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2007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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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7年第04期-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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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一道弯,小街亮堂了一点,左手是个凹进去的大院子,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梧桐,右手就是一家挂着“阿美时装屋”横匾的服装店了。也是新近装修的,大白天屋里也开着淡黄色的吸顶灯,将挂在墙上的女装烘托得高贵典雅。这些衣服都是最时新的式样,带着大都市那种标新立异和夸张醒目的味道。店面虽不大,但利用得很充分,除了墙上挂着的这几套高档女装外,屋里还放着两根用钢管改成的长长的衣架,挂着两排中档的时令衣服。这些衣服的做工和品质都要大众化一点,以羊毛衫、春秋衫和喇叭裤为主。进门放了一只不大的楔形货架,上面摆放着各式鲜艳花哨的内衣、短裤和丝袜。算得上是个琳琅满目、时尚入流的女装店。——这就是阿美刚刚开张不久的服装店了。 
  再往里走,是一家没有牌匾的游戏厅。中间摆着一张台球桌,四周靠墙放着几台游戏机,从早到晚都响着叮叮咚咚的游戏音乐。这是附近的时髦青年们最常聚集的地方。门前常常会看到一些痞子模样的年轻人,有时聚在一起抽烟,嘀咕,说笑,有时无聊地坐在门口发呆,或给每一个经过的女孩暗暗打分。老板是个刚从监狱里出来没多久的劳改释放人员,还留着青色的光头,个不高,人很壮,经常把胸前的纽扣敞开,露出肌肉发达的胸部,人们都叫他“兵哥”。他爱穿一条大腿紧绷得要绽破、裤脚却宽松得像扫帚的大喇叭裤在门口晃荡着,嘴里叼一支烟,耳朵上夹一支烟,见到熟人就主动打招呼,让人进来玩一把,有时还热情地甩一支烟出去,显出一派“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豪爽劲儿来。 
  除了这几家新面孔之外,工农街就没有什么亮眼的地方了。那些粮店、饮食店、杂货店都是多少年一成不变的灰蒙蒙的样子,房子里也是一些似曾相识的老面孔。还有那些连成一片、矮小陈旧的居民房,已经被油烟熏得发黄了,像一个个蓬头垢面、邋邋遢遢的家庭妇女。鸡犬声相闻,锅碗声呼应。栀子花、茉莉花、夜来香、槐花,种种植物的清香,加上麻油铺、糕点铺、卤菜铺的浓香,混杂着阴沟的暗臭,垃圾的酸臭,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腐臭,四下里飘散。随处晾晒的衣被、鞋子,随地堆放的杂物、垃圾,让小街显得越发拥挤不堪了。不过,也因为有了那几家新开张的小店,一条街还是显出了那么些“红杏出墙”般的时代气息,带着那么一股按捺不住的生机和活力来。 
  阿美做起了老板,是真的忙了。那忙的后面压着具体的债务,压着一家三口的温饱,压着自己全部的希望,是背水一战的感觉了。可是,这忙。跟从前的忙又是不同的。从前的忙都是忙在里面的,家庭主妇般的忙,现在的忙却有很大一部分是要忙在外面的,是虚张声势的忙,是迎来送往的忙,是奔波交际的忙。从前只要忙在手上,现在还要忙在嘴上,脸上,心上。阿美知道,要当好这个老板,就必须把自己的嘴皮子练薄,脸皮子练厚。还要在自己的头脑里放一把整天都拨拉得噼噼啪啪的小算盘。哎呀,真是辛苦啊,不过也新鲜,有趣。她发现,许多事情想起来反而是比做起来要难的,真要做了,其实那难并不似头脑里想象的那般可怕。就说自己的性格吧,本来是特别怕跟外人应酬的,可是真要应酬起来,硬硬头皮也就顶过去了,而且越应酬也越自然了。 
  这店一开张,阿美就明显地瘦了,但瘦得精神,好看。阿美在店里那面刚买来的一人高的新试衣镜前,将头发抿了又抿,衣摆抻了又抻,扬扬眉,嘴角漾出了一点笑意来——她也觉出了自己身上那还没有被岁月夺走的美丽和朝气来。 
