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中国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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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中国古代史)-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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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上上、上中……下中、下下共计九品,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吏部。吏部在任命官员时,原则上应该与中正官核定的“品级”相一致。中正官具备了影响仕途升降的实权,因此又称“九品官人法”。到司马懿执掌魏国大权时,在各州增设大中正。探求“九品中正”的立制初衷,“盖以论人材优劣,非为世族高卑”(《宋书·恩幸传》);而且从中正官必须是现任朝官、只负责对本籍贯士人评定等级的规定来看,实在是大有深意的,这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往往徇情枉法,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演变为以“家世”、“阀阅”定高下。此后,整个两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门阀士族垄断仕途,严重地阻碍了社会中下层的优秀人才的选拔和任用,从而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九品中正制的这一积弊,在西晋建国之后,就有一批政治家、政论家给以揭露和批判。其中,尤以直谏之臣刘毅所论最为透彻,他所说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几乎是批判九品中正制的经典名言。他上书晋武帝司马炎,力主废除中正之制:“盖中正之设,于损政之道有八。……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古今之失,莫大于此!”(《晋书·刘毅传》)此外,还有段灼的抨击之论:“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即当涂之昆弟也。”(《晋书·段灼传》)重臣卫瓘、司马亮,也曾主张废止九品中正制。但司马炎深知它对于士族利益关涉极重,为了争取官僚士大夫集团的拥戴,他不能贸然行事。
九品中正制的完全废止,迟至隋文帝时期。不久,一种全新的制度——科举制就出现了。

17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我国历史上以民族冲突激烈引人注目,不同文化互相冲突、交流并趋向融合构成了它的时代特色。
民族矛盾的潜在危机,在西晋初年已经显现出来。郭钦、江统先后发出了警示之论,特别是江统在《徙戎论》中对问题的由来做过认真的分析:自汉代以来,不断有游牧于西、北边远地区的胡族内迁,在许多地区形成了胡汉杂居的局面,甚至原为汉族文化中心的关中地区,也已是“戎狄居半”。由于地方官吏对“内迁”、“内附”的部族盘剥过重、役使过甚,激起了其首领人物和部众的反抗情绪,“怨恨之气,毒于骨髓”,一旦有“风尘不虞之虑”,后果不堪设想。江统进一步提出将内附各族“各附本种,反其旧土”(《晋书·江统传》)。江统徙戎出塞的主张,并不是解决问题的高明政见,但他预见到了这一形势所潜伏的严重危机,而西晋统治集团上层并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在大伤国家元气的“八王之乱”中,又有统治集团的上层人物企图利用胡族军事力量打内战,给少数民族贵族首领兴兵立国创造了条件。以匈奴首领刘渊的起兵为开端,民族矛盾以大规模战争的形式爆发在历史舞台上。这股史书上称之为“五胡乱华”的战乱,不仅使西晋王朝惨遭灭顶之祸,还把全国拖入长期的刀兵劫难之中。
