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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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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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公自思:梅敬才回,决无自杀其妻之理。乃谓梅敬曰:“汝去六年不归,汝妻少貌,必有奸夫。想是奸夫起情造意,要谋杀汝,汝因悟神签之言,故得脱免其祸。今详观神签中语云‘斗粟三升米’,吾想官斗十升,只得米三升。更有七升是糠无疑也。莫非这奸夫就是糠七否么?汝可试思之,果是真否?”
  梅敬曰:“小人对门果有一人名唤康七。”包公即令左右拘唤来审。康七叩首供状曰:“小人因见姜氏美貌,不合故起谋心。
  本意欲杀其夫,不意误伤其妻。相公明见万里,小人情愿伏罪。”包公押了供状,遂就断其偿命。即令行刑刽子押赴市曹处决。闻者叹其神明莫及也。
  第九回 判奸夫窃盗银两
  断云: 
  叶广藏银计亦良,岂期盗窃事成殃。
  包公神判传天下,千古犹存姓字香。
  话说河南开封府阳武县,有一人姓叶名广,家亦中平。娶妻全氏,生得貌类西施,聪明乖巧。住居村僻处屋一间,鲜有邻舍。家中以织席为生,妻勤纺织,仅可度活而已。一日,叶广谋谓其妻曰:“吾意与汝在家勤谨,只堪度日,所余只有四两之数。吾今留银一两五钱在家,与贤妻聊作食用纺织之资。
  更有二两五钱,吾欲往西京做些小买卖营生。待去一年半载,若苍天不负男儿之愿,得获寸进,随即回归,再图厚利,乃其志也。不知贤妻意下如何?”全氏曰:“妾闻大富由天,小富由勤。贤夫既有志经营,谅苍天必不辜负所愿也。妾意岂敢抗拒?但赀财鲜少,贤夫可宜斟酌而行。倘得获其所欲,亦当早寻归计,此则妾所至望矣。”叶广闻妻之言,不觉喜慰于心,遂即将前本贩买其货而行。
  次年,近村有一人姓吴名应者,年近二八,生得容貌俊秀,聪明善诗,未娶有室。偶经其处,窥见全氏貌类西施,就有眷恋之心,即怀不舍之意。随即询问近邻,知其来历。陡然思忖一计,即讨纸笔就写伪信一封,乃入全氏之家,向前施礼言曰:“小生姓吴名应,旧年在西京与尊嫂丈夫相会,交契甚厚。昨日回家,承寄有信一封在此,吩咐自后尊嫂家或缺用,某当一任包足,候兄回日自有区处,不劳尊嫂忧心,故今专此拜访。”
  全氏见吴应生得俊秀,语言诚实,又闻丈夫托其周济,心便喜悦,笑容可掬。两下各自眉来眼去,咸有不舍之心。情不能忍,遂各向前搂抱,闭户共枕同衾,宛若仙家玉树,暗麝驱入,不可名状。吴应遂吟一律以戏之曰:
  天缘造就到仙房,暗麝熏人透骨芳。
  云夹兰台因见雨,雾垂瑶室便成霜。
  临时吃尽消魂片,今夜方耽续命汤。
  兴逸不容占句尽,心魂撩乱魄忙忙。
  全氏听毕,言曰:“妾虽不能吟诗,见叔佳制,可默而不答乎?”亦口占一律以和之曰:
  贪春仙客步兰房,锦帐齐掀满帐芳。
  月朗今宵疑不雨,天寒明旦自成霜。
  踌躇心上鱼惊钓,进步厨前鸟就汤。
  管取称君方便好,岂能怜我尚忙忙。
  二人吟诗已毕,云雨才罢,吴应细思诗中之言,乃笑谓之曰:“吾谅尊嫂与丈夫备尝经惯,岂真全未识风流者乎?”全氏曰:“妾别夫君一载有余,往日与其欢会之时,自以为儿戏耳。今宵与贤叔接战,方觉股栗,所谓‘生未识灯花关,倏到花关骨尽寒’者也,望君推心,今后交感之时,勿以见惯浑闲者相待。”吴应笑曰:“自识制度,不待嫂说。”自此之后,全氏住在树僻,无人闲管此事,就如夫妇一般,并无阻碍。