  带着这种好心情,阿美热情地招呼着每一位顾客。女装店,来的都是女人,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年轻女人。她们叽叽喳喳,挑三拣四,讨价还价的,试了这件,试那件,把店里的衣服差不多都试完了,最后还定不下一件来。有时好不容易看上了,又谈不拢价钱,为了两三块钱的价差,就虎下脸,扬长而去。这些女人挑一件衣服,比挑一个丈夫还细心,翻来覆去地看,前前后后地照,就算喜欢了,又舍不得花钱。阿美知道,跟她们打交道。就得有好耐心,就得跟她们不急不躁地慢慢磨,真真假假地慢慢哄。有时,一天到晚把嘴皮子都磨破了,口水都说干了,也卖不出一件去。不过,有时也讨巧,碰到三四个爱凑热闹的女孩一起来。一人买了,另外几个架不住别人劝,也稀里糊涂地跟着一起买,一下子就卖出去三四件衣服。阿美只有从她们的言谈举止、穿着打扮上,慢慢揣摩着她们的性格爱好,然后再学着不动声色地投其所好。 
  这店的生意居然就这么维持了下去,收入竟然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好。阿美一边在女儿的数学练习本上记着账,一边暗自庆幸,当初自己走这一步险棋是冒险了一点,但还是走对了,至少比成天趴在缝纫机上当一个小裁缝强多了。这么一想,就在心里感激着一个人:孙志强。门路都是他给打通的,人都是他给找的,连这工商执照都是他给办下来的。当然,帮她忙的不止他一个,但他出的力是最大的。唉,可惜他是个男人,自己一个寡妇也不能跟他走得太近了,真不知道该拿什么去报答他。 
  隔壁的潘阿姨自从阿美的服装店开张以后。见到阿美,脸上的肌肉就变得僵硬起来,但又想保持点笑意,于是表情就很局促,好像脸上的皮肤不够用了,紧巴巴的感觉。阿美看她那种似笑非笑的样子,虽然心里不舒服,但依然热情地招呼她:“来,来,你来看看,这店里的任何一件衣服,只要你喜欢,我就拿进货价给你,路费都算我的。我们是隔壁邻居嘛,这点人情我还做得起。”说着,还从货架上挑了一双长筒丝袜塞到潘阿姨的怀里,说:“天就要热了,这种袜子质量好,穿裙子最合适了,你先拿着,算我送给你的。”潘阿姨这才笑起来:“阿美,你干吗这么客气,我的袜子挺多的,不要,不要。”阿美说:“见外了,是不?”潘阿姨这才高兴地拿着丝袜回家了。 
  因开了店,大英小英这两姐妹可乐坏了。以前,同学们问她们的母亲是干什么的,她们总是不爽利地回答:“我妈妈是个裁缝。”好像那是说不出口的事。现在好了,同学们还没问呢,她们就忍不住四下传播开了:“我们家新近开了一个服装店,衣服都是从武汉、广州进的,漂亮得不得了,你们去看看呀,把你们的亲戚朋友也带去看看呀。” 
  晚上,关了店门,母女三人头对着头,在里屋的方桌上趴着,各写各的。一盏白炽灯吊在桌子的上方,将三人的影子放大到墙上,清冷寂寞中却也透出了一种胼手胝足相依为命的温暖来。阿美低着头认真地算账,加减乘除的,终于将自己学过的那一点儿可怜的本事,吭哧吭哧地全用上了。大英小英在一旁写作业,或者看书,有时作业写完了,两姐妹还不想睡觉,小英就从外屋取出几件崭新的时装来,套在身上,又拿出花里胡哨的头巾、围巾什么的,别出心裁地胡乱搭配着,然后摆出各种姿态和表情,在床上扭来扭去的,装模作样地当模特,让姐姐用手比画出一个照相机,给她“拍照”。小英有艺术天分,一出手,一扭腰,摆个造型,亮个相的,都很有些专业演员的味道,把姐姐逗得直拍手。阿美有时也被她们吸引过来。她一边骂小英是个狐狸精,一边又开玩笑地说:“赶明儿送你去黄梅戏剧团,跟朱阿姨一起唱戏吧。”小英玩在兴头上,跷着兰花指,扭着小腰道:“谁去那里呀?我呀,要去也是去东方歌舞团,要当就当像朱明瑛那样又唱又跳的大明星!”“哎哟,给你根针,你就能当棒槌,给你根杆子,你就能往上爬,我们这样的人家也能出明星呀?你还是老老实实地把书给我念好,老老实实地考大学吧。”一听这个,两姐妹就一齐喊起来:“妈,你都快成九斤老太啦,我们的耳朵都磨出老茧啦——” 
  店算是顺顺当当地开张了,但后续的事情还在那里乱麻一样地堆积着。这就像生了一个大胖儿子,高兴是高兴,但更是麻烦的开始,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对阿美来说,当务之急是得尽快找一个信得过的人来做帮手。像她现在这样,一个人既当老板又当伙计,这种局面无论如何也维持不了多久的。简单地说,每天你总得上几回厕所吧,你总要到外面办个事吧,你还要出差到外地进点货吧,总不能老板一走,就关门大吉吧?这些天,阿美要出去办事,都是托住在苏大姐家隔壁的白老太太给照看一下的。虽说老太太人挺热情,做事也利索,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阿美想好了,这个帮手应该是个年轻的女孩子,最好是漂亮一点活泼一点的。时装店嘛,你找个满头白发土里 
