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为我迷醉 席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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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你为我迷醉 席绢-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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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是红福巷,大王牛肉面这边有人在打架滋事,快派人来呀。“她收线。

“臭女人!”为首的人一巴掌打向她水晶没有躲,就等着这几个只会用蛮力的痞子过来。

但,还没近她的身,为首的人却早已被一拳打得飞撞到身后四个手下身上,倒成一堆。

“老大!”其中一人将手神入口袋。

“不可以。”为首的人按住手下的手。

而那个叫石强的人早已挡在白水晶面前,用低沉的声音道:“陈昆明,聪明的话就快走!这地方亮家伙的下场你自己清楚。”

五人站起来,在为首的人点头示意下,飞快地走了;临走时,为首的陈昆明撂下狠话:“我们‘李派’不会放过你的!”

警笛声远远传来。白水晶丢下五百元,抓着男人的手不由分说拉着就跑——她可不想上社会版丢人,也不想被带到警察局盘问个没完——拉着他跑是觉得两人同一阵线;他是个好人,刚才那些人有枪,而这男人发现后立即挡在她身前;一个人的好坏不是外表或一张嘴可以看得出来的,肢体所表现出来的最准确,这个男人若不是认为自己死活无所谓就是不愿殃及无辜。

感动,只是一刹那间的事,平静二十四年的心湖竟然起了波澜;如果一个男人可以用生命去保护一个素昧平生的人,那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这种好男人当然要好好把握:她决定了!

“你到底要到去哪里?”在巷子间钻来钻去近二十分钟后,那男人终于忍不住问了。

“吃饭!我可还没吃哩。”她指着巷子一家自助餐。

“小妹妹,你自己去吃,我没空陪你。吃完快回家,乖乖地。”石强口气有些柔和,与冷酷气质不搭,口气听起来也怪怪的,但关心之意非常明显。还没见过小女生像她这么有勇气的。入狱五年了,他杀手特训出来的敏锐直觉早知道小女孩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他,那时就觉得她十分有胆。他现在这种样子像土匪又像流浪汉,她非但没立刻逃开与他划清界限,甚至还笑嘻嘻地打电话在众人面前报警。太大胆的人总是早死,等小女孩长大了就会明白这一点;如果她这种性子能活到二十岁的话。

“你要去哪里?回家吗?”她双手连忙抓住他的手臂;哪能白白地放他走。

石强眼光黯了一下说道:“我没有家。我只是要去找一个人,他会给我工作。”

“在哪里?我要知道;我们是生死之交呢!你要高速我地点,我才好去找你。”白水晶干脆就顺应外表装得很小很小——至少他不会对一个小女生设防。

他拉开她的手,轻声道:“沾上我这种人会倒大楣;别找我。”

“喂!”她很想追去,可是又停住了;追上去要做什么呢?他叫石强,今天出狱;他大哥似乎是黑道老大,可是他却要去找工作。这些对她是陌生的,能在此刻帮助他什么?等他站稳了再说吧!有缘,及会再见的。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自己是个律师;而他却是混黑道甫出狱的人。她有信于他,他搞不好会退避三舍;男人的自尊与自卑是一体二面的,女人是伤不得的,要是遇上那种不会转圜的大男人就更完蛋了。白水晶咬了咬唇;会再见的!那时可要想个好办法,她不玩欺瞒的游戏,而且她要嫁给他。改天找浣浣去吧!她搬去与一个据说是“正人君子”的男人同住,近两个星期不见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发生;如果有恋爱事件,她正好可以观摩一下。

丁皓是个坐不住的人,如果他能安静坐在办公椅上超过一个小时,就代表那时他很想睡觉;最正常的丁皓是跟着员工四处巡视,一回来就很随意瘫在沙发上烟酒不离身,听着朱浣浣报告这些天工作的进度,露出一贯懒懒的表情。

今天丁皓没出公司,真是奇怪。朱浣浣一边输客户资料到电脑中建档,一边偷瞄他;他甚至还叫她闭嘴。有很多次,她在口头报告是,用甜甜软软的嗓音催眠了丁皓,往后丁皓午睡睡不着时,都会叫她背一篇文言文来给他助眠。天生的嗓音她改不了,对他的“善加利用”又好气又好笑。闷一早上了,丁皓一会儿到楼下,一会儿上来,说在等人,而孟冠人也用高度兴趣的眼神在门口张望。这两个人今天真是太奇怪了,他们连午餐也不肯下去吃,到最后委托她去买自助餐。

