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向厨房都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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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向厨房都是爱-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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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作是我的职业,但在生活中,我希望自己是一个温柔的好厨娘。  总是自己做饭,其他人进不了厨房。但有观看的权利,若有兴致时总是站在坐在边上,边与我说话,边看书或报纸。厨房里有花有音乐,三个美女从画里静伺一边,我总开玩笑,说美女们都对他好。他说好是好,只可惜你一点都不嫉妒。我说,我怎么不嫉妒呢?我之所以如此专心做菜,就是想讨你的好,让你长得如此的好。  说完,我自己先笑了。  我几乎每天的菜都不重复。菜不多,一般一荤一素加一汤。中午简单,晚上复杂,会喝酒,吃甜点。  我喜欢做菜,完全是天性。即使去朋友家,我总是希望主人能让我也做一做。拿手菜也很多,比如海鲜水锅、烤鸭子、凉拌菜、素炒蔬菜,很多人都吃过,吃过就难忘,比如烤鸭子不是垫黑木耳就是粉丝。从来吃都不仅仅只是充饥,吃是一门很高超的艺术,吃的学问太大,保持吃欲望,吃得好,吃得妙,吃得有文化。有女子为了减肥,喝难喝得要命的减肥苦汤,给我的感觉就像这人真不会做人,也真不懂得吃,如此痛苦不堪,又没有达到瘦身,真是可怜,枉来世上一次了。  记得最愉快的一次吃,是在马德里。当时大冬天,马德里最漂亮的餐厅由一个旧火车站改建的,高而宽敞的全玻璃房顶,耸入云天的热带植物和花卉。那天傍晚,华灯初放,英俊的男侍者领我和西班牙的出版家到预先订好的位于两楼的座位。我从回廊望下去,那么大的空间几乎座无虚席,而且室内温暖如春。头道菜端上来了:西红柿里放了海鲜。那奇妙的感受,我现在还记忆犹新,西红柿红,透明,鲜得滴水,用骨头做的盛有粉红色调料的调料,一片夏天才有的粉花叶,绝色美艳。我很想知道完整的西红柿里的海鲜是怎么放进去的。问侍者,侍者含笑,故意不作回答。我左瞧右瞧却怎么也找不到开口。真是有趣又有点惊喜。我的出版家有趣地瞧着我,连连道:你喜欢吗,真好。在饥饿中活过来的人,对美食总怀着特殊感情。饥饿的体验影响了我的一生。我吃的原则是必须健康、重视质量,讲究色彩,产生快感。之所以用“快感”而不用“幸福”、“快乐”,是想强调那一瞬间的感觉,还有随心所欲,独一无二。    

  我从来不按菜谱做菜,我觉得菜谱是很可笑的、骗人的东西,按照程序做出来的东西都不对。第一流的厨师应该没有条框的限制,只有超自我、超他人,超越于食物的江湖之上,他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大师。好菜不必用味精,任何一样菜都有本来的味和香。  这样的道理不是我总结出来的。在我小时,在重庆野猫溪那条街,有一户人,属于半红半黑。半红是家里有嫁给入城的解放军军官的,半黑是本来成份是地主。所以家境比起街上邻居,算最好。邻居都不跟这家人往来,同样这家人也不与其他人说话。可这家人对我却不错,有一次,从后院我溜进他们的厨房。这家的外婆一人正在炒鸡蛋。又黄又香,她让我尝,脆极了。我问她怎么她的鸡蛋不一样呢。  这个“地主婆”说,因为她不放味精。待我又问,她便说了上面那席话。当然不是说得我那么正规,她边做菜,边说,声音温和,声调也慢。她以前吃惯了美味,现在雇不了厨子,所以只得自己做,做起来虽不如专门的厨子好,但也得心应手。  她人生得俊俏,当时六十岁的人,脸上居然没有皱纹。她九十岁过世,我是听家人说的。以后回重庆,路过她家,那儿已住进别的人,那一家人早就搬走了。   愿意向大家推荐英国的沙拉,法国的法式鸭肉(看上去像生的),西班牙的熏猪腿肉,重庆的火锅,成都的小吃,广州的早茶,上海的西餐,农家的温火炖汤。特别推荐印度菜。    

  “世界超级美味之一印度菜,享受它有35%来自嗅觉,35%来自味觉,其余30%来自视觉、听觉和触觉。”——《阿难》231页


撒向厨房都是爱 上李照兴:情欲色香味(图)