土气的老大娘,不管她多么勤快能干,吃苦耐劳,那还不成了“挡门神”呀?但阿美还不想从自己的亲戚里找。她的那些亲戚都是郊区的农民,没见过什么世面,审美观乡里乡气的不说,还都有点斤斤计较的本性,万一为了生意上的事,伤了彼此的脸面就划不来了。这么一想,好像还真想不到什么既合适又放心的人了。阿美被这个心事压着,晚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那一天,孙志强又顺道过来看她。自从阿美的时装屋开张后,孙志强来的次数比过去多起来。毕竟小店也花了他不少的心血,他没事过来转转看看,也是因为心里藏着一种无名的牵挂。他一般在店里转一圈,站在门口和阿美聊几句就走。这次听到阿美要找帮手的事情,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的妹妹孙志红。 
  志红在家待业都闷了快一年了。她这人眼高手低的,怕吃苦,又有些草张飞的性情,做什么事情喜欢图新鲜,不愿意到工厂里做工。如果给阿美做帮手,在她看来,恐怕倒是件轻松好玩的差事,反正总比闷在家里强。 
  阿美一听,不禁大声叫好。这真是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呀。她当即催着孙志强回去快把他的妹妹领来。她急切地说:“她这么个大姑娘,整天闷在家里,没病也闷出了病,你拉也要把她拉过来呀。再说,她是你妹妹,把店交给她,不就跟交给自家人一样?”这句话是脱口而出的,可是话一出口,阿美就觉得太唐突了。自家人?她的脸暗暗地发着烧。孙志强似乎也意识到一点儿什么,他看出了阿美的难为情,连忙把话题岔开了。 
  当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孙家兄妹俩就来了。孙志红和阿美是第一次见面。志红的一切都可以用一个“大”字来形容,她的性格是大大咧咧的,长得也是大大方方的,个子大,脸盘大,骨架大,眼睛大,嘴巴大,天生有一种英武的气质,举手投足,言行举止,都含着一点男子汉的气息,可终归又是个年轻的女孩子,那英武在她的身上就呈现出一点娇憨和痴莽的神态来。阿美一见到比自己高半个头的志红,立刻就觉出了她与志强身上有某种微妙的相似,这相似仔细一看又不是相似了,而只是一种同胞血缘的奇妙的关联。阿美当下拉着志红的手,说不出来的亲热。 
  林雪原这边倒是追得挺紧的,第一次见面后。他就托朱香兰过来打听阿美对自己的看法。阿美没回绝,只说自己现在正忙着开店的事,和林雪原的事情要先放一放再说。朱香兰一听就急眼了:“怎么叫‘先放一放’吗?人家哪点不好?哪点配不上你?你不是看人家对你有意思,就故意端起架子了吧?我可老实告诉你,我老公说了,单位里还有好多人,都想给他介绍女朋友呢。” 
  “可是,我这一段时间真的挺忙的,都顾不过来了。” 
  朱香兰想了想说:“那倒也是,开店是大事,耽误不得的。这样吧,等你的店开张以后,我再让老林来约你。” 
  朱香兰见阿美没话,乜斜着眼睛,故作神秘地低声说道:“你不是要开店吗?其实,你也可以让老林先帮帮你的,让他跑跑腿呀,出出力呀,钱不够,还可以找他借点钱的。现在正是考验他的大好时机了,他能不表现吗?告诉你,他对你的印象好得不得了,那就让他‘忠不忠,见行动’嘛。男人呀,其实都是贱骨头,你越让他吃点苦受点罪,他就越看重你!” 
  “哎呀,我和老林才见过一面,根本就没边没影的,怎么好意思让他帮忙呢?那人家会怎么想我呀?” 
  朱香兰笑着摇摇头:“你呀,真是封建老顽固。好吧,既然这样,那我就叫他过一段时间再来联系你吧。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可告诉你,这老林对你来说绝对是块大肥肉,你别把到嘴的肉给弄丢了。——对了,你开服装店,要不要我帮什么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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