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与自由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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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与自由的保证-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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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我们的精神上的进步不但不能减少群众的痛苦,反而有利于少数人的利益而给大众增加痛苦。正是因为这样,因此我们远远地落在时代的需要后面。    
  因此,我们并不应当来特别夸耀我们今天的教育水平。    
  听任我们的后代来评判吧,他们会对这一点作出公正的论断的。    
  牧人和猎人在社会的原始状态里,既不识字也不会书写,现在我们这里每一个农民都会读、会写,但是,就是这样,我们对于读和写的利用也并不是什么可以使我们骄傲的事。自从我们庆贺这些发明以来三百年,我们才想到要去证明,整整三百年印刷技术的发明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在某些人才开始理解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斯巴达人和伟大农民战争中的人民在短短几天早已就理解到了,而他们却并不识字。    
  一般人都是这样说,由于古人的无知,造成了偏见和迷信。    
  但是我们时代的贤哲们也做同样的事,不过是有条件的,只要给他们钱,他们就干。    
  残暴、野蛮是无知的结果。——但是我们时代的贤哲们并没有改变这种情况;我们虽然不再把人钉在十字架上或者缚在分尸车上,但是我们让他们慢慢地饿死,冻死,或是在过度劳累的压迫之下慢慢死去。    
  艺术和科学在一个文化教育程度低下的社会里不可能繁荣。    
  但是,在我们这个号称高度文明的社会里,尽管有无数发明,有艺术和科学上的飞跃进展,人民却不能享受繁荣,因为每一个新的发明人们不是用来减轻我们的劳苦或是增加我们的享受,而是用来愈益增加游手好闲的人而减少劳动者的数量。    
  在古代的社会状况里,人们根本不能想象今天文明社会所供应的这样一些纯粹的、美好的享受。    
  但是文明社会把这些美好的享受供应给他,而并不因此以三倍的劳累加之于他的有谁呢?一百个人之中未必有一个人;而其余的人都必须为此出钱出力。不止如此,人类在他的童年时代的自然的欢乐是否比今天文明社会里的一切加工造作的享受更加有益些,还是一个很可以研究的问题。至少,我们觉得,童年时代的天真的娱乐,如果我们的礼俗并不禁止成年人参加的话,是更适合于人类的自然的兴趣的。    
  在美洲的森林里,在大洋的海岛上,至今还有很多停留在最低文化阶段上的民族,很可能正是因为这种情况,他们不会肯和我们文明社会的享受交换,至少决不肯和我们的劳动者的地位交换。相反,有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旅行家曾经长年居留在这些民族中,并且非常喜欢和他们生活在一起①。如果我们想一想,要使一个已经习惯于文明享乐的人再返回到人类原始的、自然的衣食状态中去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就可以知道上面这些事例说明多少问题了。    
  ①有一个美国将军自愿地在野蛮人中间居留了两年,并且和他们一样赤身裸体在他们中间跑来跑去。    
  但是,是什么东西使得一个文明人容易在一个野蛮人——应该说是自然人——的社会里生活呢,是自由和平等;这个自由、平等,文明人在野蛮人那里找得到更好的表现,而在他自己的祖国里却是找不到的东西;反过来说:自然人所最反感的正是这种地位上的不平等;正是这个东西,纵然有一切生活上的舒适便利,他也不能容忍的。如果英国的纺织工人们能够携带他们的眷属离开本土,跑到野蛮人那里去,这个纺织之国将会在短短的时间里为之一空,那时候厂主们如果不愿意或是不能够合理偿付工资,他们将只有自己去开动他们的那些纺织机。    
