四十九年皇帝之后才降普蠲之旨,而今皇上刚执政十年就行此举,末免过分匆忙。御史赫泰竟公然上疏谏阻,力言“国家经费,有备无患,今当无事之时,不应蠲免一年钱粮”。[25]
  乾隆帝一向注重国家财政收支情形,当然不会不知道普蠲将会影响到库银的暂时减少,财政上可能遇到一些困难,但他高瞻远瞩,将此视为实现其使民有恒产“本固邦宁”的目标之有效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他特下专谕,严厉斥责赫泰“逞其私智小慧,妄议朝廷重大政务”,“悖谬已极”。他再次重申爱民之意,宣谕说:“朕以爱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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