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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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小男人-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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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这个要命的小丫头添油加醋的说完刚才的事,没等公爵发问,格林那张冷脸却充满激动的问道:“张,是真的吗?”

我歪歪歪扭扭给公爵和格林行了一个礼:“差不多是这样。”怀里还抱着那只小昆吾。

格林刚等我说完最后一个字,就拉着我的手准备去外面,天啊,你就这么恨我啊,急着把我弄死?我求助的看看公爵,公爵只是说了一句:“下手别太重。”晕死,我可是你的副管家啊,这么不值钱?

我忐忑不安的站在院里,公爵和安远远的站着看戏,还有四个守卫,眼里全是同情。

“好了吗?我开始了?”格林说着就开始挥舞双手,说着极快听不清的咒语。

开玩笑,我拿什么准备啊?我闭上眼无奈的等着命运的裁决。

只听见格林低吼一声:“风尘暴。”耳边就有“呼呼”的风声不停咆哮,身上的衣服快被吹飞了,那条真皮束腰也也似乎要断开来,还有沙石打在我身上,打在地上发出的“啪啪”声。

过了一会,风声小了,我睁开眼,以我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全是石子,树叶铺成的一个圈。安和公爵已经躲到假山后去了,那四个守卫倒在地上,格林脸上有一丝疲惫,却掩盖不住脸上兴奋的光芒。

格林大声的向公爵说:“公爵大人,张绝对是个‘‘‘‘‘‘嗯 ,是个天才,目前看起来他对电,风两系四级魔法以下免疫。我要去请我的老师,霍华德大魔法师来对他做个鉴定。我这就告辞了。”说完大步流星的走了。

我还在那个圈中间站着发傻。

公爵这里走过来,乐呵呵的说:“没想到你这么不简单啊,如果你真是个魔法天才,那么以后成为贵族,金银美‘‘‘‘‘”说到这里意识到安在身边,“前途不可限量啊。”

我没什么太大反应,前世的不如意,让我养成一种懒散的个性,对什么事都不太积极,是对现实一种变相的妥协。不过我还是配合着呵呵一笑:“就算有那么一天,我也不敢忘记全是公爵大人的恩德。要不现在我也许已经饿死了。”

公爵一听,更是哈哈大笑。安却不高兴了,又皱着可爱的小鼻子:“那我的功劳呢,哼,只会跟我的父亲说好听的话。”

我汗,她可得罪不起啊,要不迟早会象今天一样出个馊点子,把我给整死了。我连忙说:“安小姐人美,又冰雪聪明,对我们这些仆人更没话说,我怎么会忘记呢?”

安这才得意的笑笑,露出洁白的玉齿,白的耀眼。她转身准备去抱那只昆吾,小家伙又吓得“咩咩”得朝我这里跑。安气得跺了跺小蛮靴:“什么天才,我看是怪胎。”

第一章 初到贵地 第十三节 克莉丝的烦恼

我有些飘飘然地从书房走出来,还有那只对我乖得不得了的小昆吾。

公爵说我的身份已经不合适还住在仆人区,叫我搬到齐格住处旁边那座两层的小楼。尖尖的楼顶,倒蛮符合我这个准大魔法师住嘛。除了原来的克莉丝和妮雅,更是给了四个守卫我,美其名曰“保护我的安全。”

虽然知道是公爵老辣的经验看出我极有可能具有的利用价值而做的感情投资,但是我不得不表现的感激涕零的样子,并保证就算将来有出头之日也仍算是莫拉雷斯家族的人云云。那老狐狸更是厉害,当即表示愿意认我当远房侄子,并冠以“莫拉雷斯”这个荣耀的姓。我咬牙切齿的想居然就这样把我给套牢了,还得做出“高攀”的样子。一老一少就这样表演肥皂剧,看得旁边的安下巴就快触到地了,最后还不得不委屈的在公爵的命令下称我“表哥”。

爽!

虽然莫名其妙成了莫拉雷斯家族的人,但眼前对我不是没有好处。说不定那个格林的老师来对我做什么魔法属性的鉴定后得出一个我是废柴的结论,我又会被打成原形。

管他的,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现在想也没有用,就看老天是想玩我还是真的要天降大任吧。

我夸张的以一种近于180度的八字步跟在一个守卫后面慢慢踱,如果此时再给我来一把扇子摇一摇就更嚣张了,哈哈。

路上遇到的人不知怎么这么快就得知我已经“荣升”的消息,不停的“大人,大人”的问候更是让我飘飘然。

俺得意的笑,俺得意的笑‘‘‘‘‘‘

小人得志的感觉还不错,怪不得那么多人都哭着喊着去当小人了。

来到我的新窝,跟原来那个的简朴相比就堂皇了许多,特别是那张床,在上面没滚个半分钟绝对掉不下来。到时叫上克莉丝,这莉丝,那莉丝,东莉丝,西莉丝‘‘‘‘‘‘哈哈。YY得好象太过了是吧?