  Lover ; cooker    

  幼时学英文,学的是常规与例外。常规:见到er尾,说的通常是个人,或岗位,与职业。等着服务人的侍应,waiter;写作人,writer;杀手,killer。多幺想有样职业,专门去爱,职业就叫:lover。(<筋疲力尽>开场,贝蒙多在车里自言自语,说类似的话。)  例外:懂cook的人,就说,一个厨子,不可叫cooker。Cooker,意指电饭煲。厨子,应该是cook。没有er。留意这个字,是因为从小开始,就想当一个厨子,在小学的我的志愿英文作品,就说想当一个cooker。后来知道高格的厨子,有另一个称号,叫chef,但已是以后的事。(所以叮嘱:不要说要当cooker。)关于厨子,时不时令人想到性那回事。  不是因为食色性也的假设,而是真真正正的烹调食物,跟经营赏心的性爱,有着神秘莫测的接近。出来的是外在(菜有多好看,身体有多吸引),信靠的,是内心用个心来做饭;用个心来做爱。只要用心,两者其实互通。也不是没听说:连吃东西都吃出高潮这回事。(装出来的也有,如<;90男欢女爱>;那经典一幕。)    

  太甜,太淡    

  或者自己一生最想做的,只不过是要当一个好的厨子,或情人。而永远不能如愿。不是弄得泡汤,就是过份冷冻(美食也许都要热吃)。不是用心良苦,就是懒荡寻常。爱与食物一样,永没有一种同一时间中,两相觉得合适的一刻。某一段日子,对方觉得太甜,自己觉得太淡。等到加甜,味道又已经雕谢。是的,或者一个好男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该是满足一个女人的性趣与口欲。不能让所有女人尝你的性,就让她们试你的菜吧,这是博爱的移情。  而进行方法,就是当一个好好的厨子。最动人的厨子是用泪水造面包(<;世纪末之诗>;的一集。)或者男人的难题只不过是,你不愿花太多心思去做一道菜,正如你没有尽力去爱一个人。爱得不够深。(爱与性的不满足,同样源于进入得不够深。)    

  鲍鱼    

  但那真是没办法的,做菜做爱,花的是心力与时间。缺一不可。大家都听过那荤笑话,却包含了真理:要尝口交的欢愉,过程最好都经过适当的事前卫生处理,如果恋人真如厨子的话,大家凭经验也该知道:洗干净一条黄瓜远远比洗干净一只鲍鱼来的容易上百倍。这大概解释了,床上口舌文化,都是倾向女的为男服务,而男不愿为女奉献的原因。所以,如果你用心爱一个女子,用身与口去取悦她的话,大抵事前花上半天的时间,好为她洗干净也不是一个愚笨的行当。你的付出是看到的。    

  带我走    

  但也有别的法子罢。譬如说,找一些最性感的食物去体会性。还有什幺?若不是甜品。世间有千千万万款女人,而当中上万个都喜爱甜品。而当中能尝到你亲手做的甜品的,可能有上百个。而真心懂得欣赏你那甜品的,却只有一人。做厨子不成,起码做过甜品师傅,<粉红救兵>有教:先预备一个可买回来的甜点,你装模作样最后加点可可粉或由炉中拿出来就成。  很早就看出这点,所以,有一段日子,立心当个甜品师,做起Tiramisu来。  这是一个Tiramisu的年代。  Tiramisu:一种意大利式带咖啡味及Marsala酒精成份的甜起司松饼,面层披上碎碎的可可粉。最初源自Siena这意大利北部小镇,后流行于威尼斯及其它大城市。在意大利语的意思其实是:pick me up,带我走,一种如飞仙的感觉。男人永不能明白女性对这小甜点的疯狂。还有什幺比得上如此欲仙欲死之感,除了高潮。从女人把银匙子(是的,一定要用银制的娇小匙子啊,不能用叉)用小嘴抹得一干二净的满足神情,回味再回味的陶醉,你知道面前是一种神秘的化学作用。吃一口甜美的 Tiramisu的口感,大抵只有良好的性爱才可比拟。  我想,甚至有女性会同意:Tiramisu 比性更令她有高潮,这种情况,或者也是会有的。至少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教女人走上高潮,但找一家吃得顺的甜品店,相对来还是比较容易。Tiramisu 的秘密自然是那种独有的马士卡彭起司(Mascarpone cheese),没有正宗意大利出产的Mascarpone cheese的话,你当然可以找另种起司瞒天过海,但这就解释了为何找真正甜柔滋味的Tiramisu并不易,或说,真正高潮的性得来不易。    

