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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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洵集-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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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苏公者也。司寇苏公与檀伯达皆封于河,世世仕周,家于其 
封,故河南、河内皆有苏氏。六国之际,秦及代、厉,其苗裔 
也。至汉兴而苏氏始徙入秦。或曰:高祖徙天下豪杰以实关中, 
而苏氏迁焉。其后曰建,家于长安杜陵。武帝时为将,以击匈 
奴有功,封平陵侯,其后世遂家于其封。建生三子:长曰嘉, 
次曰武,次曰贤。嘉为奉车都尉。其六世孙纯为南阳太守。生 
子曰章,当顺帝时为冀州刺史,又迁为并州,有功于其人,其 
子孙遂家于赵郡。其后至唐武后之世,有味道、味玄。味道, 
圣历初为凤阁侍郎,以贬为眉州刺史,迁为益州长史,未行而 
卒。有子一人不能归,遂家焉。自是眉始有苏氏。故眉之苏, 
皆宗益州长史味道。赵郡之苏,皆宗并州刺史章。扶风之苏, 
皆宗平陵侯建。河南、河内之苏,皆宗司寇忿生。而凡苏氏皆 
宗昆吾樊。昆吾樊宗祝融、吴回。盖自昆吾樊至司寇忿生,自 
司寇忿生至平陵侯建,自平陵侯建至并州刺史章,自并州刺史 
章至益州长史味道,自益州长史味道至吾之高祖,其间世次皆 
不可纪。而洵始为《族谱》以纪其族属;《谱》之所记;上至于 
吾之高祖,下至于吾之昆弟,昆弟死而及昆弟之子。曰:呜呼! 
高祖之上不可详矣。自吾之前,而吾莫之知焉 ,已矣 ;自吾 
之后,而莫之知焉,则従吾《谱》而益广之,可以至于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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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高祖之子孙,家授一《谱》而藏之。其法曰:凡嫡子而后得 
为谱,为谱者皆存其高祖,而迁其高祖之父,世世存其先人之 
谱,无废也。而其不及高祖者,自其得为谱者之父始,而存其 
所宗之谱,皆以吾谱冠焉。其说曰:此古之小宗也。古者有大 
宗,有小宗,《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 
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 
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 
则迁者也 。”别子者,公子及士之始为大夫者也。别子不得祢 
其父,而自使其嫡子后之,则为大宗,故曰 :“继别为宗。” 
族人宗之,虽百世,而大宗死,则为之齐衰三月,其母妻亡亦 
然;死而无子,则支子以其昭穆后之,此所谓“百世不迁之宗 
 “也。别子之庶子又不得祢别子,而自使其嫡子为后,则为小 
宗。故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五世之外,则易宗。其继祢 
者,亲兄弟宗之;其继祖者,従兄弟宗之;其继曾祖者,再従 
兄弟宗之;其继高祖者,三従兄弟宗之;死而无子,则支子亦 
以其昭穆后之,此所谓“五世则迁之宗也”。凡今天下之人, 
惟天子之子与始为大夫者,而后可以为大宗,其余则否。独小 
宗之法,犹可施于天下。故为族谱,其法皆従小宗。凡吾之宗, 
其继高祖者,高祖之嫡子祈。祈死无子,天下之宗法不立,族 
人莫克以其子为之后,是以继高祖之宗亡而虚存焉。其继曾祖 
者曾祖之嫡子宗善,宗善之嫡子昭图,昭图之嫡子惟益,惟益 
之嫡子允元。其继祖者,祖之嫡子讳序,序之嫡子澹,澹之嫡 
子位。其继祢者,祢之嫡子澹,澹之嫡子位。曰:呜呼!始可 
以详之矣。百世之后,凡吾高祖之子孙,得其家之谱而观之, 
则为小宗。得吾高祖之子孙之谱而合之,而以吾《谱》考焉, 
则至于无穷而不可乱也。是为《谱》之志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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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谱后录下篇】 

