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名著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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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名著蚜-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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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O                                   H O       
 有 法 无 法 , 因 时 为 业        ; 有 度 无 度 , 因 物 兴 舍 。      故 曰 
                                I O                                   J O      
“ 圣 人 不 巧 , 时 变 是 守       。 虚 者 , 道 之 常 也 ; 因 者      , 君 
 之 纲 也 。 ” 群 臣 并 至 , 使 各 自 明 也 。 其 实 中 其 声 者 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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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国 哲 学 名 著 选 读                    2 4 7 
                                       K O                                
之 端 , 实 不 中 其 声 者 谓 之 窾        。 窾 言 不 听 , 奸 乃 不 生 , 
                                L O                                       
贤 不 肖 自 分 , 白 墨 乃 形       。 在 所 欲 用 耳 , 何 事 不 成 。 乃 
                                                             M O          
合 大 道 , 混 混 冥 冥 。 光 耀 天 下 , 复 反 无 名            。 凡 人 所 
生 者 神 也 , 所 托 者 形 也 。 神 大 用 则 竭 , 形 大 劳 则 敝 ,      
形 神 离 则 死 。 死 者 不 可 复 生 , 离 者 不 可 复 反 , 故 圣 人      
                                                                     D P  
重 之 。 由 是 观 之 , 神 者 生 之 本 也 , 形 者 生 之 具 也           ; 不 
先 定 其 神 A 形 B , 而 曰 “ 我 有 以 治 天 下 ” , 何 由 哉 ?        
A 注 释 B                                                                 
     ① 《 易 大 传 》 : 指 《 周 易 · 系 辞 下 》 。                   
     ② 这 是 说 , 天 下 的 真 理 只 有 一 条 , 却 可 以 有 各 种 不 同 的 想 法 ; 最 
        后 的 归 宿 相 同 , 却 可 以 走 各 种 不 同 的 途 径 。 原 文 作 “ 天 下 同 归 
        而 殊 涂 , 一 致 而 百 虑 ” , 与 引 文 略 有 不 同 。          
     ③ 此 务 为 治 者 : 各 家 都 致 力 于 治 好 天 下 。                
     ④ 直 : 只 是 。 从 言 之 异 路 : 立 言 的 出 发 点 不 同 。 省 : 善 , 好 。 
     ⑤ 祥 : 吉 凶 的 预 兆 。 大 祥 而 众 忌 讳 : 太 重 视 吉 凶 的 预 兆 , 忌 讳 繁 
        多 。                                                             
     ⑥ 序 四 时 之 大 顺 : 排 定 四 季 的 顺 序 。 失 : 违 反 。       
     ⑦ 博 而 寡 要 : 博 杂 而 抓 不 住 要 点 。                         
     ⑧ 遍 循 : 普 遍 遵 循 。                                           
     ⑨ 彊 本 : 重 视 生 产 。                                           
   D C 俭 : 同 “ 检 ” , 拘 检 , 束 缚 。 这 是 说 , 名 家 使 人 受 名 的 束 缚 , 容 
        易 失 掉 真 实 性 。                                              
   E C 正 名 实 : 确 定 名 和 实 的 关 系 。                             
