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_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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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_北史-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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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遥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孙,至明帝而本服绝,故除遥等属籍。遥表曰:

  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缌服穷,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去兹以往,犹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又《律》云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重盘石。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吴、蜀;经始之费,虑深在初;割减之起,暂出当时也。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疋,所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

  古人有言,「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其辅己者众。臣诚不欲妄亲太阶,苟求润屋,但伤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十数人而已。在汉诸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谓之曰侯;至于魏、晋,莫不广胙河山,称之曰公者,盖恶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矣。

  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孙。高祖所以国秩禄赋,复给衣食,后族唯给其赋,不与衣食者,欲以别外内,限异同也。今诸庙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已及。其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终,然后改夺。今朝廷犹在遏密之中,便议此事,实用未安。

  诏付尚书博议以闻。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奏同遥表,灵太后不从。卒,谥曰宣公。

  遥弟恆,字景安,粗涉书史。恆以《春秋》之义,为名不以山川,表求改名芝。历位太常卿、中书监、侍中。后于河阴遇害,赠太傅、司徒公,谥曰宣穆公。

  济阴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封,颇有武略。库莫奚侵扰,诏新成讨之。新成乃多为毒酒。贼逼,便弃营而去。贼至,兢饮。遂简轻骑纵击,俘馘甚多。后位外都大官。薨,赠大将军,谥曰惠公。

  子郁,字伏生,袭。位开府,为徐州刺史。以黩货赐死,国除。

  长子弼,字邕明,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为季父尚书仆射丽因于氏亲宠,遂夺弼王爵,横授同母兄子诞。于是弼绝弃人事,托疾还私第。宣武征为侍中,弼上表固让。入嵩山,以穴为室,布衣蔬食。卒。建义元年,子晖业诉复王爵。永安三年,追赠尚书令、司徒公,谥曰「文献」。初,弼尝梦人谓之曰:「君身不得传世封,其绍先爵者,君长子绍远也。」弼觉,即语晖业,终如其言。

  晖业少险薄,多与寇盗交通。长乃变节,涉子史,亦颇属文,而慷慨有志节。历位司空、太尉,加特进,领中书监,录尚书事。齐文襄尝问之曰:「比何所披览?」对曰:「数寻伊、霍之传,不读曹、马之书。」晖业以时运渐谢,不复图全。唯事饮啖,一日三羊,三日一犊。又尝赋诗云:「昔居王道泰,济济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郁纵横。」齐初,降封美阳县公,开府仪同三司、特进。

  晖业之在晋阳也,无所交通,居常闲暇,乃撰魏籓王家世,号为《辨宗录》四十卷,行于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气不伦,每被猜忌。

  天保二年,从驾至晋阳,于宫门外骂元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然尔亦讵得几时!」文宣闻而杀之,并斩临淮公孝友。孝友临刑,惊惶失措,晖业神色自若。仍凿冰沈其尸。

  晖业弟昭业,颇有学尚,位谏议大夫。庄帝将幸洛南,昭业立于阊阖门外,叩马谏,帝避之而过。后劳勉之。位给事黄门侍郎、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卒,谥曰文侯。

  郁弟偃,位太中大夫。

  子诞,字昙首。初,诞伯父郁以贪污赐死,爵除。诏以诞,偃正妃子,立为嫡孙,特听绍封。累迁齐州刺史。在州贪暴,大为人患。牛马骡驴,无不逼夺,家之奴隶,悉迫取良人为妇。有沙门为诞采药,还见诞,问外消息,对曰:「唯闻王贪,愿王早代。」诞曰:「齐州七万家,吾至来,一家未得三十钱,何得言贪?」后为御史中尉元纂所纠,会赦免。薨,谥静王。

  子抚,字伯懿,袭。庄帝初,为从兄晖业诉夺王爵。

  偃弟丽,字宝掌,位兼宗正卿、右卫将军。迁光禄勋,宗正、右卫如故。时秦州屠各王法智推州主簿吕苟兒为主,号建明元年,置立百官,攻逼州郡。泾州人陈瞻亦聚众自称王,号圣明元年。以丽为使持节、都督,与杨椿讨之。苟兒率众十余万,屯孤山,别据诸险,围逼州城。丽出击,大破之,使进军水洛。贼徒逆战,丽夜击走之。行秦州事李韶破苟兒于孤山,乘胜追掩,获其父母妻子。诸城之围,亦悉奔散。苟兒率其王公三十余人诣丽请罪。丽因平贼之势,枉掠良善七百余人。宣武嘉其功,诏有司不听追检。