  如果有一天,我们那些养尊处优的先生们只有两条路可走,或者让他们每天劳动十二到十四小时,或者被遣送到美洲的原始森林里去,我相信,会没有足够的船只装载那些宁愿遣送不愿劳动的人。    
  有人觉得今天的社会状况很不坏,他们根本不能想象它怎么还能更好些。好吧,但是也试问一下绝大多数人的意见;因为绝大多数人的意志迟早有一天总是要起决定性的作用的。这绝大多数人对于今天的社会状况是不满意的,他们知道得很清楚,什么地方总是有点毛病,但是他们说不出来,究竟这个毛病在什么地方。因此我们要设法给他们证明,这毛病在于私有财产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已经不能和今天的社会需要并存。    
  私有财产的概念不再适合于我们的时代,因为每一个时代有它的独特的需要,但是私有财产和我们的需要是完全对立的。至于为什么,我下面就要来说明。    
  上面我们看到,曾经有过一个时代,那时候任何人没有想到要完全为了他自己之用来耕作一块土地,并且把它叫作财产。后来,开始有些人为自己占有一块土地,并且把它叫作私有财产。这没有什么不好,对于社会秩序并没有妨碍,因为那时候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土地并不缺乏。但是今天土地已经完全分割尽净了;几乎没有一块土地不是属于一个地主或是属于一个私有者的,而此外有一个在数量上大得多的群众,他们一无所有。    
  至于究竟是什么时候人们拿走了最后的一块土地,并给它以一个私有主?这,我不知道;总之,在德国,和在英国以及法国一样,都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时候。也许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在这些国家里土地的最后残余也被人瓜分完了,于是分地的事也就此结束。现在,有地的那些人占有了土地,而且利用这些土地为他们自己谋利,并从而为社会带来不利。    
  当每个人,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成为私有主的时候,这时候私有财产对于社会并没有害处。当时,在我们这儿和其他的地方人类是这样稀少,他们甚至对于大地的辽阔还没有一个正确的概念;但是从那个时候起,人类的数量已经大大增加了,并且还在继续不断地增加着;但是土地还是那么多。正是因为这样,难道几千年以前定下的土地分配能适合于我们今天的时代吗?    
  不能了!因为今天有着千百万人,这些人没有半分土地,土地的私人占有制就成了一种违反社会利益的不公正的制度,一种不可饶恕的、可耻的窃盗行为。①    
  ①魏特林看过蒲鲁东(1809—1865)1840年出版的第一本著作《什么是财产?》,1849年他把蒲鲁东的这本书称为社会主义文库里的一颗永远灿烂的明珠。(参看本书303—304页)马克思也指出这本书是蒲鲁东的最好作品。在这本书里——说到布立索的时候——提出了“私有财产是贼赃”这个命题。    
  当人们初建立私有制的时候,如我们上面说过的,是可以原谅的,它并不剥夺任何人并不同样成为一个土地私有主的权利;因为当时还没有金钱这种东西,而土地也很充裕。但是自从那时候以来已经有了这样一些人,这些人已经被注定不可能成为私有主,原因很简单,因为一切土地都已经被人占去了,少数人已经把一切土地攫为己有,并且禁止别人享用他们所攫取的土地利益,从这个时候起,土地私有就成了对于社会的自然权利的一种侵犯。一种无情的,同类相残的,亵渎人类尊严和天职的行为。    
  把大片小片的土地攫为己有这种行为,只有在每一个人都有这种自由和可能,都可以为自己垦殖一片或大或小的土地的时候,才是在道德上可原谅、可允许的行为。当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这样做的时候,私有制也就不再是一个人的正当权利,而是一种最残忍的不正当行为,特别是当它已经变成了千百万人穷困和痛苦的根源的时候。这个真理是和晴天的太阳一样明白的。    
  打开你们的那些监狱和拘留所,我告诉你们,那里面有很多正直的人。打开那些东西,告诉他们说:“你们过去不知道私有财产是什么。我们过去也不知道;让我们联合起来共同推倒这些围墙、篱笆、栅栏,填平这些沟壑,以便消灭这些使我们隔离的原因,让我们重新再成为朋友吧!    