   F C 无 形 : 指 道 。 动 合 无 形 : 行 动 合 乎 自 然 之 道 。 赡 ( s h à n 善 ) 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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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 足 。              
 G C 因 阴 阳 之 大 顺 : 依 据 阴 阳 家 所 规 定 的 天 时 运 行 的 规 律 。 撮 : 吸 
      取 。 要 : 精 华 。  
 H C 立 俗 施 事 : 定 立 常 规 和 处 理 事 务 。 
 I C 指 约 : 主 旨 简 单 。 易 操 : 容 易 掌 握 。 事 少 : 费 力 少 。 
 J C 人 主 : 君 主 。 仪 表 : 表 率 。 
 K C 健 羡 : 过 高 的 欲 望 。 绌 : 同 “ 黜 ” , 排 斥 , 废 弃 。 此 : 指 欲 望 和 
      聪 明 。 术 : 道 术 , 指 老 子 “ 无 为 而 无 不 为 ” 的 策 略 思 想 。 
 L C 四 时 : 即 春 、 夏 、 秋 、 冬 四 季 。 八 位 : 东 、 南 、 西 、 北 、 东 北 、 
      东 南 、 西 北 、 西 南 。 
 M C 十 二 度 : 十 二 月 。 教 令 : 规 定 。 
 D N 大 经 : 规 律 。      
 E N “ 六 艺 ” : 六 经 , 即 《 诗 》 、 《 书 》 、 《 礼 》 、 《 乐 》 、 《 易 》 、 《 春 秋 》 。 
    《 乐 》 已 佚 失 , 实 际 只 有 五 经 。 法 : 经 典 。 
 F N 当 年 : 一 辈 子 。   
 G N 茅 茨 不 剪 : 用 没 有 修 剪 过 的 茅 草 做 屋 顶 。 采 椽 ( c h u á n 船 ) 不 刮 : 
      用 没 有 刨 削 过 的 木 头 做 屋 椽 。 
 H N 簋 ( g u ǐ 轨 ) : 盛 饭 器 。 食 土 簋 : 吃 饭 时 用 土 制 的 陶 器 做 碗 。 啜 
     ( c h u ò 绰 ) : 喝 。 刑 : 同 “ 铏 ” , 盛 羹 汤 器 。 啜 土 刑 : 喝 羹 汤 时 用 
      土 制 的 陶 器 做 钵 。 
 I N 粝 ( l ì 利 ) : 粗 糙 的 米 。 粝 粱 : 即 粗 粮 。 藜 ( l í 黎 ) : 野 菜 。 藿 
     ( h u ò 或 ) : 豆 叶 。 
 J N 葛 衣 : 用 葛 布 做 的 衣 。 鹿 裘 : 用 鹿 皮 制 的 皮 袄 。 
 K N 桐 棺 : 用 桐 木 做 的 棺 材 。 举 音 不 尽 其 哀 : 为 亲 人 不 能 哭 得 太 悲 
      哀 。                 
 L N 率 : 表 率 。         
 M N 亲 亲 尊 尊 之 恩 绝 : 断 绝 了 恩 情 , 亲 的 不 亲 , 尊 的 不 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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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国 哲 学 名 著 选 读                    2 4 9 
   D O 苛 察 缴 绕 : 苛 细 的 考 察 , 琐 碎 的 缠 绕 。 即 围 绕 某 一 问 题 作 过 细 
        的 分 析 考 察 。                                                
   E O 控 : 引 。 参 伍 : 交 互 错 综 。                               
   F O 因 循 : 因 顺 自 然 。                                           
   G O 因 时 为 业 : 依 着 时 势 来 决 定 。                            
   H O 度 : 法 度 。 兴 : 采 取 , 提 倡 。 舍 : 舍 弃 。             
   I O 这 是 说 , 圣 人 不 尚 机 巧 , 只 是 守 着 随 时 势 而 变 化 的 原 则 。 
   J O 因 : 顺 应 自 然 。                                              
   K O 中 ( z h ò n g 众 ) : 符 合 。 实 中 其 声 : 实 与 它 的 名 相 符 合 。 端 : 端 
        正 。 窾 ( k u ǎ n 款 ) : 空 虚 。                        
   L O 形 : 显 露 出 来 。                                              
   M O 复 反 无 名 : 再 回 返 到 无 名 。                               
   D P 生 之 具 : 生 存 的 条 件 。                                     
A 简 析 B                                                                
    “ 论 六 家 要 旨 ” 这 一 标 题 , 来 源 于 《 太 史 公 自 序 》 中 “ 论 
六 家 之 要 指 ” 这 句 话 。 这 段 选 文 第 一 次 系 统 地 整 理 了 先 秦 诸 
子 学 说 , 并 提 出 了 对 后 世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学 术 分 类 法 。 它 将 历 
来 泛 称 的 “ 百 家 之 学 ” 定 为 六 家 : 阴 阳 、 儒 、 墨 、 法 、 名 、 道 , 