  拜雍州刺史,为政严酷,吏人患之。其妻崔氏诞一男,丽遂出州狱囚,死及徒、流案未申台者,一时放免。迁冀州刺史,入为尚书左仆射。帝问曰:「闻公在州杀戮无理,枉滥非一,又大杀道人。」对曰:「臣在冀州可杀道人二百许人,亦复何多?」帝曰:「一物不得其所,若纳诸隍,况杀道人二百,而言不多!」丽脱冠谢,赐坐。卒,谥曰威。

  子显和,少有节操,历司徒记室参军。司徒崔光每见之,曰:「元参军风流清秀,容止闲雅,乃宰相之器。」除徐州安东府长史。刺史元法僧叛,显和与战被禽。执手命与连坐。显和曰:「显和与阿翁同源别派,皆是盘石之宗,一朝以地外叛,若遇董狐,能无惭德?」遂不肯坐。法僧犹欲慰喻。显和曰:「乃可死作恶鬼,不能生为叛臣!」及将杀之,神色自若。建义初,赠秦州刺史。

  汝阴王天赐,和平三年封,后为内都大官。孝文初,殿中尚书胡莫寒简西部敕勒豪富兼丁者,为殿中武士,而大纳财货。众怒,杀莫寒及高平假镇将奚陵。于是诸部敕勒悉叛。诏天赐与给事中罗云讨之。前锋敕勒诈降,云信之。副将元伏曰:「敕勒色动,恐有变,今不设备,将为所图。」云不从。敕勒袭杀云,天赐仅得自全。累迁怀朔镇大将。坐贪残,恕死,削除官爵。卒,孝文哭于思政观,赠本爵,葬从王礼,谥曰灵王。

  子逞,字万安,卒于齐州刺史,谥曰威。

  逞子庆和,东豫州刺史,为梁将所攻,举城降之。梁武以为北道总督、魏王。至项城,朝廷出师讨之,望风退走。梁武责之曰:「言同百舌,胆若鼷鼠。」遂徙合浦。

  逞弟泛,字普安,自元士稍迁营州刺史。性贪残,人不堪命,相率逐之,泛走平州。后除光禄大夫、宗正卿,封东燕县男。于河阴遇害。

  泛弟修义,字寿安,颇有文才。自元士稍迁齐州刺史。修义以齐州频丧刺史,累表固辞。诏不许,听随便立解宇。修义乃移东城。为政宽和。迁秦州刺史。明帝初,表陈庶人禧、庶人愉等,请宥前愆,赐葬陵域。灵太后诏曰:「收葬之恩,事由上旨,籓岳何得越职干陈!」

  在州多受纳。累迁吏部尚书。及在铨衡,唯事货贿,授官大小,皆有定价。时中散大夫高居者,有旨先叙。上党郡缺,居遂求之。修义私已许人,仰居不与。居大言不逊,修义命左右牵曳之。居对大众呼天唱贼。人问居曰:「白日公庭,安得有贼?」居指修义曰:「此坐上者,违天子明诏,物多者得官,京师白劫,此非大贼乎?」修义失色。居行骂而出,后欲邀车驾论修义罪状,左仆射萧宝夤喻之乃止。

  二秦反,假修义兼尚书右仆射、西道行台、行秦州事,为诸军节度。修义性好酒,每饮连日,遂遇风病,神明昏丧,虽至长安,竟无部分之益。元志败没,贼东至黑水,更遣萧宝夤讨之,以修义为雍州刺史。卒于州,赠司空,谥曰文。

  子均,位给事黄门侍郎。后入西魏,封安昌王,位开府仪同三司。薨,赠司空,谥曰平。

  子则,字孝规,袭爵,位义州刺史。仕周为小冢宰、江陵总管。

  子文都,性梗直,仕周为右侍上士。隋开皇初,授内史舍人。炀帝即位,累迁御史大夫,坐事免。未几,授太府卿,甚有当时誉。大业十三年,帝幸江都宫,诏文都与段达、皇甫无逸、韦津等同为东都留守。帝崩,文都与达、津等共推越王侗为帝。侗署文都为内史令、开府仪同三司、光禄大夫、左骁卫大将军、摄右翊卫将军、鲁国公。

  既而宇文化及立秦王浩为帝,拥兵至彭城,所在响震。文都讽侗遣使通于李密。密乃请降,因授官爵,礼其使甚厚。王世充不悦,文都知之,阴有诛世充计。侗以文都领御史大夫,世充固执而止。卢楚说文都诛之,文都遂怀奏入殿。有人以告世充,世充驰还含嘉城。至夜难作,攻东太阳门而入,拜于紫微观下,曰:「请斩文都,归罪司寇。」侗见兵势盛,遣其所署将军黄桃树执文都以出。文都顾谓侗曰:「臣今朝亡,陛下亦当夕及。」侗恸哭遣之,左右莫不悯默。出至兴教门,世充令左右乱斩之,诸子并见害。