是什么重要人物呢?朱浣浣提两个饭盒从巷子口走出来,等红绿灯是还在想。昨天丁皓要她一同到六楼搬一些杂物去丢,说是要给客人住,她还顺便大清扫了一番,到今天腰还有些酸疼;谁叫她天生的鸡婆命。见不得屋子杂乱不堪。

正想得入神,一辆宾士车挡住了她的去路。朱浣浣睁大眼看到三个彪形大汗围住她,而站在她面前的,是一身雪白西装、手捧一大束玫瑰的王平志。他拿着花的手搁在车盖上,另一手叉在裤子上,双腿交叉而立,面孔以四十五度角面对她,前额的头发吹得高高的,活像是刚从精品店走出来的样子,从头到脚都一尘不染。

下了二三天的梅雨,此刻天空仍灰灰的,有丝阴郁,他这一身白实在很不搭调。

“嗨!

浣浣!“王平志以很酷的手势将花送到她面前。

朱浣浣并不怎么想见到这一个人。在公司帮哥哥的忙时,成天受他骚扰;她已经拒绝得很明白了,可是这人并不懂得罢休,天天藉故找她,并且双眼明确地写着“欲望”

二字,老是流着口水盯她的胸部看——那是她坚持离开公司、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主因,已经半个月不曾见到这个人,以为可以就此摆脱,想不到他竟然有蹦了出来:好神通广大呀!

“有事吗?”她没接过花——一直觉得玫瑰俗气,并且廉价,更讨厌送花的人。

王平志扬起眉毛,双肩一耸。

“你哥哥人在国外,我当然有义务关心你呀!你怎么到一间流氓公司当会计呢?到自己公司当主管不是更好吗?我真是替你抱屈。一同吃午餐吧!”他眼光轻蔑地瞄了一下她手中提的饭盒,说完就抓住她手腕要进车。

朱浣浣挣扎着,叫道:“放开我!你要做什么?我已经吃饱了。王平志,我还要会公司上班。”

王平志色迷迷地看她胸部,不满地说道:“你连流氓都可以陪睡,为什么不能陪我睡?我王平志有钱有势,是个人物;那家伙算什么?我要弄垮他!你还是乖乖地跟我吧!”

“你说什么?!”朱浣浣惊呼。哦!这男人心中除了钱、权、色欲之外,就没什么了吗?竟然开口闭口这么淫秽。这人以前还算客气,说话还很含蓄,现在他竟然说得这么露骨,且毫无羞色。“放开我!王平志,大庭广众之下你想做什么?”

“哼!他们管我做什么?谁敢管?”王平志得意地扫了四周一眼,路人匆匆走避——他身边这三个手下够吓人了。

丁皓,你在哪里?朱浣浣心中暗叫。真是的!用得上的时候偏不在身边,平常派不上用场却总是跟着她四处跑。她心中暗道:可不能与他上车。心念一转猛用鞋尖踢他脚后跟,在他痛得尚未叫出口时,又将手中的饭盒砸在他头上,急忙转身要逃。

“抓住她,快!”王平志气急败坏地大叫。

街上人多,是利也是弊;一方面可以混淆他们的视线于阻挡他们的速度,但同样的也使得朱浣浣闪人闪得很辛苦。一头栽入一具宽阔的胸膛中——丁皓?这人身上有丁皓的气息!

她匆忙抬头,见到的却是一张比丁皓好看的脸,不是孟冠人那种贵族化的俊美,而是很阳刚的那一种;很高,与丁皓不相上下;身子很结实,也与丁皓相同。唉!现在可不是大做比较的时候。“对不起!”她匆匆低语,忙要闪过,可是王平志的爪牙早已呈三角形包围住他们,路人也很自动地退到两边闪开。一拐一拐的王平志企图在疼痛中仍做潇洒状,表情十分怪异。

“抓住她——小子,你是谁?快闪开别多管闲事,免得惹祸上身。”

“你快走吧!这几个人不讲理的。”朱浣浣也没打算拖人下水,好心地对面前这个壮汗说着。

石强皱眉看着眼前艳丽无比的女人——脂粉不施,却亮丽可人,天生的尤物。包在层层衣服下的身材曲线隐约可见,完全不必靠化妆品来添色生辉,加上声音嗲嗲柔柔地低沉诱人,想来应该是那种老大的女人,或酒家女之类的绝佳人选;不过,那一双眼太纯真了些,与她外表完全不符。他——有必要趟这个浑水吗?他向来不多管闲事的;可是,若任这女人被抓走了,她会有什么下场?那几个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入流的角色,什么卑鄙事做不出来?