并 对 这 六 家 的 主 要 特 点 , 它 们 的 长 处 和 短 处 , 它 们 在 维 护 封 
建 统 治 中 的 作 用 , 都 作 了 言 简 意 赅 的 说 明 。                 
      全 文 可 分 两 段 : 第 一 段 , 从 “ 《 易 大 传 》 曰 ” 至 “ 非 所 
闻 也 ” 。 这 里 以 简 洁 明 快 的 手 法 对 六 家 的 优 缺 点 作 了 概 要 评 
述 。 第 二 段 , 从 “ 夫 阴 阳 ” 至 “ 何 由 哉 ” 。 这 里 是 在 第 一 段 基 
础 上 对 六 家 作 了 进 一 步 阐 发 。                                   
      司 马 谈 把 阴 阳 家 列 在 六 家 的 首 位 。 这 个 阴 阳 家 既 包 括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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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后 期 宣 扬 “ 五 德 终 始 ” 说 的 邹 衍 之 流 , 也 包 括 、 或 者 主 要 
指 早 在 儒 家 以 前 就 存 在 的 以 “ 阴 阳 、 四 时 、 八 位 、 十 二 度 、 二 
十 四 节 ” 等 所 谓 “ 数 度 ” 之 学 ( 《 庄 子 · 天 下 》 ) 为 研 究 对 象 
的 那 些 “ 史 ” 官 。 司 马 谈 认 为 , 这 些 阴 阳 家 崇 尚 吉 凶 之 兆 , 禁 
忌 甚 多 , 使 人 “ 拘 而 多 所 畏 ” , 但 他 们 讲 论 天 文 历 象 , 则 有 可 
取 之 处 。 对 儒 家 甚 多 微 词 , 说 它 们 “ 博 而 寡 要 , 劳 而 少 功 ” , 
但 又 肯 定 它 们 对 君 臣 、 父 子 、 夫 妇 、 长 幼 等 级 差 别 的 论 述 。 认 
为 墨 家 提 倡 极 度 节 俭 , 使 人 难 以 遵 从 , 但 又 说 它 们 强 调 生 产 , 
主 张 节 用 , 又 是 “ 人 给 家 足 之 道 ” 。 法 家 主 张 一 切 断 于 法 , 这 
就 破 坏 了 “ 亲 亲 尊 尊 ” 的 传 统 观 念 , 只 能 行 于 一 时 , 不 可 久 
用 , 但 又 认 为 它 们 的 尊 君 卑 臣 、 职 责 分 明 的 论 点 是 可 以 肯 定 
的 。 认 为 名 家 “ 苛 察 缴 绕 ” , “ 专 决 于 名 , 时 失 人 情 ” , 但 又 说 
它 们 讲 究 “ 名 实 ” , 主 张 循 名 责 实 , 这 是 个 长 处 , 应 该 肯 定 。 
对 道 家 多 褒 词 , 认 为 它 们 “ 因 阴 阳 之 大 顺 , 采 儒 、 墨 之 善 , 撮 
名 、 法 之 要 , 与 时 迁 移 , 应 物 变 化 ” , “ 指 约 而 易 操 , 事 少 而 
功 多 ” , “ 使 人 精 神 专 一 , 动 合 无 形 , 赡 足 万 物 ” 。 司 马 谈 对 道 
家 这 种 美 化 , 一 方 面 反 映 了 他 对 道 家 思 想 的 推 崇 , 另 一 方 面 
反 映 了 汉 初 黄 老 之 学 的 特 点 , 而 且 可 看 出 他 自 己 在 学 术 思 想 
上 是 属 于 这 一 派 的 。    
      司 马 谈 把 诸 子 概 括 地 分 为 六 家 , 这 个 概 括 工 作 在 思 想 史 
上 的 意 义 , 可 以 说 是 继 往 开 来 的 , 但 这 种 分 类 法 是 不 科 学 的 。 
因 为 它 不 是 也 不 可 能 是 阶 级 分 析 的 , 也 不 是 按 照 唯 物 和 唯 心 
两 大 阵 营 划 分 的 , 而 且 还 带 有 秦 汉 之 际 “ 数 以 六 为 纪 ” ( 《 史 
记 · 始 皇 本 纪 》 ) 、 “ 以 六 为 法 ” ( 贾 谊 : 《 新 书 · 六 术 》 ) 的 神 
秘 主 义 气 息 。 尽 管 如 此 , 司 马 谈 的 分 类 法 比 起 他 前 人 的 同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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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 要 远 为 完 善 得 多 , 在 中 国 学 术 史 上 已 留 下 了 深 刻 的 影 
响 。 后 来 的 封 建 学 者 多 是 在 它 的 基 础 上 作 些 补 充 , 因 而 它 被 
一 直 沿 用 下 来 , 今 天 仍 可 作 为 我 们 论 说 先 秦 学 术 思 想 流 派 的 
一 种 分 类 方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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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5 2                   中 国 哲 学 名 著 选 读 
                   王   充 : 《 论 衡 》 
 A 作 者 及 作 品 简 介 B      
      《 论 衡 》 的 作 者 王 充 ( 2 7 — 9 7 年 ) , 字 仲 任 , 会 稽 上 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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