妮雅和克莉丝很快带着我的新衣服来了。现在我也算半个贵族,可以不穿那种平民专用的短衣了,可以穿显示身份的长氅,礼服。妮雅今天看起来也顺眼了许多,满脸带着兴奋。小样,我出头了,关你什么事,难道还想我封你个大法师夫人不成?我的小丝丝还差不多。

克莉丝却没有一丝的高兴,反而倒是眉目里含着些许愁。我拉着她来到外面,不想我们的对话被妮雅听到。

“怎么了,亲爱的甜心?”我从后面抱着克莉丝坐下,把下巴放在她的右边香肩上,用短短的胡茬去挑逗她滑嫩的肌肤。她身上的天然幽香一丝丝钻入我的鼻子,刺激我的神经,我的手有点不安分起来。一只手扶着她的腰,另一只手从小腿开始轻轻摸索,直到靠近裙底,把玩那丝袜根部镂空花边上的蝴蝶结。

虽然由于妮雅这只超级灯泡的存在我一直没能找机会吃了克莉丝,但我们现在彼此已经默认了彼此在心目中的位置。所以克莉丝没对我的抚摸有任何抗拒,反而有点动情,发出轻轻的哼声。

“你现在已经算是贵族了,过几天公爵大人申请了你的正式贵族身份,你就会有自己的封地,自己的家。到时候我‘‘‘‘‘‘我不知道会是什么。就算你不嫌弃我,但平民和贵族是不能结婚的。”克莉丝一边哼哼着,一边费力的把话说完。

唉,这个傻丫头,不知道我是个绝世好男人么?再说前世一夫一妻的观念根深蒂固,并没随着我到了这个世界而有任何的改变。但是我并不能说这样给她听啊。

我把她侧过来:“看着我的眼睛,我很认真的跟你说一次,这样的傻话你不要再提了。我是什么人你不知道么?我半年前只是一个奴隶,没身份没背景。而我进公爵府你就没嫌弃过我。我的家乡有句话,‘糟糠之妻不可弃’,在我最穷困最潦倒的时候,你走进我,愿意和我在一起,我感激在心里呢。我将来有了荣华富贵,只会拿我所有的一切来回报你,怎么会嫌弃你呢?我会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别人都知道,你是这世上在我心里最美、最美的小女人。”

本来也是,就算以前的女朋友回了,相信我也会选择克莉丝。能共患难的感情有多可贵我是再清楚不过了,如果能共富贵就更好了。

克莉丝这个傻丫头听了我情意绵绵的话后,立即变得喜滋滋的,嘴上却说:“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女人啊,就是这样,口不应心。我加大了手上的动作,她立即哼哼大声了起来:“哎你的手不要再往上啊‘‘‘‘‘嗯停下来,会有人看见的‘‘‘‘‘‘”。娇媚的样子看得我恨不得立即把她给正法了,你这样不是在玩火吗。

这时那万恶的妮雅又象鬼一样的出现了,冲到我和克莉丝跟前,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那‘‘‘‘‘‘那‘‘‘‘‘‘”。

我没好气的看着克莉丝生生从我身上逃开去,脸红耳赤的整理她的裙子,杀了妮雅的心也有了。

横了一眼妮雅:“到底有什么事…???”最后一个字拖得特别长。

妮雅被我的眼神吓了一跳,她从没见过我凶过:“那只昆吾不肯吃我喂的东西。”一字一句没一丝的停顿,以极快的语速说了出来。

我哭笑不得:“就为这个?”妮雅似乎也明白错在哪里了,心虚的点点头。

“以后有事报告的时候,要先敲门。”我慢条斯理的摆起了谱。

“敲门?这不是在房里啊?”