     吃醉     

  所以,Tiramisu,可以说是属于女性的,它轻软清爽,像个枕头。好的Tiramisu咬下去,应像绵花。而不无重要的是,在芸芸甜点中,它脂肪水平算是低,Mascarpone是款低脂起司,所用牛奶由专吃一种异草的乳牛生产,不是吃普通粗草的随便货色,由是,所消化并生产的牛奶,有种纯洁清淡的特质,脂肪质比重也较特别。比起其它啖啖咬头的重份量 American cheese cake,Tiramisu 就显得容从不迫。多数具要求的女性会选的,仍是 Tiramisu。Tiramisu是安全地冒险,因为这甜点最大的诱惑的就是爽甜中有酒意。会醉。在心仪的男人身边,女士大抵都放心去醉。那当然不是大醉真醉,而是脸红微赤稍为放松。虽未至意乱情迷,但心扉足够落落大开。     但问题是:不是每间餐厅每间甜品店的 Tiramisu 都做得好,所以若女性对 Tiramisu 有诸多要求,也同时反映该女子的挑剔程度。因好的 Tiramisu ,一切讲究配搭得宜份量适中的美学:你看松饼、咖啡、巧克力、可可粉、Marsala酒精、起司,样样都味浓,有时咖啡味过多,没蛋糕味;酒精过多又会甜得醉醺醺。怎能调和出一个浓淡适中的风格,确实考人。此所以,寻找一口实至名归的Tiramisu,真是一门工夫。而好的Tiramisu ,其实包含了松容、柔软、甜蜜、苦涩、醉人各种元素,也是爱情命运的缩影。恋人们若然都视此为共通癖好的话,不妨以到各大小城市寻找Tiramisu为同途冒险的理由。就算最终都没找到那最为经典的味觉,但至少在同途的历程中,两人会更发现对方;达到几次高潮。    

  太多选择    

  我也研究过女子选择甜品的倾向。选冰淇淋的女士,或会较任性贪玩不顾后果,而且挑剔过敏。她的问题是:太多选择。草莓、克巧力、甜橙、香芒、绿茶,款款都想要。虽然她会问你选哪款,其实是哪款都想试。不要谈到餐厅点冰淇淋甜品,就是到普普通通的一家哈根达斯,我试过在那大玻璃柜前,陪着女伴足足五分钟,她也未拣到心水口味。等到选了三色五味,堆到面前,她往往又只会各浅尝一口,然后就说:这个太甜!这个太腻!这个欠生果味!她原本喜欢的,大抵只是千挑万选的过程。  相反,选芒果布丁就最亲民直接。在不同地方,起司蛋糕、Tiramisu或者作法不同,但芒果布丁大致上是如一的。芒果布丁就像选择它的食客一样,简简单单永远清楚自己。细小的份量刚刚好吃得完,避免了吃剩半件甜品的尴尬场面。大方得体令人舒畅。    

  The Cook; The Thief; His Wife; Her Lover    

  说回开场白那想当厨子的故事。后来的后来,有个美食节目就叫Naked Chef,赤裸厨子,以为是又一出好戏关于食与性。原来不是,而是个像发育未成有baby fat的大孩子教人做菜弄party,健康而非性。讲厨子,性与吃的骇人影像,还逃不过Peter Greenaway那部 The Cook; The Thief; His Wife; Her Lover。一部吃了情敌阳具作结局的电影。很多年前,就为它取了个中文名,叫<情欲色香味>。故事不怎幺样,倒一直听着Michael Nyman层层迭迭的琴音,和记得吃纸而亡的情节。  弗洛伊德的论说该怎幺解:譬如一个人食欲旺,大抵也猜到其人在性事的欲求也一样?(人类把性的不满足转移到追求吃的满足。)  书写创作又如何?做一本吃的书,洋洋洒洒的文字食经,满足一众好吃爱欲文人的饥饿。    

     

    

 


撒向厨房都是爱 上黄爱东西:厨房方程式(图)

  除了厨子、写美食专栏的,以及,餐馆老板,和这些行当完全不相干的人爱吃爱喝不能算功利吧。    

  当然,爱吃爱喝的人能嘴刁到什么地步以及能为了觅食上天入地到什么地步,从古到今早就有无数传奇。    

  我说了我是学动物的,这当然没什么了不起,我也就稀里糊涂地混了四年,了不起的是这四年里以及这四年之后的N多年,我一直很不含糊地和那些同学厮混——和他们在餐厅吃喝,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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