在以骠悍著称的游牧民族挥兵南进,力图征服中原的时候,民族矛盾曾经发展到民族仇杀的程度。仅举一例就可以反映出它的残酷性。羯人所建立的后赵政权,在暴君石虎统治时期,对汉族人民的奴役和凌辱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石虎的养孙汉人冉闵,借机发动军事政变,控制了都城,下令汉人“杀胡”,汉人在复仇情绪和重赏刺激的双重激励之下,群起响应,“一日之中,斩首数万,……无贵贱、男女、少长皆斩之,死者二十余万。”甚至于部分汉人只因长相接近于羯人也被一体杀戮,“于时高鼻多须至有滥死者半”(《晋书·石季龙载记下》)。这种杀戮无辜妇幼的做法,当然应该批判;但它出现的原因,却主要是因为胡族军事集团的的统治过于残暴,而引发过当的的复仇。在十六国混战以及南北朝对峙时期,胡族军事集团滥杀无辜的汉族百姓,或辱骂汉人为“汉狗”,倡言“只需杀却”之类的事件时常发生。特别是北魏拓拔氏政权前期,民族压迫更为惨烈。他们在攻打南朝之时,胁迫汉人为步兵充任前驱,而以鲜卑骑兵督战于后,汉人稍有迟缓,即遭杀戮。魏太武帝征战以杀人为乐事,曾制造过赤地千里的惨剧。他甚至对其它被奴役的少数民族也充满仇视。他致书南朝守将,告知对方放手杀人就是帮自己消除内患,理由是:“我今所遣斗兵,尽非我国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三秦氐、羌。……卿若杀丁零、胡,无不利。”(《宋书·臧质传》)这种变态心理,足以说明民族冲突的严重性。
当着少数民族在中原建立起政权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们不得不思考如何笼络占据人口大多数的汉族人民。于是,推行“汉化”政策,就成了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野蛮的征服者往往被文明水平更高的被征服者所征服,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主动”汉化的过程,就是明显的例证。对于少数民族而言,汉化意味着背离他们原有的文化传统,因此有一部分守旧的势力会以种种方式加以反对,主张汉化的代表人物甚至不得不用铁腕手段予以镇压。前秦皇帝苻坚,是十六国之中最有作为的统治者,为了推行汉化政策,他委政于汉族政治家王猛,贬斥甚至杀戮居功自傲抵制汉化的氐族豪酋。以推行汉化最为彻底而著名青史的北魏孝文帝,为了达到迁都洛阳的目的,只好借用“南征”的名义,胁迫反对汉化的鲜卑贵族就范。以上两例,可以说明少数民族政权的汉化,是一个复杂而艰辛的过程。
少数民族政权的汉化,构成了民族融合的主流方向。它的主要表现方式是:
  其一,尊崇以儒学经典为核心的汉族文化传统。儒家经典所体现的文明程度,往往使少数民族的首领人物大为折服,他们之中不乏汉学修养精深的人物。如,匈奴汉国的创建者刘渊,“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晋书·刘元海载记》)鲜卑慕容氏前燕、后燕政权的几代国主、皇帝都博通经史、敦崇儒学。出身氐族豪酋的前秦皇帝苻坚,年仅八岁自请就学,其祖父大喜过望:“汝戎狄异类,世知饮酒,今乃求学邪?”几年之后,就有“博学多才艺”之称(《晋书·苻坚载记》)。他的弟弟苻融、苻朗皆以精通经学和玄学而为南北名士所推崇。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仰慕汉族文化,使得推行儒学教育,成为胡汉文化最容易出现的结合点。尚武如石勒,也在战乱未平之时,重开太学,令文武官僚子弟入学其中。苻坚统治下的前秦,甚至出现过儒学大盛的局面。此类举动,得到留居中原的汉族士人的拥护,减轻了民族隔阂。儒学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内聚力的作用,表现的十分明显。
  其二,抛弃“胡汉分治”的体制,缓和民族矛盾。“胡汉分治”的统治方式,出现在匈奴汉国——前赵时期,而以石羯后赵政权最为典型。一国之内,对游牧胡族和农耕汉族实行两种统治体制:设立大单于台“镇抚区蛮”,后赵皇帝兼任大单于,另设符合魏晋旧制的官僚体系,以统治汉族民众;游牧胡族职司当兵打仗,农耕汉族负责垦殖纳税;规定称羯人为“国人”,称汉人为“赵人”。这种分而治之的做法,出现在胡汉民族矛盾特别尖锐时,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它从国家体制上凝固了胡汉民族的不同,不利于民族融合的进程。一旦失控,就可能酿成大祸。冉闵“杀胡”的惨变,不仅埋葬了后赵政权,也暴露了“胡汉分治”的弊病。前秦皇帝苻坚,毅然废止了“胡汉分治”的政策,成为他笼络汉族民心的有效方法之一。此后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只要有淡化民族矛盾的意识,总是强调民族间的和谐相处,不以“胡汉分治”为国策。