“呃‘‘‘‘‘‘”我居然忘记了我自己在外面就冲动了。

看着我张口结舌的样子,妮雅又看了看笑得前仰后俯的克莉丝,也跟着傻笑起来。

第一章 初到贵地 第十四节 最近的日子

本想着新居有两层,一楼给妮雅住,二楼我和克莉丝住。没想到上二楼一看,傻了。这二楼根本就只是个阁楼,我在上面坐地上能直不了身子,怎么住啊,养养耗子还差不多。虽然有时和克莉丝干柴烈火时,她并不介意妮雅在旁边,可我就是下不去手。说穿了,脸皮还不够厚啊。现在还有人二十四小时在门口“听动静”,开玩笑,闺房之乐,怎么能让你们听了去。等我的贵族身份正式确立后,一定要和公爵谈谈这事。太窝心了。

抱着克莉丝又成功的熬过一夜。这次妮雅没能凑上热闹,去旁边小床睡去了。

现在克莉丝好歹也算是半个“新贵”,公爵府的人多半都知道。以前一起的伙伴突然就飞上了枝头当凤凰,有的女仆很是替她高兴,这年头,女仆找个男人就难,就更别说我这样的好男人,见面就和她开玩笑:“哟,这不是男爵夫人嘛。”

也有少部分人,当面笑嘻嘻的,背地里JJYY,说是克莉丝会发骚,懂男人的心,这才把我的心给抓住了,还说自己如果穿得比她少,遇到我比她早,就早把我勾了去了云云。这话传到克莉丝耳朵里,哭得象喷泉似的,止都止不住。我怒,说要去把说这话的人给宰了,反正现在安布恩就是女人多,剁碎了做成人肉叉烧包喂昆吾,但是不知道它吃不吃荤。克莉丝毕竟善良,还拉着我说算了,说我这样子待她,她已经很满足了,有人嫉妒她还不是因为她过的好之类的话来开导我。

我也不能找公爵他们出面帮我出头吧,毕竟我现在还名不正言不顺。

有办法。

这只安给她起名字叫露露的小昆吾只听我的话,我远远的指挥它喷火烧那丫的。三尾虎对付不了,还对付不了你?烧得那自以为很风骚的小样头上冒着烟,身上都半裸了跳进池塘才算没事。

回来说给克莉丝听,她又是笑又是哭,弄得我不知如何是好。她这次主动一把把我给抱了过去:“如果你将来有一天对我不好了怎么办,还不如现在你不对我这样好。”原来又是多愁善感了。

我忙拍着胸脯赌咒发誓,哄得克莉丝又是破涕为笑。唉,女人真是麻烦,可是没这麻烦来烦我还真是烦。

现在的日子过了几天,我和克莉丝几乎整天腻在一起。除了总有妮雅的存在之外就没别的什么遗憾了。本来我想陪着克莉丝上街去逛逛,可是兜里没钱啊。总不能去跟公爵张大手要吧:“你丫的给点小钱我出去花花?”

安几乎天天来。她倒是个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人,很容易就接受了我这个“表哥”的存在。倒象是真的兄妹那样开始对我呼呼喝喝,给我脸色看了,不高兴的时候还要我给讲笑话。不过她来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露露,我只能排第二。

露露现在对我听话得不得了,我叫它和谁亲近,它就会去闻闻那个人的味道,然后去舔那个人的手。安和它正式“认识”之后,常带一大堆奇奇怪怪的果子来,亲手喂给露露吃。我知道这是增进宠物和人感情的最好方法,也不去打扰她们。偶尔恶作剧,在安喂食的时候去拽露露的短尾巴。安安对着我毫无淑女风范地哇哇大叫,连露露也不满我打扰它的美餐,“咩咩”的抗议着。聪明的克莉丝知道这个时候应该站在谁的那一边,摇晃着我的胳膊娇嗔着,我哈哈一笑。

安有时也会向我发发牢骚,我都不明白这样一个有这样家庭背景,长得又很漂亮,还会点小魔法的十六岁小丫头,会有什么样的烦恼。

其实她的烦恼看起来并不是那么让人烦,至少公爵就很乐呵。因为太多人向安求婚了。我知道这个世界女子大概16岁左右就会嫁了,安到现在连婚都没订,一是因为人太多,从这国那国的第N个王子开始,到一般平民,应有尽有。甚至什么什么佣兵团的什么鸟人,还有某某号称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独行客。玩笑,叫安嫁去陪你做案?真不知这些人怎么想的。也许我自己脑子里有太深“门当户对”的想法。在我以前的那个世界,好多人不是先看对方的家境才决定嫁不嫁吗?想想和自己分手的女朋友,又看看笑颜如花克莉丝,觉得老天果然关上了一扇窗,又打开了一扇门。

二是因为不知道谁是真心的,公爵就这么一个女儿,不能就这样随随便便的嫁了,所以到现在也没定下来。倒弄得安现在是出了名的身娇肉贵,身价象中国九十年代初的股票一样疯长。安每次来我这里,十有八九就是有人来提亲了。

安的意见倒是很简单,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条件,一是要帅。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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