  不觉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叶广在西京经营九载,趁得百银一十六两,自思家中妻又少貌,不觉来此九载,若久恋他乡,不顾妻室,不免辜恩负义之诮,遂即收拾回程。在路夜住晓行,不则一日,到家已是三更时候,叶广自思庄屋一间,门壁浅薄,恐有小人暗算,不敢将银进家,预将其银藏在舍旁通水阴沟之内已毕,方才唤妻开门。是时其妻正与吴应宿歇,极尽欢娱之意,忽听得丈夫唤门之声,即忙起来开门,放丈夫进家。吴应惊得魂飞天外,躲在门后,候其关门,潜躲出外。全氏整备酒饭与丈夫略叙久旷之情,食毕收拾上床。
  宿歇之间,全氏问曰:“贤夫出外经商,九载不归,家中甚极劳苦,不知亦趁得些银帛否?”叶广曰:“银有一十六两,我因家中门壁浅薄,恐有小人暗算,未敢带入家来,藏在舍旁通水阴沟之内。”全氏闻说大惊曰:“贤夫既有许多银回来,可速起来,取藏在家无妨,不可藏于他处,恐有知者取去,那时悔之晚矣。”叶广依妻所说,忙跳起寻取,不防吴应只有舍旁窃听叶广夫妻言语,听见藏银在彼,已被先盗去讫。叶广寻银不见,因与全氏闹曰:“吾半夜独自回家,并无一伴跟随。
  及藏银之际,又无一人知觉,奈何就有人盗去?必是汝因吾出外日久,家中与人通奸,今日必然与其宿歇,见我唤门之声,汝即潜放出外。其人窃听得知,因而盗去。汝实难辞其责矣。”
  其妻听了,不敢明言,再三推说无有此事。叶广不信,遂以前情具状,扭扯其妻,径赴包公案前陈告其事。
  包公观罢状词,就将其妻勘问:“必有奸夫之情。”其妻坚意不肯招认。包公遂发叶广回家,再出告示,唤张千、李万私下吩咐曰:“汝可将告示挂在衙前,押此妇人出外,枷号官卖,其银还他丈夫,等候有人来看此妇者,即便拿来见我,我自有主意。”张李二人依其所行,押于门外。
  将及半日,忽有吴应在外打听得此事,忙来与其妇私语。
  张李看见,忙扭吴应入见包公。包公问曰:“你是甚人,敢来此处?”吴应告曰:“小人是这妇人亲眷,因见如此,故来看她,非有他故也。”包公曰:“汝既是她亲眷,曾娶有内眷否?”吴应告曰:“小人家贫,未及婚娶。”包公曰:“问汝既未婚娶,吾将此妇官嫁与你,只不知值价多少?”即唤书吏问其价数。书吏复曰:“复相公,此妇值银三十两。”包公即对吴应曰:“据书吏说,价值三十两。我这里官卖,只要汝价银二十两,汝可即备来秤。”吴应告曰:“小人家道贫难,难以措办。”包公曰:“既二十两不出,可备十五两来秤。”吴应又告贫难,包公曰:“谁人叫汝前来看她!若无十五两,实要汝备十二两来秤。”吴应不能推辞,即将盗其原银熔过十二两,诣台称了。包公将吴应发放出外,随拘叶广进衙,问曰:“你看此银是你的不是?”叶广认了,禀曰:“此银不是前银,小人不敢妄认。”包公又发叶广出外,又唤吴应问曰:“我适间叫她丈夫到此,将银给付与他,他道妇人甚是美貌,心中不甘,实要价银一十五两,汝可揭借前来,秤完领去,不得有误。”吴应只得回家。包公私唤张千、李万吩咐曰:“汝可跟在吴应之后,看他若把原银上铺煎销之时,汝可便说包爷吩咐,其银不拘成色,不要上铺煎销,就可拿来见我。”张千领了言语,直尾其后而去。
  正值吴应又将原银上铺,张千即以包公前言说了。吴应只得将原银三两,凑秤完足。包公复发出外,就将前银唤叶广认之。叶广看了大哭曰:“此银实是小人之物,不知何处得之?”
