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为我迷醉 席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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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你为我迷醉 席绢-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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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敢相信,并且可怜兮兮地看着那个仍止不住笑的孟冠人。“真的是他?”

“没有那么糟,姑娘。他不少谦谦君子,但绝对不会侵犯你;他什么都做过,就是不强暴女人——不动良家女是他的原则。”他的表情很诚恳。

但是朱浣浣却觉得这个人很有幸灾乐祸的意味。侵犯——不,他不会——但他会掠夺。

他抚住自己不安的心;她几乎是被用拖的,给孟冠人拉进办公室。

“别怕呀!我叫孟冠人,我是好人。”他自我介绍。

“不要对商品上下其手!”丁皓皱眉斥喝着。

他坐在大办公桌上,一脚踩着卓前的椅子,真是坐没坐相;但——他总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气势。

“商品?如果这是我的新名字的话,我可不爱!”他低语,开始了解这个不是“谦谦君子”的丁皓并不喜欢她来打扰他,并且还把她看成烫手山芋,只是看在被哥哥硬拖孤的份上而不得不接受她。

“你比我想象中聪明许多。”

“我或许被保护得过分单纯,但并不愚笨。”她淡淡说着。她明白自己给人错觉太多,所以没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早已习惯了。

“坐。”他眼光是深思的。

在真皮沙发中坐定,她不自觉又将眼光移向丁皓,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她开口:“丁先生,反正我哥哥已经出国了,不如我们之间就算了吧。我去我的朋友住,你也可以不必勉强和我住在一起,这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她不能想象与这人共处一室;他或许值得信任,但并不好相处,态度傲慢得很。如果丁皓有一点脑子应会答应——“不。”他回答,并且认为不值多谈。他接着坐她对面的长沙发上,双腿在茶几上一搁,又开口了:“你有法子胜任秘书的工作吧?朱建民说你当过短期秘书。”

她没回答,心想:这人真的非常不礼貌,一双大脚就在她眼前晃,讨厌透了,没一点规矩。

“把脚放下来,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丁皓盯着她。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当他的面斥责他,就是在背后议论也不敢,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却又美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竟敢在他的地盘上、在他的面前,这么理直气壮的对他颐指气使!

听到办公桌旁孟冠人的闷咳,他投过去一记杀人目光,然后又将眼睛恶狠狠地看向朱浣浣,等着看她在他眼光下冒冷汗、哭泣。

可惜朱浣浣没空看他吓人的眼,她一双美目还是盯着他放在茶几上的脚;见他迟迟不放下,一点也不改进,她只好自己来了。她站起来绕过小茶几,坐在他身边,在两个大男人的错愕眼光下,亲手抬下他那两只脚,并且挥了挥沾了灰尘的桌巾,拉回平整的原样——她无法忍受脏乱。

“这样好多了,是不?”她羞怯一笑,像是个小新娘意图取悦丈夫一般的看着丁皓。

“看来你比较能胜任管家婆之类的工作。”孟冠人笑着她,并且瞄着一脸失神的丁皓;真有趣!

“是呀!所以哥哥老是笑我不该读法律,应该读家政系。”她小心翼翼看着丁皓一直没舒缓的脸。

两男人同时又楞了一下;法律?她是大学生哪!

“见鬼!”丁皓倏地站起来,闷不吭声走了出去。

这个莫名的举动叫朱浣浣不知所错——得罪他了吗?是不是自己太无礼了?

“你适合当律师吗?”孟冠人对她兴趣正浓,没空出去追问丁皓他刚才的行为——除非他是活得不耐烦了才会挑这个时刻自讨没趣。

朱浣浣很想花全部的心思在与孟冠人的谈话上,可是一双大眼睛却老是不争气的往门口飘,她轻声道:“理想与现实是差很多的。我学法律只是想训练口才、训练逻辑思考组织能力,可是却仍无法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我同学就笑我虽是全系第三名毕业,竟然老是被人说得哑口无言;别人一出口攻击我,我就只瞠目结舌的份。”

“就比如是将满腹才学锁在一个珠宝盒中,束之高阁,没法应用罗?”孟冠人贴切地诠释,语气充满嘲弄。

“不要笑我,我只是口才差而已,又加上我的音调一辈子也训练不成清晰有力;可是我的文章写得很好——上个月有一件官司是我替被告律师拟的稿,结果胜诉了呢!”