      苏氏之先自昆吾以来,其最显者司寇忿生,三代之事,其 
闻于今不详,周公作《立政》而特称之,以教太史。其后周室 
衰,司寇之子孙亦曰苏公,遭谗作诗以刺暴公,名曰《彼何人 
斯》。惟此二人,见于《诗》、《书》,是以其传至今。自苏氏入 
秦而平陵侯建、典属国武始显。迁于赵,而并州刺史章、益州 
长史味道始有闻于世。迁于眉,而至于今无闻。夫是惟谱不立 
也;自昆吾至《书》之苏公五百有余年;自《书》之苏公至《诗》 
之苏公二百有余年,自《诗》之苏公至平陵侯建、典属国武, 
七百有余年,自平陵侯建、典属国武,至并州刺史章二百有余 
年,自并州刺史章,至益州长史味道五百有余年,自益州长史 
味道,至吾之高祖二百有余年,以三十年而一易世,则七十有 
余世也。七十有余世,亦容有贤不贤焉。不贤者随世磨灭,不 
可得而闻;而贤者独有七人。七十有余世,其贤者亦容不止于 
七人矣,而其余不传,则谱不立之过也。故洵既为族谱,又従 
而记其所闻先人之行。昔吾先子尝有言曰 :“吾年少而亡吾先 
人,先世之行,吾不及有闻焉。盖尝闻其略曰:苏氏自迁于眉 
而家于眉山,自高祖泾则已不详。自曾祖釿而后稍可记。曾祖 
娶黄氏,以侠气闻于乡闾。生子五人,而吾祖祜最少最贤,以 
才干精敏见称,生于唐哀帝之天祐二年,而殁于周世宗之显德 
五年,盖与五代相终始。殁之一年,而吾太祖始受命。是时王 
氏、孟氏相继据蜀,蜀之高才大人皆不肯出仕,曰:不足辅。 
仕于蜀者皆其年少轻锐之士,故蜀以再亡。至太祖受命,而吾 
祖不及见也。吾祖娶于李氏。李氏,唐之苗裔,太宗之子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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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后世曰瑜,为遂州长江尉,失官,家于眉之丹夌。祖母 
严毅,居家肃然,多才略,犹有窦太后、柴氏主之遗烈。生子 
五人,其才皆不同,宗善、宗晏、宗昪,循循无所毁誉;少子 
宗晁,轻侠难制;而吾父杲最好善,事父母极于孝,与兄弟笃 
于爱,与朋友笃于信,乡闾之人,无亲疏皆敬爱之。娶宋氏夫 
人,事上甚孝谨,而御下甚严。生子九人,而吾独存。善治生, 
有余财。时蜀新破,其达官争弃其田宅以入觐,吾父独不肯取, 
曰:‘吾恐累吾子。’终其身田不满二顷,屋弊陋不葺也 。好 
施与,曰:‘多财而不施,吾恐他人谋我,然施而使人知之, 
人将以我为好名。’是以施而尤恶使人知之。族叔父玩尝有重 
狱,将就逮,曰:‘入狱而死,妻子以累兄。请为我诇狱之轻 
重,轻也以肉馈我,重也以菜馈我。馈我以菜,吾将不食而死。 
  ‘既而得释,玩曰:‘吾非无他兄弟,可以寄死生者,惟子。 
  ‘及将殁,太夫人犹执吾手曰:‘盍以是属子之兄弟。’笑曰: 
  ‘而子贤,虽非吾兄弟,亦将与之;不贤,虽吾兄弟,亦将弃 
之。属之何益?善教之而已。’遂卒。卒之岁,盖淳化五年。 
推其生之年,则晋少帝之开运元年也 。”此洵尝得之先子云尔。 
先子讳序,字仲先,生于开宝六年,而殁于庆历七年。娶史氏 
夫人,生子三人,长曰澹,次曰涣,季则洵也。先子少孤,喜 
为善而不好读书。晚乃为诗,能白道,敏捷立成,凡数十年得 
数千篇,上自朝廷郡邑之事,下至乡闾子孙畋渔治生之意,皆 
见于诗。观其诗虽不工,然有以知其表里洞达,豁然伟人也。 
性简易,无威仪,薄于为己而厚于为人,与人交,无贵贱皆得 
其欢心。见士大夫曲躬尽敬,人以为谄,及其见田父野老亦然, 
然后人不以为怪。外貌虽无所不与,然其中心所以轻重人者甚 
严。居乡闾,出入不乘马,曰 :“有甚老于我而行者,吾乘马, 
无以见之 。”敝衣恶食处之不耻,务欲以身处众之所恶,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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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老子》而与之合。居家不治家事,以家事属诸子。至族人 
有事就之谋者,常为尽其心,反复而不厌。凶年尝鬻其田以济 
饥者。既丰,人将偿之,曰 :“吾自有以鬻之,非尔故也。” 
卒不肯受。力为藏退之行,以求不闻于世。然行之既久,则乡 
人亦多知之,以为古之隐君子莫及也。以涣登朝,授大理评事。 
史氏夫人,眉之大家,慈仁宽厚。宋氏姑甚严,夫人常能得其 
欢,以和族人。先公十五年而卒,追封蓬莱县太君。洵闻之, 
 自唐之衰,其贤人皆隐于山泽之间,以避五代之乱。及其后, 
僭伪之国相继亡灭,圣人出而四海平一,然其子孙犹不忍去其 
父祖之故以出仕于天下。是以虽有美才而莫显于世,及其教化 
洋溢,风俗变改,然后深山穷谷之中,向日之子孙,乃始振迅 
相与従宦于朝。然其才气,则既已不若其先人质直敦厚,可以 
重任而无疑也。而其先之行,乃独隐晦而不闻,洵窃深惧焉。 
于是记其万一而藏之家,以示子孙。至和二年九月一日。 