  则弟矩,字孝矩,西魏时,袭祖爵始平县公,拜南丰州刺史。时见元氏将危,阴谓昆季曰:「宇文之心,路人所见。颠而不扶,焉用宗子!」为兄则所遏,乃止。后周文为兄子晋公护娶其妹为妻,情好甚密。及护诛,坐徙蜀。后拜司宪大夫。隋文帝重其门地,娶其女为房陵王妃。及为丞相,拜少冢宰,位柱国,赐爵洵阳郡公。及房陵立为皇太子,立其女为皇太子妃,亲礼弥厚,拜寿州总管。时陈将任蛮奴等屡寇江北,复以孝矩领行军总官,屯兵江上。后以年老,上表乞骸骨。轻泾州刺史。卒官,谥曰简。子无竭嗣。

  矩次弟雅,字孝方,有文武干用。开皇中,历左领左右将军、集沁二州刺史,封顺阳郡公。

  雅弟褒,字孝整,少有成人量。年十岁而孤,为诸兄所爱养。善事诸兄。诸兄议欲别居,褒泣谏,不从。家素富,多金宝,褒一无所受,脱身而出。仕周,位开府、北平县公、赵州刺史。从韦孝宽平尉迟迥,以功拜柱国,进封河间郡公。

  隋开皇中,拜原州总管。有商人为贼劫,其人疑同宿者而执之。褒察其色冤而辞正,遂舍之。商人诣阙讼褒受金纵贼。隋文帝遣穷之,使者簿责褒何故利金而舍盗。褒引咎无异辞。使者与褒俱诣京师,遂坐免官。其盗寻发他所。上曰:「何至自诬?」褒曰:「臣受委一州,不能息盗,臣罪一也;百姓为人所谤,不付法司,悬即放免,臣罪二也;无顾形迹,至今为物所疑,臣罪三也。臣有三罪,何所逃责!臣又不言受赂,使者复将有所穷究,然则缧绁横及良善,重臣之罪,是以自诬。」上叹异之,称为长者。

  炀帝即位,拜齐郡太守。及辽东之役,郡官督事者前后相属。有西曹掾当行,诈疾,褒杖之。掾大言曰:「我将诣行在所,欲有所告。」褒大怒,因杖百余,数日死。坐免官,卒于家。

  乐良王万寿,和平三年封,拜征东大将军,镇和龙。性贪暴,征还,道忧薨,谥曰厉王。子康王乐平袭。薨。子长命袭。坐杀人赐死,国除。

  子忠,明帝时,复前爵,位太常少卿。孝武帝泛舟天泉池,命宗室诸王陪宴。忠愚而无智,性好衣服,遂著红罗襦,绣作领,碧绸裤,锦为缘。帝谓曰:「朝廷衣冠,应有常式,何为著百戏衣?」忠曰:「臣少来所爱,情存绮罗,歌衣舞服,是臣所愿。」帝曰:「人之无良乃至此乎?」

  广平王洛侯,和平二年封。薨,谥曰殇。无子,后以阳平幽王第五子匡后之。

  匡字建扶,性耿介,有气节。孝文器之。谓曰:「叔父必能仪形社稷,匡辅朕躬,今可改名为匡,以成克终之美。」宣武即位,累迁给事黄门侍郎。茹皓始有宠,百寮微惮之。帝曾于山陵还,诏匡陪乘,又使皓登车。皓褰裳将上,匡谏,帝推之令下,皓恨匡失色。当时壮其忠謇。宣武亲政,除肆州刺史。匡既忤皓,惧为所害,廉慎自修,甚有声绩。迁恆州刺史。征为大宗正卿、河南邑中正。

  匡奏亲王及始籓、二籓王妻,悉有妃号。而三籓以下,皆谓之妻。上不得同为妃名,而下不及五品以上有命妇之号,窃以为疑。诏曰:「夫贵于朝,妻荣于室,妇女无定,升从其夫。三籓既启王封,妃名亦宜同等。妻者齐也,理与己齐,可从妃例。」自是三籓王妻,名号始定。从除度支尚书。匡表引乐陵、章武之例,求绍洛侯封。诏付尚书议。尚书奏听袭封,以明兴绝之义。

  时宣武委政于高肇,宗室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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