  其三,重用汉族俊杰,特别是高门士族的代表人物,以收民望。石勒本人曾身受来自西晋官员的民族歧视和奴役之苦,但在立国之后,下令严禁“侮易衣冠华族”。他重用汉人张宾为其谋主,并设立“君子营”,将汉族的“衣冠人物”安置其中。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颍川荀氏、河东裴氏,纷纷归附石赵政权,保证了石勒在位时期国势的稳定。苻坚自称与王猛“义则君臣,亲逾骨肉”,感情之真诚,合作之愉快,超过了历史上的齐桓公和管仲、燕昭王和乐毅、刘备和诸葛亮。北魏的雄武之主道武帝、太武帝,虽然果于杀戮,也不得不借重崔浩等汉族高门的支持。孝文帝改制前后,更依汉族衣冠人物为左膀右臂。立国关中的西魏——北周政权,离不开韦孝宽、苏绰等汉族名流的倾力辅弼。胡族统治者对留居中原的士族冠冕人物给以赏识和重用,不仅得到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更通过士族的中介作用,逐渐取得汉族民众的认可和臣服。
  其四,恢复汉族的制度,以显示自己是正统政权的延续。东晋和南朝的汉族统治者,在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抗衡之时,往往以“正统”相标榜,成为他们争夺北方民心的一张“王牌”。为了摆脱心理战中的不利地位,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也要极力论证自己是合法的“正统”政权。除了从血缘上号称自己是黄帝的后代之外,最有效的象征就是恢复汉族原有的制度。如:石勒、苻坚重开太学;石勒“清定五品”、“续定九品”,就是对魏晋“九品中正制”的继承;特别是西魏——北周的职官制度,在形式上干脆越过汉魏旧制,按照《周礼》的格局和规模,制定六官制度。对此颇有研究的王仲荦先生曾有论断:“在中央政府组织形式方面,表面上尽管是《周礼》的一套六官制度,实际上却还是依靠着魏晋以来所形成的三省制度在发挥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作用。”(王仲荦:《北周六典·前言》)显然,这种“复古”之举,主要用意在于为自己做正统定位,以压制南朝的政治宣传。制度在文化体系中的重要性是无可替代的,少数民族统治者恢复中原旧制、或托古改制,确实出于争夺正统的需要,但其影响所及却超出了主政者的本愿,成为推进民族融合的动力之一。
  其五,推行汉族的服饰、语言、姓氏等风俗文化,实行胡汉之间的通婚,把汉化推向心理、血缘的层面。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政策,在这一方面是最为彻底的。陈寅恪先生说:“孝文帝推行汉化,目光落到了如何使鲜卑贵族接受汉人士族文化之上。即如何使鲜卑贵族与汉人士族合而为一”。他还说,在语言、姓名等方面的改胡为汉,“进入了汉化的实质性问题,鲜卑贵族变为文化士族的道路打通了。”(参见:《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版,第254页、260页)
  少数民族政权的汉化,迅速地缓和了民族矛盾,直接促成了各族文化与汉族文化的认同感,推动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当然,其中也有曲折和反复,从北魏后期的“六镇兵变”开始,北朝产生过反对汉化、推行胡化的逆流,尤以东魏——北齐为甚。对这一过程,陈寅恪先生有精到的评论:“胡化无疑是一种退化,但并非全为退化,而是胡汉民族又一次交混产生的一种新局面。假使一直汉化下去,也可能使北朝变得更腐败。” (参见:《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版,第267页)魏晋南北朝的民族融合,为隋唐统一多民族国家把华夏文明推向新的辉煌,奠定了基础。



18

  作为以农业立国的国家,中国古代的统治者特别注意对土地和农民的人身控制。宣传“重农”思想、推行“重农”政策的目的,既在于维持小农经济的稳定,从而保证社会秩序的安定;更着眼于开辟稳定的赋税、人力资源通道,以满足国家的需要。魏晋南北朝时期,尽管政局动荡多变,统治者对土地问题的重视、对土地制度的关注,未曾有任何减弱,原因就在于此。
  东汉末年爆发的军阀混战,使大批农民离开土地而被迫流亡。农民与土地的分离,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大量土地成为无主荒田,粮食来源急剧减少,经济秩序面临崩溃;安土重迁的农民变为破坏性极强的流民,政治秩序受到挑战。解决流民与土地的重新结合,就成为统治者最紧迫的任务。曹魏政权的缔造者曹操,以其政治家的远见卓识,采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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