  包公又恐叶广妄认,枉了吴应,乃复以言诒之曰:“此银乃是我库中取出,何得假言妄认?”叶广再三告曰:“此银实是经小人眼目,相公不信,内有分两可辨。”包公复诘其实,即令一一试之,果然分文不差。就拘吴应审勘,吴应叹异伏罪。包公即将其银追完,将妇人脱衣受刑。吴应以通奸窃盗论罪,只杖一百,徒三年。复将叶广夫妇判合,放回宁家,俱各拜伏而去。
  第十回 判贞妇被污之冤
  断云: 
  贞娘诗句预攸扬,查生失答欠分张。
  逆恶污贞情可恶,包公明见播昭彰。
  却说河南许州管下临颍县,在州南六十里,有一人姓查名彝者,乃文雅士也。少入县庠,与学友顾守义为友。宋仁宗庆历二年冬,父母凭媒,与其娶到近村尹贞娘为妻。毕姻之日,顾守义作诗一首以贺之曰:
  伉俪天然缔好缘,才郎之子两青年。
  绮筵光景春如许,花烛荧煌洞有天。
  情思交孚琴瑟美,彝伦攸叙室家全。
  从今早叶熊罴梦,喜气洋洋独占春。
  当时查生得诗,笑容可掬,未及赓和,参拜祖宗、父母、诸亲家。宴已罢,夫妇合卺,二人如鱼得水,欢入洞房。
  花烛之夕,查生正欲解衣而寐,尹贞娘乃止之曰:“妾意郎君幼读儒书,当发奋励志,扬名显亲,期于远大,非若寻常俗子之比。今日交会,可无一言而就寝乎?妾今谬出鄙句,郎君若能随口应答,妾即与君共枕同衾;若才力不及,郎君宜再赴学读书,今宵恐违所愿矣。”言讫,查生因命请题。贞娘乃出诗句曰:“点灯登阁各攻书。”查生思了半晌,未能应答,不觉面有惭色,遂即辞妻执灯,径望学宫而去。是时学中诸友,见查生尽夜而来,面有惭色,咸皆向前问曰:“子今宵洞房花烛,正宜同伴新人及时欢会行乐,今独抛弃新人至此,敢问其故何也?”查生因诸友来问,即以其妻所出诗句告之。诸友咸皆未答而退。内有一人姓郑名正者,为人平生极是好谑,听闻查生此言,随即漏夜私回,径往查生房内,与贞娘宿歇。原来贞娘自悔偶因出此戏联,实非有心相难,不期丈夫怀羞而去,心中正自懊悔不及。及见郑正入房之时,贞娘只谓查生回家宿歇,不知其为郑正也。乃问之曰:“郎君适间不能对答而去,今倏尔又回,莫非寻思得句,能对其意乎?”
  郑正默然不答。贞娘忖是其夫怀怒,亦不再问。郑正乃与贞娘极尽交欢之美,未及天明而去。
  及天明查生回家,乃与贞娘施礼言曰:“昨夜瞻承佳句,小生学问荒疏,不能应答,心甚愧赧,有失陪奉,获罪良多,望乞恕容。”贞娘曰:“妾意君昨夜已回,缘何言此以诳妾也。”再三诘问其故,查生以实未回答之。贞娘细思查生之言,已知其身被他人所污,遂对查生言曰:“郎君若实未回,意郎君前程万里,从今可奋志读书,不须顾恋妾也。”言罢,即入房中自缢。移时查生知之,急与父母径往救之,时已不及救矣。
  查生悲不能言,昏绝于地数番,父母急救方醒。当日查生悲不知其故,无词告理,只得具棺殡葬已讫。
  不觉时光似箭,又是庆历三年八月中秋节至,包公按临至临颍县,直升入公廨坐下,见因月色明朗,遂吟诗一首曰: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
  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
  袁宏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
  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
  包公吟诗已毕,其时公廨庭前旁边有一桐树,树下阴凉可爱,包公即唤左右,将虎皮交椅移倚在桐树之下,玩月消遣。
  包公仍出诗句云:“移椅倚桐同玩月。”包公出罢诗句,寻思欲凑下韵,半晌不能凑得,遂即枕椅而卧。似睡非睡之间,朦胧见一女子,年近二八,美貌超群,昂然近前下跪曰:“大人诗句不劳寻思,妾虽不才,随口可对。”包公即令对之。其女子对曰:“点灯登阁各攻书。”包公见此女子对得有理,即问之曰:“汝这女子,住居何处?可通名姓。”女子答曰:“大人若要知妾来历,除究本县学内秀才,可知其详。”言讫化一阵清风而去。包公醒来,乃是南柯一梦。展转寻思:“此事可怪,莫非其中必有冤枉?”是夜宿于公廨,思忖一计。
  次日出牌,吩咐左右,唤集临颍县学秀才,来院赴考。包公出《论语》中题目,乃是“敬鬼神而远之”一句,与诸生作文;又将“移椅倚桐同玩月”诗句,出在题尾。是日诸生赴考已毕,内有秀才查彝,因见诗句偶合其妻贞娘前语,遂即书其下云:“点灯登阁各攻书。”诸生作文已毕。包公传令出外伺候。
  包公正看卷之间,偶然见查彝诗句,符合梦中之意。即唤查彝问曰:“吾观汝文章,亦只是寻常,但对诗句,大有可取。
  吾谅此诗句必他人为之,非汝所能作也。吾今识破,可实言之,毋得隐讳。”查彝闻言,即以其妻前言,以致死于非命,一一禀知。包公又问之曰:“吾想汝夜往学中之时,内中必有平日极是善戏谑之人,知汝不回,故诈脱汝身,与汝妻宿歇,污其身体。汝妻怀羞,以致身死。汝可逐一说来,吾当替汝伸冤。”
  查彝禀曰:“生员学中,只有姓郑名正者,平生极好戏谑,外者非生员所知也。”包公听罢言曰:“据汝所言,则汝妻被郑正奸污无疑矣。”即令郑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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