朱浣浣羞红脸,为这种肤浅的炫耀感到汗颜。

孟冠人低笑;第一次看走眼呢!起先真以为她是那种胸无大脑的大小姐,哎!其实是个可爱的小女人;这么单纯——几近绝种的单纯——应该好好爱护。

“我来追你好吗?”他问,眼光撇想推门而入的丁皓。

“别开玩笑了。”她呆呆的叫了出来。她不要他来追求,不合适呀!

丁皓尖酸刻薄的声音在她身后冷冷传了过来:“人家堂堂大小姐,又是法律系高材生,想追她可得先称称自己的斤两;你没表示,人家还以为你这个哈佛工商管理博士,只是个不学无术的电梯接待员呢!”

朱浣浣一张粉脸涨得更红。此刻她真希望有水晶的好口才,可以吼得丁皓哑口无言,自己气的半死又无从发作;但是——唉!朱浣浣毕竟是朱浣浣,只有红着脸、干瞪眼的份了!

——她只转身看她,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眼见两人对峙的局面,孟冠人双眼瞄来瞄去,暗笑在心头;丁皓呀丁皓,这回看你往哪里逃!为了保命,孟冠人决定退出是非圈,不留下来观战当炮灰。

“阿皓,我中午有约,先走了。”——竟然先溜了。

丁皓用要揍人的眼光看着阖上的门,心想:这小子什么鬼心思?等会要他好看!然后眼光转回丌自羞怒不已的朱浣浣身上;只不过是个女人而已,有什么好麻烦的?他厌恶自己的感觉。

“有什么话就痛痛快快地说出来,没有的话,该做别的事了。”他用冷峻的语气说着,这副神情语气会使一个大男人膝盖打颤、使女人花容失色急欲逃开——他不是故意要吓她,但他向来就是这种口气。

出乎他意料之外,这个小女生并没有花容失色,更无泫然欲泣,唯一不同的是,的脸色终于回复正常。她深吸一口气道:“我哥哥将我交给你——不!是将我麻烦你照应,并不是要我利用这段时间交一个有钱男朋友,或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我并不穷,而且我有一技之长,我也不花常花钱,假使我一辈子不工作也可以安然宽裕过余生——我的意思是,我党钱够多了,不必更多;还有,我要高速你,学历并代表一切,哈佛大学又怎样?文凭还不是金钱堆砌而成,没有实学才是最可悲。无读大学并不是为了文凭,而是想要学习,为了向别人证明我不是脑袋空空的笨蛋,你不可以污蔑我。”多可笑!读大学的她竟换来一阵冷嘲热讽,难道活该注定她要因为外表而认命的当别人口中的草包美人吗?

这番义正严词配上她特有软软甜甜的嗓音实在没有多少震撼力,可是丁皓听进去了,冷峻的神色逐步减缓——不知她说了哪一句令他动容了。

“你倒很有自知之明呀!说了这么多的话很辛苦吧!”他终于想到要倒杯茶给她解渴;看来,如果好好加以磨练,她也可以辩才无碍。

“我当然有自知之明。”她没好气地接过茶。“好吧,现在有什么工作要做?”她不想再继续一些绕在自己身上打转的话题了。

丁皓耸耸肩道:“今天先不谈工作。走吧,我带你回公寓安顿。”他抓桌上的钥匙串。

“那以后的工作范围呢?”——她喜欢先做好规划。

他又耸肩。“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吧!”说完迳自开往门外走。

她小跑步跟在他身后,低声叫着:“我不希望你以为我不学无术,我会做很多事……嗳呀!”她哀叫一声。

因为已到了电梯前,所以丁皓突然止住步子,以致朱浣浣撞上了他的背,撞疼了自己的鼻子。——果真是钢筋铁骨。

合该注定今天她要出糗。电梯门开了,丁皓走进去,她还在摸自己的鼻子,要走进去时整个人突然扑入丁皓怀中——她的脚绊到了电梯凸出一公分的铁片——就这样,以最标准的姿势让丁皓抱个满怀。

她真是香,并且超乎想象的柔软!他呻吟一声,很粗鲁地推开她,并且背对她。

朱浣浣觉得自己窘得全身发烧、满脸通红……是她的过失没错,可是他也不该将她当那种随便投怀送抱的坏女人呀!她又不是故意的!即使他的胸膛纠结的肌肉令她心神恍惚怦动,可是她不是那种不自爱的女人,她才不会藉故与人碰触,他必须明白这一点。

“丁先生……”

“叫我丁皓,或阿皓。”他纠正。

“好吧,丁皓。我从来不曾于人乱来,我是很自爱的;刚才,很抱歉。”

他扬起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她。朱浣浣与他对看了一会,直到电梯门开了,她才急急先走出去。她不明白自己怎么没来由的心慌;是怕吗?