他心中暗自叹了口气;从早上十一点从新竹被放出来,搭车一会到台北,不惹事生非,别人可不放过他,事情自会沾上他,若真以为出狱后可以天下太平可就真是妄想了。

“他们抓你做什么?”他问。

“色欲熏心!还能有什么?”她轻哼着,瞪王平志。“掳人是犯法的,你眼中还有没有法律?光是妨害自由就够你关上半年了。”

“少废话。抓不到你,我誓不为人!”王平志见那大汉似乎无意介入,很蛮横地伸手抓向朱浣浣。她惊呼出声;不过,不是因为王平志的禄上之爪,而是王平志被打飞出去,躺在地上;她的右肩上方出现一只手臂,手指有力的成拳。她转身看陌生人,轻声道:“谢谢。”

“找死!”另外三个人立即扑向他们,身手利落地闪动,也没有看清如何出手的,只一会儿就见三个人全跌到地上,随即落荒而逃了,就像所有电视情节中的落水狗一样。

临走时,他们撂下狠话:“给我记住!”然后逃之夭夭了。

“有没有受伤?”她连忙上前问着,抓起他的双手端详。水晶说过,赤手空拳与人对打,使力不当就会伤到指关节;看他下手不轻呢!

“没有。”石强收回双手。今天净遇到奇怪的女性。他看了一下四周,问道:“这附近有保全公司吗?‘讯雷保全公司’——”

“有啊!有啊!你跟我来,过马路再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也在那边上班,正好同行。”朱浣浣猛然想到这人就是丁皓等了一上午要见的人。

“我叫朱浣浣,您呢?”

“石强。”

显然也是个惜言如金的人。

朱浣浣也不多说,领他往公司走去。

拒绝了她牵他过马路的好意,石强忍不住好奇地打量这个外表艳丽无比,个性却非常母性的女人,她那种爱照顾人、把别人当小孩的性子,全在行为举止中轻易可见。他坐牢的五年肩,台湾发生什么事了!怎么他以前所知道的女性与今天所见的完全不同?

像朱浣浣这种美艳的女人他见得多了,虽个个不及她出色,但那种艳与美的特质不相上下,身材也是惹火级的。他注意到朱浣浣说话的嗓音是天生的,完全不是矫揉造作。一般老大、大哥级人物,身边都会包养这型的情妇来暖床;当初大哥“分配”给他的女人王妮如也是这一型的。一般而言,这类女人头脑空无一物、有疯狂的采购欲、讲究名牌,却无品味、信奉寄生虫理论、最擅长争风吃醋,设计别的女人,勾引别的男人,原始本钱更是利用得淋漓尽致;但,朱浣浣不是——她的眼神很清纯、很正直,笑起来毫无心机,怎么会有这一种女人呢?还有,中午那个小女生的胆量也是无人可及;面对地痞流氓的拳头还能谈笑风生,那一双晶亮的大眼闪着逗弄与促狭——才十六、七的丫头,这等胆量能不让人佩服吗?初生牛犊不畏虎吧!不知怎地,一面之缘就将那个小女孩的面孔深刻的刻画在心中,久久无法忘怀……

“丁皓,我回来了。”朱浣浣探头入丁皓的办公室。

壁上的时钟正指着一点五十八分;她见丁皓与孟冠人双双垮在沙发上,一点形象也没有的把脚全放在茶几上,弄脏了她今天才铺上去的白色桌巾。

“饭呢?你从十二点半出门到现在才回来,你是跑到非洲去买了是不是!”丁皓忍不住吼出来;他饿坏了。

朱浣浣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老是觉得少了件东西了——便当不见了。她盯着自己的双手,然后再看向两双虎视眈眈的眼神,他有些心虚地笑着道:“我拿去砸王平志了……呃,我去员工餐厅看看还有没有剩下的!”连忙要逃。

“朱浣浣!”

“等一下!”

丁皓与孟冠人同时跳了起来。看来情势非同小可,朱浣浣急忙躲到站在办公室外的石强身后。

“丁皓,你们有客人!”她不知道两个饥饿的男人会这么可怕,难怪他们吃东西总是用抢的。近来孟冠人天天到丁皓家吃晚饭,她煮得再多也会被他们一扫而光;这还不恐怖,恐怖的是丁皓半夜还会叫醒她,叫她下厨炒个饭或煮个面给他吃,因为他饿坏了。

丁皓最不耐饿,并且食量大得吓人;所以现在这两个男人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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