                              【大宗谱法】 

       《苏氏族谱》,小宗之法也。凡天下之人;皆得而用之,而 
未及大宗也。大宗之法,冠以别子,由别子而列之,至于百世 
而无穷,皆世自为处,别其父子,而合其兄弟。父子者,无穷 
者也。兄弟者,有穷者也。无穷者相与处则害于无穷,其势不 
得不别。然而某之子某,某之子某,则是犹不别也,是为大宗 
之法云尔。故为大宗之法三世,自三世而推之,无不及也;人 
设二子而广之,无不载也。盖立法以为谱,学者之事也。由谱 
而知其先以及其旁子弟,以传于后世,是古君子之所重,而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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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之所当知也。以学者之事不立,而古君子之所重,与士大 
夫之所当知者随废,是学者之罪也。于是存之《苏氏族谱》之 
末,以俟后世君子有采焉。 
      别子 
      一世别子之嫡子甲 
      庶子乙 
      二世 甲之嫡子丙 
      庶子丁 
      乙之嫡子戊 
      庶子己 
      三世 丙之嫡子庚 
      庶子辛 
      丁之嫡子壬 
      庶子癸 
      戊之嫡子子 
      庶子丑 
      己之嫡子寅 
      庶子卯 

                          【苏氏族谱亭记】 

      匹夫而化乡人者,吾闻其语矣。国有君,邑有大夫,而争 
讼者诉于其门;乡有庠,里有学,而学道者赴于其家。乡人有 
为不善于室者,父兄辄相与恐曰 :“吾夫子无乃闻之!”呜呼! 
彼独何修而得此哉 ?意者其积之有本末,而施之有次第邪。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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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吾族人犹有服者不过百人,而岁时蜡社,不能相与尽其欢欣 
爱洽,稍远者至不相往来,是无以示吾乡党邻里也。乃作《苏 
氏族谱》立亭于高祖墓茔之西南而刻石焉。既而告之曰:“凡 
在此者,死必赴,冠、娶妻必告,少而孤则老者字之,贫而无 
归则富者收之。而不然者,族人之所共诮让也 。”岁正月,相 
与拜奠于墓下,既奠,列坐于亭。其老者顾少者而叹曰 :“是 
不及见吾乡邻风俗之美矣。自吾少时,见有为不义者,则众相 
与疾之,如见怪物焉,栗焉而不宁。其后少衰也,犹相与笑之。 
今也,则相与安之耳。是起于某人也。夫某人者,是乡之望人 
也,而大乱吾俗焉。是故其诱人也速,其为害也深。自斯人之 
逐其兄之遗孤子而不恤也,而骨肉之恩薄;自斯人之多取其先 
人之赀田而欺其诸孤子也,而孝弟之行缺;自斯人之为其诸孤 
子之所讼也,而礼义之节废;自斯人之以妾加其妻也,而嫡庶 
之别混;自斯人之笃于声色,而父子杂处,欢哗不严也,而闺 
门之政乱;自斯人之渎财无厌,惟富者之为贤也,而廉耻之路 
塞。此六行者,吾往时所谓大惭而不容者也。今无知之人皆曰: 
  ‘某人何人也,犹且为之。’其舆马赫奕、婢妾靓丽,足以荡 
惑里巷之小人;其官爵货力,足以摇动府县;其矫诈修饰言语, 
足以欺罔君子,是州里之大盗也。吾不敢以告乡人,而私以戒 
族人焉:仿佛于斯人之一节者,愿无过吾门也 。”予闻之,惧 
而请书焉。老人曰 :“书其事而阙其姓名,使他人观之,则不 
知其为谁,而夫人之观之,则面热内惭,汗出而食不下也。且 
无彰之,庶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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