  在今天的社会里维护私有财产这个概念,这就是屠杀大量的劳动者。因此按照基督教的博爱观念也是完全不应该、不可能为它辩护的,可以这样说,对于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来说,这种辩护本身就象残杀自己的同胞一样可耻,不论这种残杀是用的毒药、匕首或是饥饿,还是用暴力或诈骗手段去剥夺他们的生活资料。    
  野蛮人所以不劳作,因为他们没有这种必要,但是他们至少必需有方圆要走一个钟点路程那样大的空间才能维持生活,我们的祖先也曾经一度生活在这种状态中;但是在这样的状态中德国至多大约只能养活三万人,今天人口增加了一千倍,甚至不止一千倍,可是土地依然如故。难道能说现在的三千四百万人不和从前的三万人一样具有对土地的权利吗?如果说这三万人定下了一种私有土地的法则,这法则却并不限制任何人,只要他愿意去占有,也可以成为土地私有者,是不是这就证明了,当时的那个概念对于今天的社会状况也是同样适用呢?决不能这样说,这些土地属于我们全体和我们的后代;它不能分给某些少数人,它不能也决不允许分给任何个人。它对于任何人都不例外,它是我们全体所共有的。    
  一旦人们认识了贫穷、困苦和早死并不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社会背离了自然的规律和基督博爱的精神,他就应该大声疾呼地宣告:这是我最神圣的职责。在这里,默不作声和表示懦怯是最可耻的对于上帝天赋本能的亵渎,是对于人类社会最卑鄙的叛卖,是一个人所能犯的最下贱的罪行。因此让我们不要再默不作声了,让我们把真理的声音传遍全世界。把你们的呼声和我们的合并起来吧!你们那些可敬的高贵的人们,在你们胸中对于崇高和美丽、对于人类的生存和进步还有一种崇高的感觉,你们那些愿意把日日夜夜贡献给社会福利的人。把你们的呼声和我们的合并起来吧,你们那些在讲坛上在学校里宣扬博爱信条的人,让我们合起来高呼:私有财产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主啊,让我们从这一个罪恶里摆脱出来。    
  人们把私有财产这个概念加在尚在摇篮里的人类,尽管它那柔嫩的身躯暂时还能在里面适应,但是这对于它说是一个铁制的、不舒服、不习惯的襁褓。但是,这个孩子在一天天长大,而且他愈长大,也就愈感觉到这个襁褓的不舒适。    
  但是现在快给这孩子脱下这个襁褓吧,因为在他那紧束的肉上已经刻上条条的血痕了。怎么,你们还要迟疑,难道为了一种幻想的美丽的形式,你们宁愿把整个健康的身体弄成残废吗?你们宁愿把一个天生的健康人变成一个装饰的木偶,一个没有意志的机器?    
  只要在那里有一个人死于劳苦和穷困,私有制就是犯了一次劫盗杀人罪;如果在你们那个社会里第一次有这种事,你们就可以知道,应该到那里去找这个杀人越货的凶手。    
  不论那些好心财主们觉得这些话怎样奇怪,可是他们在深思熟虑之下也不能不承认这里面所包含的真理。当然他们可以自己安慰他们自己的良心,说:“谁要是愿意劳动,乐于劳动,并且他是一个能干的劳动者的话,他到处混得到一碗饭吃。“这差不多是实在的;而且这碗饭也常常是这样混出来的。但是如果一切人都是熟练的劳动者那时候又会怎样呢?财主们会肯自愿把工作时间缩短,以便让一切人都有工可做吗?一定不肯;那末那时候又有什么两样呢?那时候熟练的人还不是同样因为缺少工作而陷于贫苦和死亡,或是由于过度的劳作精疲力尽而病倒,完全和今天一样吗?所不同的不过是这种命运到那时候才落到熟练的劳动者头上,而在今天则不熟练的人更感觉这种境况罢了。    
  今天,困苦的命运并不完全是专对着不熟练的人,这个命运普及于一切不能不依靠双手劳动为生的社会阶级。但是今天劳动者的数量这样大,财主们可以从中大批挑选。他们没有必要专从灵巧、熟练着眼,而是也从利益上计算。    
  又有些人要说:什么?我的财产是我凭正当的本事挣来的,现在要我拿出来和这些讨饭的花子们分?他们这种人没有上过学,没有出门见过世面,他们这种人好吃懒做,喜欢游荡,酗酒而不爱工作,把我的财产和他们分?    
  这是人们经常听到的一种呓语和浑话,但是只有那些连最浅薄的集体观念都没有的人才说得出这些话来。    
  他们相信,如果一切都分了,每个人就得到同样大的一小块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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