不是,只是一种悸动……这个外表可怕的男人似乎有着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力量,教她……不敢再面对下去了。

她走到大门口,等丁皓开车出来时就有几个公司员工对她不停打量。她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对了;除了二只大皮箱使她看起来像要与人私奔之外,她的衣着可没有什么不妥。

初春时节,她一身包得密不透风,没有暴露的地方,但仍若隐若显地露出一身婀娜多姿的曲线。

“他们为什么一直看我?”

上车后,她好奇地问丁皓。

“我的车子从来没载过女人。”他撇了撇嘴角。

“于是他们将我想成你的女朋友了?”

“客气。是姘头!”他说出了难听至极的字眼。

朱浣浣倒抽一口冷气。“你怎能这样说!”

“道上的用语只有姘头与情妇。女朋友?太纯情了吧!小姐,我们不用那三个字。”

他笑了出来。

他竟然有脸笑!朱浣浣决定不要理他了。记住明天来上班时要搭公车或计程车,绝不搭他的车子。姘头?留给不幸当上他女朋友的女人用吧!她可消受不起。

原来星期三该正式上班的,但今天已是周末了,她还是窝在丁皓的公寓。

第一眼见到他公寓所出的地段,她双眼就开始发软。他的公寓大厦很新,十层楼,在巷子里面,似乎很寻常,可是要从那些巷巷弄弄走到公寓就非常吓人了——这边是“凌月巷”——全台北最黑暗、最龙蛇混杂的黑巷。平日白天还好,几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角落聚非小赌;一到晚上可就精彩了,打架、械斗、吵闹、赌博……黑社会一套剧本全在此可见……老天!她怎么会沦落到这地方来?

第二眼所见的就是丁皓的公寓了;他门一开,她简直没当场昏倒。朱浣浣早就知道。

单身汉住的地方是不会干净到哪里去的,也非常有心里准备知道会看到最差的环境。差堪告慰的是,以大厦表面来看还挺光鲜的,这幢落成不到三年的大厦内部,至少没有剥落的油漆于翘起的地砖——的确没有;她看到的是:白色的地砖上年代久远的油污与泥土脚印布满地板所有面积;一组原本十分华丽的沙发组合,零星散布——有一张单人坐椅甚至少了一只脚,可怜兮兮的椅在墙壁一角;所有的座垫上头堆满了杂物、臭衣服、臭袜子;三四碗吃过的泡面仍在那里,几条面条挂垂在边缘上还染了许多油渍在座垫上;与沙发组同一系列搭配的茶几被拉到墙角,堆放一堆小山般高的衣服——丁皓说是洗好的,但由颜色与味道来看,那显然是谎话;被扯下一边的窗帘,垂在地上;地上一滩水——丁皓说是前天下雨,他忘了关上窗所致。朱浣浣压下想尖叫的冲动,告诉自己,这种惨不忍睹还只是客厅而已,她还要留点力气看看他别的地方。

厨房还好,只有一些锅锅碟碟的东西乱放;因为他不开伙,所以厨房只有地板与垃圾的恶臭需要打理而已。丁皓的房间比客厅更糟,糟到他已敢睡到客房去了;米色的床单被他睡成黑色,枕头早已睡凹了一个洞,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是什么。一入房门,迎面而来的是一阵恶臭,再来就是四处乱丢的衣服,床上还有一些啃了一半的面包及喝了一半的饮料,许是放久了,招来不少蚊蝇与蟑螂。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好好的一个地方,丁皓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将它糟蹋到这种地步?更别说衣物已满出来的洗衣槽与脏臭的浴室了。

四天!她用了四天把公寓清理干净;扫出来的垃圾可以填平台湾海峡,清洗出的衣服可以开一家男装店。她还将一些损坏的家具与没用的杂物全部出清,沙发全加上椅套,最后是地板,刷了两天才恢复原来的颜色。光这些工作已累得她直不起腰了;可是事还没完,昨天晚上她死拖着丁皓上百货公司买床单与枕头、被套——所有房间的床全被他三年来睡出了永远洗不干净的污垢,他还能忍受,她可不行;她才不要再睡睡袋了。当她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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